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章程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章程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团队纪律,提高网点管理水平,明确理财人员的管理职责,集中网点所有人员的力量,增强整体合作力,推动我局理财业务的发展,特制定了《理财营销员管理规定》。现将其通知如下:
一、管理体系
(一)郴州邮政负责理财团队规划建设,总体经营工作安排等工作。
(二)本部门负责理财团队的管理,包括指导和监督理财专业经营指标的制定和落实,组织人员调配和绩效核发,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等工作。同时,我们也致力于不断提升团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对于理财的需求和期望。
(三)网点负责人负责本网点理财业务经营发展,理财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本小组的经理负责管理人员、统计和整理基础资料并上报,同时还要负责管理理财小组成员的佣金分配工作。该经理将为整个团队提供支持和指导。
二、管理细则
(一)考勤管理
1、理财人员应严格执行郴州邮政理财人员请销假制度(附件1),日常考勤、服务管理归属网点,由网点负责人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每月以纸质上报理财人员扣罚情况表(附件2)至金融部。
2、网点负责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外,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网点负责人管理责任。
(二) 卫生 管理
1、网点营业前,理财人员应协助做好网点大堂卫生环境及厅外场所卫生工作,营业期间及时打扫处理,确保卫生情况良好,无纸屑,地面干净,机具整洁无尘土,大厅业务单证摆放整齐到位。
2、网点负责人应根据网点实际情况,制定环境整理方案,并对分工进行具体安排,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同时,应定期巡查网点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管理,确保网点环境的持续提升。
(三)着装管理
1、理财人员上岗前应仔细检查着装情况,要求服装整洁干净、无褶皱、可适当配戴饰品。
2、严禁梳理夸张发式,浓妆艳抹,涂抹异色指甲油等。
3、网点负责人负责服装调配、日常监督检查。
(四)晨会管理
1、理财人员应根据各网点营业时间提前到岗,参加网点晨会,执行网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2、网点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本网点的晨会,统一管理,统一安排部署当日网点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落实期限,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未及时纠正的,追究网点负责人管理责任。
(五)服务管理
1、厅内理财人员要主动使用服务礼貌用语,迎接进店客户,进行客户分流,指导协助客户填写业务单证(严禁代填),窗口疏导工作。如发现客户与柜面人员发生争执等突发情况,应及时介入。
2、网点负责人负责其日常服务知识、服务礼仪的培训工作,督促其日常应用情况。
(六)投诉管理
1、理财人员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理财投诉处理,对相关投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协调处理,留存相关档案。如未能解决的,需及时上报网点负责人进行二次解决。
2、对于相关投诉情况,网点负责人有责任进行调查和了解,并尽力解决。如果无法妥善处理,需要及时向金融部上报,并提供客户详细资料。
3、金融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及时处理相关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各层级人员要杜绝与投诉客户发生直接冲突,避免矛盾激化。除特殊情况外,主管领导不直接受理网点投诉,如因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后果,如造成严重后果,区局将严肃处理。
(七)业务管理
1、禁止理财人员在客户理财单上代替客户签字,填写保费金额、险种名称、期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风险提示等信息。
2、理财人员严禁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误导行为,应做好相关提示工作。网点负责人做出书面警示,一次罚100元,三次以上做清退处理。
3、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准确录入理财客户 信息 ,确保各项信息录入真实、准确、不漏项。理财人员要做好相关信息的复核工作,审核无误后,交给客户。
4、网点负责人负责相关日常监督检查,对于未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提示、警告或出具书面整改要求。
(八)培训管理
1、金融部负责每周组织召开理财团队例会,旨在提升理财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素养。会议内容包括理财业务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以及最新理财产品的介绍与分析。定期通报分析理财业务发展态势和市场变化,为理财人员制定更加有效的.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2、理财人员应按时参加团队例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积极参加各项 教育 培训活动。
3、理财人员严禁私下接受理财公司培训,杜绝利用企业资源销售非企业指定销售险种。
4、省保监局组织的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合格者将不能继续上岗,作为待岗处理,通过补考后方能上岗,如补考仍不能合格的,做清退处理。
三、考核制度
(一)劳动纪律类
1、由于理财人员出现迟到、早退、不参加晨会以及违反着装管理等行为,公司决定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每次违规行为将被扣罚50元,而旷工一次将被扣罚100元,并取消当日佣金分配。如果发生三次以上的旷工情况,公司将会对该员工进行局内待岗处理。
2、无故不参加每周理财例会者,每次扣罚50元,三次以上局内待岗处理。
3、不服从网点负责人工作安排和管理,整改落实工作不及时,每次扣罚100元,二次以上局内待岗处理。
(二)服务规范类
1、网点负责人或相关检查人员发现网点内外部理财人员责任区内卫生环境未达到规定要求,每次扣罚10元,当月两次(含)以上每次扣罚50元。
2、理财人员未执行着装、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每次扣罚50元,整改不及时或当月发生两次以上按不服从管理处理。
3、如果理财人员没有及时处理大厅内发生的投诉等情况并安抚顾客,将会对当班理财人员进行50元扣罚。如果该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将会扣除当月佣金及所有奖励作为处罚。
4、若理财人员未能按照客户要求提供服务而导致投诉到市级投诉处理中心或新闻媒体,责任人需承担100元的罚款;若投诉达到省级及以上的投诉处理中心或新闻媒体,则责任人需承担200元的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则责任人将被局内待岗或清退。
5、如果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销产品时存在误导行为,例如未提醒客户有犹豫期或未说明本金可能会受损等相关情况,导致客户遭受经济损失,责任将由销售人员个人承担。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的企业损失,销售人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可能被解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三)业务操作类
1、窗口营业人员将产品险种、期限、客户身份证号等信息录错,操作人员每单扣罚100元。
2、对于未录入客户地址、有效真实电话的,营业操作人员每单扣罚200元。
3、以上信息操作,理财人员负连带复核责任,每单扣理财人员50元,季累计连续被扣3次的,做待岗培训。
4、理财人员私下接受理财公司培训和违反理财产品销售要求,扣发当月所有佣金,局内待岗。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郴州邮政金融部。
附件:
1、郴州邮政理财人员请销假制度
2、理财人员扣罚情况表
3、理财人员网点管理及检查记录表
章程规章制度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章程规章制度3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2、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3、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章程规章制度4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综合组:
组长:
成员:
第一督导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督导组:
组长:
成员:
第三督导组:
组长:
成员:
第四督导组:
组长:
组员: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及班科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的作用,把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都按照《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了各校的学校章程。一是制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地位,二是按照学校章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个性特色的原则制定学校章程制度。三是能按照学校章程涵盖的内容制度学校章程。使学校各项工作在制度下运行,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目的。
三、强化对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的督导并注重结果的运用
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章程规章制度5
广播操、眼保健操、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小学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学生体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坚持每天一次广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2、课间操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坚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内操。班主任老师跟班,负责班级管理,体育老师一人整队,其余体育老师分级部检查、监督学生做操情况。每天对学生做操情况进行汇总。
3、要求课间操各班集合整队,做到快、静、齐,做操动作准确、优美,姿态正确规范,态度认真严肃,并组织学生检查,教师抽查,每周公布一次评比结果,将学生合格情况载入体育合格证。
4、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器材、经费、教师五保证,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5、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举、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判素质的全面提高。
6、班级制定本班的大课间活动方案,坚持依照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进行,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教师负责巡回指导,做好活动情况登记,搞好学期总结测评。
7、学校坚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举办学校体育节、艺术节,使参加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100%。
8、成立校级田径队、舞蹈队、合唱队、管乐队、科技活动组、信息技术活动小组等课外文体活动小组,促使孩子们全面发展。
9、在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对班主任及其他教师落实此项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学期末与教师奖惩挂钩,与教师学年度考评挂钩,与教师评优选先挂钩。
章程规章制度6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学院的固定资产,提升其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以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本办法根据相关单位规定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而成。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在企业中长期使用、价值较高且不易于变现的各种设备、建筑物等物质财产,并且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其中,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应高于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应高于1500元。另外,虽然有些物资的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它们具有较长的耐用时间,也应该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资产的原有物质形态基本保持不变。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主要职责涵盖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变更和处置等方面。此外,还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相关档案的管理等工作。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能够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利用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人账物”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院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责任明确”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办公室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第六条、根据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对学院拥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1.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2.严格按照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3.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标签;
4.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5.组织资产清查工作,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变更及处置
第七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研究编制购置计划。购置计划由责任部门提报,提出资金和配备可行性报告,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程序,完成采购、验收、入账。购置的固定资产有具体使用人的登记到使用人名下,涉及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登记到部门负责人名下。
第八条、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直接负责维护和保管固定资产。如果涉及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则由负责该部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对于所有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发生变更时,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审批表》,经院长审批通过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照程序办理资产变更手续,登记台账,及时变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的资产信息,更新固定资产标签。
第十条、为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学院原则上每年会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以确保账目、物品、使用人、存放地点相符。若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当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离开学院或者退休时,必须要将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部交回。在进行交接资产时,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十二条、及时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或挪用资产。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章程规章制度7
一、目的:
控制重要品质问题复发、品质问题发生后能够从源头展开进行控制。
二、品质的分类:
1:整装车存在以下隐患①损坏线路? ②停车不稳? ③车架断裂 ④不能转弯? ⑤不符合标准 ⑥外观、商品性等。
2:焊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①焊缝强度是否符合要求;②关键部位的材料标准和要求是否达标;③车架打号位置是否准确;④车架外露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⑤车架转向锁支架和限位块的强度是否足够;⑥前立管镗孔尺寸是否准确;⑦发动机安装孔是否符合要求;⑧油箱和载物架安装点的精度和平面度是否达标;⑨踏板车锁支架的精度和平面度是否符合要求;⑩检测点位在检具上的精度是否准确。
三、品质管理要求:
1:产品品质在《作业标准书》、《检验基准书》等工艺文件
中重点体现
2:检验时间安排方面,车架散件和组合件应提前一天报检,而车体件则需要提前两天报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经厂长签字后方可出厂,但若产品不合格但可以让步使用,则需经厂长签字同意。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不良品,员工应及时修复,不会追究责任。同时,下工序不得使用上工序流出的不良品,如有使用将受到同等处罚。对于外购件的到货,仓库应第一时间通知品质部门安排人员进行检验。若检验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若检验不合格,品质部门需出具检验报告单,并请技术部门给出临时标准或返修意见后方可入库。若产品存在严重隐患,品质部门有权直接拒收退货。
产品一旦流出厂门,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焊丝头不良按照1元/个处罚,漏焊按照5元/件处罚,漏件按照5元/件处罚,严重外观不良按照5元/件处罚,岗位焊接不良按照2元/件处罚,冲压、弯管漏工序按照2元/件处罚。如果不良产品流向厂家,将会面临10倍至20倍的处罚,并且管理者也将承担连带责任。对于造成厂家停产的.情况,我们将对部长、主任等管理人员进行全面问责处理。
3:要求过检具的产品必须100%过检具,违者按50元/次处罚。
4:品质管理在软件和硬件方面必须重点加强,工厂建立
不定期工装设备保养情况检查。车间要将点检不聚合项张贴
5:品质在人员更换时要作为重点进行跟踪确认对象,因人员变更造成不良处罚当班班长
6:品质问题发生后必须快速处理,用最短的时间控制不良流出,寻找现场的解决办法。
7:品质问题发生后必须全面处理,包括现场生产恢复处理、不良成品处理、不良半成品处理、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制定品质稳定化措施。
8:品质问题发生后的故障产品集中由专业人员维修,对处理不当造成持续问题的处罚车间主任。
9:品质问题发生后,处理效果的最大化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对相似问题进行扩大化处理,可以有效地提高问题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在生产车型相似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借鉴之前处理过的问题经验,快速解决新问题。而在新品开发过程中,重点对应相似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找到解决方案,提高新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10、工艺参数,电流不准超过250A,电压不准超过28V,违者按50元/次处罚,管理者连带。
11、发现品质问题的检验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车间主任反馈,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若发现车间未按照检验标准执行,将向品质部负责人汇报,品质部门有权对车间进行相应处罚。
12、各位车间主任、部长务必全力配合品质部门的检验工作,任何故意阻挠检验人员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罚,包括降职或开除等处理。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感谢大家的配合!
章程规章制度8
一、目的: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公司奉行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本制度规定奖励种类为年终奖、创造奖、功绩奖、先进工作奖、业务开拓奖、特殊贡献奖、职务晋升奖、全勤奖。
四、 奖励事项分类:
一、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300元的奖励,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部门管理和公司领导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能全身心投入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坚守岗位,任劳任怨;工作中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处处为公司的利益着想,能圆满或超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公司集体,能协助部门主管完善部门的工作管理制度;爱护和帮助同事,在部门的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8)当月不得有缺勤记录。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11)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12)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13)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14)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者。
(15)拾金(物)不昧者。
(16)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采取措施得当者。
(17)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18)通过努力,不断改善产品的制作工艺、为公司创造额外效益。
(19)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所属岗位相关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中。
(20)凡做满一年者加薪50元、做满两年加薪100元依止类推。
五、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款;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处罚50元—300元的罚金,(罚款金额视具体情况由部门管理和公司领导作出)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或重大损失、盗窃公司财物;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必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并送公安机关处理,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
3. 违抗合理调动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视情节严重程度。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视情节严重程度。
5. 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11、上班玩手机、谈与工作无关话题、私自离岗者。
1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视情节严重程度、留用察看或辞退。
章程规章制度9
为进一步推动我社“双建”工作,强化制度执行和内控管理,增强我社员工合规经营意识,督促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各项业务及时完成,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泰银信用社内勤人员。
二、实行“百分制考核”,采用扣分制,依据各级行、社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各项业务完成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考评,按扣分值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一)存款(60分)
(二)月均业务笔数(20分)
(三)内控制度执行(20分)
对以上所定考核分值,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比率进行扣分,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如年底完成全年任务的将返回所扣发的'绩效工资。
三、本办法由泰银信用社制定、解释和修改。
四、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章程规章制度10
一、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1)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4)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二、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三、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1)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4)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5)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四、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章程规章制度11
一、自觉遵守宾馆管理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乐观进取,爱岗敬业,擅长学习,把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忱。
三、客房服务员,每日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填写客房清洁日报表,要专心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准时报告。
四、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任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宾馆经理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记交公。
七、不准他人任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专心做好平安防范工作,特殊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准时报告和处理。
章程规章制度12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天40元。
②住宿费每天120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规章制度的作用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这样说起来比较空泛。比如:有着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因为不会出现有人干的工作少而拿到和平日经常加班的同事一样多的薪金待遇;这也是出于人力资源的考虑,员工最注重的因素——发展和公平。公平就是靠制度来体现的。
2、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应用于标杆管理。即制度中明确指出公司的发展目标,指出面向此标准所要做到的项目。
3、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比如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这是考核标准之一。
4、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赢得商业机会。
机制和制度的区别
机制和制度的区别包括含义不同和出处不同。
含义不同: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订法规;规定;指规定品级的服饰;制作;制作方法;规模、样式;规制形状;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机制是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
出处不同:制度出自宋代王安石《取材》中的“所谓诸生者,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必也习典礼,明制度。”和《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中的“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机制出自清代丘逢甲《汕头海关歌寄伯瑶》中的“西人嗜糖嗜其白,贱买赤砂改机制。”
生活中有哪些是属于制度的范畴
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准则,目的都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章程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所属xx,是由xx经济与管理学院和xx教育中心创办的非独立组织机构,以认同联谊会章程并自愿加入联谊会的xx学员和毕业学员、单位为联谊会的特定服务对象。
“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作为xx同学和校友的自治型组织,设在xx经济与管理学院,由理事会决定重大事项,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
第2条联谊会宗旨:以武大“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文化氛围,营造同学联谊体系,构建终身学习的平台,分享成功经验,为会员提供商务交流和合作发展的平台,使学员最大程度地获得知识、人际关系和财富的增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3条联谊会的一切重大事项由联谊会理事会做出决策,包括制定、修改联谊会章程,审议联谊会的发展计划、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年度预算和结算报告,重大活动策划和项目的立项审批,决定机构设置,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等重大事项以及联谊会主要行政和工作人员的任命等。
第4条联谊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专业会员、理事会员和常务理事会员;单位会员分为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均是联谊会授予贡献重大会员的荣誉,将获得联谊会更多的服务和支持,享有联谊会活动的更多参与权。
第5条联谊会设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理事会,其成员均由xx经济与管理学院决定聘任。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是联谊会的顾问机构,理事会是联谊会开展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6条联谊会理事会由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秘书长、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构成。
第7条联谊会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联谊会日常事务处理和业务开拓。
第8条联谊会的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主持,每年召开一次,负责讨论、决定理事会的重大事宜。必要时可由理事长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三章服务定位
第9条服务定位以会员的学习和交流为服务起点,为会员提供学习支持和交流平台,帮助单位会员创建学习型组织。在有计划、分步骤地为会员提供系列化专项和特色活动的过程中,营造xx特色的文化氛围和环境。
第四章申请联谊会会员的条件和程序
第10条联谊会会员是指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关管理规定,自愿申请加入联谊会,符合入会条件、办理入会手续的个人、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机构。
第11条会员资格要求:
1、个人会员应是xx学位班的在读、已毕业的学员。
2、单位会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声誉。
第12条加入的'程序:
1、申请加入联谊会,可以通过联谊会和学院相关分支机构、电话、传真索取或通过网站下载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可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联谊会。单位会员申请加入联谊会,提交申请表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联谊会理事会的秘书处是受理会员申请的机构,秘书处在收到申请表的15个工作日内,经资格审核通过,通知申请人交纳会费;
3、在确认付款已成功之后,由联谊会理事会5日内对会员身份作出确认,并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正式接受其为会员,并开始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13条本联谊会会员的权利:
1、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2、有权提议成立或参加联谊会各专业组织、地方组织;
3、有权对联谊会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享有联谊会持续开发的其他服务。
第14条联谊会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行业规则,遵守本章程及联谊会其它有关规定;
2、自觉维护xx和联谊会的声誉;
3、会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或单位信息,以便联谊会与会员联系;
4、会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及联谊会明示的其它费用;
第15条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利益:
1.参加联谊会提供的各类学习、培训、论坛、咨询服务等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2、可以在联谊会提供的各种宣传平台上,进行推介和宣传。常务理事单位享有的具体利益详见《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会员协议》
第16条各类会员的相应权责本章程未作规定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六章会员管理
第17条会员费用联谊会实行会籍管理制,会员须按规定交纳年费,享受会员利益,详见《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会员入会须知》。
第18条信息变更会员的通讯方式、地址、电子邮件、传真等相关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联谊会,以方便联络。
第19条监督管理
会员有以下行为,联谊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1、严重违反联谊会《章程》、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
2、损害联谊会名誉,造成严重影响;
3、严重破坏工作秩序,致使联谊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妨碍联谊会正常运营。
第20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谊会,在15个工作日以内,经联谊会确认后,注销会员资格,不退会费。
第七章其它
第21条本章程是联谊会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并在今后服务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请广大会员关注xx紧密互助型同学联谊会的网站xxxx。
第22条本章程未能尽述之条款和细节,将由xx经济与管理学院另行修改、制定,以本章程补充文件的形式颁布,具有与本章程等同效力。
第23条会员在联谊会活动中的言论仅代表该会员个人观点,不能代表联谊会在同一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
第24条本章程自联谊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25条本章程之最终解释权属于xx经济与管理学院。
章程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发》《公司登记管理条理》及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公司登记注册名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际广场A座2808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 商住,家政服务,写字楼管理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为二级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3.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管理决策权;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5.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6.要求公司为其投入的资本签发出证明书。
(二)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的章程;
2.按时足额交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依法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
3.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5.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公司经营期限十五年,自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议通过,并自领取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解释权归股东大会,修改权归股东大会。本章程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章程规章制度15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 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
证照号码
资本金
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出
资
%
比
出资
时间
货币金额
实物金额
无形金额
其他金额
合计金额
认缴
..
实缴
..
认缴
..
实缴
..
第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其它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和解聘。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或:经理)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二)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三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经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四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全体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份,公司留存一份,各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11-03
公司仓库管理章程规章制度03-28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3篇11-04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最新01-14
同学联谊会章程 规章制度06-09
关于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报告06-07
章程备案10-05
项目章程的内容12-28
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及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报告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