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10 14:43:5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报告

  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自查报告,内容如下: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报告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报告一】

  各县、城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13号)要求及市政府办公室拟办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包括:

  1.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2.与行使行政权力有关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指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事业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求申请人在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它服务单位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实验等并支付费用,含电子政务平台收费);

  3.涉及铁路货运收费;

  4.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二、自查清理对象: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城区根据已公布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开展自查清理。(注:除了填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自身的服务性收费外,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求由其它单位开展的前置服务收费、或非前置但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的收费,或与行使行政权力相关联的其它单位的服务收费等均需清理和填报)

  三、自查清理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各县、城区政府组织本县区开展自查清理,根据自查情况,填报附表1、附表2、附表4,形成自查报告,将纸质及电子版务必于2017年6月13日前报送市物价局。

  2.行业商业协会收费自查清理工作由市民政局按照桂政办电[2017]113号要求组织实施,市民政局根据自查清理情况,填报附表3,形成自查报告,将纸质及电子版于2017年6月15日前送市物价局。

  3.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铁路货运收费的自查清理,并负责汇总附表1、2、4,草拟相关自查报告,连同市民政局的相关表格及自查报告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政府xx报告明确部署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将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工作重点推动,并适时启动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涉企收费自查自清自纠工作不力的,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自查自清及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各部门、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自查清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衔接,确保自查清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深入查清涉企各项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提出取消收费项目、放开或降低收费标准及规范管理的意见。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报告二】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和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x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负办[20xx]6号)、《贵阳市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市减负办通字[20xx]2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白云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进一步优化企业运行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 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我区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白减负办通字[20xx]4号,严格加强涉企强收费管理工作,经过各成员单位自查,我区没有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并且将我区的《20xx年白云区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挂在白云区政府网,设立监察举报电话,加强对涉企收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

  (二)、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有明确要求之外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对直接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则上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对凡属国家和省公布的涉企收费目录之外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三)、进一步强化涉企社会组织管理

  以整治涉企社会组织增加企业负担为目标,以治理涉企社会组织乱收费、乱摊派、拉赞助为重点,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涉企社会组织为企业减负政策措施,建立企业对社会组织减负诉求、意见、建议和监督举报制度,健全完善涉企社会组织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清理收费罚款项目

  行业协会收费、会费不得与行政许可和监管挂钩,工商行政处罚不得与行政拨款挂钩。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要明确许可和监管的.对象、内容、条件等,实行阳光操作,公开运行过程和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建立行政处罚规范体系,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执法行为规范和问责办法,未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

  (五)、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推动和监督检查,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全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形成督办制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并由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 具体措施

  一是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以及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

  二是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清。

  三是确认收费项目。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在取消、冻结、下放上下功夫。

  四是确定服务责任。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拟保留的收费事项,各单位要明确收费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标准,对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按乱收费查处。

  五是确定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收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要列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进行公开。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收费就要承担相应服务和责任的要求,开展收费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擅自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所承担的企业减负主要工作,分清牵头负责、配合工作的角色,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自身的收费管理工作,以营造全区经济良好发展的环境。

  (二)加大减负宣传力度。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是改善企业生存发展环境的大事。为此,全区应加强企业减负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部门简报等多种渠道宣传涉企收费的各项文件或政策,宣传企业减负工作成效,积极探索、总结新形势下的措施和经验,推进全区企业减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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