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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暑假,是适用于全世界在校学生的一个较长的夏季假期。一般在7月-8月左右。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范文一: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使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各单位指定专人,成立专班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隐患,逐一登记,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利用好广播、网络、宣传栏、通知栏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师生员工在外出游、实习实践期间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加大对防溺水、防网络诈骗、防旅游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教学楼、行政楼、重点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值班看守力量,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以任何理由交给学生使用和留宿。离开房间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切断各类用电设备电源,要求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随意放置。落实好办公楼、教学楼管理制度,严禁有偿出租,严防不法机构假借学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加强暑期基建、修缮工地的安全管理,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好暑期各类临时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暑期临时来校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组织机构的领导职能,落实好“谁组织、谁负责”责任制,确保暑期校园内部安全有序。
四、加强宿舍、居民区管理。学生宿舍要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尽量集体住宿,不得单独居住,离校学生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寝室内,若不愿带走的,建议其交给本栋值班人员或所属院系辅导员集中存放管理,同时对离校无人住宿的学生寝室检查完毕后,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张贴封条,并加强楼层巡逻检查力度。宿舍管理人员不得关闭门禁及红外对射防盗设施,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楼。各院系假期应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的检查工作,并对违规行为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居民住户在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家中水、电、煤气的使用安全及作好家庭财物的安全防范。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人若较长时间离开住所,一定要关窗,锁门、关水、断电、关煤气等,并委托邻里相互关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务必在6月30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及带班领导联系方式、留校学生名单安排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暑假期间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行政值班电话:67868046,保卫处值班电话:67868110或内线“8110”。
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大校园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各单位安全监督和检查,保障校园安全。校园“110”要全天候24小时受理师生员工报警求助,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提供安全服务。
学校办保卫处
2017年6月22日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范文二:
校属各部门:
2017年暑假将至,为确保假期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我校东、西两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在放假前务必对部门师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和掌握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技能。要特别教育师生拒绝毒品,禁止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营或车况差、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行,防止假期打工受骗,注意用火用电和使用燃气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教育好本部门师生员工不要参与传销、校园贷、邪教、非法传教、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保卫处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人离后办公室、宿舍、实验室、教室要切断电源、水源,上好门锁,相关部位贴好封条。各部门6月28日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交保卫处(学术交流中心1楼东头)。
三、考虑学生实际情况,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今年暑假学校将不留学生。各部门、学院,因特殊事项须学生留校的,由各部门、学院负责,报学工处同意。
四、各部门应做好假期重点部位及贵重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东、西校区各部门必须在放假前认真检测报警系统,保证其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工作须立即报修。对没有安装报警系统的贵重物品,要求集中到有报警系统或有专人值守的地方保管,确保万无一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部位报保卫处(表格附后)审核,由物业公司派专人24小时值守。
五、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和值班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因缺岗和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部门6月28日以前将值班安排表(表格附后)分别交到校办和保卫处(东校区交表处:学术交流中心1楼东头、西校区交表处:保卫处值班室)。
六、保卫处分别在东、西校区设有值班室。东校区值班室设在学校南门口值班岗亭,联系电话:3456110/8486667。西校区值班室在保卫处,联系电话:8484950。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楼办公室,值班电话:3456789。
衡阳师范学院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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