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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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上杭县明强中学学生食堂自查报告
遵照上级文件通知,全面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按文件通知要求,今对我校学生食堂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我校学生食堂,经过一段时间,按要求进行整改,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要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要求的范围内经营,实行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了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并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学校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共八人,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体检,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我校学生食堂在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都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有记录台账,建立了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无使用国家禁止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无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致癌物品。食品加工,有按流程操作,但不够到位,储存食品仓库及储存设备、设施都保持整齐、清洁,无混放现象,加工制作过程有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感染,我校食堂无加工冷菜、凉菜,建立了食品尝试留样等制度,留样设备有正常运转。
我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并有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
柜保存要求,按要求配备有效的洗涤消毒设施,并对餐饮具进行专用保洁消毒,消毒设施无与其他水池混用,达到消毒卫生要求。
经过自查,我校学生食堂还存在不足,如从业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认识不够,不按操作流程操作,管理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存在有不安全隐患。要通过这次的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食堂管理监督,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卫生,杜绝由食品引起的疾病,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校园。
上杭县明强中学 2014-11-08
篇二:宾川县县城镇中学学生保险自查报告
2014—2014学年
宾川县城镇初级中学,位于县城中心,占地14亩,是县内唯一一所教育局直属初级中学。有2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53人,教职工108人。为努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减轻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学校本着正面引导,不强制、不干预的原则,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了平安保险,现将我校学生参加保险情况作一简要自查报告。
一、 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保险费每生50元。全校1653名学生自愿全部参加了平安保险,投保率100%。由学生直接交予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学校不经手学生保险费。
二、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三没有”、“一执行”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清醒,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太平洋保险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四个“不”。一个“执行”: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
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100%,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保险。
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回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保险折扣存入学校工会账户,作为学校预算外资金使用。
3、学校实施的“义务教育零收费制”,保险费收取无学校教职工参与,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也很好地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宾川县城镇中学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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