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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一、气瓶储存规定
1.气房门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摆放,并有明显标志,相同性质的充气气瓶必须按各自气体类别分隔一定距离摆放。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气体的性质,了解气瓶及安全附件的结构与操作要领,并熟悉各种应急处理措施,具备保管各类气瓶的基本技能和经验。
二、气瓶使用规定
1.必须在已领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充装站或具备经营资格的经销单位购气;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不得入库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气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3.气瓶在使用中如出现附件故障(如瓶阀、易熔合金塞漏气、瓶阀开关失灵等),应立即报告销售单位或充装单位做进一步处理;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防止瓶体腐蚀;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5.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并严禁曝晒、敲击、碰撞气瓶或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得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加热气瓶;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小于规定充装量0.5%~1.0%的剩余气体;
7.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9.气瓶必须专用,只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或将报废气瓶翻新后使用;
10.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二)二氧化碳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使用前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可涂上肥皂液进行检查,调整至确实不漏气后才进行实验。
2.防止钢瓶的使用温度过高。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不得超过30℃,以免液体二氧化碳随温度的升高,体积膨胀而形成高压气体,产生爆炸危险。
3.钢瓶千万不能卧放。如果钢瓶卧放,打开减压阀时,冲出的二氧化碳液体迅速气化,容易发生导气管爆裂及大量泄漏的事故。
4.减压阀、接头及压力调节器装置正确连接且无泄漏、没有损坏、状态良好。
(三)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氩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氩气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4.氩气瓶的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或者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特别提醒:氩气的比重大于空气,宜沉积管低洼处。因此在坑、洞、容器内、室内或周边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检修作业前必须检测氧含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业;氩气设施、容器、管道等检修时必须可靠切断气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四)氮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
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与有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6.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7.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敲击,碰撞;
8.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9.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0.空瓶入库检查,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1.钢瓶瓶肩上有下次检测的具体时间,在这个时间以前可以放下使用,到期了就要送到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才可以充瓶使用。一般是两年检测一次。
(五)氧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禁止卧放使用。
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防止不正确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
3.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4.按规定,氧气瓶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余压。
5.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6.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7.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8.气瓶储存区周围10m距离内不准堆置可燃物,不准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不准吸烟。
9.气瓶储存区不允许有取暖设备。
10.氧气瓶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六)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乙炔气瓶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4.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
6.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7.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
8.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9.乙炔气瓶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10.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
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
5.5.1绿牌区-重瓶
5.5.2黄牌区-空瓶
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
6、气体的保管
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6.2不同气体气瓶必须直立隔离存放,在进、出库时,不允许混装运输。搬运时一定要轻拿轻放气瓶,不得撞击。
6.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6.4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
6.5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7、气体的发放使用
7.1严格执行各项领用制度,认真履行发料手续。必须认真登记“气体领用表”,以便备查。
7.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7.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7.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
7.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3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
4、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圈。
5、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0~40摄氏度,防止高温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6、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有0.05mpa以上压力,并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摄氏度以下的热水解冻。
8、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在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工业气瓶
1.要有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业气瓶与供应商的安全租赁协议。
2.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对工业气瓶管理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
3.瓶库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识,并配备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
7.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和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体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9.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10.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5
1、使用运输和储存气瓶的单位,应根据本规程,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3、气瓶在使用中间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烧烘。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助燃性气体气瓶,与用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5)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6)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7)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4、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洒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5)易燃品,油脂和沾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强氧化硫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应不超过5层。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调用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3)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储存气瓶,应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的规定。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使用气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第一责任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及时间,在得到许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
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11、在密闭和狭小的`空间进行作业时,要保证有良好的通风;
12、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13、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14、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5、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16、气瓶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到气瓶存放指定地点,并到责任人处登记使用完毕;责任人需对归还气瓶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正常安全。
17、责任人需保管好《气瓶使用登记表》,并在每月5号前将前一个月的使用记录交由部门存档管理;
第八条气瓶发生爆炸,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外协工队的气瓶安全管理。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造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开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显然标志,氧乙炔气瓶
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当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色彩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举行安全情况检查,对盛装气体举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逼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免发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实行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举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必需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举行挖补、焊接维修;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认识气瓶普通安全学问。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急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需事先完美牢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举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状况根据《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举行考核:
(1)、因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因为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愤怒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普通习惯性违章造成严峻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峻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担心全状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按照安监部罚款通知书举行扣罚;
3、按照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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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气瓶必须分类放置于统一制作的小房内,空瓶满瓶分开放置;
2、气瓶停放处应设有固定支架、栅栏等防止倒瓶设施;
3、气瓶应远离明火和电气设备;
4、使用气瓶的室内必须通风良好;
5、使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曝晒;
6、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阀,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瓶内的气体严禁用尽,应保留有0.05mpa以上的压力;
8、发现阀门和减压阀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处理上报,阀门损坏时严禁带压更换阀门;
9、用完气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10、搬运时,易燃易爆气瓶禁止混装;
11、压力表一年检定一次。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9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瓶的使用、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规定。
二、我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液氨瓶、液氯瓶、氢气瓶、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三、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瓶阀材料必须根据气瓶所装气体的性质选用。
3、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4、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5、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五、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2、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3、氧气瓶、氯气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5、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6、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7、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六、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
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4、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5、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七、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生产使用的气瓶应分别贮放在室外的专用小房内。
八、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氧气瓶严禁与其它气瓶混合存放,气体库内的`灯具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电气设施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二、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油类物质进入气体库。
三、气体库和装卸平台10米以内严禁烟火和严禁使用对讲机,库房门前应设有“严禁烟火”的醒目警示牌。灭火器具应齐全,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状态。
四、气瓶应远离热源,瓶温不能超过40℃。
五、气瓶应按规定地点排放整齐,标识清楚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六、气瓶应加瓶嘴安全罩,瓶身安全胶圈必须保持完好无缺。
七、气体保管员应严格对气瓶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入库。上下气瓶时要轻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防止瓶嘴碰撞发生事故。
八、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标识清楚。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要朝同一方向。
九、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接触氧气瓶口。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气体库,更不允许未经保管员同意私自搬运气瓶。
十一、气体保管员应每天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2、范围:
气瓶使用、储存部门。
3、责任者:
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
4、程序:
4.1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4.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禁止敲击,碰撞。
4.2.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2.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2.4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4.2.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
4.2.6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4.2.7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
4.3.1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4.3.1.1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4.3.1.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3.1.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3.1.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4.3.1.5超过检验期限的;
4.3.1.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4.3.1.7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
4.3.2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4.3.3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氨的充装系数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为0.60公斤/升。
4.3.4液化气体严禁充装过量,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4.3.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盛装氢气、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4.4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4.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4.4.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
4.4.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保晒。
4.4.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4.4.5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
4.4.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4.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旋紧螺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二层。
4.5.2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灭火器材。
4.6对气瓶附件的要求:
4.6.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
4.6.2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
4.7气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4.7.1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气瓶,设备部门负责全面管理。
4.7.2使用气瓶的单位应责成专人管理,使用、运输、储存、充装和技术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
4.7.3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4.7.4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及时报安全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2
1、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氧气瓶必须是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超检验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新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压力表定期校验合格。各工区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3、项目部、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门要制定气瓶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退返的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与信誉度高的厂家或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
4、采购气瓶时必须确认瓶身贴有质监部门的检验标识和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进货。同时应查看手轮是否完好、是否漏气,瓶体外观有无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胶圈。
5、加强气瓶装卸车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野蛮装卸:
5.1运输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吊机或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
5.2氧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瓶间应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止互相撞击。汽车装运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5.3夏季运输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5.4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运输途中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
5.6气瓶卸车时,要配备一定劳力,轻缓卸车,严禁抛滑、推倒、顺地面滚动,较远搬运应使用手推车,平稳装运。分发至各工地的气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建立领用登记册,由工地负责人签认,负责妥善保管及回收。
6、气瓶的储存:
储存氧气瓶的库房应为独立的'单层建筑,应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气瓶库房应设置有足够泄压面积的泄压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地面应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产生火花;储存气瓶库房与住宅的距离应不小于50m;与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氧气瓶不准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库房内照明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通风应良好;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明火作业和吸烟;氧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应置于架子上。库房内的气瓶应将满瓶、空瓶分开存放,空瓶瓶身应用石笔标记。
7、氧气瓶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压力表等是否有缺陷。如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报请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圈。检查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8.1从事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违纪。
8.2氧气瓶禁止与油脂接触。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8.3使用气瓶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可燃易爆物质等,其使用时安全距离应在10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的安全距离应不少于5米,并不能同室存放。乙炔瓶禁止卧放使用,以防丙酮液体泄漏流出。
8.4禁止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安装减压器前,应先开启瓶阀吹掉瓶嘴处污物,减压器与氧气瓶连接后,在开启氧气瓶阀门时,人要站在侧后面。开启瓶阀动作要轻缓,应监视压力,以免气体冲破减压器。严防气瓶阀门泄漏或者开气速度过高,以防高速气流与瓶口摩擦产生静电和火花。减压器如发生自动燃烧,应迅速把氧气瓶的阀门关闭。
8.5冬季使用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冻现象。可用热水或蒸汽解陈,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铁器敲打瓶筒。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8.6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应用尽,氧气瓶压力降至0.196mpa时应停止使用,并标写“空瓶”标志。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压以防止其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
8.7氧气瓶和瓶阀不得粘有油脂。不得与矿物油、有机油料、可燃粉尘、有机纤维及易燃易爆气体接触或共同存放。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氧气软管等。瓶网、减压器、氧气软管沾有油脂,应清擦干净才能使用。软管如老化有裂纹时应及时更换。
8.8氧气瓶库房和氧气使用现场应备有氮气、二氧化碳、1211和干粉等灭火器材,附近应设置消火栓及干砂。
8.9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乙炔发生器。禁止用液化石油气罐替代乙炔气瓶。
8.10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吊至高处作业并使用,如确实需要使用时,可将胶管加长,或设置作业平台支放稳固。
8.11从事气焊切割作业人员,要加强自身安全与保护,按规定配备并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减少职业危害,确保安全。
9、购买、更换气瓶时,瓶体外观有缺陷、无瓶帽和防震胶圈的气瓶一律不予更换,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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