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推进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时间:2020-11-18 16:35:3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推进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XX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会办发〔2015〕57号)和《关于报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问题清单,认真查缺补漏,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推进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一、认真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改革机制

  年度改革工作要点下发后,人社局及时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重点任务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第25项改革任务分工到领导、具体到科室(中心),分解细化到社保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关系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并及时收集上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按时上报。

  二、突出工作重点,改革事项稳步推进

  (一)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云办通〔2014〕3号和曲人社〔2014〕57号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文件精神,通过认真研读领会文件精神、周密计划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和了解周边县市区执行范围情况,严格按照在编在岗实施范围对象审批乡镇岗位补贴338家10482人。认真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批增加事业离退休费3417人,调整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12668人,同时完成2015年度事业在职人员正常增薪工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19963人、月增资938万元。

  (二)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及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扣缴的审核审批工作。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时与县财政局协调研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扣缴的审核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审批15313人、月个人缴费778万元。

  2.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一是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XX县实际,于2014年10月28日拟定了《X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并经政府常务会议第21次会议通过,以政府办文件《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4〕125号)转发给各乡(镇、街道)贯彻实施。并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于今年4月份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5元的提标工作。

  2015年1-8月,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9397人2374万元,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923060人(次)8134.45万元。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3846人230.76万元,退保75人12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精神,于2014年下半年

  我县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转移衔接具体工作待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对接之后统一实施。三是有序推进新老农保衔接工作。以原老农保档案记录信息和老农保缴费数据为基础,严格明确衔接范围和对象,认真分类整理核查,目前,已经导入6946人老农保参保人员(其中:缴费人员6163人,待遇领取人员783人);未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3806人,待下步核实后再作导入或退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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