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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考勤细则

时间:2022-09-30 14:13:30 学习方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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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考勤细则

  分院考勤细则

  信息分院考勤细则【1】

  01、关于自律部点名

  1.早晚自修以及上课将会准点进行点名,自律部进教室点名结束出来后,门口的同学将作为迟到,上课五分钟后仍未到的作为旷课。

  2.12月5日起(下周一)开始点名将由副班长上台念名单与自律部干事一同点名。

  3.若点名的时候发现代替他人喊到的现象,则被点到的同学以及代点的同学都将做旷课处理

  4.点名期间在教室门口报学号或者名字时,需出示证件(饭卡或学生证或身份证),若弄虚作假,将做旷课处理,并根据分院相关制度进行处分。

  02、关于副班长注意事项

  1.点名期间,副班长应多多提醒班级同学举手示意并喊到,积极配合我们进行点名工作,帮助维持班级秩序。

  如若有同学未举手并喊到的,将再报一次。

  若该同学经 3次提醒后还不配合的,将按旷课处理。

  2.点名期间,副班长应告知班级同学不要进行拍照,若发现拍照同学则会进行旷课处理。

  3.检查结束后,副班长应认真核对考勤结果。

  如有差错及时指出,若当场副班长确认无误,在相应位置确认签字。

  事后出现问题,副班长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若之后再来找自律部讲述某某某同学当时在场等情况,将不予划除。

  4.考勤公示后,每周副班长需在信息分院班委群或班委通知群或信息分院副班长群上对每周考勤汇总进行核查,并将考勤汇总及时转发至本班群上,以便同学核对。

  考勤汇总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负责人。

  考勤勘误时间为公示之后的5天内,逾期不再勘误。

  03、有效假条范围

  ① 事前事后假条一律均认可。

  ② 假条需在该周星期五之前12点前上交自律部,逾期将做旷课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记旷课处理:

  ① 点名期间,副班长应告知班级同学不要进行拍照,若发现拍照同学则会进行旷课处理。

  ② 未在该周星期五12:00前补假条者。

  ③ 请假手续不符合规定者。

  ④ 弄虚作假者。

  ⑤ 在自律部考勤工作人员点名结束后上课铃声响起后五分钟仍未到达教室的同学均记为旷课)。

  ⑥ 若点名途中被发现代替他人喊到情况,喊到人员与代喊到人员均记为旷课,同责。

  ⑦ 点名过程中刻意妨碍自律部工作人员点名的情况,均按旷课处理。

  04、假条有效性的范围

  (1)事前假条在任课老师或自律部工作人员点名时,出示查看即可。

  (2)参加院级自律部的同学如遇因外出点名被分院自律部点到,需出示相关通知信息(截取通知信息的图片必须包含负责人的姓名,发送通知的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不给予消除记录处理。

  (4)请假单中“请假时间”一栏必须填写正确,不可涂改,涂改一律无效;

  (5)请假单中的“请假事由”一栏,必须写清楚请假的具体事由,不可一笔带过,不得涂改,涂改一律无效。

  (6)请假单必须有辅导员签字,则视为无效。

  (7)一张请假单只能用于一人请假,超过一人视为无效。

  (8)集体或统一请假必须是打印,说明时间、缘由,请假的人员的基本信息(班级、姓名)等,并附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老师,或改活动负责老师签字,出现任何手写字迹(除老师签字)视为无效。

  (10)打印的纸质证明上不可出现涂改现象,若有涂改,证明视为无效作废。

  注:如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如私改假条、冒充辅导员老师签字等),不予以撤销旷课、迟到记录,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05、关于假条的上交截止时间

  1.对于补假条的,假条必须在当周周五12:00之前交给自律部,可发至信息分院副班长群,逾期不候。

  06、重点事项

  1.早晚自修以及上课将会准点进行点名,自律部进教室点名结束出来后,门口的同学将作为迟到,上课五分钟后仍未到的作为旷课。

  2.点名期间在教室门口报学号或者名字时,需出示证件(饭卡或学生证或身份证),若弄虚作假,将做旷课处理,并根据分院相关制度进行处分。

  3.点名期间,副班长应告知班级同学不要进行拍照,若发现拍照同学则会进行旷课处理。

  4.一张请假单只能用于一人请假,超过一人视为无效。

  5.集体或统一请假必须是打印,说明时间、缘由,请假的人员的基本信息(班级、姓名)等,并附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老师,或该活动负责老师签字,出现任何手写字迹(除老师签字)视为无效。

  6.请假单中“请假时间”一栏必须填写正确,不可涂改,涂改一律无效。

  注:如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如私改假条、冒充辅导员老师签字等),不予以撤销旷课、迟到记录,并按分院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7.点名后补交的假条请于该周周五中午12点前上交,超出时间上交一律无效。

  8.12月5日起(下周一)开始实施新的考勤制度,由副班长上台念名单与自律部人员一同点名。

  数学学院运动会考勤细则【2】

  一、实施目的

  为了保证我院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运动会,弘扬阳光体育运动精神,培养大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特制定本次细则。

  二、实施方法

  1、每天不定时、不定次数点名签到,每天签到次数不低于4次;

  具体负责:麻馨月--16级数类一·二,宋妮--16应统·金数;刘芳铭--15应数·计数;李越琪--15应统·金数;张岩松·习文浩·何山--大三大四登记前来参加运动会的人员名单后续加学分。

  2、凡公关部员签到点名不在场者,不予补签,视为旷到;如有短暂临时离场者(如:上厕所),提前与公关部员说明,否则视为旷到;

  3、请假需由学生主管辅导员批准,且有假条;

  4、关于“精神文明班级”评比具体要求

  (1)每个考核项目采取百分制,由公关部麻馨月负责填写,每个年级三天累计分数最高的班级获得“精神文明班级”称号;

  (2)人数(30分):出勤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百分比以百分制计算即为该项得分(如:2015级应用统计班应到35人,实到30人,则最后评分为30÷35×30%=26分);

  (3)着装(15分):要求学生统一穿院服,戴帽子,凡不按要求着装者,发现一人扣3分,扣完为止,穿院服不戴帽子者或戴帽子不穿院服者发现一人扣1.5分;

  (4)气氛(15分):声音响亮整齐(10分),全员参与(5分);

  (5)卫生(20分):各班同学需保持场地清洁,不得乱扔瓜果皮壳、纸屑,结束后带走自己的垃圾,退场后各班区域卫生情况分为优秀(无垃圾,20分)、良好(较少垃圾,10分)、一般(5分),若场地有较多垃圾则当天此考核项为0分;

  (6)宣传(20分):运动会期间各班要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向广播站投稿,为方便统计,各班统一交稿给学习部部员(欧阳璇--16级数类一·二,刘宇杰--16应统·金数,李亦然--15应数·计数,藏伟霖--15应统·金数,王艳琛--大三,章俊元--大四),由他们交给广播站,投稿一篇1分,被采用一篇2分,若该班当天无投稿则当天此考核项为0分;

  (7)备注:遵守学校要求的其他事项。

  如:不起哄不乱喊乱叫,严禁在比赛过程中穿越比赛场地等,发现违反规定者每次在其他考核项目中扣5分;

  5、为维护现场秩序,请全体学生不要与公关部员发生冲突,若有较大争执,由主席团或导员出面处理;

  6、当天晚上微信平台推送通报记录不予修改,点名签到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公关部员说明;

  三、奖惩措施

  1、无故旷到者每次扣除0.2个课外学分,当天进行通报;

  2、运动会结束后,累计旷到次数最高的10人,打扫院系办公室;

  3、三天全勤者,给予0.2个课外学分奖励;

  4、为总得分最高的班级颁发“精神文明班级”证书(注:取总分最高的两个班),全班每人获得小礼品一份并给予0.1个课外学分奖励(注:凡有旷到记录者不予奖励;此课外学分与全勤奖励可叠加,即最高获得0.3个课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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