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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伴我行征文高中
引语: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书香伴我行征文高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当我听到这句关于书的名言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我以前那些读书的故事。
我10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五“话”八门》。
里面的情节写得十分生动,甚至每个字都是妙趣横生,每段话都是妙语连珠。
不用说我被这本书吸引住了,晚上6:00了,“该吃饭了”老妈冲着楼上喊到。
可我正在看我心爱的书呢!怎么能先吃饭?我假装没有听见,老妈见我不应,又喊“儿子,吃饭了!”我心里不想去,但嘴上却说:“马上来!等等我哦!”可这一等就是十几分钟。
老妈实在忍不住了,跺着脚冲进了我的房间,气呼呼地抓起我的《五“话”八门》,重重地摔在地上,火冒三丈地吼叫:“你到底吃不吃饭呀!不饿呀,还我们等你那么长时间。”我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振振有词地说:“老妈,别生气1看你把肚子气得鼓鼓的,不是又要肥了么?吗,消消气,你想想,我怎么会饿呢?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呀!再说了,书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您想想看,我看了17页书,等于吃了17碗饭,怎么可能会饿呢?”老妈听了我的话,哭笑不得:“随你吧。”说完,便扬长而去。
我捡起书,摸了摸书面,说:“你刚才还救了我一命呢!”(因为我刚才和老妈说的话是书里的)。
随即,我放下书,到餐厅大饱口福了。
那天,我还真吃了17碗饭,不过碗里的饭比平时少的多了。
我的行为让老妈大吃一惊。
晚上9:00了,“该睡觉了”老妈又冲我叫到,“马上”我兴奋地叫道:“妈,我给你讲个笑话。
一个男的见了一个女的,这女的他认识,他就上前对她说话……”等我把笑话讲完,老妈早就不见人影了,我扫兴地叹了口气,继续看书。
突然楼下传来老爸的脚步声,我一看闹钟,天那,11:30了。
我赶紧把书藏进衣服里,这时老爸走进来:“灯还亮着,怎么你还没睡觉?”“我去厕所”。
我结巴地说着,急忙溜进卫生间,不由自主地有把书拿了出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突然,老爸破门而入,见我手里拿本书,坐在马桶上,忙问:“咋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张口就说:“没有草纸了,我只好……所以,就……”老爸用可疑的目光看着我,我灵机一动,忙改口说:“不是,大便时没事,找本书看看。”老爸仍半信半疑,没有办法,我只好装着梦游的样子,冲进自己的房间,爬上了床,而后假装大睡起来,躲过了一场“灾难”。
过了几天,我用零用钱偷偷买了一个小手电筒,躲在被子里看书,最后,还是被发现了。
如今,我这本《五“话”八门》已经不翼而飞了,但是,它那阵阵书香,会永远伴我成长。
书香伴我行征文高中【2】
书,像诗苑里的一朵奇葩,在身处逆境的我们警悟、奋进;书,宛如那美丽的贝壳,让闲暇之余的我们陶醉于她的光泽与美丽;书,也似那淡蓝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们伫手聆听她的低吟浅唱。
对于书,我有着一股莫名的情谊,记得我从咿呀学语开始便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听童话故事,每天晚上都吵着要妈妈讲故事给我听,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在睡觉前必须要听故事的习惯,否则就睡不着。
听妈妈讲故事时,我总是聚精会神的听着,生怕漏掉了其中最精彩的情节。
当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时,我心中总会为小女孩不幸的遭遇而感到难过;听到丑小鸭经过重重危险,终于成为漂亮的白天鹅时,为它而感到高兴;听了皮诺曹的故事,担心自已会不会因为说谎,而鼻子变长……听完故事后,我总会沉浸于童话中,做一个温馨的梦。
长大了,自己识字了,便不用妈妈再给我讲故事了。
我最初看的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里面的情节深深得吸引了我的目光。
鲁滨逊出海航行时,途中遇到了大风浪,船上所有人都丧生了,唯有他活了下来……当我正津津有味地“啃”书时,妈妈闯了进来,让我帮她去打扫卫生,顺便陪她去超市买东西。
我极不情愿的放下了书,闷闷不乐得去打扫房间。
我拿了块抹布,心不在焉的打扫着,满脑子都在想鲁滨逊后来怎么样了,他会有怎样的遭遇呢?我真的好想再看下去,不如,我不帮妈妈打扫了,回到房间里去看书。
不行不行,妈妈会说我的,要不,我找个借口去看书,我心里想到。
于是我就找了个借口,骗妈妈说,肚子疼,去上洗手间,把书带进了洗手间。
坐在马桶盖上,看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转眼间40分钟过去了,但我丝毫没有察觉到。
直到远处传了阵阵香味,肚子开始唱起了“空城计”,我才发觉过去好长时间了,已经到中午了,我恋恋不舍得从书中抬起头来,把书放到自己房间,洗洗手,吃饭去了。
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但这不仅仅是全部,我每天都在和书亲密接触,发生着更多有趣的故事。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
一页一页的翻阅,覆盖的文字历经了沧桑,凝聚的故事在心底若隐若现。
轻嗅文字,淡淡的墨水味,亦让人感动、沉醉。
夜静了,也深了。
仰望头顶的星空,聆听银河无声的波涛,静静地呼吸着那从无限里弥漫而来的浩大气息,一个人的安静,一个人的黑夜,一个人的世界。
一盏灯,一支笔,一张纸,在深夜静静的诉说,此时,我的心在语言的原野上走向远处和深处。
回首看自己的生活,原来这么多的故事,是在书本中体会到的。
看过的书,不多,也渐渐的忘了,但存在书里的温暖与感动常常在瞬间驻足。
在书中,体会到亲情的浓度、友情的纯度;开始敬畏自然,懂得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等,它一点一滴融进我的生活,与我的生命融为一体,影响着我,陪伴我成长。
书,让我学会了感动。
心中存有感动,才能感受世界的美。
透过书里的文字,映照现实生活,我们的成长才是有意义的。
一转身,夕阳落幕了;一转身,我们长大了,却也渺小了。
有你在,灯亮着,模糊的记忆淡不了情的温度。
记忆中,父亲常年在外,家里的一切都是母亲打理的。
初中开始上晚自习,下自习时,天永远是黑色的。
沿着街边的路灯,一个人走回家,每当我转过街角,抬头时,家里的路灯一直都亮着。
在那个十几岁的年龄,我只是把这当成了一种习惯,没有太多的情绪。
后来,无意中看见了一篇文章,内容大概是一个孩子生气而离家出走,父母每天都着急在找他,每天晚上点着路灯等他回家。
邻居不理解……孩子母亲说等孩子想回家了,看见灯亮着,心里就不会害怕了。
刹那间,我震住了,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跟着就湿润了。
到了现在的大学,行走在朦胧的灯下,想起好久没回家了,思绪飘到那远很远的初中,思恋有点纠心。
走得再远,也无法断开母亲的爱。
鸟有反哺之心,羊有跪母之恩。
这么多年的生活,我一直在透支亲情给予的爱,真想手捧感恩的心,用行动好好爱我的父母。
因为爱,所以爱,这种爱是一种浓度。
每当指尖在书间滑过时,便能感受到那满满的爱伴着我成长,带着爱,带着感动走进书中,是最温馨的时刻。
在书中,我常常羡慕“高山流水”的友情,乐为知己者奏,知己已亡,留琴何用?知己已死,心事赋琴,弦断有谁听?没有很多经历的我在读书生活中真实地感受到了友情的温暖。
千古名曲还会想起,“知音”二字依然有人在诠释。
当穿过光阴的隧道之后,友情的真挚与执着,足以感动你我。
友情是相知,他的眼睛和心都能读懂你,更会用挽起你单薄的臂弯。
书中文字散发的魅力,友情的纯度显得刻骨铭心。
雪天的冰洁积攒着写满友情的文字。
曾经的曾经,空旷的操场,我们在雪地上留下一串串脚印。
因为友人在,寒风是温柔的,雨季是美丽的。
分开异地,一封信展开回忆,友人浅浅的笑容深深的落在了我的心里。
书开启了我的心口,友情唤起了我久违的热情。
感谢书让我明白情之难得,感谢在美丽的时候与友人相遇相知。
书,让我学会坚强。
在书里,看到了最真实的自己,驱散了心中的阴霾,享受着阳光的恩赐。
带着书的气息去感悟自然,我们的心灵才能真正的坦然。
慢慢的就感受到了,也许总想走快点,也许奢求时间能重来。
当我迷茫时,总会强迫自己钻进书里,渐渐的,思绪在蓦然间清晰,不再浮躁、迷茫。
瞬间的感受一直是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川端康成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未眠,“美是邂逅所得,是亲近所得”,海棠花的盛放含有一种哀伤是美。
而在我放下书本,一个人在校园散步,第一次开始敬畏自然,被一棵树感动。
我对高中学校的一棵树的记忆特别深刻,屈原俯视着它,也许是屈原的目光太深刻,它散发着不一样的味道。
去年春天却是那么的冷,它只有树枝,偶尔有一只鸟停在上面,如一幅古墨画,淡淡的,纯天然的。
于是便钟情它了。
每次路过时总是情不自禁的望望它。
渐渐地天气暖和了,钻出了新芽,淡淡的绿,我舒心的笑了,生活充满着希望。
到了五月,浓浓的绿意包围着,蓬勃的生命力映衬在蓝天下。
其实早在冷的春天,它已在慢慢的集聚养分,厚积薄发,等待着属于它的季节。
人,不应该如此吗?懂得在恰当的时候把握准自己,耐得住寂寞,创造属于自己的舞台。
叶子总有落的时候,叶落归跟,化作春泥更护花。
人,也会有离开的那一天,离开的那天总该留下点值得留下的。
书的思想住进我的灵魂,当我们能自然的俯下身子对一朵花微笑了,我们的生活便坦然了。
生命,就像绿叶的一生。
书,让我的生命充满了挑战。
墨香淡而雅,读一本书就和一位高尚的人在谈话,走进名人的生活,借此来激发自己。
每天坚持用一点点时间来翻翻书,一点点时间的力量在短时间淡而无味,但久了就如珍藏多年的老酒,越发清香。
时间也许不够,就如只有一分钟吧,它是这样的微不足道,但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分钟,就是这样很容易被忽视,但时间是这样一分一秒的连成的;一分钟,是无法完成一件巨大的事情的,但它却是一个好的开始……人与人的差别,在岁月沉淀后的悬殊又是让人禁不住感叹。
为自己而活,为未来而努力,真的需要勇气来承受!
一本薄薄的书,一个简单的人,开始了对生活的追求。
所有的故事都在指尖迸发,在心灵得到归宿。
舞在指尖,一页一页的感染着我。
舞在指尖,一字一句启迪着我。
舞在指尖,一点一滴打造着我!
在书海里漫步,每个人的感受是很不一样的。
我自知自己阅历很浅显,但我对书的认知最深刻的莫过于学会感动,学会做人。
懂得去经营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懂得坚强,懂得承受等等,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以感动为起点!先成人后成才。
一个容易感动人,情感一定是细腻的!一个感动的人,心才能感受到自然的气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才是真性情的人,才会懂得生活!
一生,如演绎一场舞,书是曲谱,舞在指尖,懂得感动,舞才有了灵魂!
重新把握,或许是在急冲冲的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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