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分级,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防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检维修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三、术语解释
3.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
——其他动火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3.3.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固定动火区设置:实施风险辨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提出申请。
3.4“四不动火”原则
“提出申请”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提出申请”不符不动火。
3.5“三个一”原则
特级、一级动火严格执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个动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火监护人”。
四、职责要求
4.1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4.1.2对《动火作业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4.1.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2动火监护人(验收人)职责
4.2.1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现场处置方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4.2.2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动火;
4.2.3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制止;
4.2.4在动火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
4.2.5动火作业后,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离开现场。
4.3动火作业人职责
4.3.1了解动火作业安全操作程序,具备相应操作能力;
4.3.2持经审批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要求;
4.3.3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并核实相应对策处理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一切符合标准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4.3.4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五、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工作
5.1.1危险作业基本原则
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动火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动火作业为首选。
5.1.2明确作业人员
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监护人应由作业车间指定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担任。
5.1.3实施风险辨识
动火作业前,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进行风险辨识,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将辨识结果填入《动火作业风险分析表》。
5.1.4制定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控制措施填入《动火作业风险分析表》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特级、一级动火应制定动火安全施工方案。
5.1.5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制定动火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处置方案应与作业所在单位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
5.1.6安全技术交底
动火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7作业前检查
5.1.7.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应了解作业过程面临危害,掌握危害控制措施,持有生产经营单位核发的安全培训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如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饮酒、患病等不适于动火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1.7.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
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设备,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5.2.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高处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5.2.2作业前,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负责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
5.2.3使用的电气用具应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要求。
5.2.4动火施工区域应由作业车间负责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5.2.5现场应由作业车间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六、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6.1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6.1.1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现场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6.1.2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应位于避开可燃液体、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并采取隔离围堵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
6.1.3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m,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6.1.4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应坚守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动火应立即制止动火作业。
6.1.5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地沟等应封严盖实。确保安全。
6.1.6作业中应监控天气条件,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6.1.7动火作业人员、地点、监护人、动火方式等动火作业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6.1.8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员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
6.1.9安全管理员应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现场,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6.1.10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2高处动火作业
6.2.1高处动火作业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佩戴好阻燃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6.2.2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
6.2.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6.3应急处置
作业过程中发现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根据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程序撤离。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七、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7.1动火作业完工后,清除残火,10分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包括暗火),组织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清理运走。
7.2涉及临时用电的动火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
7.3动火作业完工后,验收人对现场进行验收,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7.4动火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将总结评估及改进意见会同《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存档于安全管理员。
八、许可证管理
8.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动火作业,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连同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风险分析结果一起提交到安全管理员。
8.2《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指定地点、指定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8.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各持一份。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签字,交安全管理员存档。
8.4遇节日、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固定动火、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升级管理。
8.5动火作业因故取消,《动火作业安全安全许可证》由原审批人签批,并告知各相关方。
九、相关记录文件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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