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县经贸局食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1-01-07 15:00:0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县经贸局食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

  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局、县食安委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与市商务局、县人民政府签定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防止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县经贸局食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商务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商务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经济商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好生猪屠宰、食盐、酒类流通等行业的食品安全,按时上报信息、报表、材料等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使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为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局根据《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食品安全职责,制定了《XX县经贸局食品安全监管制度》、《XX县经贸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XX县经贸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处理有章可循,为做好流通领域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采取平时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肉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一是深入各定点屠宰厂,对卫生状况、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二是对定点屠宰厂进行监测,并确保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乡镇85%。三是与XX县罗银定点屠宰畜产品有限公司签定了《XX县经贸局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增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五是对定点屠宰厂负责人进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及肉品检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六是做好全县的生猪无害化处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对春节、五一、中秋等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和商品流通情况进行监测,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和市场供求动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和商品流通情况进行监测,按时上报周报、日报,通过监测,我县各零售企业货源充足、价格平稳,食品市场安全,未出现抢购和脱销现象,确保全县人民过上快乐、祥和的节日。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我局在“3月法制宣传月”、“5月食品安全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期间,利用县城街天多次在人员流动大的三十米大街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和发放资料,增强了人们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宣传达到了一定的目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经过清查,我县辖区内共有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类经营企业466户。

  (七)认真组织好我县食盐监管工作。组织XX县食盐专营店负责人进行《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培训三次。成功应对3月食盐抢购风潮,查处违法销售工业用盐500公斤,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八)加强农家店管理工作,杜绝问题食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我县实施6年以来,累计建设农家店245户,建设配送中心3个,乡镇覆盖率达100%,村级覆盖率达55%,配送中心严把食品安全源头,与各农家店签订商品安全管理合同,提高了农家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在各种专项检查中,特别是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严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专项行动”中农家店检查作为其中重点检查对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屠宰工艺滞后,属于传统手工操作,消毒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二是大部份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认识少安全意识不高;三是受经费的制约,执法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加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大对社会食品制售行业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杜绝私屠滥宰行为,提高肉食品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政府督查室:

  按照《关于印发〈20**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目标分解表〉的通知》(川府督查〔2**〕6号)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民生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1-11月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补奖政策落实进展情况

  (一)任务落实情况。截止11月底,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亿亩、牧草良种补贴860万亩及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45.2万户的任务已经分解到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及所辖各县,落实到了乡、村、户。

  (二)资金兑现情况。11月底,按照“先验收、后兑现、钱到户”的原则,已规范有序发放禁牧补助资金25356 万元,完成 60.37%;发放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2708.5万元,完成59.66 %;发放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资金12420.3万元,完成54.95%,采购发放草种1343.9吨(补助资金2600万元),完成30%。目前,各地对牧户的考核验收工作已近尾声,牧草种子正在采购过程中,各项补奖政策正在抓紧兑现,预计年底前可全面完成资金发放等补奖政策兑现工作。

  二、落实补奖政策主要工作

  (一)加强基础工作。一是抓好实施方案编制。为加强对补奖政策落实工作的指导,使补奖政策做到有序、有效、有力,5月,我局组织三州及所辖48个县召开2012年度补奖政策实施方案编制培训会,组织精干力量编制了《四川省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审查。7月,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对三州2012年补奖政策实施方案进行了会审。8月,在三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完善了《四川省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二是完善补奖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省草原生态补奖办邀请农业部专家对全省补奖政策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组织对补奖政策基础资料进行核查会审,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地逐一整改落实,提高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有效、有力落实补奖政策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深入推进草原确权及承包工作,牧区2.12亿亩可利用草原已全面开展了草原承包,并将承包面积分解落实到了户或联户,多数地方已新发、补发、换发“两证一合同”。夯实了补奖政策实施的基础。

  (二)加强工作督导。1-11月,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祝钧先后三次带队对甘孜、阿坝、凉山州补奖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省督查组深入红原、康定、美姑等县,督导各地加快完成2011年度工作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扎实做好2012年补奖政策实施工作。农业部畜牧业司王智才司长、财政部农业司卢贵敏巡视员也先后对我省补奖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督导,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对补奖政策实施的规范化管理,我局召开了补奖政策有关制度编制培训会议,组织三州草原补奖办人员培训学习了《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编制了《四川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导州县制定了绩效考核验收办法、村级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等,确保政策实施的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省草补奖办利用草原普法宣传月、专题培训班等平台,先后组织开展了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宣传,印发了彝汉、藏汉双语本1000余册,开展了实施方案编制、资金管理、绩效考评、档案资料管理、草畜平衡技术规范、免耕人工种草技术、草原监测技术等培训10余期,培训管理人员和干部群众近千人次。还在四川省畜牧食品信息网开辟专栏,编印补奖政策简报23期。积极营造补奖政策实施良好氛围。

  根据县纪委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把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有关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使执法监察工作得到认真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对开展执法监察活动,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察自查自纠小组,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制定制度,明确责任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畜牧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年初与畜牧执法稽查队、饲料监察所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了《畜牧行政目标管理执法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按“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依法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由局领导和纪委、监察室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对畜牧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自查,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水平,我局积极组织参与市、县级的法制培训,所有的执法人员都按规定申报、办理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云南省行政委托执法证》,在对收购、运输、宰剥、销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产品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中,严格依照法律依据、执法程序,以及文明执法的要求,做到亮证执法,严格按《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正确履行要求听证、行政复议等职责,通过自查,没有一起乱处罚的发生不当行政行为。

  (四)严格程序,规范办证

  对《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由XX县畜牧执法稽查队依法受理,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核实,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完成审批,对手续齐全的经营户申请现场办理。通过自查,没有态度生硬、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的不当行政行为。

  (五)严格票证、档案管理

  我局按照《云南省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云南省动物防疫证照管理办法》和有关罚没款管理规定,要求畜牧执法稽查队在行政执法中做到票款分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专人管理,做到领取文书有记录,归档有序号。通过自查,我局票证、档案管理规范。

  (六)政务公开、透明执法

  我局围绕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为目标 ,配合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活 动,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执法透明度,做到畜牧行政执法有告知,事前事后有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式,将执法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畜牧执法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避免执法不公和乱处罚情况的发生,着力使我局实现“五个明显”,即: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七)强化监管,以法治牧

  今年,我局以服务“三农”、“打假护农促增收”为宗旨,积极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安全整治工作,依法加大对饲料、生物制品、兽药、良种的管理,强化对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市场监管,认真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执法行动,检查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17个,依法查处违反兽药饲料规定的案件30起,查处屠宰病死猪案件8起,查获各种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580公斤,没收假劣及违禁兽药1645件,在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查处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云南省活畜禽交易市场查证验物检疫工作规范》、《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畜牧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合理性不足,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易受人情、关系影响。

  二是执法队伍的形象有待进一步提高。畜牧执法人员大多来自技术推广领域,法律知识根基还不够深,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而且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学习法律法规自觉性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为保障全县畜牧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促进陆良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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