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4-10-22 22:38:05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仲裁申请书通用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仲裁申请书通用15篇

关于仲裁申请书1

  如下:

  (此栏)申请人:××,××,××,出生年月日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邮编:××××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0×年×月至200×年××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

  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88年1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住XXX,联系电话:15252799163。

  被申请人:扬州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系该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XXXX。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XXX元(XXXX元/月X11月=XXX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元(XXXX元/月XXXX月=XXXX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XXXXX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20xx年防暑降温费XXXX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4月份工资XXXX元;

  6.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工作服押金XX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三20xx年2月份入职被申请人扬州XXXX有限公司从事XXX工作,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没有给申请人缴纳社保,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加班费、支付防暑降温费等原因,申请人在20xx年4月30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至此向贵委提出上述劳动仲裁请求,还望得到贵委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3

  申诉申请人:××(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电话:××××××××

  被申诉人:张××

  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1998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20xx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某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元的损失。

此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___,男,汉族,1969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

  ______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联系电话:___

  联系地址:___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__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20__年8月25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3.5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__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__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20__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__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___

  日期:年 月 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6

  申请人:zz,男,汉族,1980年2月5日生,现住 ,身份证号: 。

  被申请人:

  注册号: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和理由:

  从20xx年11月份开始,申请人黄新便来到被申请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县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赵公路工程No6标”工作,此工程由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体组织施工,申请人被安排任运输混凝土车辆的司机,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2月20日,申请人根据被申请人安排,驾驶运输混凝土的.车辆时翻车冲下山坡,“因外伤致右肘zhǒu部疼痛、流血3个小时”于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县人民医院住院,诊断为:1、右尺骨开放性粉粹性骨折;2、右肘关节脱位;3右尺神经断裂;4、右肘部软组织挫裂伤。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垫付部分医药费,配合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部分赔偿款,但没有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的损失,也没有支付申请人受伤住院期间的工资,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和经济损失。

  申请人出院后,于20xx年11月21日委托右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右江司法鉴定中心于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临鉴字第394号《右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评定黄新的伤残等级为四级”。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社部发[20xx]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时间:

关于仲裁申请书7

  申诉人:李xx,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原xxx公司员工。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l、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ⅹ50%)元,合计975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合计8537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

  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1998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花猫糖烟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协议书》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小莲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书》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96×200%),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10×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协议书》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吴多平,男,1976年7月8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山丹县人,家住山丹县清泉镇北湾村四社,身份证号:62220xx97607081518,电话18298568133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仲裁请求

  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山丹县绿城山水小区住宅楼修建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山丹县绿城山水小区住宅楼由被申请人承建,20xx年开春动工后,被申请人将其木工工程分包给小组长刘向岚负责,20xx年4月13日,刘向岚找申请人到工地上班,具体从事木工工作。20xx年7月2日9时许,在架设楼梯模板时,因塔架不稳,申请人站立不定不慎从塔架上摔落在地造成身体受伤。为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申请人向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因没有劳动合同,该局未能受理申请人工伤认定申请。鉴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其受伤是在被申请人建设工地,且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依法应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为认定工伤需要,特依法向贵委提出如上请求,请裁判。

  申请人:

  20xx年10月20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9

  ____村__巷__号 电话:13________x>申请人:徐__,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__市__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__省__市

  ____村__巷__号 电话:13________x

  ?鼎大厦

  __号)

  法定代表人:陈__ 电话:0355-7______ 136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____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__个月(每月工资____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____x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____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__x万元,实际回收__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__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x市__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关于仲裁申请书10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X省XX县XXX镇。

  被申请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略

  此致

  和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吉军军

  20xx年X月25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11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关于仲裁申请书12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7月16日出生,住xx省xx市矿务局二矿小南坑52楼3门1号,身份证号码:1403XXXX59071xxxxx

  被申请人:xx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

  住址:xx市xx区xx大街218号xx公园藏经楼西南侧50米

  申请事项:变更劳动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业经贵委受理,其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请求判令被申请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通过认真得搜集证据及核实相关单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委请求增加仲裁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60元、赔偿金1720元、加班工资216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08元及变更补发工资为5月份工资、鉴定费为19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68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68元。

  申请人:王xx

关于仲裁申请书13

  在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如果被申请人无法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需要进行公告的,申请人获悉反馈情况后,需向XX仲裁委员会提出进行公告的申请,再由XX仲裁委员会通过报纸进行公告。

  公告申请书

  贵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曾先生与两位被申请人XX贸易有限公司、XX广场筹建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仲裁相关法律文件送达两被申请人,现申请人申请以公告方式送达与仲裁相关法律文件,请贵委员会予以核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14

  申请人:程xx,女,汉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x市xx区1楼2门10号。

  被申请人:陕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xxx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114719元,并赔偿利息5091元;

  2.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XX市xxx小区第22栋10602号房屋以382396元出让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1日向申请人交付房屋。申请人应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

  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交纳给被申请人。xx年3月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是在违法销售房屋,其购买的.房屋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因此申请人认为其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请求裁决确认合同无效,并由被申请人返还购房款114719元,赔偿申请人利息5091元。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仲裁申请书15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一、请依法撤销苏州仲裁委员会(20xx)苏仲裁字第403号裁决;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工程款为固定总价240万元。该工程于20xx年6月20日经竣工验收合格。被申请人仅于20xx年8月15日向申请人支付20万元,剩余220万工程款一直未付。

  为此,申请人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220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该案经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裁决,依据被申请人提交的结算凭证书复印件,认为挂靠在申请人名下的徐炳林、徐炳元已与被申请人结算完毕,该二人行为应由被挂靠的单位承担,故被申请人已与申请人结算完毕,由此驳回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认为该仲裁裁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四)、(六)项的规定及《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规定的”,依法应予以撤销。

  1、苏州仲裁委员会在被申请人未提交证据原件的情况下就认定其效力,并据此作出裁决,违反了程序规定,依法应予撤销。

  作为认定被申请人是否已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及双方是否已经结算并终止合同的证据,被申请人竟然没有提交原件,而仅是从昆山市人民法院复印了另案的卷宗材料来证明其真实性,苏州仲裁委员会也仅凭这些复印件就认定了这些证据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此裁决,被申请人已与申请人结算完毕,不存在拖欠工程款一事。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在昆山市人民法院(20xx)昆民二初字第3028号判决书中并未提及,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也仅说明被申请人作为该工程的建设方,不应承担承建方所拖欠的材料款支付责任。被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与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没有关系,因此,这些证据在法院的庭审笔录及判决书中根本没有体现。

  事实上,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曾前往昆山市人民法院调阅上述卷宗,发现,被申请人提供给昆山市人民法院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因此,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质证时指出,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虽然加盖有昆山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公章,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被申请人把证据原件提供给了昆山市人民法院,仲裁庭应予核实上述材料是否复印自原件,但遗憾的是,苏州仲裁委员会没有进行核实就仅凭这些复印件就直接认定了这些证据的效力,申请人认为苏州仲裁委员会已经违反的《仲裁法》及《仲裁规则》中规定的“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的规定,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2、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证据系伪造而来。

  首先,仅从被申请人提交的20xx年4月2日金澄机械项目部徐炳林、徐炳元与金澄机械厂孙建忠的《结算凭证书》复印件就可以看出,该协议书徐炳林、徐炳元系一人所签,而且,在该结算书中擅自添加了“余额结清,债权债务和金澄机械厂无关”字样。

  其次,被申请人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复印件上的“徐丙元”签字与前述《结算凭证书》中徐炳元签字并非同一人所签,而且,把“炳”字都写成了“丙”。在被申请人提交的多份收条复印件中,徐炳元的签字与上述也都不一致。

  再次,既然,在上述《结算凭证书》中双方余额已结清,怎么又会在20xx年5月8日由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呢?

  综上可知,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系伪造而来。

  3、苏州仲裁委员会枉法裁判,因此所作出的裁决依法应予撤销。

  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还提交了如下相关证据:

  1.申请人在20xx年5月22日进行屋面泼水、淋水、蓄水的试验记录;

  2.20xx年5月9日---20xx年6月13日进行钢结构施工的记录;

  3.20xx年7月1日被申请人出具的所有工程均为申请人施工的证明;

  从上述证据可以看出,双方合同并不存在所谓的终止问题,但苏州仲裁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枉法裁判,从而作出错误的裁决。

  综上,申请人认为,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该份裁决已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据此,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望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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