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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市场调查报告

时间:2024-05-08 09:26:4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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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市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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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市场调查报告

  按照20xx年第6次区长办公会针对服务市场主体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用工难、用工贵、用工乱的反映,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内30余家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用工难问题

  1、用工市场供求不平衡,技术工人流失严重。受宏观经济影响,我区部分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革新未及时跟上市场需求,企业订单下滑,一方面企业生产总值呈负增长状态,能提供给工人的岗位逐步减少。另一方面,生产任务不饱和,职工实际收入减少,影响到职工个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开支,一些技术工人开始转向农林牧渔、消费、流通等行业。从走访的某企业情况看,20xx年该企业后勤岗、技术岗和管理岗工人占比约为1:8:1,今年同期该项比例1:6:3,制造业工人流失问题突出。今年下半年各类招聘会,区内企业提供岗位同比下降53%,低端岗位需求收缩,其中制造业岗位同比下降80%以上。

  2、招募平台使用率不高,储备人才难。目前,区内有21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1家中介职业介绍机构,同时,在官方网站和中国就业网上还开辟有专门的招聘供求窗口。除了开展日常工作外,每周三、赶场天和特殊的节点均要组织开展大型招聘会。今年以来,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44场次,累计介绍成功3812人。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区内企业用工仍以职工内部推荐为主,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为辅,区内招募平台使用率不高,未能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我区还属于劳动力输出区,全区94.32万人,农业人口58万人,其中33。79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同时,受市场经济影响,在引进高中端人才方面的机制和配套环境还不具备吸引力,人才储备能力弱。目前,我区企业紧缺财务分析、成本预算、市场拓展、工程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

  3、企业文化建设不完善,稳定工人队伍难。专家认为:招不到人是待遇问题,留不住人是文化问题。调查的30余家企业,有意识建设企业文化的企业不到30%,对于我区企业来说,国有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基本保持既有模式,民营经济在这方面还需加强。在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后,注重人才管理制度创新、将企业文化柔性层面的要求纳入制度体系,创造条件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拓展员工发展空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员工感觉在企业工作有归属感、有奔头。这样,用工难的状况会得到有效缓解。

  (二)企业用工贵问题

  1、生产不饱和,用工成本占比提高。以齿轮行业为例,区内齿轮加工业市场输出产品以重型、大型汽车的配件为主,轻汽、微汽配件制造微乎其微,市场供大于求,导致抗宏观经济下行冲击力弱,目前齿轮经济疲软。以走访的一家民营齿轮厂为例,正常生产情况下有员工500人左右,平均工资3000元/月,用工成本占生产总值的16.6%;目前,由于订单下降,提供工作岗位减少,离岗发放生活费的员工达390余人。仅职工工资(含待岗员工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两项人力资源成本支出就占生产总值的38.5%以上,企业经济负担增重。

  2、学习意识薄弱,各项政策使用率低。目前我区企业大都未建立完备的培训机制,技能方面的培训主要靠选派员工到上流企业学习,车间以师带徒的方式提高操作工人的技能,管理人员几乎靠自学成才和经验积累,员工培训支出占比较低。今年以来,区人力社保部门分别针对不同行业的市场主体组织劳动法规、社会保险、就业扶持以及技能提升、职称评定等相关培训十余场,但收效甚微。以9月30日组织的企业劳资干部培训为例,会务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训企业80余家,到场企业不足40家,个别参训人员积极性不高,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学习意识的淡薄直接导致企业对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的政策不能充分了解,未能及时享受各类政策性补贴,人为增加用人成本支出。

  3、法制意识薄弱,增加违法成本支出。市场主体不学法、不用法,家族式、经验式管理企业的现象近年来呈下降趋势,目前主要表现在拖欠劳动报酬、侵犯职工休息权、违反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增加违法用工成本支出。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处理劳动纠纷案已达1080件,其中10人以上的群体案件5件,涉案金额达2594万元左右,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三)企业用工乱问题

  近年来,人社部门通过各类活动、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区内企业普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目前劳动关系相对和谐稳定。但仍有个别违法用工现象出现,表现在:

  1、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增加额外支出。20xx年1—10月,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85件,投诉举报案件数比上年度减少9.3%,比20xx年同期下降22.35%,呈逐年下降趋势。

  今年以来,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呈下降趋势,但是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关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及福利、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外条款发生的争议却在上升。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劳动者法律意识提高,主动维护劳动权益能力增强;二是企业用工流程不规范,给员工有机可乘,额外增加违法成本支出。如企业解除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但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未及时按照程序向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后,违规事件一直未解决,遂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费用。至此,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就发生根本变化,用人单位因自身人力资源管理的疏忽额外增加了违法用工成本支出。

  2、对政策法规一知半解,过失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样一家企业,该企业经营管理相对规范,但是在招收初次参加工作的40岁以上女性员工时,无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认为该劳动者达到55岁时,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15年,不能领取退休待遇。于是,双方协商决定,将应当缴入社会保险基金的费用折算后发放给职工本人。一方面企业可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的支出,另一方面职工也可以增加月收入。造成这种过失侵权行为的主要原因还是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只知道达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不能按期领取养老待遇,却不知道可以延长缴费、可以转移到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后享受待遇等一系列解决这类问题的相关政策。部分劳动者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后,要求企业承担补偿责任,企业因此对员工的诚信产生质疑。诸如这类过失侵权的问题在劳动合同履行、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关系解除用工过程中时有发生,只有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综合能力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类似现象发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当前我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用工乱的局部现象,是多年积蓄问题的反映,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短期阵痛是必然的,这有利于反思过去,谋划未来。

  二、人力社保部门的解决措施

  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下,目前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用工难、用工贵、用工乱等问题。

  (一)着力解决企业人才引进和用工难题。一是成立人力资源联盟,建立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信息库,利用网络招聘、猎头公司等平台协助企业引进人才。要用好政策,调动区内外资源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并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人才的政策待遇,帮助企业留住人才。充分运用qq群、微信群等企业交流平台,利用企业用工监测报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多途径、多形式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二是全面落实企业扶持政策。汇总企业扶持政策,形成政策专版,通过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綦江在线等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印制宣传资料利用招聘会、政策宣讲会、企业对接会等平台进行政策宣讲。同时,各业务科室要履行好首接首问、一次性办结制,落实好企业扶持政策。三是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强化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管理,着力引导职业中介机构做好人力资源储备、推荐工作,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招工行为。按政策应享受职业介绍补贴的,要及时足额兑现,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区企业送工的积极性。四是建立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抓好企业用工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发布,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技能鉴定、职称评定等工作。加强跟踪服务,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加深与企业的联系,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用好政策。

  (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问题一是按照市级部门的指示,全市企业普降费率。从20xx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调整为6。6%;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截至20xx年11月止,我区共降费1400余万元。二是小微企业、困难企业降费。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申报并审批的小微企业社保费调整是企业职工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以比照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按原来的20%下调到12%缴纳,个人仍按8%缴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申报并审批的困难企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500元的,单位缴费部分按1500元核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1500元,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单位缴费部分据实核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到20xx年11月止,我区共446家单位享受了不同程度的降费,降费多的单位高达400万元/年,共降费8800余万元。目前正在申报之中。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治理用工乱的问题。一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检查,严历打击黑心中介。利用每年年初的春风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检查,规范招工行为,严历打击黑心中介,杜绝乱招工行为发生。二是畅通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要有白天和夜间的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让劳动者随时都能举报投诉。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利用每年的农民工日、法制宣传日等为载体,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让用人单位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把劳动保障政策送到企业去,让企业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四是加强两网化建设。目前我区两网化已初具规模,将加大发挥两网化的作用,加大对企业用工数据的录入,有力整治企业用工乱的行为。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目前我区各街镇已经建立了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部分企业也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将来将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用工乱的行为。五是加强企业签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等合同比例。目前企业签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比例小,户数少,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签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意义,切实维护职工利益,解决用工乱的问题。六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1)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劳动保障监察专职监察员每人每年日常巡查企业不少于50户,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

  (2)加强举报投诉的办理。对于企业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将加大执法力度,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从要根源上扭转企业用工乱的情况。

  (3)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每年至少开展5次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

  (4)加强对企业的书面审查。每年至少对一个行业开展一次书面审查,通过对企业书面审查,逐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加大对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和谐企业的评选,督促企业完善自身的不足,和谐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三、解决的措施及建议

  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下,建议区委区府协调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用工难、用工贵、用工乱等问题。

  (一)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工作

  创业是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灵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意义,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任务来抓。一是放宽创业准入和落实税费优惠。二是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续航。三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创办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以创业带动就业。

  科技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转型升级,实现技能振兴工业,同时,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注重人才管理制度的创新,为我区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人才打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引导企业改善职工结构。綦江区的创新创业人才还处于缺乏和发展不平衡阶段,缺乏新兴产业领军人才。一是科技部门要与企业紧密联系,把科学技术与创新实践相结合,帮助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转型升级。二是完善引进人才机制,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等方式柔性引才以人文关怀、特事特权的方式扩大区域引智能力,吸纳年轻有为、有专业技能的人才,促进全区人才储备能力的提高;继续创新培训模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产业工人整体素质,帮助创新人才完成自我实现的转型。三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人力资源联盟,统一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对劳务需求、劳务输出和用工岗位专业情况及时更新,实现劳务提供和劳务需求的有效对接。四是引导企业关注新生代劳动者的诉求,从薪酬待遇、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企业文化等各方面为员工提高更多的生活保障和精神食粮,便于引进更多优秀员工,减少人才流失。

  总之,在解决市场主体用工难、用工贵、用工乱的过程中,政府机构应当让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注重优化市场环境,在方向引导、政策宣传、环境优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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