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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昌故里 水韵越西”歌曲征集启事
四川省越西县因越过嶲水而得名,汉武帝元鼎六年设置越嶲郡,是南方丝绸之路要塞,中国文化人祖师文昌帝君张亚子的诞生地,红军长征路经越西,700多彝汉儿女参加红军。越西历史悠久,物华天宝,是“天府中的小天府、大山里的鱼米乡”。
为弘扬文昌文化,倡导“厚德崇文、明事讲理、善商勤俭、和谐奋进”的越西精神,展现越西风土人情,提升越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文昌故里 水韵越西”歌曲。
一、征集时间
2015年5月7日—2015年7月31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
三、作品要求
1.所征集创作的歌曲要主题鲜明,贴近县情,能充分反映越西县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发展成就等特点。
2.歌曲要求特色鲜明、情感饱满丰富、文明健康、昂扬向上,既要蕴含越西历史文化底蕴又要展现越西时代风采,做到传统元素和时代精神有机融合。
3.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词曲优美动听,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四、评选办法
1. 歌曲征集后将邀请音乐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从中评出优秀作品9首,作为越西对外宣传形象的曲目。
2.所评出的9首优秀歌曲,每首(含词、曲)稿酬15000元。
3.所评选出的9首歌曲,组委会将邀请歌手演唱,费用另付。
五、征集方式
1.书信来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248号),邮编:616650,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文昌故里 水韵越西歌曲征集”字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电 子 邮 件 :********,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文昌故里 水韵越西歌曲征集”字样。
六、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越西县委宣传部、越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所有。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参与本次歌曲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5.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越西县委宣传部、越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负责解释。
中共越西县委宣传部
越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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