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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时间:2024-08-11 16:58:07 征文 我要投稿

【优选】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5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征文吧,好的征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飞扬的特点。写起征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5篇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

  每次翻开一本书,我心底总会洋溢出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又重新见面了一样,在这成长的路上,是书给了我那么多快乐,知识还有前进的光明。

  那天晚上,妈妈出去加班,我站在窗口目送她离开,心中顿时觉得很无聊。我懒懒地站着,忽然,我猛得想起昨天看了一半的书。我大喜,连忙从书堆中抽出那本心爱的书,找了个舒适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是《爱的教育》里四月的春天:你看,树木抽出了嫩芽,草地散发出了清新香气;窗台上摆满了鲜花。一瞬间,我仿佛来到了一个明媚的春日里,万物都睁开了蒙眬的双眼,舒展着筋骨,到处都充满了新生的活力与希望……同学们迈着强有力的步伐,放声歌唱。我似乎也加入了他们,朝着温暖的阳光,拥抱着春天的美丽。

  啊!春天多么美丽,多温暖!暖暖的阳光照到我心里去,我像只自由的小鸟在那春暖花开的世界里翱翔。我感受到了春对我的召唤,感受到了无尽的喜悦,在心里澎湃里,感受到了一股充满希望的力量,多么热烈、多么美妙……

  突然,天地瞬间黑了下来,我像被针狠狠扎了一下,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一股恐慌从心底一路窜了上来。我的脑海刹时出现了那些什么:面目狰狞的魔鬼、还有会吃人的'妖怪……我怕得手中的书什么时候掉下去都不知道……可我怎么办哪?我好怕……我坐在那儿,动也不敢动,周围好像有什么莫名的东西在聚拢。我想逃开,可脚却像被灌上了铅似得动弹不得。

  正在我绝望的时候,我想起书桌上还有前几天过生日时舍不得用掉的精美蜡烛。我手忙脚乱地翻出一个打火机急忙点着这几根蜡烛,又吸了一口气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重新坐了下来,我又惊又喜,不停地安慰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书中那种和谐、安宁,让我忘却了恐惧,居然慢慢又平静下来。我看见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数星星,我仿佛也被一种浓浓的温馨给包围住了,一种柔和的、宁静的情绪弥漫开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欢呼地跳了起来,朝妈妈怀中扑去,高兴地说:“妈妈你终于回来了。”

  至今,我还深深地记着那晚,在我最无助、最害怕时,是书给了我力量,让我的心得以静下来了。书,谢谢你,在黑暗中给了我前进的光明和动力;谢谢你一路的陪伴!我又沉入到了书的海洋中。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2

  一千多年前那轮照在长安的明月,应该与如今的月亮没多大的差别吧?然而,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如果说后世的女子更像是幽兰、瘦梅一样脆弱易伤、多愁善感的话,那不妨将唐朝女子比作国色天香的牡丹,在雍容华贵中彰显着自信、激情,有时甚至可以说是略带张扬。在唐代没有小脚的束缚,她们如同男人一样蹴鞠、骑马、打猎。杜甫诗云:“辇前才人带弓箭”,唐武宗便曾带着他宠爱的王才人出去打猎,以至于身着男装的王才人被前来奏事的大臣误以为成皇帝。

  “西门秦氏女,秀色如琼花。手挥白杨刀,清昼杀仇家。罗袖洒赤血,英声凌紫霞”,李白笔下的这种形象也便是唐代女子的风采。然而唐代女子的强悍并不单单只是体力上。你可曾想过,在政治舞台上,一双双纤纤素手操控着整个朝代的兴亡盛衰,她们的冷静沉着与狠辣,是很多男性帝王所不及的.。其中最为大家所熟知的便是“巾帼英才扭乾坤,一代女皇绝古今”的武则天了吧。武则天,一位不可思议的女性,从遥远的历史走来,屡屡与我在书中相会,常常让我掩卷难眠。尽管我试图从影视剧中,从书中了解她,从多方面考证她,但是我仍相信,现在我“认识”的这个她,并全不是她真实的模样。一介弱女子,是怎样踏着累累白骨坐上龙庭,是怎样打破了几千年来男人为帝的垄断局面,是怎样让那些自命不凡的封建士大夫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高呼万岁的,在这里我只能用无数的猜想来弥补这些空白。

  然而,作为女儿家,唐代女人不仅仅有强悍的一面,也有娇艳妩媚的亮色。“日高邻女笑相逢,慢束罗裙半露胸。”这样的情景是别的朝代所望尘莫及的,或许也只有现代的摩登女孩们才能相比了吧!

  上官婉儿、李冶、薛涛、鱼玄机……唐诗集中留下了她们的倩影幽魂,她们的诗句为唐代诗歌宝库添上了一缕红袖馨香。可惜,在史诗中却难寻她们的倩影,尤其是那些并非金枝玉叶的平凡女子更难留下什么踪迹。往往时光隐没了真实,后世人们对于唐代女子的真正神韵,越来越觉得遥远和隔膜。于是后世文人笔下和影视剧中,会出现小绵羊似的武则天,薄命情种的太平公主,以及有胸无脑版杨玉环。她们被人们简单化,理想化,庸俗化了。

  “少女情怀总是诗”,或许从浩瀚的《全唐诗》中能找到更多她们的身影。也许唐朝女子的情丝恰恰是织在这些尘封已久,变脆发黄的诗页中吧。其实真正的历史中并不是现代人刻意编写进去的那样是如同仙境般的唯美、浪漫,让人如梦如幻、如痴如醉,但是它拥有更多的朴质与真实。

  你好不要只期盼“人生若只如初见”,其实“人间正道是沧桑”。当繁华沥去,未必是苍凉底色。读遍数千年来的悲欢爱恨,便知如何平静坦然,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3

  在暑假的尾巴上,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字是《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从书名来看,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每天,主人公胡小闹的日子像王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有一天,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这种像王子一样的.生活被打乱了。新班主任让胡小闹、小樱桃、闫石

  展开了一场独立竞赛,获胜者将会和班主任一起去电视塔的旋转餐厅吃饭。在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个人来到了一个贫困的山村,认识了一群很穷的孩子们,在和这些孩子们交

  往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生活习惯的不好,从这些孩子身下学习到了许多,并且懂得了自己的自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该听父母话时就要听。

  我的感想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多和爸爸妈妈交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打理自己,不让父母那么为自己担心。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4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5

  今天,我含着泪读完了《穿透灵魂的微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文中讲述一个小女孩遇到了危险,一旁的救援队却对她束手无策,但小女孩始终保持着宽容的心情。但最终,小女孩还是和死神相见了这个年仅十四岁的小女孩在死神面前,竟有着大人也做不到的沉着,冷静和乐观,她的一举一动,深深地触动人们的心,此刻,她虽然死了,但是,她在生死边缘那震撼世界的坚定不移,乐观向上的精神是不会磨灭的。

  文章中,小女孩的精神鼓励着在一旁的救援人员们,小女孩那坚定不移,乐观向上的精神也许在我们日后的生活里面有着十分高的价值,至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悬崖上的青松,石缝中的树苗,它们不需要谁来呵护,但它们却顽强地往上成长。拥有坚强和乐观的人数不胜数。屈原被放逐而作《离骚》;司马迁受宫刑而作《史记》;曹学芹举家食粥而写出了不朽的.《红楼梦》。他们都是依靠着坚强和乐观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坚强是一把利用来砍掉成功之路上的荆棘;坚强一支火把,照亮眼前无边的黑暗,坚强是把钥匙,用来开启成功的宝库。如果没了坚强,人生就会一片黑暗,没了坚强,人生就等于向困难屈服,没了坚强,人生将会永远失败。所以说,坚强是多么可贵呀!

  可能有的人会说,坚强离他太远。其实,坚强就在我们身边。有一次,我学习自行车,但没骑多久就摔下来,当时我就生气说不练了,这时妈妈告诉我做人要坚强,没有坚强就等于永远失败。听了妈妈的话,我决定重新学骑自行车,虽然又摔了几下,但我都没有放弃,最后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因此,坚强信念一直就在我们身边。

  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定要做一个坚强又乐观的人,永远不向困难屈服,向成功前进!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6

  《朝花夕拾》原名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腐朽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中,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一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老”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欢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肚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因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虽然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让人心生向往,因此我才会如此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温暖。

  时光荏苒,我们小时候的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散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7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8

  岁月如梭,似乎一转眼间,就到了三年级的暑假。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套系列好书,这套书的书名是《我是实验王》,是一个系列的漫画书。虽然只是一套漫画书,但其中蕴含着特别特别多的科学知识。这套系列丛书是北京四中的厉璀琳老师推荐审订的,由韩国的漫画家弘钟贤画的图,韩国的小熊工作室写的文,中译本由徐月珠翻译,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其中,我最喜欢它的第十本,叫《热能的流动》。

  这本书的主要讲了第一次参加科学全国大赛的黎明小学实验社赢得了全国大赛的第一小赛,当大家认为比赛就要结束的一瞬间,突然一位工作人员慌慌忙忙的跑进来,对裁判们言语了几句后,一位裁判站了起来,对黎明小学实验社的社员们问道:“你们中有叫罗心怡的吗?”罗心怡站起身来回答道:“我、我、我叫罗心怡。”裁判员对她说:“刚刚有一个人来电话说你的实验服内兜里有一张纸条,写着今天的题目。”罗心怡急忙从实验服的内兜里找,突然摸到了一张纸条罗心怡抽出来一看,果然是这次比赛的主题,因此心怡这几天一直被“审问”。

  此时,剩下的三名实验社社员决定自己去寻找陷害心怡的“凶手”,他们分成了两队,分头去找。第一队的两名社员范小宇和何聪明想了半天,锁定了三个人:江瑞娜、艾力克和陈小瑛。他们先找到了陈小瑛,不但什么线索也没问出来,还被踢了个鼻青脸肿;他们又找到了艾力克,艾力克对他俩说:“比赛的.前一天,江瑞娜曾手提着一件实验服找过心怡。”于是,范小宇和何聪明心里有了50%的底。

  再说另一队江士元这边,他曾经在比赛前收到一条和比赛的有关的短信,所以他询问了精英教育院的所有人员,问谁给自己发过一条短信,问到柳青的时候,柳青说:“我听到许大弘和一个女生通电话,好像是针对你们实验社的,所以就给你发了一条‘警示’短信。”这时正好范小宇和何聪明赶到,听到这些,结合自己的调查结果,确定捣鬼的就是江瑞娜。于是他们准备在组委会再一次“审问”心怡时,拆穿江瑞娜……这时,一件意外发生了,江瑞娜自己来“自首”了,承认自己用实验服陷害了心怡,终于还给了心怡清白。

  读到这里,我深深的感到了友谊的可贵和团队作战的力量,这些是一个集体合作的基础,有了这些,再加上每个成员的机智和判断力,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最后成功!

  其实,这本书不仅仅是告诉了我们这么一个精彩的小故事,它还在讲故事的同时,穿插了许多精彩纷呈的科学小实验和一些关于热能流动传递的科学小知识,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平时在课本中才能学到的科学知识,并且一点也不枯燥,看完后,激发了我对科学实验的浓厚兴趣,我迫不及待的去寻找生活中的小器材,学着书里主人公的样子,建立了自己的科学实验室。

  我喜欢这套书—《我是实验王》。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9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兔子作家的这一个系列:《为猫王立传》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丛林深处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轻的兔子每天以“5个蘑菇换一本”长期从作者家那里借书看。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要当一名作家。从此,他踏上成为座驾的道路上!

  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困难:一、年轻的兔子拜作家为师,成天看着作家戴着个眼镜。于是兔子以为眼镜是当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头、绳子、自己做了一个。动物们纷纷夸他有学问,这想当作家还远远不够哩!

  二、作者给兔子三个忠告1:多读书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对第三项很是不解!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渐渐地她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会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会看你。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经验吗?你不去和同学交流,他们也不会成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多积累经验这样肚中才能有“墨”,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成为像兔子一样的大作家!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0

  你好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雪的风暴,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以及两部未知的史诗,共同构成了继《魔戒》之后奇幻文学界的最高峰——《冰与火之歌》。七部史诗讲述了维斯特洛大陆上七大王国之间,人类,异鬼,魔法与神灵之间对权利的角逐,对正义的探寻,对爱的呵护与对智慧的求索。

  你好读《冰与火之歌》,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其叙事方法。不同于常见的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叙述,马丁大叔采用了多视点人物手法,即每一章从一个不同的主人公的视角讲述故事。让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一个人,从而更加客观并因此宽容地看待每一个人。

  你好比如凯岩城长子詹姆·兰尼斯特。在第一、第二部中,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派。作为御林铁卫宣誓效忠国王却将国王杀害,待人无礼粗暴,外号“弑君者”,遭人唾骂。但是自从第三部中开始从他的角度讲述事情起,我渐渐发现,有些自己看到的东西并不是真实的。疯王伊里斯在起义军队接近君临城时就在全城暗布野火(魔法之火,无法扑灭直至烧光一切),打算在城破之时令起义部队与全城百姓为自己殉葬。而这,只有随侍的詹姆和疯王的一个爪牙知道。当疯王在引燃之前命令詹姆杀死自己的父亲再自刎时,詹姆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先杀死那个炼金术士,再一剑刺死了伊里斯。可怜詹姆,自豪于自己的行为,却被随后闯入的义军首领辱骂。高傲的他不愿面对对方鄙夷的眼神来解释,请求谅解,而是宁可选择承担人前人后的骂名。

  你好我想,这样的玩世不恭之下又是怎样的辛酸呢?义军首领清正的赞誉下,却又如何没有对别人的误解呢?

  你好有位心理学家曾说:我们看到的都不是事实真相,都是自己内心的投射。我们用自己的心来看这个世界,而不是眼睛;我们用自己的心来听别人的话,而不是耳朵;我们用自己的心来触摸,而不是手指。

  你好或许在某次班会上,一个同学大声地称赞班主任,你觉得他阿谀奉承,然而那个同学却是肺腑之言。其实,是因为如果自己大声称赞班主任是有意奉承,才会觉得别人正是如此。我们看到的这个世界,其实,是自己。

  你好有时候,太多的愤愤,都是误解;太多的埋怨,又如何不是内心深处对自己的不满呢?

  你好愿我们都能心意平和,宽容待人,宽容待己。那时,应该就会发现,世界原来如此美好。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1

  “孩子们认为世界是属于天空、月亮、星星、流水、石头、小草、云朵和动物的,大人们认为世界是属于人类的。”突然,发现这句话与《地下室的猫》如此吻合。书中讲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为地下室里那只被误困的猫担心,并敦促父母希望能够解救出它。在大人们的不以为意下,间接造成了这只猫的死亡。谁也没有想到,这竟让一个孩子产生了莫大的.内疚,并出现了持续的幻听,当父母为了救治她而让另一只帽陷入过去那只猫同样的困境时,对生命的冷漠无情不禁让我们反思。当小女孩的病痊愈了之后,她已经学会了大人的冷漠和无动于衷。当结尾那两块干瘪的猫皮也没有能让小女孩有一丝动容的时候,这也寓示着童年时代最美好的品质――善良的一并消失。

  这也让我想起幼年时的自己。曾经为一只被车*死的小狗痛哭流涕。后来渐渐地长大,也学会了大人们那种对动物死活毫不关心的冷漠态度,直到那天父母用铁棒打死了一只狗的时候,我才恍然想起了这个故事,心头微微一震,我是不是也成为了故事中的小女孩了。

  文凭突然好想回到那个单纯、善良和充满童年幻想的年纪。但愿大人们不要再那样自私、冷漠,希望你们可以爱护环境、爱护动物……不要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美好的事物,为我们做一个好榜样,给我们留下一个干净、纯净、快乐的美好童年!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2

  暑假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小说集,抱着一中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地看完了其中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河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面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后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但此后,他们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还清了债务。后来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知道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的项链。

  上网看了许多对于《项链》的评价,大都是讲小说辛辣地嘲讽了小资产者图虚荣,河幻想,好钻营的劣根性。

  读完整篇给我的第一个感想是可笑,命运真的很弄人,生活是这么古怪,这么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可以断送她的.一生。但我并不认为她为了参加舞会而去买衣裙,借项链是一个错的决定。谁不河美?谁不希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为是图虚荣,那么我们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很虚荣?灰姑娘也曾为没有美丽的衣裙与华丽的马车而不愿参加舞会,但从古至今又有谁曾说过她的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的需求。河幻想?河幻想也是一种错误吗?谁不曾幻想?不会幻想的人就没有思想。好钻营?的确,她的确好钻营,有了衣裙好不满意,还要饰品。可她也只是希望自己能更加光彩耀人,难道对于美的追求也是一种错误吗?

  小说中的一个小情节也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文中是这么写的“每当她看到那个布列塔尼女佣在帮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务时,总勾起她的伤心和恼恨,并使她想入非非。”当时她还是个小职员的妻河,从中不难看出她对于生活的不满足。可当她负债累累,家里的粗事,厨房里的肮脏活儿都由她自己干时,她又开始对于过往的日河深深怀念。人总是如此吧!对于身边拥有的总不放在眼里,认为理所当然,看做微不足道,可当他们忽然失去时,才开始想要珍惜,想再次去拥有,可那又有什么用,失去就是失去,永远也无法回到往昔。这不禁又令我联想到了自己,在放暑假的时候总觉得太无聊,时间太过漫长了,没事干,生活地很没意义,天天有空闲的时间玩、睡觉、休息。靠学了,学习的紧张,繁重的作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放学后总希望有一段充足的时间让自己好好的放松,不一定要去哪里游玩,只要让我好好的睡一觉就很令人满足,反毕竟这种愿望已成了一种奢侈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誉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客来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总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亲贵戚……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瓜葛之亲来为自己增光添彩。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的。”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项链》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3

  站在生机盎然的森林里,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细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沈石溪老师的小说里。暖暖的阳光洒在树叶上,在稀稀疏疏的阳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见了那模糊而又年迈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领;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说里,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沉浸在小说的情节中,我的心仿佛微风拂过溪中的花瓣激起阵阵涟漪。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4

  幸福,这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词。

  幸福似乎不需要多大的付出或给予,它可能只是一杯茶,一席棉被,一块点心又或是一句鼓励,一声问候,一次拥抱。

  幸福是什么,它是从何而来,它又是为什么要来,人们又为何需要它?

  《恰到好处的幸福》中说“幸福是一种心的富足,不以物质的多寡来衡量,它是付出、分享和爱的感受。恰到好处,是一种哲学和艺术的结晶体。它代表的豁达和淡然,是幸福门前的长廊。轻轻走过它,你就可以拍打幸福的门环。”

  恰到好处的幸福?恰到好处又是什么呢?《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指说话、做事恰好到了最合适的地步。最合适的幸福?好像拥有它很难,它不能多,也不能少。

  多了,就会让人沉浸于蜂蜜般粘稠的幸福中,不能让人经历许多的磨难,从而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少了,便会让人难以满足,只觉得幸福永远不会降临到他的身上。继而领会不到幸福的滋味。

  我认为,感受幸福其实是一种能力。但是,有的'人感觉已经在每日都有的幸福中丧失了。这时,这些人就需要其他人来提醒他拥有的幸福了。

  让我们来做个提醒自己有多幸福的小游戏吧!

  首先你在纸上写下五种你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写好后,划掉其中一个你认为在这之中最不重要的。这里的划掉不是用一根斜线划掉,而是用笔把这个名称全部涂掉。现在应该还好选择吧!然后,从四个中再划掉一个,现在是不是有点困难了呢?继续,从三个里再划掉一个······从两个里再划掉一个······现在只剩下一个了。它可能就是你认为最最重要的东西了。最后,把这个划掉。现在的你会有什么感觉呢?是不是感觉自己好像一点幸福都没有了呢?其实,你写下的这些东西曾经就给你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幸福。可是经过了这么久时间,这些幸福早已被消耗殆尽。

  幸福其实很简单。如果你去问问那些乞丐他们想象中的幸福是什么。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想象中的幸福就是能吃一顿饱饭或是拥有一件新衣。如果你去问问那些单亲孩子他们想象中的幸福是什么。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想象中的幸福就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你还可以去问问那些老人,他们可能会说是想让他们的儿女多来看看他们······

  当你问完后,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你会突然发现他们所向往的幸福中绝大多数的你都拥有。这会儿你就会恍然大悟:自己其实正好拥有着恰到好处的幸福。

  幸福,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5

  《贝丝的快乐农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小主人是贝丝。贝丝一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世间,成了孤儿。

  贝丝小时候在姑妈家,姑妈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这让九岁的贝丝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让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贝丝送到了乡下的姨婆家。在那儿,贝丝再也不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儿,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帮着大人做事,没有人把它当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学校,贝丝在等着大人送她,姨婆指着前面的路让她自己去,她胆子小,可是没办法,只好独自去上学。时间长了,贝丝学会了很多本领,她不再是那个脆弱的自己了,她爱上了这个新家庭。

  读着这本书,我为贝丝失去父母感到伤心,看到她在农场委屈的生活而难过,不过我为她能够适应新生活,变成独立快乐的.女孩感到骄傲。记得小的时候,我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他们不让我受一点委屈,我需要什么,他们就满足我。后来我上学了,在学校里,同学们笑话我什么都不会。值日时,我不会扫地,老师告诉爸爸,说我太娇气了,要锻炼我。早晨,妈妈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让我周末自己的袜子自己洗。我以为他们不爱我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学会独立生活,那样才会更快乐。我要谢谢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认父母生气。

  有父母的爱,有他们对我的教育,我会成长的更快乐,更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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