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1
近年来,太平庄乡致力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点燃了人们的就业热情,厚植了新优势,培育了新动能。但综合各方面的反馈,在推进残疾人开展新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就此,太平庄乡政府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
一、全乡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
近些年,太平庄乡不断优化就业制度和文化环境,有效带动了就业主体,为全乡的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效帮助,汇聚了新能量。
截止11月底,太平庄乡共有残疾人451个,一级66人,二级97人,三级104人,四级184人。为帮扶残疾人就业,太平庄乡政府组织相关培训11场。目前,太平庄乡残疾人从事的领域主要有种植养殖、三轮车运营、家电维修以及盲人按摩等工作。
近年来,太平庄乡政府经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舞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日子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很多问题。
二、存在的障碍和问题
目前,在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就业市场情况不容乐观
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还是严重。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卑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情愿安置残疾人。
(二)就业收入普遍偏低
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看,工资普遍偏低。不少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普通在800元以下,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详实。有些福利企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只给100元补贴,这就从全然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如此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三)就业渠道单一
太平庄乡的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工作主要是政府组织安排,缺少专业化、规范化的就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关键是把对残疾人从传统意义上的日子救助性安置中解脱出来,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市场的轨道。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仔细做好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内容外,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究具有地区特点的多元化市场就业模式。
(四)创新意识缺乏
太平庄乡远离市中心,第三产业匮乏,以农业为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除一些自营工作方式外,主要以养殖种植业为帮扶方式,对于一些餐饮、网络等行业涉及甚少,甚至无法涉足。禁锢了人们思想,致使创新意识缺乏。
(五)思想高度不够
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尤其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等待政府来安排,缺乏主动性。
三、关于帮扶残疾人就业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正确树立提高残疾人就业的观念。
做好残疾人工作,既是残联的工作,也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同时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念,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把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外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残疾人,更加支持残疾人事业,更加关注残疾人切身利益
(二)高度重视,完善机制,继续出台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建议人社局和残联建立培训常态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实用技术,首先以需求为导向,精准为目标,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精准需求和残疾人自身精准的需要,有计划的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次以创业意识为关键点,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对残疾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发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二是出台扶持政策。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举步维艰,应根据残疾人实际,出台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行创业,增强自信心。三是争取部门支持。争取财政、地税等相关支持,加大对残保金的收取力度,确保应交,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有资金。
(三)拓宽思路,极大投入,广泛开辟挖掘残疾人就业渠道
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城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是完善自身基地建设,培训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形成专业化培训特色;二是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培训,提高残疾人在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定向培训残疾人;五是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技术等级证书;六是在培训中要加强对残疾人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将教育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2
为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安排,我采取听取基层情况介绍、召集部分残疾人开展座谈、访问福利企业、走访残疾人个体创业带头人等形式,就我县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安置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这一直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条主要渠道。
二是残疾人自主创业,主要是从事养殖、三轮车营运、家电维修、废品回收、盲人按摩等。
三是各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近年来,我县通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生活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从劳动力就业的全局看,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依然严峻。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
(二)从残疾人群体看,部分残疾人择业观念不正确。有些残疾人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摆脱不了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态度。
(三)从残疾人就业的机制看,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但与残疾人就业实际需求也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设限过多,不够宽松;有的刚性不强,操作困难。在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政策扶持力度明显不够,小额贷款没有正常运作,单凭微薄的扶贫资金影响不了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在集中就业方面,由于残联不参与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管理,福利企业作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
(四)从就业服务机构看,还没有达到规范化建设。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没有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管理方式、岗位设置等实现规范化建设,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不够规范和完善,职能弱、人员少、场地小,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的能力明显。
(五)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看,工资普遍偏低。很多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一般在800元以下,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落实。有些福利企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只给100元补贴,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政府在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中,要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要认真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税务、财政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保证保障金足额上缴。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中,政府要通过给予相应政策上的扶持,使福利企业在改革中得到更好的发展,使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保障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开发社区就业潜力,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要保障残疾人的`工资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的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完善自身基地建设,培训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形成专业化培训特色;二是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培训,提高残疾人在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定向培训残疾人;五是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技术等级证书;六是在培训中要加强对残疾人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将教育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五)在体制上要逐步改进和理顺。建议各级残联参与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在政策上向残疾人事业倾斜,大连、沈阳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六)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市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服务场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残疾人提供规范的就业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七)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舆论环境。要对残疾人自强创业和扶残助业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就业对体现党的宗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都了解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3
残疾人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为残疾人谋福祉的有效途径。为了解和应对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xx年10月,我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同志的带领下,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工作专题调研。27日,调研组在省人大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残疾人就业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随后,调研组会同省残联赴盐城、常州进行调研,实地考察部分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创业基地和就业服务中心等地,分别听取两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人大代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为集思广益,扩大人大代表对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参与,提升社会对民生保障和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的关注度,我委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和常州、盐城两市的基层人大代表参与了此次调研。委员和代表们在听取工作情况、实地考察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就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推动残疾人就业和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省现有残疾人479.3万,占全省总人口6.4%,涉及1400多万家庭人口,是一个人数众多、存在特殊困难的群体。近年来,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我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广大残疾人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一)优化残疾人就业工作机制环境。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注重规划引领,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将残疾人作为就业重点帮扶对象,加大投入与保障,不断夯实残疾人就业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在《江苏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中提出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计划,并明确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目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和服务业发展规划时,把扩大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目标统筹推进,实现残疾人就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税务等部门和省残联合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督查督办、行政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范围,定期对用人单位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平等就业和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情况开展劳动监察。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确定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等重点助残实事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创业项目扶持等。三是营造良好环境。有效开展宣传,大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承办、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等时机,通过报刊、文艺表演等多种媒介和形式,深入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和社会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自强自立先进事迹,增强全社会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意识,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利的能力。
(二)有效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健全完善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相关政策体系,相应出台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各方面的扶持政策,大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全省新安排残疾人就业增长13%,残疾人就业量明显增加。一是强化按比例就业。《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责任扩大到城乡各类社会经济组织,把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扩大为安排城乡残疾人就业,并全面推行由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征缴工作力度。省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江苏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和《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行岗位预留,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促进福利企业发展。为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先后制定下发《江苏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江苏省福利企业年审办法》等文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办好福利企业,通过改扩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施设备等,促进福利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三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通过建立残疾人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扶助基金、购买商铺及贷款贴息等措施,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研究制定了申领营业执照、资金、场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向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自强模范等对象发放自主创业补贴。“十二五”以来,共扶持1.1万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扶持建设340家盲人按摩机构,带动2989名盲人实现就业。四是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近年来,兴建公办残疾人托养机构85家,建成日间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200多个。大力发展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托养机构发展劳动项目,共扶持1万多名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工场等,重点安置无法实现正式就业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从事庇护性就业。
(三)全面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管理。针对残疾人就业的特殊需求,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功能,拓展项目、强化手段,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与管理。着力发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培养专业化队伍。全省共建立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12家,为残疾人就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就业援助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开展职业指导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手语翻译师等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和综合业务培训。联动开展全省“千企万岗”助残招聘,提升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和社会各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通过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法律援助,不断提高残疾人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用人单位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有合适的就业环境。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职业技能+学历+职业资格鉴定”学历制培训模式,提高残疾人培训质量和就业层次。结合经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及地域特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将农村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制定农村残疾人培训整体规划,在继续开展传统农村实用型技术培训的同时,加大高新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初步形成了以高职院校为主体,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目前,全省共有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226家,其中培训基地19家,省级培训基地和示范点33家。“十二五”以来,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全省共有100889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未升入高中、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职业培训全覆盖。此外,认真组织各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挑选优秀人才。三是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制定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残疾人特点的政策措施,抓住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契机,结合脱贫攻坚,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的劳动项目,落实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帮扶政策,组织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加工业等形式的生产劳动,带动更多农村残疾人就业。建立县以上残疾人扶贫基地380多家,帮扶贫困残疾人近10万人。加强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苏北及所辖各县(市)残疾人劳动力转移招聘会400多场次,实现残疾人转移就业4.8万名。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省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残疾人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就业率仍偏低,据调查,全省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持证残疾人数为762797人,就业人数为344492人,就业率45.16%。其中,城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登记就业率76.51%,实际就业率60.55%;农村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登记转移就业率45.83%,实际转移就业率39.83%。二是就业层次偏低,以工资作为收入来源的比例只占26.18%,按比例就业59702人,仅占残疾人就业总数的17.3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偏少。三是收入水平偏低,据统计,苏北一些地区正规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年收入1.0573万元,非正规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年收入仅为6151元,大大低于健全人的收入水平。此外,部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尚未得到完全落实,广大残疾人在就业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方面仍面临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仍有较大障碍,主渠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我国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与投资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相比,动员全社会力量按比例安排就业,分布更广、容纳量更大,也更有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主方向,但实践中,这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有的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存有偏见,把残疾人就业与其他社会成员就业相对立,甚至认为吸纳残疾人就业有损单位形象、有碍企业效益,部分企业宁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执行阻力也比较大,面向残疾人专项招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难有进展,率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部分用人单位忽视社会责任与公平,对履行法定义务的认识不到位,同时,由于缺乏刚性的约束手段,导致制度的执行力度弱化。
(二)福利企业数量逐年萎缩,残疾人集中就业明显下滑。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企业,经过市场经济转型和多次政策调整,历经近60年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了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收入,对缓解和解决残疾人就业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因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企业吸收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下降,部分福利企业因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市场竞争力差,生产经营面临空前的压力和困难,福利企业数量及安置残疾人职工数量大幅减少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1996年,我省有福利企业7800多家,安置残疾人就业23万余人,截至20xx年上半年,全省共有福利企业2490家,安置残疾人职工8.2万人。从数量和安置规模上看,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日渐减弱,残疾人集中就业难上加难。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存在困难,总量偏小、覆盖不广。目前,就业保障金征缴仍然是促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在各级残联和地税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推动下,近年我省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20xx至20xx年间,全省就业保障金年征缴额分别达到15.94、17.86和19.1亿元。但征缴覆盖率却分别为25.54%、20.27%和18.15%,作为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与广东、浙江等省相比,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水平与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征缴力度亟待加强。由于征缴覆盖不全面,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游离于按比例就业政策之外,既不安置残疾人就业也不缴纳就业保障金。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保障金征缴难度较大,大量驻宁高校的按比例就业工作也长期处于空白状态。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发展经济,以优化投资环境为由,出台经济开发区免收保障金政策,人为设置保障金征缴盲区,严重影响了保障金征缴工作的公平性,造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难以全面施行。
(四)就业培训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仍然偏低。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和整体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不高,难以适应竞争机制下的就业需求。未接受有效的就业培训,是大多数残疾人就业层次不高、收入水平低乃至无法实现就业的重要原因。目前,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培训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培训经费保障不到位,残疾人就业培训覆盖面较小,仅7.78%的残疾人曾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绝大多数未就业残疾人没有接受过培训。同时,现有的残疾人就业培训缺乏针对性,精准度和技术含量不高,对提升残疾人专业技能素质和劳动能力作用有限。目前,针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未能着眼于长期规划和灵活把握培训期限,多局限于短期培训、自主办班,对职业培训市场和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的利用率不高,缺少与培训相关的服务与指导,且存在培训项目较为固定和单一、内容与市场脱节、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因而在就业市场缺乏竞争优势,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各地对在各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的残疾人选手的后续扶持、管理也明显不足。
(五)就业扶持政策效用不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与残疾人就业需求间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政策的作用难以显现。例如: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较弱,一次性创业补贴较低,创业残疾人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担保方面缺少有效帮助,创业资金难以落实,残疾人自主创业仍面临较大困难。同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就业市场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高,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还需要提升,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推进残疾人就业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引导和监督,增强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残疾人的生存、就业和发展状况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直接体现,依法保障残疾人实现就业、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党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目标任务,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对统筹规划残疾人就业工作,维护残疾人劳动权利,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共享发展的高度,从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层面充分认识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创新残疾人就业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规划与引导,持续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开拓渠道、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针对有些地方对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不到位的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好、维护好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保障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推动落实按比例就业法规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保障金制度效用。一是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合法劳动权益,更好地获得自身发展并积极为社会作贡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奖励和处罚力度,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吸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的实施面,充分发挥按比例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带头定向招录、安置残疾人就业,在扶残助残工作中率先垂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建议省政府牵头财政、地税、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扩大征缴覆盖面和工作成效,实现应缴尽缴。加强对就业保障金征缴的刚性约束,督促有关主体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依法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关系,维护保障金征收环境的一致性、公平性。三是进一步规范保障金的使用与管理,有效发挥就业保障金制度在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三)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工作水平。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服务机构功能;拓展和丰富服务内容,在加强就业市场建设、扩大残疾人就业服务与指导、提升就业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和规范就业信息发布与管理等方面,推出更多有效管用的措施,畅通用人单位用工和残疾人求职的信息渠道,为更多适龄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建议进一步研究推广常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做法,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登记数据库,对进行就业登记的残疾人,详细采集就业意向、适合岗位、身体状况、性格特征等方面信息,进行就业情况评定,为精准提供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和扶持创业提供参考。二是增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实效,切实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要加强市场调研,紧跟就业形势需求,完善就业培训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范围,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围绕培训向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切实提升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专业培训机构购买就业培训服务,对具备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根据残疾类型与等级、文化程度等,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专业化培训,实实在在提升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实现投入有效益、就业有出路。三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改善残疾人劳动就业环境。鼓励并依法支持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无障碍环境、特殊用具和交通条件等保障与便利,为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四)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好的政策保障。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和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新形势新问题的研判,探索创新适合各地实际的应对措施和优惠政策,推动更多残疾人顺利实现就业,也为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有关政策规范提供实践经验和有益参考。在扶持和稳定福利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和帮助残疾人创业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和优惠力度。积极推动国家制定出台社会福利企业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岗位、更好平台。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做法,确定部分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服务或项目,试行由福利企业专产专营和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推动将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加大对盲人开办和经营医疗按摩所的扶持力度,帮助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4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并结合残联工作实际,采取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
一、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
从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普查数据看,县共有残疾人约38246人,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2245人,其中进入量服平台1987人。目前,县16—59周岁的残疾人有983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582人,其中:听力残疾82人,言语残疾9人,肢体488人;未就业人员有:听力残疾46人,言语残疾10人,肢体残疾166人,视力残疾98人,精神智力残疾81人。
二、残疾人就业主要措施
为全面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推进残疾人就业,县残联紧紧围绕地方文化特色及残疾类别来强化培训、掌握技能、促进就业、调查跟踪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
(一)强化培训支撑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技术,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强有力保障。县残联紧盯实用技术不放松,结合个人特点、地方文化特色,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在全县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石刻的选料、石刻工具的选用方法、勾线等工艺流程,并且手把手实际演示了玛尼雕刻的全过程。培训覆盖率达100%。真正让残疾人学到本领,掌握技能,融入社会,提升价值。
(二)拓宽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培训。一是集中技能培训和安置残疾人。县残联首先在尕多乡曼木达石刻传习基地创建残疾人就业石刻培训点,石刻传习基地“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扶残助残理念,集中手把手培训残疾人65名,培训期为1至2个月。二是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稳步推进。严格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制度,充分发挥年审作用,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对于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已就业的残疾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符合条件的视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未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积极宣传国家的按比例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残疾人就业规模扩大。为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县残联积极协调人社局,在每个乡镇、街道开发一个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一名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同时,按照省残联等相关部门要求,争取财政、人社支持,全面落实村(社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配备。四是盲人按摩定向输出持续稳定。积极输送有就业意愿的盲人,到州康复中心培训学习盲人按摩,截止目前,推荐培训人员2名。(三)优化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一是采取鼓励式就业模式。大力实施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大力发展种养殖,进军电商领域,对有一定规模或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残疾人进行就业直补,目前县共有582名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二是采取灌输式就业模式。为帮助部分有意愿就业,但缺技术、缺资金、缺资料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我们大力实施扶持农村发展生产项目,为他们送去资金、生产资料、劳动技术等,先行解决一批残疾人就业,今年共有32人享受扶持农村发展生产项目。
三、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有待更新。从残疾人群体看,大部分残疾人坐、等、靠、要思想严重,骨子里认为自己是残疾人,你就应该为我“拿来”,自身毫无进取心,无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从社会群体来看,大部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认识上存在歧视感,认为一个残疾人,避免不了在工作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扰,本来正常人一个人就能干好的事情,他却需要别人的协助才能完成,耽误工作的推进,导致不愿意聘用残疾人或接纳残疾人。
(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提出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和格外关爱,县残联也分别借助“爱耳日”“助残日”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争取社会人士对残疾人的理解、支持、关心、关爱,但由于残疾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自身条件缺陷,素质普遍偏低等因素,仍存在歧视、无视、漠不关心等现象。
(三)就业收入有待提高。很多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相对较低,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落实。有些企事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正确树立提高残疾人就业的观念。做好残疾人工作,既是残联的工作,也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同时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念,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把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外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残疾人,更加支持残疾人事业,更加关注残疾人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及时出台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建议人社局和残联建立培训常态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实用技术,首先以需求为导向,精准为目标,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精准需求和残疾人自身精准的需要,有计划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次以创业意识为关键点,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对残疾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发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二是出台扶持政策。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举步维艰,应根据残疾人实际,出台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行创业,增强自信心。三是争取部门支持。争取财政、地税等相关支持,加大对残保金的收取力度,确保应交尽交,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有资金。
(三)拓宽思路,加大投入,广泛开辟挖掘残疾人就业的渠道。
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保障残疾人的工资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的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5
根据XX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残联组织开展了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大调研活动。活动分成领导干部小组,各处室、中心分别为1个小组,共计7个小组,采取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每人负责1个社区(村)等方法在全市对30个社区(村)进行调查。此次调研,我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和市残联开展的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对XX区新孔社区、浦北村和XX县瓜安村等283名残疾人进行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得到如下结论:
(1)调查的283名残疾人中197名残疾人有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法律援助与服务、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占调查的残疾人总数70%。
(2)选择需求的残疾人依次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生活服务、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较大,对残疾人的需求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原因和问题。
(3)本调研提出了以需求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大政方针政策、省、市惠残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经济支持等对策建议。
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央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正在逐渐完善,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还刚刚开始。为了更好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和市残联开展的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我此次主要对XX市残疾人需求问题进行调查。目前,该项调研已完成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以及调查研究报告的初稿。限于时间的要求,本报告仅围绕调查数据谈几个问题。
一、调研目的及方法
本次调研活动以XX市各类残疾人为核心,通过调研,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市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进取,切实增强投身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了解残疾人基本状况,掌握残疾人各方面的需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各项惠残政策的落实,促进残疾人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为推动全面工作提供基本思路和理论依据。
本报告将回答四个问题:
(1)残疾人有哪些需求?
(2)分别选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法律援助与服务、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的残疾人有哪些主要特征?
(3)选择需求存在原因,提供的保障和服务等是否已满足需要,还存在什么问题?
(4)工作思路及对策建议。
调查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和召开座谈会。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简单随机、等距抽样等方法共抽出283名被调查残疾人。
1、性别结构:男性150名,女性133名,男女比例大致为8:7。
2、年龄结构: 0—18岁占15.5%,18—60岁占64.4%。按60岁划分,非老年人占79.9%,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20.1%,与我市领证的残疾人年龄结构相似。
3、户口性质:农业户口占88.1%;非农业户口占11.9%;农业与非农业比例大致为7:1,与XX市人口的整体构成一致。
4、婚姻状况:初婚有配偶63.8%,未婚占23.8%,再婚有配偶占0.7%,离婚占0.8%,丧偶占10.1%。
5、文化程度:小学文化程度27.2%,初中文化程度12.5%,高中文化程度占2.2%,大专及以上程度0.8%,未上学的占到了56.5%。
6、残疾状况:
(1)残疾类型:视力残疾占25.8%,肢体残疾占35.1%,智力残疾占5.5%,精神残疾占4. 3%。
(2)残疾等级:一级占19.2%,二级占31.9%,三级占29.9%,四级占18.8%,与我市领证的残疾人残疾状况大约一致。
7、生活自理状况:生活能自理63.4%,不能自理36.6%。
8、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
(1)1850岁130名残疾人中(除一级残疾人)未工作的近1/2,因丧失工作能力未工作的1/4。
(2)个人生活主要来源:靠离退休金25人,靠家庭成员供养的近1/2,靠领取基本生活费的16人,靠保险收入和财产险收入的不足4人。
(3)社会保险状况: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不足4/5,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足1/2。
(4)职业技能培训状况:有就业能力残疾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不足1/3。
(5)享受定期生活救助状况:近1/4的享受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或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
9、康复服务状况: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近2/3没有得到康复服务,得到治疗与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人1/10以上,心理疏导服务不足1/10,康复知识普及服务不足1/5,辅助器具配置不足3%,日间照料与托养不足2%。
三、被调查者需求分析
本分析主要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资料。
本部分的分析集中在:通过对被调查者对需求选择分析,了解需求的原因和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1、需求选择分析
按照问卷调查的要求,被调查的残疾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选择需求,对选择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具体分析:48%需求者选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18%需求者选择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 8.3%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7.9%需求者选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7.8%需求者选择残疾人辅助器具,5.9%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法律援助与服务、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人生活服务,4.4%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残疾人就业安置与扶持。
2、需求原因分析和存在问题
(1)残疾人社会保障观念落后,救济色彩太重。传统观念认为残疾是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事情,与社会无关,过分强调家庭自我保障与残疾人自立,使得残疾人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施舍和救济的浓重色彩。在调查中,近1/2的残疾人要求政府给予经济救助,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对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很少,认为政府给点钱,家人给吃给穿就满足了。家人承担了家庭中残疾成员由生到死的无限责任以及巨大的精神负担。这种残疾观及受此影响下的社会保障观念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整个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2)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在普惠加特惠的政策环境下,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应该是特惠。而作为欠发达地区,残疾人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普惠政策外,为残疾人提供的特惠保障很少,标准也较低。无固定收入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按月领取低保金或低保标准的生活补贴,只有市区、XX县和XX县已全部落实,其他县正在落实中;肢体三级以及三级四级的智障和精神病人等更多残疾人还享受不到这一特惠。享受这一特惠的标准也很低。现行低保标准是城区230元/月,农村155元/月,只是勉强饿不死的水平。除此以外的.就业、康复等其他方面的特惠则更少,同样也是标准低,覆盖面窄。
(3)保障服务的层次低。现行的保障措施几乎只能考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资料方面的温、饱需求,精神层面的需求则很少顾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政府对残疾人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或即将解决)。起码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后,广大残疾人要求精神层面生活享受将成为必然。目前,现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残疾人多种类、多层次需求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保障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用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经费投入实现逐年增长,但由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制约,投入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经费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由于经费不足的制约,只能是低覆盖率的、低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方面的保障多为空白,或是刚刚起步。当前,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制度化、多渠道的资金供给方式还没有建立起来,从残疾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来看,渠道还比较狭隘,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福利、福利基金会为辅,社会捐赠有限支持的模式。特别是社会捐赠方面,还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捐赠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来自社会的资金投入很少。
(5)服务体系不完善,不能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残疾人保障需求的增长和转型,增加了社会保障的难度。目前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突出生存性需求保障,重点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在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以及扶贫就业等方面力度不断加大,但是还没有建立起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需求的服务体系,相关专业机构、社区之间没有形成畅通的服务网络,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管理措施还没有出台,导致不能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投入少,设备不上规模,人才缺乏等,不能很好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已建成的乡镇及部分村残疾人康复室,由于残疾人居住分散,加之缺少专业康复指导人员和合理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利用程度不高的问题;去年启动建设的市、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尚处在规划设计,建设、装修等阶段,建成后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机制等的有待摸索探讨。
(6)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制化进程缓慢。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建设总体滞后,难以适应新阶段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一方面,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制约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发展。目前,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落脚点,制约和影响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实现。
另一方面,现有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与社会保障立法比较起来,残疾人社会保障立法更为滞后。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门的法律法规,在《宪法》、《选举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也都有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条款,但其内容总的来说过于笼统,许多条文还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上,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作为保护劳动者就业权利的《劳动法》,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定也显得空泛。
四、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
一是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和残疾人四自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积极投身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伟大实践。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社会参与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二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教育部门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体系,维护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力争使残疾学生高中和大学入学率达到60%和40%。
三是通过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小额贷款、提供就业岗位、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更多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二)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惠政策与特惠救助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提高保障覆盖面和保障的标准。
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保证残疾职工能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证所有农村残疾人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证城镇无业残疾人都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贫困和低收入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福利政策,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确保残疾人生活改善程度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幅度相适应,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
(三)加快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硬件投入和资金投入,建立规模大、服务设置齐全,档次高,内容多,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机构建设。
二是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残联要开展各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对各服务机构服务进行认定型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绩效的评估奖励机制。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和一批爱岗敬业、精益求精、默默无闻勤勤恳垦的专技工作者队伍。鼓励各服务机构引进、选拔、培养和使用一批一专多能的残疾人工作骨干,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解决好他们待遇问题,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
党委、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工委协调各部门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伸出援助之手,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机构建设上给予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关于残疾人就业情况调研报告5篇12-06
就业调研报告09-16
关于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现状的调研报告03-30
残疾人调研报告03-10
创业就业调研报告11-25
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03-16
就业现状调研报告范文12-29
就业创业调研报告范文10-28
学生就业调研报告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