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的可行性
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的可行性
摘 要:本文主要从物业管理的概念、特点出发,阐述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而为高校房产物业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前提和条件
关键词:高校;房产;必要性;可能性
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已经在全国住宅小区得到了蓬勃发展。
同时,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高校住宅产权日益多元化,传统的行政型房产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
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是高校房产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物业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一)物业管理概念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为物业所有者和使用者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二)物业管理的特点
1.社会化
物业管理的社会化,指的是摆脱了过去那种自建自管的分散管理模式,由多个产权单位、产权人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的统一管理。
物业管理社会化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物业的所有者要到社会上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要到社会上去寻找可以实行管理的物业。
2.专业化
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指的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意志和要求去实施专业化管理。
物业管理专业化是现代化大生产专业分工的必然结果。
这里的专业化主要包括:专业的人员配备、专门的组织机构、专业的管理工具、专业的管理手段和科学的工作程序等等,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是物业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
3.市场化
市场化是指物业管理的经营属性,物业管理所提供的商品是劳务,方式是等价有偿,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管理企业来具体实施。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组建并运作,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业主和使用人购买并消费这种服务。
在这样一种新的机制下逐步形成有活力的竞争市场,业主选择优秀的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要靠自己良好的经营和服务提高竞争力。
这种通过商品经营方式和市场竞争机制所实现的商业行为就是市场化。
二、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的必要性
(一)管理经费短缺,财政负担较重
长期以来,高校住宅房屋的维修经费都比较紧张,来源也很单一。
房改以前是由学校的财政负责;房改以后,房屋共用部分的大修经费来源于物业维修基金。
由于住房的逐年老化,住房的维修工作量也在不断加大,特别是房屋的大修工作,少量的物业维修基金根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所以,高校每年在住宅维修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当巨大,造成学校财务负担较重,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瓶颈。
(二)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
现阶段,大多数高校对房产管理仍然采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管理观念还处于“等、靠、要”阶段。
传统的运用行政手段,低租金,福利型的房产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房产管理的要求。
尽管各高校针对房产管理都做出了一些改革,但是原有的行政管理观念和模式一直没有得到突破。
特别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屋产权私有化,高校应该将原有的福利型无偿服务,转变成企业化经营的有偿服务。
(三)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功能较差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高校职工对住宅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的房产管理方式和内容,只是停留在房屋和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这些只是满足了职工居住的基本条件。
对于环境卫生、绿化环保、生活娱乐等方面都没有体现和涵盖,服务内容单一,必然导致服务质量、服务功能较差。
长期下去,会引起教职工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高校实行物业管理的可能性
(一)政策层面:住房制度改革为高校实行物业管理提供了前提
住房制度改革和高校后勤改革为物业管理提供了前提。
产权制度是一切经济制度的基础。
随着公有住房的出售,公产住房大部分出售给职工个人,居民住房的自有率逐年提高。
社会的发展进步,职工需要一个安全、优雅、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而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方式为其提供了可能。
采用权责明确的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避免部门之间因为权责不清造成的相互推诿情况的发生,使房产管理工作更高效、优质的进行。
(二)市场层面: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特点为高校实行物业管理提供了可能
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特点是其重要的内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物业管理提供的是服务,方式是有偿,遵循的原则是等价交换。
对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可以根据职工的需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职工根据服务质量给付报酬。
这种“谁享受、谁受益、谁负担”的市场化管理方式,为高校物业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法律层面:物业管理法规的颁布为高校实行物业管理提供了保障。
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已处于相对成熟的阶段。
20世纪80年代,物业管理从香港传入我国内地。
1981年3月,深圳市成立第一家内地物业管理公司。
1994年3月23日,建设部以第33号令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同年6月18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
其后,北京,上海等地也相继制定出台了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
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规范、高效的发展期。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为高校实行物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波.当前高校住房管理模式分析[J].高校后勤研究,2009,(4).
[2]王新华,向安强.高校物业管理的特点刍议[J].企业经济,2004,(9).
[3]曹红漫等.新形势下高校房产管理改革的探讨[J].建筑管理现代,2004,(6).
【高校房产实行物业管理的可行性】相关文章:
房产可行性研究报告12-04
浅谈高校物业管理10-26
浅析高校物业管理的特点10-26
高校后勤物业管理的论文10-09
高校物业管理特点分析论文10-08
委托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合同03-02
高校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01-13
高校物业管理问题及对策论文10-08
高校物业管理下的发展思考论文10-08
高校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