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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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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际海运的高速发展需要大量的海事法律人才作为支撑,本文以A校海事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经验,根据该校法学11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提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 海事法律 本科人才 培养体系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0年秋季)》,世界经济继续缓慢复苏,国内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目前,我国多个城市正在积极建设航运中心,如:上海计划于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大连在加紧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
在航运业加速发展的同时,其所衍生的如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协调,海运服务贸易的开展,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事纠纷的处理等,这些问题专业性极强,需要综合具备国际航运、国际贸易和海事海商法律三门学科背景知识的高素质的人才才能胜任。因此,改善海事服务业的软实力十分迫切。
一、海事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分布
目前国内本科阶段开设海商法专业的院校主要是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集美大学三所高校。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专业历史悠久,现有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①。
从招生规模来看,近5年,上海海事大学每年招收海商法专业新生150人左右,大连海事招收200人左右,而集美大学从2005年起开设海商法专业,招收海商法本科学生,规模为100人左右。2011年第三届的海商法学生业已毕业。同时宁波大学海运学院也开设海商法课程,但只是单一课程,没有海商法这一系别。
目前,我国高校中在硕士阶段开设海商法研究方向的国内高校除了我校和大连海事大学外,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等,但这些高校本科阶段未设有海商法专业。
现有市场上主要的海事发人才来源还在于本科阶段的培养。对本科海事法律人才的需求空间很大,这也正是我以本科海事法律人才为重点研究对象的原因所在。以上海海事法学法律本科人才培养为例。
二、海事法律本科的人才培养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分析
(一)知识结构
海事法律本科的人才培养本科人才培养以学校教育为主兼以其他途径。在学校课程中,与培养人才的能力目标相符合,体现为四大方面。
1.注重法学基本功底和能力,主要包括法学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民法》系列课程,诉讼法系列课程,刑法系列课程等。
2.海商海事法律课程,班轮运输实务与法规、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海上保险法、海事法等。
3.航运业务课程,如《海上运输概论》、集装箱多式联运、海运地理等。
从知识结构分析,海商法专业的课程设置囊括了法学基础类课程和我校国际航运管理的专业必修课程。
(二)能力结构
对于海事海商法专业的学生来讲,要求学生具备:
(1)获取知识的能力,有独立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和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不同的本专业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和航运实务与法规常识的基础上,能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3)社交能力,即需要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谈判技巧、学习精神和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不同的本专业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4)创新能力(精神):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思维和探索能力。
我以上海海事大学2011届海商法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例,截至2011年6月底,我校海商法专业总计毕业生159人,其中35人考上了研究生;37名学生选择出国深造,多数选择航运名校,专业也以海商法为主,其余87人均顺利就业,其中7人就业于公务员系统,分别分布在政法部门、海事局、海关等单位,其他80人全部就业于企业,其中航运企业占90%以上,其他10%也是与航运相关的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
可见,海事法律本科毕业生市场需求量大。航运相关企业仍然是当前本科海商法学生的主要毕业去向;保险、航运经济市场的法律人才需求很大,但我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此领域就业的人不多。
此外,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海商法硕士学位的学生占全部学生的20%以上,这体现了现有海商法本科教育过程中由于客观上学科和学时的不足而导致继续深造的必要性。
三、海事法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总和。我根据海事法律人才的培养特点,提出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的模式。
(一)教学机制的完善
1.推动海商法教材的配套性和多样性发展
要结合教材的编写方案,进行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在做好海商法基本教材建设的基础上,涉猎更广泛的领域,编写更多的辅助教材和参考教材,通过指导用书、习题集等培养全面能力。
同时,加强与文字教材相配套的音像教材、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软件的建设,加速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重视文化素质课程
从人才知识结构上看,宽厚的文化素养是法律人才在专业上深化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法律院系已开设一些文化素质课,但多为校公共选修课,未将其纳入法律人才专业知识构建的体系上进行设计。
因此,我主张重视文化素质课程的建设,切实为海事法律本科生的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高校可以酌情开设国际服务与礼仪、航运历史等课程。
3.开设讲坛讲座
由于学时限制,应有意识地补充一些专家讲座,如《海商法的精神》、《提单法律制度精简》、《保险问题研究》等一系列法律前沿问题。以这种形式来开阔学生的视野,加强思维深度,补充指定计划教学内容。
4.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
目前授课方式的基本形式有教师台上讲,学生台下听,有问题课后问的“单向式”和师生提前准备课堂内容,授课时老师先台上演讲,然后学生台下提问,相互讨论的“互动式”。
实践中,主张教学方法应打破严肃、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热情,既要使学生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又要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外机制的完善
1.制度保证
学院制定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相关规定,从制度上推动学生进行创造性的活动。同时鼓励教师进行引导,对优秀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通过制度来激励学生和教师参与科研活动。
2.加强能力培养
由于能力的欠缺,学生难以尽快适应法律职业,引发用人单位对人才质量的质疑。这一问题长期困扰法学界。北大、清华等七所法律院校开设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据本专业的需要,建议分别设置《模拟法庭》、《模拟航海》、《航海实习》、《社会实习》等一系列的实践课程。根据教学计划,本学科社会上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安排模拟的法庭演习和讲解。既有学生的主动参与和思考,又有教师的引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开辟多元化的鼓励学生走向社会
现有的定期实践平台建构在校内资源之上,如航海模拟器、模拟法庭等。同时应不断开辟社会资源,鼓励学生走向社会。如航海实习船舶、实习基地、法官助手等多渠道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
学生到航运企业、外贸运输企业、港务部门、物流企业、保险公司等关联单位去实习,亲自面对CASE的调查、处理、撰写报告等相关工作,以达到在实践中产生问题意识,培养职业敏感,锻炼操作能力的目的。
4.建立人才培养的信息反馈和评价体系
将人才培养的平台延伸到校内研究开发基地或校园以外,应用“产学研结合”培养途径。法学院与法院、检察院等用人单位组成教育联合体,争取他们参与办学全过程,对学院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分配等重要问题进行指导;了解用人单位新需求,共同创造条件,培养急需人才。以上措施充分体现了产学之间的互利,深化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5.重视辅导员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除了教学方式外,针对法律本科生的学生工作存在多种模式,辅导员制度并且结合班导师工作,这些方式直接关乎学生的成长、成才,因此最受学生关注和重视,其重要性自然会受到学生的普遍认可。
本科生对辅导员的工作普遍具有较高的评价,而且认为辅导员应该拓展工作职能,在本科生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且认为,辅导员在创新型人才培养方面正在发挥作用。
四、结论
海事法律本科人才处于青年期,他们思维活跃,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海事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为结合教学机制的完善及外部教学外机制的完善,有效整合资源,提升教学理念、课程设置等教学机制的一体性,同时注重实现创新能力培养的途径和可行性,建立教学机制和教学外的相关的多元机制。
参考文献:
[1]司玉琢.海商法详论[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5:133.
[2]苏世芬,沈木珠.海商法双语网络教学改革的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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