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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事的资产评估报告范例
导语:资产评估是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确定企业的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价值。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故事的资产评估报告范例,欢迎参考。
关于故事的资产评估报告范例(一)
陕甲元凡天评报字(2012)第0 号
AAAAAAA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 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全部资产和负负债进行了评估。本公司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价,对委估资产在2012年 3 月8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委托方
名称:住所: 号 投资人人姓名: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加工、销售。 2.资产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 ,也即本次评估的资产占有方。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企业改制(了解企业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委托方提供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以及全部负 债,评估对象为审计确认的全部资产。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12年 3月25日。
一切计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所有资产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
五、评估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勘察,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结合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3月25日的现行公允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最低的一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资产占有者及其他关联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六、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评估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试行) 》;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二)评估工作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书
(三)评估工作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四)评估取价标准依据
1.《2010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中国机电产品出厂价格目录》,
3.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4.陕西省机器设备资产市场询价资料;
(五)参考资料及其它 1.机器设备购置发票
2.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 3.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 4.市场调查所取得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的目的及资产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1、对现金、银行存款以盘点和银行对账的审核核实数为评估值;
2、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以核实账面值剔除坏账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值;
3、对存货以盘点核实数按重置价计算评估值。本次评估对原材料、产成品以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4、对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
5.对负债以核实账面值剔除可免除部分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值。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帐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逐一进行现场勘察和核实。最后进行价值评估。
1. 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机器设备直接在网上查询有关报价资料或根据专用设备报价手册等资料,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用、资金成本等相关的合理费用,确定其重置价值。
2.成新率的确定
对使用中的机器设备按现场勘察成新率(分别按设备的不同部位或相关参数进行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参照机器设备经济使用年限、和理论成新率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3.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八、评估过程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接受委托
评估小组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进行以下工作:
1.向委托方了解总体方案,明确评估目的,明确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2.与委托方签署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与委托方共同选定评估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指导企业清查资产,然后对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原始评估明细表进行了核查,对表中漏填、误填的项目要求企业进行修改和补充,请企业在修正后的原始明细表上盖章,作为评估的原始依据。
(三)评定估算及汇总审核
评估小组对从调查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并搜集市场价格资料,进行评估。
1.对资产进行分析、计算和评估。 2.撰写报告。
3.公司内部审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本项目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委托方2012年3月25日企业净资产价值为 元(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
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由资产占有方管理层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资产占有方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三)本评估结论是我公司出具专业意见,并不能代表企业定价决策。
(四)本评估项目是在审计确认的基础上进行的价值评估。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一、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报告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交日内,未发生其他对本次资产评估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二、评估报告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二)、本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12年 3 月25日至2013年3月24日。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以评估结论作为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
(三)、本评估报告在评估机构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四)、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2012年3月26 日。
(此页无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AAAAAAA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关于故事的资产评估报告范例(二)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14年11月30 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30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止2014年11月30日,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的委估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2)非流动资产合计8,970,426.67元,其中:无形资产8,970,426.67元;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4)流动负债合计7,565,368.6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565,368.60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 2014年11月30 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调查,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即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性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颁发的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3、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06]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3、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4、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05)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6〕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14年11月30 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30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止2014年11月30日,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的委估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2)非流动资产合计8,970,426.67元,其中:无形资产8,970,426.67元;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4)流动负债合计7,565,368.6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565,368.60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 2014年11月30 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调查,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即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性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颁发的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3、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06]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3、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4、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05)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6〕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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