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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征文

时间:2024-08-01 11:58:38 征文 我要投稿

(合集)读一本好书征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征文,肯定对各类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没有题目、题材、格式的限定,与作文大体上一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征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一本好书征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集)读一本好书征文

读一本好书征文1

  我轻轻地合上了《在你的鼻尖跳舞》这本书,舒了一口气,像刚喝完乳汁的婴儿一样满足。这依然是演绎十二岁故事的完美旋律,是伍美珍的另一部力作。

  邱佳是初一(4)班的学生,年龄最小,数学成绩特差,总是一副迷糊的样子,而且自卑,显得不和群。而这学期转来了一位插班生,名为悠池,大家原来听说他是八中的校草,实际上脸上长了麻麻,同学都不愿跟他作同桌,好心的邱佳收留了他,成了好朋友。悠池喜欢上了音乐,邱佳爱上了动画,他们都不再自卑。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不能自卑。自信,注定了他们不会自我放弃。不死,就精彩的活,就像李伟,虽然失去双臂,但不自卑,不自弃,用双脚去演奏钢琴,去弹奏婉转动听的曲子。为什么他能用脚去演奏钢琴那美妙的华章?因为他坚信他的人生将无比精彩。

  我一开始学吉他,总是弹不好,不是手按不准位置,就是识错谱,渐渐有些自暴自弃,后来看了李伟的故事,一下子我明白许多,于是开始不厌其烦地弹,一遍不行,就弹两遍,熟能生巧,终有一天,我克服了这些小毛病,弹出的曲子不再平淡,有了几分美妙与动听。故事中的邱佳爱动漫,悠池爱音乐,为了自己的爱好付出努力,这不是同我的'现实生活紧紧相扣的吗?他们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懈地奋斗,他们都是最棒的!我也会像他们一样!

  谁有勇气直面自己的缺点,不退缩,不畏惧,一心想着自己想干的事,朝想走的路的方向去奋斗,谁就有成功的希望!为了自己的梦想和信念克服重重困难,在人生的道路上欢快地跳舞,就一定会登上胜利之巅!

读一本好书征文2

  暑假里,我看了伍美珍姐姐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是一个充满悲伤又给人力量的故事,我被它深深地打动,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原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可谁知妈妈突然得了癌症并且永远离开了她,这样的灾难给她的生活蒙上了阴影……十二岁的欣怡,过早体验到了失去亲人的痛苦。而欣怡的'妈妈为了让她能够独立面对今后的生活,默默忍受着病痛和即将失去女儿的心灵煎熬,以一种近乎残酷的方式“逼迫”她掌握了独立生活的技能,变得坚强能干——这一段描写使我真切感受到了欣怡妈妈对她的爱,也让我更加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真谛。

  在我的生命里,妈妈一直是我避风的港湾,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我就觉得很安全很踏实。我实在无法想象失去妈妈的滋味,那一定是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了。但是我也知道,生命总要走向死亡,就像任何一个故事一旦开始就必定走向结束,妈妈总有一天要离开我,而我,也总有一天要离开这个世界。

  有一次我和妈妈讨论关于“生死”的话题,妈妈跟我说,既然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死去,那我们就更应该好好珍惜活着的每一天,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从那以后,我和妈妈更加亲密了:在生活中,我总是主动帮妈妈干一些家务事;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我们总会互相宽慰,一起讨论解决的办法。

  和欣怡相比,我可以在妈妈的陪伴下慢慢长大,真是太幸福了。所以我在享受母爱的同时,也要好好爱妈妈,只有这样,将来就算妈妈离开我,我也不会因为没有对她好而后悔了。上个星期,妈妈做家务的时候把腰扭了,很痛苦的样子,爸爸帮她冷敷、按摩,我在旁边帮不上忙,急得团团转。后来我总算找到事情做了:我洗了自己换下的衣服,还为大家洗碗刷锅,虽然有点累,但却很开心。有妈妈陪伴的日子,再苦都是幸福的,我要高高兴兴地跟妈妈过好每一天,不让我们的生命里有泪水。

读一本好书征文3

  在暑假的尾巴上,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字是《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从书名来看,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每天,主人公胡小闹的日子像王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有一天,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这种像王子一样的`生活被打乱了。新班主任让胡小闹、小樱桃、闫石

  展开了一场独立竞赛,获胜者将会和班主任一起去电视塔的旋转餐厅吃饭。在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个人来到了一个贫困的山村,认识了一群很穷的孩子们,在和这些孩子们交

  往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生活习惯的不好,从这些孩子身下学习到了许多,并且懂得了自己的自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该听父母话时就要听。

  我的感想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多和爸爸妈妈交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打理自己,不让父母那么为自己担心。

读一本好书征文4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

  的确,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但在很多同学眼里,读书却像绳索、铁镣一样,捆住了自由,锁住了欢乐。我不这么认为。读书并不一定是只读课本,书的海洋广阔极了。

  读史书,可以带我回到过去。一会儿是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会儿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会儿见到了唐朝时期的繁荣,一会儿又看到了惨无人道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读史书,让我有机会与那些历史人物“对话”。

  读科技书,让我与那些科学家们“相处”。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最原始的马车,到冲上云霄的“神六”,这短短几千年间,又多么大的变化呀!这其中,凝聚着多少代人的辛苦与汗水!天文学家布鲁诺为了推广与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不顾宗教对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这一边。结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烧死。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潸然泪下。当我看到爱迪生又发明了一样新东西时,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与快乐的交织,让我长大。

  读生物书,让我“零距离”“接触”那些动物们,有时会把我带进危险的亚马逊丛林,有时又把我带到美丽的尼罗河畔,有时还会把我带进荒无人烟的'澳洲沙漠,有时又会把我放进蔚蓝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险的大白鲨、温顺的海龟、体型庞大的鲸鱼。“游着游着”,就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极,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冰山,不,还有可爱的小企鹅。

  最惊险、最刺激的莫过于《福尔摩斯侦探集》。在书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个侦探,正与福尔摩斯一起侦破案件,或许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也有可能成为我们破案的关键。

  这就是读书,不!应该是读一本好书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让我看到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领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气概,体会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游览大自然的无限风光。

  朋友们,记住这句话吧: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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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征文5

  一场直面自己的旅程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历时87天,行走672公里,年逾六十的老人哈罗德用双脚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路。他用双脚度量了生命的长度。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因为一封在生命垂危之际寄来的信件,因为陌生加油站女孩所提到的“信仰”,这个平凡普通了一生的老人开始了一场看似疯狂的旅程。

  哈罗德看上去是那样普通,古板,无趣,好像放在人海里就再也找不出来。可他,却又是一个困在回忆里的人。他不想回忆起年幼时母亲的出走和父亲的酗酒——那是他支离破碎的童年;他不想回忆起他深爱的儿子的离去以及他和妻子长达二十年的隔阂——那是他失败的人生;他不想看到那件十六岁时父亲扔给他的大衣和他推开后院门的一瞬——那是串起他悲伤的节点。

  可当他踏上这条朝圣路时,他便有了信念、有了目标、有了勇气。暂且不论这场朝圣是否神圣,而应该看到他的虔诚与执着。在这场旅途中,他开始直面自己内心深处不愿提及的过去;开始仔细审视自己的错误,自己的怯懦。他开始尝试包容它们、化解它们。他开始直面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仔细感受每一次日出日落,仔细体会风吹过脸颊的感受,仔细观察万物的多姿多彩与勃勃生机。他开始直面自己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他开始聆听每个渺小孤独的人背后五味杂陈的人生。同时,他敞开心扉,学会倾诉与表达,学会爱与包容。这是一场回望过去的.旅程,直面自己人生的旅程,一场关于爱的回归,这是哈罗德自我审视的新生之旅。

  哈罗德,用他安静而勇敢的脚步,感动了每一个人。

  其实每一个人都一样,我们不过是这个偌大世界里的小小个体。我们的喜怒哀乐不过是我们个人的拥有。我们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也许我们会被单调的生活磨去热情,也许我们会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失掉梦想。我们可能会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我们也可能会在生活轮轴一天一天转动下失去自己的信仰。这是多么常见,而又多么悲哀。

  我们也应该像哈罗德一样,在路上好好回顾自己,去弥补自己的遗憾,去做自己内心想做的事情。我们应该直面自己的内心,听从内心的声音,凭着最单纯的信念,一个人,也能虔诚地朝圣。

读一本好书征文6

  《枫叶船》这篇小说以书信的格式贯穿。讲述了一个名叫石磊的孩子长大后回忆小时候与老师的误会,给老师写信的故事。 石磊小时候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母亲把他托付给了舅父,舅母常常侮辱他,使他变得孤独又悲观。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他,特别爱看书,连舅父书架上的菜谱和裁剪衣服的书都不肯放过。后来,他的心里萌动出了一个念头:写诗!他到处乱涂乱画,写得如痴如醉。终于有一天,因为把字写在了墙上,他被舅母赶了出去。他来到了河边,河的对岸是一片绿色的原野,他一直对那儿充满了向往。他用刀把树根雕刻成了一支船,用枫叶代替它的帆。“枫叶船”装着他的憧憬和希望远航了......他把这只船写成了一首优美的诗,竟奇迹般的发表了!以后,他变得自信了,不那么自卑了!可事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他的老师并没有夸奖他,甚至怀疑,对他进行一系列的“诚实的教育”。无奈之下,他只好说谎---“那首诗 不是我写的.....而他的老师这才心满意足。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我真想对石磊的老师说“老师您不该以他的身世来判断,就否定他!您没有一句赞赏和鼓励,反而对他充满了怀疑!”石磊本该向那支小红帆,达到向往的彼岸,可他的生命之船落下了,它只能在人生长河的梦中萦绕那五彩纷呈理想所在的彼岸!这件事摧毁了一个孩子心灵深处刚刚萌生的对未来和前途的自信;折断了他幻想的翅膀;动摇了他正在奠基的积极向上,昂扬的人生观,使他永远失去了自信!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自己。低年级时,我的作文水平并不高,给老师留下的印象也不是很好。二年级的一次作文,在妈妈的帮助下,我写得很不错。没想到我的朱老师居然在班级里朗读了那篇作文,还当着同学们的面一个劲地夸奖我。我不禁脸红了,更多的是感动,被老师对我的信任感动了。从那以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写好作文!可以说,我的朱老师改变了我对作文的态度!

  这个故事更使我受到启发。要自信、乐观地面对生活,以自己的知识博得别人的尊重。要想那支枫叶船,有了一面飞翅般的红帆,定能够达到自己所企求,所向往的彼岸!

读一本好书征文7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8

  《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是女作家郁雨君的作品。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我有很多感悟想告诉大家。

  这本书主要说有个叫扇贝的胖男孩,他超级喜欢小动物。他家一开始养了四只小鸟,可最后都飞走了,后来又养了两只小兔子,可不久两只兔子也不幸死亡。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他的妈妈送了只小猪给扇贝,小猪越吃越胖,胖到最后要减肥。扇贝最大的'梦想就是建造一艘动物方舟,让所有的动物都能在那快乐地生活。

  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就是要像扇贝那样去爱护小动物,这个地球不只是人类的,在这个地球上还有许多的动物,许多的植物。这各种各样的动植物相互间有着奇妙的生物链,就是因为这生物链的存在,生态才平衡,人类才得以繁衍。所以我们要和动物做好朋友,要和它们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在这个星球上。

  可是有些人,他们对待动物就缺乏爱心,令人十分厌恶。记得有一回,我在回家的路上,就看见一位中年男子带着小狗散步,可能是因为小狗不听话,主人就用言语去骂它,时不时还用脚踢它,从小狗的眼神可以想象它是多么地伤心。还有这样一位主人,他虽然养着一只小狗,但却并不爱它,给它吃的东西很少,很少去关心它,有时主人在外面受了气,就把小狗当成出气筒,踢它,抽它。小狗只能轻声地呜咽着,默默地承受着主人的不满。我真想对它的主人说,要爱它关心它。如果不爱它,干嘛要把它留在身边呢?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要用心去爱它们,我坚信如果人人对待身边的动物多一点爱,那这个地球会更加美丽,这个世界也会更加和谐。读过这本书,我一定从自我做起和动物交朋友。

读一本好书征文9

  幸福,这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词。

  幸福似乎不需要多大的付出或给予,它可能只是一杯茶,一席棉被,一块点心又或是一句鼓励,一声问候,一次拥抱。

  幸福是什么,它是从何而来,它又是为什么要来,人们又为何需要它?

  《恰到好处的幸福》中说“幸福是一种心的富足,不以物质的多寡来衡量,它是付出、分享和爱的感受。恰到好处,是一种哲学和艺术的结晶体。它代表的豁达和淡然,是幸福门前的'长廊。轻轻走过它,你就可以拍打幸福的门环。”

  恰到好处的幸福?恰到好处又是什么呢?《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指说话、做事恰好到了最合适的地步。最合适的幸福?好像拥有它很难,它不能多,也不能少。

  多了,就会让人沉浸于蜂蜜般粘稠的幸福中,不能让人经历许多的磨难,从而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少了,便会让人难以满足,只觉得幸福永远不会降临到他的身上。继而领会不到幸福的滋味。

  我认为,感受幸福其实是一种能力。但是,有的人感觉已经在每日都有的幸福中丧失了。这时,这些人就需要其他人来提醒他拥有的幸福了。

  让我们来做个提醒自己有多幸福的小游戏吧!

  首先你在纸上写下五种你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写好后,划掉其中一个你认为在这之中最不重要的。这里的划掉不是用一根斜线划掉,而是用笔把这个名称全部涂掉。现在应该还好选择吧!然后,从四个中再划掉一个,现在是不是有点困难了呢?继续,从三个里再划掉一个······从两个里再划掉一个······现在只剩下一个了。它可能就是你认为最最重要的东西了。最后,把这个划掉。现在的你会有什么感觉呢?是不是感觉自己好像一点幸福都没有了呢?其实,你写下的这些东西曾经就给你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幸福。可是经过了这么久时间,这些幸福早已被消耗殆尽。

  幸福其实很简单。如果你去问问那些乞丐他们想象中的幸福是什么。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想象中的幸福就是能吃一顿饱饭或是拥有一件新衣。如果你去问问那些单亲孩子他们想象中的幸福是什么。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想象中的幸福就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你还可以去问问那些老人,他们可能会说是想让他们的儿女多来看看他们······

  当你问完后,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你会突然发现他们所向往的幸福中绝大多数的你都拥有。这会儿你就会恍然大悟:自己其实正好拥有着恰到好处的幸福。

  幸福,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读一本好书征文10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读一本好书征文11

  《贝丝的快乐农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小主人是贝丝。贝丝一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世间,成了孤儿。

  贝丝小时候在姑妈家,姑妈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这让九岁的贝丝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让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贝丝送到了乡下的姨婆家。在那儿,贝丝再也不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儿,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帮着大人做事,没有人把它当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学校,贝丝在等着大人送她,姨婆指着前面的路让她自己去,她胆子小,可是没办法,只好独自去上学。时间长了,贝丝学会了很多本领,她不再是那个脆弱的自己了,她爱上了这个新家庭。

  读着这本书,我为贝丝失去父母感到伤心,看到她在农场委屈的生活而难过,不过我为她能够适应新生活,变成独立快乐的女孩感到骄傲。记得小的'时候,我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他们不让我受一点委屈,我需要什么,他们就满足我。后来我上学了,在学校里,同学们笑话我什么都不会。值日时,我不会扫地,老师告诉爸爸,说我太娇气了,要锻炼我。早晨,妈妈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让我周末自己的袜子自己洗。我以为他们不爱我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学会独立生活,那样才会更快乐。我要谢谢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认父母生气。

  有父母的爱,有他们对我的教育,我会成长的更快乐,更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读一本好书征文12

  我也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读《匆匆那年》,遥想四年多以前那个月考的夜晚,看到月亮,那时的我还小,读的时候只顾得上情节,顾得上可惜方茴与陈寻那么匆匆而过,却顾不上怀念,顾不上故事带给人真正的感受和领悟。

  有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执著于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是每一次读起,仿佛都唤起了我的青春年少时,总是会想起初中时的我们,初中时的每一刻,简单,却被光照亮着,每一次读起,也会把自己和方茴联系起来。同样是那么单薄敏感,对于自己喜欢的人那么执著用力,而他们之间的障碍,也是那么的无力的存在着。

  如今再一次读起《匆匆那年》,不同的心境,也又有了不同的感受以及思考。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是那么明显地存在

  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相互妥协着,以至于到相互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了注定的渐行渐远。

  年少的我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会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的不想看到它的到来。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却老是忍不住去看向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地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

  年少时的眼睛中充满各种鲜明色彩,色彩太过鲜明我们都看不见色彩的中间地带,其实到头来,那些爱啊、恨啊、情啊、愁啊、对啊、错啊,都会随着匆匆那年一起过去,没有谁对谁错,谁清谁楚,谁黑谁白,只是年少时的眼光太过美好,看不见鲜明颜色的变换中总是夹杂着你不知道的过渡,你不知道从一种颜色变为另一种颜色需要怎样的调和。

  只是终归,匆匆那年,我们毕业,我们变老。如同现在越来越恋家,越来越恋父母,只是因为我们的思考越来越多了,也许真的不是简简单单的想就可以了,也许我现在还在爱恨分明着,但是慢慢的,我也终将被现实的残酷磨成圆形。所有问题,所有情感都会慢慢沉淀,终将如化学反应,能看到圆满的结果,现在我们慢慢成熟,慢慢等待反应的进程。

读一本好书征文13

  看完《我们永远不分开》之后,我觉得苏婷宝的外婆“老姜茶”实在有点奇怪,她老说些新奇的话,什么“秘密烂在肚子里,肚子就会疼”,还老是做些不像老人们做的事儿,比如:在来的路上,她在车上大口大口地喝可乐,一会儿一大瓶可乐就被喝完了,一点儿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连凉水都不敢喝。别说我外婆了,这样喝可乐连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虽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宝特别喜欢她,因为外婆喜欢的那些事儿她都喜欢干,外婆说的那些话,婷宝称为“老姜茶语言”,讲给班里的同学听,同学们都特别惊讶。但是,那年暑假,“快乐老家”的家吼爷爷口漏风,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宝特别伤心,“老姜茶”就对她说:“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婷宝哭着说:“我们永远不分开。”那怎么可能呢?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但是那个人会永远永远活在爱他的人心中。

  我从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会像婷宝一样窝在心里,第一时间就告诉妈妈,这样,秘密永远不会烂在肚子里。

读一本好书征文14

  站在生机盎然的森林里,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细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沈石溪老师的小说里。暖暖的阳光洒在树叶上,在稀稀疏疏的阳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见了那模糊而又年迈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领;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说里,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沉浸在小说的情节中,我的心仿佛微风拂过溪中的花瓣激起阵阵涟漪。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读一本好书征文15

  暑假里我的的确确看过一些书,但是最最使我难忘的还是《小豆子丛书》。

  《小豆子丛书》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丛书,这套书一共有六本,分别是《小美人唐豆》、《倒霉蛋唐豆》、《梦想家唐豆》、《馋嘴猫唐豆》、《马大哈唐豆》、《小好人唐豆》,这六本我都看过,里边介绍了一个非常具有特色的主角——唐豆,每一本书都展现出他的一个鲜明特点。

  我最喜欢的是《马大哈唐豆》,这本书我看了不下5遍,每次看后我都乐得合不拢嘴,笑得直不起腰,唐豆的马大哈表演是这本书成了最搞笑、最滑稽的代名词。唐豆的小失误、小缺点被展示得妙趣横生,趣味无穷。不过虽然唐豆有着些许的不足和缺陷,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唐豆却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一个人,他热心热情,礼貌文明,我们每一个小学生身上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是我们要向唐豆学习,保留一份最纯真的童心与爱心。

  《小豆子丛书》故事叙述层次分明,情节发展简单精辟,人物刻画惟妙惟肖、语言运用个性鲜明,不但能给我们小学生带来欢笑,让我们在快乐中成长,还能让我们在欢笑之余获得一些对人生、对生活、对学习的启示。我喜欢《小豆子丛书》,我更爱那个真实得可爱又可笑的小豆子。我觉得这是我到现在看到过的最值得看的一本书!我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认真用心品读《小豆子丛书》,也能像我一样向小豆子学习,做一个有缺点但不失优点的孩子!如果你没有看过这本书的话,请你一定记得要去找来哟!暑假征文:暑假读一本好书篇29

  令人盼望已久的假期终于到来啦,就在放假的.前一天,老师给我们班的每位同学发放了一本书《哈妮的夏日舞会》。看着鲜艳的封面,早已压抑不住心中的悸动,想马上翻开这本书。

  这是一个关于四季的故事。每一个季节里都有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我特别要提到的就是夏日。

  书里讲述的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蓝铃铛森林要举办一个盛大的夏日舞会,主人公哈妮是一只可爱的小木鼠。晚会上她将为大家表演诗朗诵、舞蹈。小木鼠哈妮非常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希望自己能在舞会中光彩照人,可惜她只能穿姐姐的旧礼服。她非常失望,好朋友们看穿了哈妮的心思,打算用碎布为她缝一件美丽的礼服,他们找来了森林里著名的裁缝巴特卡普夫人。在他们的帮助下,哈妮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穿着美丽的礼服参加了盛大的夏日舞会。

  故事里的孩子们天真、活泼、善解人意。他们珍视友情,他们会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会帮助朋友解决困难。我从小就很调皮,但是父母从未责怪过我,他们处处维护我、包容我,我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就像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从未经历过外面的风吹雨打。

  自从我读了这个故事之后,下定决心要学着独立成长,学习蓝铃铛森林里的小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人的快乐源于对他人的帮助。希望我们都能从书本中学习到成长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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