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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创业者合伙人制度

时间:2023-03-22 07:41:5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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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成功的创业者合伙人制度

  导语:“合伙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在中国或其他主要国家的合伙企业法中,普通合伙人是指共同出资、共同管理企业,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学习!

2016成功的创业者合伙人制度

  其实,在大佬的光环下,合伙人早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2014 年,阿里巴巴结束了与港交所旷日持久的博弈,最终因不愿放弃“合伙人”制出走纽交所。同年,中国房地产业龙头万科集团召开了合伙人创始大会,共有 1320 位中高级管理人成为首批万科事业合伙人。万科总裁郁亮喊出了响亮的口号:“职业经理人已死,事业合伙人时代诞生。”无独有偶,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在自述中也曾发出“我是怎么被‘中国合伙人’的”言论。

  想要深入了解合伙人,我们就必须了解哪些企业更适合合伙人制度?合伙人企业有哪些经典类型?如何构建合伙人制度?本文系统的阐述了这些问题,带你开启“合”时代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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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制企业有5大类型

  创始和合伙人+业务合伙人

  此类合伙人机制常用于咨询公司和轻资产类的公司,公司运营本身没有太大资金投入,其合伙的成员主要以人为主要竞争力,在合伙人都出钱的的基础上合伙人本身都会按照专业技能和贡献值来作价入股成为公司创始合伙人(也称原始股东)。这样的合伙人制度一方面可以让后加盟企业的核心人员拥有经营公司的主人公意识也可分享公司在业务经营收益方面的红利;另一方面也能激活组织战斗力,让业务发展和项目运作具有凝聚力。合伙人内部创业+内部业务合伙人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相关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合伙人内部创业是基于在一个经营平台内,鼓励合伙人在独立的业务单元或者业务体系中进行创业的内部合伙人鼓励机制;这个机制的存在推动了“公司内部人才的创业型成长”。独立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目前在酒类行业内,1919的省级分公司合伙人就属于此类分公司合伙人模式,此模式技能共同做大平台也能释放合伙人区域资源,同时也能给予区域分公司合伙人以独立的自主经营空间;也能够利用总部职能支撑区域分公司管理提升。让各分公司与总部之间形成协调分散相对统一的经营架构;同时省级分公司的合伙人在区域范围内还可以以出让股权的方式整合期身边的其他社会资源来实现二级三级合伙人的发展,整合资源共同经营公司,从而达到公司经营核心层全员合伙人的经营架构,实现万众一心,同心同德共同发展。

  “天使投资+合伙人制+股权众筹”

  每一个时代的变革,也必将伴随着新的制度创新。伴随着工业时代的来临,蒸汽机是技术创新,股份制是制度创新。现在新经济时代,除了技术创新,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发展,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突破,有个很重要的制度层面的创新就是股权众筹的出现。

  我们预计“天使投资+合伙人制+股权众筹”模式将是未来主流创业模式。这一模式为什么会成为一种引领的模式呢?

  天使投资在创业生态系统当中好比自然生态系统当中的腐殖层、营养层。腐殖层、营养层越厚,庄稼长得越好。我国现在1万多名天使投资人都活跃在中关村,275家上市公司创始人、高管甚至中层员工,很多都成为了活跃的天使投资人,这是中关村今天创业这么活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但是这个还远远不够,在全美有35万天使投资人,所以我们期待中国出现更多天使投资人,我国出现更多天使投资人,特别是期待着高校教授成为学生创业的天使投资人。合伙人制的出现也是一场革命,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上的一场革命。

  今天在中国有一批创业企业,甚至包括已经上市的公司都是这样,像京东、腾讯是它第一大股东,但投票权授权给刘强东。我们还有很多企业,都是投资方提供了创新发展所需要的主要资本,但是表决权让给了创始人、让给了合伙人。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二、三级合伙人。二三级合伙人的发展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让一家公司的经营变成全员合伙人,每个人都在不同的股权架构下获得自己的合伙人等级收益。

  构建高效合伙人制度从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开始

  我们以酒类连锁为例来谈如何构建高效合伙人制度。酒类连锁是一个劳动力和基础管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配送、运营、咨询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由此,针对酒类连锁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企业可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企业“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从而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

  认同公司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的合伙人,我们称之为内部合伙人。

  成为内部合伙人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职级T4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2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

  3合伙人需有余公司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4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具体操作如下:首先由符合条件员工向总办提出合伙申请或合伙人推荐,填写员工合伙申请及认购表;其次,由合伙资格由管理公司进行初审,并由财务等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再次,由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并经合伙人会议复审后予以确认;第四,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第五,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证书,每年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工商变更;第六,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在购股权额度确定与设置上,合伙人购股权额度主要由担任的职位职级决定,具体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如下: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门店)资产总额 × 职位分配比例。公司员工因职务调整,其持股额度按调职后的职务比例变动,根据新变动比例进行认购或回购,其中: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期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

  在股权认购系数确定方面,合伙人可按职务级别、个人资历、能力不同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越高则代表相对重要性越高,实际出资越少。其中,股权认购系数的评分项目、权重和分值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需求调整,每年由合伙人会议确定。公司股权由合伙申请人有偿购买,合伙申请人实际购买价格和实际出资金额可按“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和“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 实际购买股价”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表:

  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方面,购股权的实施时间可按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新核定股价购股。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与下年度分红,或转为现金激励。

  此外,为保证公司事业计划达成,除超限额回购和内部转让外,合伙人还可采用分红权进行长期激励,该员工离职则分红权自动失效。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退出机制

  在实施内部合伙人制度时,首要明白,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股东,彼此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内部合伙人在参与经营时,拥有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等。持有公司股份的内部合伙人还享有股份权利。

  而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还应承担义务,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持有公司股份的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还应承担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等义务。

  内部合伙人退出的正常程序为: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而股份的回购程序为: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根据内部合伙人不同退伙原因,将采取不同的回购方式,具体可参阅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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