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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非法性分析措施调研报告

时间:2020-09-12 09:23:1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利用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非法性分析措施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越来越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网购的行列。与此同时,一些人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在网上销售起了卷烟。

利用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非法性分析措施调研报告

  近日,在网上竟然看到有人出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这是合法吗?很显然,这种做法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网上售卖卷烟的零售户一般不具备相关的'实体店和相应的执照手续,属于不合法的经营行为。

  网上售卖卷烟的卖/:请记住我站域名/家大多数都是回收卷烟、倒卖卷烟,特别是假冒伪劣卷烟的问题尤为突出,消费者购买后经常遭遇维权困难等相关问题。总之,网上售烟行为已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消费者健康,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对此,我们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如何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打击?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周边管辖零售户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卷烟、乱渠道卷烟的市场流通。

  二是应当加强烟草系统网络建设,争取将专卖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由传统的口头宣传到网络化的全民了解。

  三是我们专卖工作的重心要从重外打向外打内管并重转变,构建监管体系、建立监管程序,将这些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联合通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联合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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