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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学的主要内容
《土地管理学》是2007年8月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朱道林。本书重点介绍土地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依据我国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介绍土地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探索有效管理的途径。下面为大家带来了土地管理学的主要内容,欢迎大家参考!
相似概念:
1、土地与土壤:土地—生产力,土壤—肥力
2、土地与国土:国土—是一国的版图,包括资源与环境
3、土地与景观:景观—自然因素,土地—经济和社会因素
特性:
1、土地是自然产物;
2、土地面积的有限性;
3、土地位置的固定性;
4、质量差异的普遍性;
5、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
6、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7、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
功能:
1、负载功能,
2、养育功能,
3、仓储功能
4、提供景观的功能,
5、储蓄和增值功能 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1)土地类型多样
2)土地资源的绝对量大,人平均占有的相对量少
3)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林地比重小 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林地比重小
4)河川径流总量大,但水土配合不协调 河川径流总量大,但水土配合不协调 (资源地区匹配失衡)
5)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二、土地管理及其发展
管理:
1、管理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为有效的实现既定的目标,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所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活动。
2、管理是管理者的一种主动、积极的、有计划的活动,其运作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主要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如社会制度、人口状况、经济体制与政策、文化水平、科学技术水平、法制状况等。
3、管理是人类社会基本活动之一
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土地管理的职能: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等。
土地管理的本质: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我国土地管理的形成与发展:
建国后的土地管理: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
1950年《中华全国土地改革法》
第一阶段(1949—1978年)
a、初步建立新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
b、初步建立新的地权制度相适应的地籍管理体系
c、建立了新的土地税、租体系
d、开始重视城市土地规划和利用的管理
e、建立了土地由多部门管理的机构体系
第二阶段: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管理
a、 土地使用权管理改革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城市: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改为有偿使用,
b、 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
1986年,国家土地局成立
1998年,与矿产资源部合并为国地资源部
c、 制定、实施新的土地法规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年修订《土地管理法》 d、 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土地税费制度
e、 地籍管理由以地权登记为主转向多目标的地籍管理体系
f、 地价管理体系已经建立
第三阶段(1998—今)
1998年国家组建国土资源部,初步实现了从陆地到海洋,从土地到矿产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地方主管,上一级国土部门协助管理。 2004年以后,实行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强化土地执法检察职能。
土地管理的特点:
(1)统一性
实行全国土地统一管理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实行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是我国建国50多年来的土地管理实践的必然选择;实行全国土地统一管理,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体现了国家意志。
(2)全面性
土地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土地开发、利 用、整治和保护四个环节的全部过程:既有生产过程中的土地管理,也有流通过程的土地管理;既包括静态的规划等内容,也包括动态的监测。
(3)科学性
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用先进的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以及科学技术手段实施土地利用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土地管理绩效,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土地管理归根到底是为了组织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要充分认识各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并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主动加以运用。遵循经济规律,科学利用土地。运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实施土地管理活动。
(4)法制性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三大基本国策之一。
(5)服务性
土地管理服务于社会生产,追求土地利用的最佳综合效益,最终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 土地管理的作用:
(1)土地管理是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2)土地管理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3)土地管理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土地管理学学科性质:土地管理学是一门古老而年轻的学科。
古老:几乎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
年轻:土地的永恒性及持续利用性,赋予它永远年轻的生命,社会经济越发展、土地管理学的生命力就越旺盛。
土地管理学的发展趋势:
(1)以地权管理为中心逐渐向地用管理方向发展社会制度更替和土地管理体系建立初期,以权属管理为主。
(2)地籍管理的基础地位日趋加强,并向两个方向发展、
(3)土地整理或土地重划已成为主要国家土地管理事业的新内容、
土地管理的方法:
(一)行政方法
1、特点: 依靠权利,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直接性、单一性和无偿性特点
2、具体表现:a行政方法能使管理系统达到高度的集中统一,充分依靠行政机关和领导者的权威,通过行政层次和行政手段,对下属管理机构和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组织、指挥、协调、控制;b科学的行政方法要以科学决策为依据,作出的指令,既有利于整体目标的实现,又要协调好各部分的关系。
3、局限性
a管理效果受领导水平的限制;
b信息传递迟缓,有时严重失真;
c行政层次多,手续复杂,影响工作效率。
(二)经济方法
1、 地租地价杠杆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使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 ●利用地租、地价调整土地供需矛盾;
●指导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鼓励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
2、财政杠杆: 通过财政拨款来体现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如国家对土地整理、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建设等的投资。
3、金融杠杆: 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信贷向用地单位提供贷款,刺激用地单位对土地的投资。用地单位也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发行土地股票、债卷,筹集土地资金。
4、税收杠杆: 国家通过不同的税种(耕地占用税等)、税率,指导土地开发利用。例如,为了稳定耕地面积,国家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这一经济杠杆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或用作开发土地、改造低产田等,作为对耕地被占用的补偿。
(三)法律方法
1、涵义: 法律方法是管理者通过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的法规,调整人们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土地关系,规定人们行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来进行管理的方法。
2、特点: 主要运用立法和司法手段,来巩固和调整各方面的土地关系; 比行政方法具有更大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技术方法
运用科技手段(如3S技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 等),来执行管理职能的方法
三、土地管理的一般过程
市场失灵
原因:
①公有土地资源和公共产品的存在;
②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③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
④不确定性;
⑤土地投机行为。
政府失灵
1、表现:
a短缺或过剩
b信息不足
c官僚主义
d缺乏市场激励
e政策频繁变化
2、政府失灵的原因:
①公共决策失误
②政府庞大行政机构运行的低效率和“内部效应”
③寻租活动
土地管理中政府失灵
1、表现—以农用地为例:
a政府无法控制土地市场,土地供给失控
b政府无法保护农民在土地征用中的利益
2、原因:
a 政府作为土地产权代表和社会管理者的角色错位
b政府和农民之间缺乏势力平衡机制
c政府干预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
2、政府失灵的对策:
①强化政府对土地的公共管理职能
②加强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③建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行为模式是什么?
简述政府对土地实施宏观管理的必要性行为模式:
①保障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纠正市场失灵
②对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③消除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④协调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保障土地配置的公平和效率。
必要性:
①土地是稀缺资源(特性)
②公有制的存在
③土地利用外部性的存在
④土地市场存在失灵现象
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手段
土地规划,地租地价,土地供给量,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努力实现土地,特别是耕地供求的动态平衡;
(2)控制“土地供给闸门”,参与宏观经济调控;
(3)加强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科学规划;
(4)加强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服务社会化
(5)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6)健全法制,依法行政,实现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开发、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权利的概念:指权利人按照法律规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权利
土地权利的四项基本权能:
1、 占有:指对土地进行实际支配和控制的权利
2、 使用: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实际利用和取得收益的权利
3、 收益: 依据法律和契约取得土地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土地所有权标志)
4、 处分: 土地所有人依法处置土地的权利(土地所有权的核心)
A事实上处分:对土地进行实质性的变形如平整B法律上处分:如使用权转让,抵押等 土地所有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土地产权体系 土地使用权 国家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抵押权 、、、土地租赁权
土地产权的基本特征
(1)具有排他性;
(2)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和价值性;
(3)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 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4)土地产权的相对性。
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
a依法确认土地权属——土地申报、调查、审批、登记
b 依法管理土地权属变更——土地所有权变更(征用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变更(划拨、出让、转让、赠与、继承等)
c 依法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d 依法查处土地权属方面的违法行为 土地所有权
1、概念: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指土地所有者拥有 的、受国家法律保护和限制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
2、内容:
A土地占有权
B土地使用权
C土地收益权
D土地处分权
3、特征:
A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
B排他性
C具有追及力
土地他项权
1、 抵押权
2、 租赁权
3、 相邻权
土地使用权
1、 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2、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3、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使用权主体依法取得的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内容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在行使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4、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①主体广泛
②稳定性
③土地使用权不涉及矿产,文物,埋藏物 确定土地权属
1、 概念:狭义的指国家依法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的归属广义的不仅包括主体还包括客体和内容
2、 意义:
①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
②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④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⑤维护社会稳定
3、 内容: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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