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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范文(精选48篇)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新闻稿,新闻稿必须具有时间性。新闻所要报道的信息必须是新近发生的,没有时间性的信息就仿佛是明日黄花,没有任何价值。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新闻稿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0月8日,兴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子科滩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检查民警牢固树立“爆炸危险物品无小事理念”,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烟花爆竹经营情况、存储情况、销售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防止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销售,进一步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隐患安全排除,坚决防止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此次检查共出动警力3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6家,零时封存烟花类27箱,鞭炮类15箱,散装鞭炮286串。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
近日,石狮公安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店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检查,重点查验了经营者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用电用火是否安全、消防设施和消防标识标语是否齐全、销售人员是否会操作和使用灭火器、店仓是否有人员居住等情况。同时,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厂址及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对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的,公安机关均已要求零售点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即整改。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经营行为,排查治理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了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
为严格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经营管理规定,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结合省应急厅信息平台举报信息,2月21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联合市应急局危化科,会同义安区应急局、公安局、东联镇政府等部门对群众举报和关注的区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突击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组一行对东联镇4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细致排查,查处烟花爆竹违规经营户2家。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当场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在规定时限完成剩余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严格按照规定悬挂许可证,做好烟花爆竹专柜经营等工作,为保障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创造了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另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合法经营,严格控制店内烟花爆竹存放量,坚决杜绝超量储存、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检查组要求,辖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为群众安全保驾护航。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秩序,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7月26日上午,雁池乡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安监站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行动中,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排查,重点治理整顿无证经营、超量储存、乱堆乱放、消防器材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加大对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性、社会性的宣传,让经营者能够更加直观认识到违规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的危害。通过源头治理,强化宣传教育,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处,均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场责令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检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经营秩序,有效提高了各经营户的安全销售意识,营造了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经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5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商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燃禁放管控措施。近日,拉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期间,对辖区烟酒店、杂货店、小卖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并向个体户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普及了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也为春节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夯实了基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6
岁末年初,为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给居民营造安全的春节环境,1月19日,长征街道大水头社区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开展安全检查。
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场所进行严密排查,对辖区内可能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此次检查通过排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边检查边发放宣传册,广泛宣传非法销售和存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后果,进一步提高了商户及居民的.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摸排,进一步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创造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让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奠定了基础。春节期间,长征街道大水头社区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活动,全力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内安全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7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20xx年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突出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使人民群众形成自觉监督、举报的氛围;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羊场分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销售点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储存、摆放方式是否达标,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展开。同时询问进货来源,查看索票索证情况,督促商户落实好主体责任。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商户10户次,未发现无照经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1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该分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商户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9
正值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寨县南溪镇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1.08”舒城县境内一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整治。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法非法行为当事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压实到各村和有关单位,继续实行联系村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度,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造浓氛围。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阳江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阳春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xx年1月14日起到松柏镇、河镇、春湾镇、石望镇、陂面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3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1
1月1日起,新修订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市辖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春节将至,香都社区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劝导、巡查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让居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这项宣传活动中来。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还利用宣传栏张贴海报,微信朋友圈、居民群发信息,小区大门口小喇叭循环播放禁放语音,悬挂禁放宣传横幅等,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2
为切实保障正源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我镇在10月10日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镇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以及村级安全生产网格员积极参与到全镇的禁燃活动中,以部分带动整体,以点带面,提高全镇环保意识。
二是通过张贴禁燃宣传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向群众宣传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引发火灾等危害,倡导禁燃的文明新风尚。
三是深入超市、商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开展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严禁烟花爆竹上柜。
四是加强各村巡查工作,坚决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危害的`知晓率,保障了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共同营造了共建安全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xx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xx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xx年x月x日起到xx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xx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4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积极响应号召,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舆论氛围,1月3日,全县中小学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清水镇中心小学利用大课间对师生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并倡导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贾镇中学安全办主任带领全校师生共同学习《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介绍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列举了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例,阐述了国家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倡议学生和家长“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贴春联、剪窗花、印年画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欢乐中国年。
在烟庄街道范庄小学,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校园黑板报、红领巾小广播站等宣传手段,向全校师生认真传达《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并引导师生们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还通过家校共育微信群、手机短信、班级QQ群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家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号召家校携手共同打造舒适温馨的优美环境。
范寨镇中学利用上午间操时间,在教学楼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使大家明白禁止燃放放烟花爆竹是为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学校又通过微信群发形式向家长宣传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意义。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5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宦家峪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泰山区教体局《关于在中小学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接上级通知后,张世锋校长、少先队辅导员郭娇老师立即研究部署并组织教师召开专题会,带领老师们认真学习了《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明确了禁放范围,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教师和学生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学校各中队召开主题队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同时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近年来泰安市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中取得的成就。
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利用班级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这样的系列主题教育,孩子们表示,作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6
为全面深化巩固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6日,武陵区南坪街道生环办联合街道安监站、城管中队、南坪派出所、市场监管南坪所等部门共同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现场,检查人员深入辖区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行动,劝导商户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重点对临时售卖、流动售卖烟花爆竹的售卖点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普及相关政策,并没收发现的全部烟花爆竹。同时,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通过流动车小喇叭循环播放、小区业主群发布通知、每栋楼入口处及小区宣传栏张贴“禁燃”海报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动员辖区居民踊跃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南坪街道将持续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欢度春节保驾护航。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2日,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民警林永吉带队前往丹州社区,走进沿街商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活动中,月川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禁放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醒居民遵守相关禁燃规定,争做文明公民。同时对群众、商铺人员进行反电诈宣传,指导帮助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荔枝沟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讲解、答疑释惑,在醒目位置、店铺门口等处张贴通告,鼓励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亚龙湾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小区、社区,通过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大东海派出所采用集中宣传和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人流量大的商场以及各大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倡导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
同时,民警对辖区商户和超市是否有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情况进行排查,向沿街门店经营者进行宣传,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期间,吉阳分局共出动警力1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625余张,向群众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知识2460人次,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419份,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8
新春佳节临近,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小陈乡组织安监、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对重点商户和可能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了检查,并向商户宣传了今年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各商户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进行的同时,组织宣传车辆沿街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小陈乡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为全乡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19
春节将至,为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成果,河南尉氏县邢庄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要求各村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人员到沿街商铺、企业进行排查,引导辖区村民树立安全环保意识,营造珍爱环境、文明过节的生活氛围;各村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条幅、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倡导文明新风,营造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应急办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不间断对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春节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0
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巩固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满足环境管理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工作“耳目”和“哨兵”作用,加强禁燃禁放的监控工作。
据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特别是春节期间,受小风、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多发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偏低,城市建成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会急剧积累,难以扩散,极易加重雾霾污染,刺激人体呼吸道,损害市民身体健康。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全天候盯控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空气质量数据。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调派单颗粒质谱监测车,实时开展颗粒物污染组分监测,结合激光雷达扫描,对红谷滩区建工学校、东湖区林业公司等站点开展污染溯源。“当发现数据指标出现污染高值问题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县区、乡镇等属地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全力保障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工作人员袁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自2017年南昌市实行《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我市春节期间未出现因本地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较禁燃禁放前PM2.5浓度改善65.7%,PM10浓度改善65.1%,有力回应了老百姓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迫切期待。同时,禁燃禁放也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1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安全环保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1月15日,滁州市龙蟠小学开展了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向班级群转发《关于南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学生们还制作了主题宣传手抄报,表示一定会遵守规定,并向身边的人积极宣传。
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学生们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为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积极贡献力量,做禁燃禁放活动的宣传小使者和小小监督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2
为切实做好我校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安全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校根据市委、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指示,扎实做好了此项工作。
多方面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具体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人。每日早上6时至深夜22时,特别是元旦、春节、立春、元宵节等重要时段,明确“禁燃”看护责任人,部署守护力量,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宣传。禁止在校园内和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了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多途径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放寒假之前。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检查学校全部建筑物,关好门窗,防止校外的烟花冲进学校造成不良后果。
我校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了我校 “禁燃”工作的“零禁燃”。为零陵的“禁燃”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3
为了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12月22日,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茶栈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活动。
首先,各班老师利用课件,向学生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教会学生懂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有的老师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做守护碧水蓝天的.代言人;同时,该校还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放倡议书,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该校学生了解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也提高了学生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4
1月5日,亳州市第一小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统一部署,通过线上会议,线上主题班会,微信群转发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签订教职工和学生禁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教师会向全体教职工转达《关于印发亳州市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并签订《亳州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明确禁放范围和要求。
通过微信群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倡议书的方式向师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通过线上主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发放《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
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让家庭影响社会”的方式,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做好 2023 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师生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好我们的环境,用自己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5
亳州市八角台小学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在班级内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首先,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通告,明确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及人身财产带来的危害;其次,让学生做社会的'`小主人,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自己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要及时制止身边人燃放烟花爆竹。最后同学们一起倡议,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通过这次班会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明白美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6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烟雾和污染物,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多管齐下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辖区人民营造了安全、干净、安静、文明的'环境。
近日来,五里牌街道组织网格员结合防疫、消防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禁放工作。共发放禁炮告知书4000多份,张贴禁炮公告750份,并发动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商家滚动播放禁炮标语。街道、村(社区)出动16台宣传车,巡回宣传巡查,一旦发现有放炮行为立即制止,共劝导制止2起丧家放炮行为。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禁燃禁放工作规定,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打非办、五里派出所共30人,分3个组开展清缴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6箱。
五里牌街道坚持城乡一体、全域发动、多维宣传,全面推进禁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7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倡导文明新风。1月26日,甘州区北街街道公共安全办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志愿者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张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以此增加禁燃禁放知晓率,使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同时,利用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和环卫车辆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了解相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禁燃”意识,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小区的浓厚氛围,使辖区居民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8
一直以来古城区各部门联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净化烟花爆竹经营环境。2022年8月4日上午,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古城区应急管理局及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收缴的非法、过期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在古城区文化街道一废弃矿山销毁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预定的销毁方案,对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整个销毁过程安全有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29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0
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唐王街道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日前,已进入全时段禁燃禁放阶段,唐王街道加大检查防控力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管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驻村检查力度,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街道派出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事件两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及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价值两万余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1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2
为切实做好农村“上灯”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20日晚上,水寨镇会同大坝派出所等部门深入梓皋片各村开展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清辉带队检查。
检查组驾驶宣传车沿途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同时,利用无人机喇叭,带队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向村民“空中”喊话,通过创新方式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村内,检查组徒步对各片区开展巡逻,重点对山边、田边住户开展“敲门行动”,耐心地讲解全域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对发现私自燃放“仙女棒”、小鞭炮的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时许,一村民对宣传“听而不闻”,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镇应急队迅速上前制止,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禁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共同遵守规定,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自觉做一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3
除夕晚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润到城区各查处烟花爆竹执勤点检查指导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苏志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惠钦,云城街、高峰街、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
在马岗社区,李润同志带领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每个角落,呼吁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欢度文明环保春节;在高峰街综治中心,利用综合指挥平台实时调取查看重点村(社区)视频监控画面;还先后到新世纪广场、碧桂园小区、东方时代广场、市府广场等执勤点现场了解工作情况。李润同志对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镇(街)、村(社区)前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呼吁安全、文明欢度春节;二是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执勤民警、网格员等专群力量,实现巡逻全覆盖;三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李润同志对节假日仍然坚守在岗位的执勤民警、社区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亲切的慰问祝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4
2022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5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6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7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8
近日,晋江深沪派出所联合深沪镇安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其间,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有销售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是否超量存放、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是否专柜经营、是否擅自变更地址、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批发单位是否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等。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干部、热心群众,一旦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告知派出所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此次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3家,排查小超市、小卖部32家,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39
1月30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采取统一行动、交叉互检方式,在双方毗邻地区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节期间两地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这是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两地开展的首次联合执法检查。
当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北京盛顺利源农资商店,固安县渠沟乡冉贺军烟花爆竹销售点、良磊烟花爆竹销售点,两地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同时,参照省市联合执法检查方式,由两地相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属地层面联合检查。房山区与保定市、涞水县安监部门,通州区与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安监部门,平谷区与承德市、兴隆县安监部门,延庆区与张家口市、怀来县安监部门,共同组织在两地毗邻交界区烟花爆竹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经营许可、储存、销售、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均能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内容与实际经营条件相符,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符合要求。但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也存在烟花爆竹码放、消防器材配备不够规范以及周边杂物清理不及时等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进行了立即整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0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排查烟花爆竹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8家、抽样16个品种,全部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此次检查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是否存在无营业执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假冒他人商标、虚假宣传;是否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进货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识是否合法,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含量、警示标志等为重点环节,严打严惩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同时,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利用现场教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积极举报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1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31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抽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排查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现场检查库房安全设施达标、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经检查,企业共存在隐患问题95项,主要涉及电气线路铺设及灯具不符合防爆要求、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缺少静电接地消除措施、未储备消防用水等。检查组将隐患问题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将隐患问题移交属地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落实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有效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下一步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每一项隐患问题都闭环整改到位,并加强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羊场分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销售点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储存、摆放方式是否达标,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展开。同时询问进货来源,查看索票索证情况,督促商户落实好主体责任。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商户10户次,未发现无照经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1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该分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商户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3
连日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竹海分局开展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据了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的`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排查,未发现辖区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同时提醒经营者做好烟花爆竹的储存管理,防止出现受潮,确保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4
春节、年例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排查烟花爆竹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年例期,同庆镇应急办从除夕前开始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市场开展专项质量安全检查行动。
该行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抽查、突击方式,并一直持续进行,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的安全设置条件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要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存在销售“三无”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票证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包装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开展检查。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进入辖区市场。
行动单日一般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20户以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办人员会要求经营户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指导烟花爆竹经营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自律自查。
在加强市场烟花爆竹店巡查的同时,同庆镇党委、政府还通过各村(社区)委广播、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选购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注意事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5
为进一步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养马街道联合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养马派出所、村(社区)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
为保障此次销毁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养马街道认真组织、细化措施、严格落实。一是提前安排专人深入销毁点进行现场踩点,确定运输路线和销毁点位;二是采取现场分批次点燃销毁方式进行销毁,降低安全隐患;三是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妥善清理、处置,确保安全无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共计销毁烟花爆竹约100公斤,有效提高了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防范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事故。下一步,养马街道将持续做好宣传、巡查、监督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6
澄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路居镇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在路居镇上坝社区上龙潭村开阔地段,对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销毁处理。
工作当天,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伟刚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富春,就烟花销毁做了动员和进行了安全销毁注意事项的着重强调。本次销毁工作共出动20余人,销毁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900余件。本次销毁工作分工明确: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销毁工作;路居镇人民政府负责销毁的场地工作以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持,组织当地消防站做好防火事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应急局会继续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多职责职权部门协作执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查处工作,确实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并为即将到来的“两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够购买燃放合格烟花爆竹,保证人身安全,欢度佳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7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11月30日上午,芒市公安局联合芒市应急管理局对近期收缴的49件过期烟花爆竹在芒市三台山海华金矿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集中销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芒市公安局精心组织,选择了僻静的销毁场地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在销毁前,民警和工作人员对此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的'包装物,进行了认真地清理,防止销毁不彻底留下二次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过期烟花爆竹,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芒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芒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新闻稿 篇48
紫云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消防、白石岩乡政府等部门将2022年以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烟花爆竹予以集中销毁,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集中销毁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多家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实地勘察销毁现场,严格按照销毁方案,对远离村组的白石岩乡干水井村一空地进行管制封锁,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执法人员将准备销毁的烟花爆竹分批卸车,集中堆放在空旷地带,待销毁工作准备就绪,专业人士按科学的操作规范要求,安全销毁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
销毁结束后,执法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清理,确保销毁现场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此次烟花爆竹销毁工作。
据了解,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是依法收缴的假冒、伪劣、过期和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烟花爆竹产品,及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共计600余件。
今天我们几家部门组织共同销毁,打非治违收缴来的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通过加强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确保了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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