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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8 08:59:42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师节是一个好节日,很多学校趁此机会举办教师评选的通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一:

  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今年教师节表彰奖励一批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育工作者(各类表彰农村教师比例不得少于30%)。

  二、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并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候选人。表彰实行差额选评,要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对上报候选人要进行考核、公示,对群众有异议的要组织复查。师德表现不佳,近三年内受到过处分或曾参与私自补课者一票否决。

  三、评选条件

  “十佳师德标兵”、“嘉鱼名师”、“骨干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

  1、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罚、处分或相关处理;

  2、因教学违规、乱收费、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承担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而受到处罚、处分或处理;

  3、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

  4、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术成果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四、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须在7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报送如下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一)“十佳师德标兵”“嘉鱼名师”、“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表及个人材料;

  (二)个人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1.《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复印件一份;

  5.因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所获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6.加入省、市、县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及在该团体内任职证明各一份;

  7.参加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活动的立项证明复印件一份,已开题的,或有阶段性成果的,或已结题的,要出具相应书面材料;

  8.20xx-20xx年参加省、市、县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证明;

  9.近两年内(20xx年春—20xx年春),本校每个学期的课程表各一份(原件,课程表上要注明推荐人选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0.荣获教学方面荣誉称号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1.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2.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3.发表论文的相关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或所承担的部份)复印件各一份;

  14.自撰论文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15.近两个年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16.参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17.一个课时教学案例,同时附此案例PPT一份;

  18.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一份,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

  19.评选推荐表彰表格一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4

  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二: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第32个教师节活动的通知》(宁办字[20xx]125号)精神,现将评优评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1、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职在岗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2、有关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个人。

  二、表彰名额

  全县共评选表彰100名优秀教师、3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50名优秀班主任、20名扎根山区优秀教师,5个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0名课改先进个人、5个课改先进单位,表彰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能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和信赖。

  3.按照素质教育要求,教学方法灵活,在探索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在本地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知名度。

  4.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有3年(含)以上教龄,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曾获得学校、镇(乡)以上表彰;当年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6.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班子团结,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2.重视学校建设,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硬件建设有特色;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明显。

  3.城镇以上学校较好地履行支援农村学校和弱势学校义务,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注重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与提升率、教师远程培训参训率均高于本县平均水平,培养省、市、县骨干教师工作力度大,教师队伍建设有特色、有创新。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积极开展“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学校教师能认真填写《家访手记》、建立学生家访档案,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6.近年来师生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学校未发生过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 “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执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 及处理办法》,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班集体建设方面效果明显。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级集体目标明确,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4.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近3年连续担任班主任;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当年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5.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和家长公认、学生拥护的班主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所带班级学生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

  (四)“扎根山区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扎根山区工作15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3.工作勤恳扎实,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

  5.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教育战线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课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2、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行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在课改实验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在全县乃至全市有较大影响。

  3、课堂教学能较好地体现课改精神,师生关系民主和谐,任教学科学生课业负担较轻,教学方法先进,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成绩优秀;或组织过有一定影响的课程改革的专题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4、课程改革以来,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过奖;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课改文章;在县或县级以上的.有关会议上进行过典型经验介绍;出过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录像课,并受到好评;或进行过新课程专题报告或讲座,受到较高评价。

  5、积极参加新课程研修活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专业素质,在校本教研、新课程课题研究等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引领作用。在区域或学校中,能带领学校、教师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课程改革,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7、在课改工作中成绩显著。教学改革、课程管理成绩显著,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管理制度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动承担课改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在当地或学校教师中有一定影响。

  (七)“课改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切实把课程改革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地或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商讨课改工作,重视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进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课改工作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课改工作的支持网络。

  2、管理制度完备。有学年和学期的课改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有课改工作的学年、学期总结和考核、检查制度;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培训、评价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保障措施到位。能为课程改革的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措施,有相应的课改经费使用制度;能不断改善实施新课程的条件。

  4、课改开展有序。坚持素质教育方向,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教师学习、学科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能开展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能针对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开展教育研究,提高教师课程研究能力;能积极开发课程资源,规范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能积极探索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能积极开展课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本地或本校的课改动态。

  5、关注过程指导。在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做好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在教学研究、课程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6、实验成果显著。能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有效改进教师教学行为;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能围绕课程改革的目标,在课程管理、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课程评价、课程结构等方面取得较为成功的经验;具有新型的课程文化,能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辐射效应。

  7、主动与家长、社会沟通,取得家长、社会对课改的认同、理解和支持,课程改革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八)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推荐条件

  1、教龄满30年和教龄4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2、2014年前未获得过相关表彰(2011年已受宁都县人民政府表彰的不列入)。

  3、从教30年来或从教40年来一直从事教师职业,品行端正,末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

  四、评选办法

  1、各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扎根山区优秀教师”人选在2014年6月各校上交先进个人预备推荐名单中依定序产生,已由教育局初步确定,具体名单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2、“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各学校需在2014年6月上交的先进个人预备推荐名单中确定1名人选上报,具体预备推荐名单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3、各校必须推荐“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个,“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名,并各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

  4、“课改先进单位”由教育局研究决定,各校必须上交一份上学年课改工作总结。

  5、各校须推荐1名“课改先进个人”候选人。

  6、各校须上报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名单(表格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注意评选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一线人员,结合学校绩效考核排名,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拥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为扩大表彰范围,近三年来已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不再推选表彰。

  3、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宣传评先评优条件,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在确定上报前应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各校接通知后,应及时向全体教师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抓紧时间开展评选工作,于8月27日上午12:00时前将以下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扎根山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课改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一份,审批表中的先进类别必须写清楚)、评先评优人员计生情况调查表(表格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宁都县任教30周年以上在职教师推荐表,同时上报上学年课改工作总结,“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简要先进事迹材料。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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