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物件损害责任答辩状

时间:2022-10-01 01:41:49 答辩状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物件损害责任答辩状

  答辩状

物件损害责任答辩状

  答辩人:张**,男,1994年1月9日生,汉族,住***上油岗乡唐楼村老营组。

  答辩人:张**,男,1960年5月1日生,汉族,住***上油岗乡唐楼村老营组。

  被答辩人:樊*,男,1974年5月31日生,汉族,住**县**镇小街子151号附3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本次事件中有相当大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捏造事实称“因车费原因发生争吵,”“张**强行将原告拽下车”。

  事实是,2010年1月9日,答辩人一行七人搭乘被答辩人车回家,在客车运行过程中,被答辩人借机辱骂答辩人一行。

  在答辩人之家人到达目的地时,又故意多行近500米,让家人(有一名幼儿)在寒风中(多云转阴天,小雨夹雪,零下1度到1度)步行。

  而后,自己冲出驾驶室,继续谩骂答辩人家属。

  正是由于被答辩人的挑衅行为,激化双方矛盾并且使场面失控,对此事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因此,被答辩人应与答辩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按比例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原告请求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不合理

  1、医疗费(15629.22元):被答辩人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

  否则,不能排除被答辩人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误工费(9000元):被答辩人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

  3、护理费(9000元):被答辩人出院后,生活能够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住院伙食补助费(1400元):参照《河南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30元/天。

  5、必要的营养费(280元):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和住宿费(1200元):被答辩人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被答辩人家住城关,要求支付1200元显然过高。

  7、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本案中,被答辩人有过错,答辩人的行为未造成被答辩人伤残,精神损害赔偿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应当忠实履行客运合同义务,将答辩人一行安全送达目的地。

  然而,被答辩人多次辱骂答辩人,制造矛盾;故意违反客运合同,将抱有孩子的答辩人家人超拉,加剧矛盾;冲出驾驶室,继续谩骂,激化矛盾,是此次打架的主要诱因。

  其受伤住院治疗,其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为此,答辩人请求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2月20日

【物件损害责任答辩状】相关文章:

财产损害答辩状10-08

人身损害民事答辩状10-08

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10-08

人身损害答辩状范本10-08

健康权损害答辩状范文10-08

财产损害赔偿答辩状10-08

人身损害赔偿的答辩状10-05

人身损害答辩状实用范文10-05

医疗损害的民事责任10-08

人身损害案民事上诉答辩状案例范文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