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减少山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明节期间群众有扫墓祭祖、上坟烧纸、燃放烟花鞭竹等传统习俗,火源火种多,森林火灾隐患大,以宣传劝导为开端,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镇村干部各司其职,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二、组织机构
东岱镇人民政府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森林防火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总指挥:
(二)副指挥:
(三)全镇分12个工作小组,包干负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体镇村干部形成合力,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朋友圈、横幅标语、宣传单、巡逻车等,广泛宣传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特别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等人群开展点对点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断提升宣传实效。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参与云祭祀、网上纪念等方式祭扫。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对重点火灾易发地段确定人员进行劝导看护和火源监督。其中东岱街后山阁、大涂后山、观音亭水库、白宫自然村后山、湖里村周岭、蝉步村上际后山、山堂村云居山等一带因坟墓和可燃物较多、火险等级高的地段,要指派专人蹲守值班,做好动员劝导工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和进行联络。
(三)加强值班巡查工作。护林员要每日上山巡查,加强火源管控,发现群众用火及时制止、劝阻、扑灭,并第一时间上报镇林业站火情信息。应急巡逻组要每日组织开展巡逻检查,加强防火巡查和火源管控,同时若有发现违规建墓,应立即制止,严防违建坟墓“回潮”。镇村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上岗,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火情信息。一旦发生火情,各村要第一时间向镇包村(居)领导和党政办报告,并第一时间(不超出10分钟)召集和带领人员到达出事地点进行扑救。镇半专业灭火队在清明节当日要随时待命,遇镇通知立即赶赴出事地点参与扑救。
(四)加强交通疏导与管控。交通疏导组于清明节当天负责重点路段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防止交通堵塞。
(五)其他事项。清明节当天,全体镇村干部必须着装迷彩服或红马甲、佩戴口罩等,于上午7:00点前到达相应点位,引导群众参与云祭祀、网上纪念等。各村扑火队要处于临战状态,确保拉得出、打得响,并做好森林防火人力调配准备。办公室全力做好后勤保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提供车辆及扑火用具,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扑救。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
清明节将至,全镇各地群众上山扫墓迷信用火行为将呈集中暴发态势,也是乡村野外违章用火的高峰期,给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和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尽力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发生,有效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
二、工作目标
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各村(社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对全镇林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新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主动作为,积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承担起直接责任。县、镇二级驻队干部要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层层细化、落实责任。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将全镇所有林地按林班、小班划分责任地段,实现“挂点领导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片包山头”的网格化模式,明确每村每块责任区的责任领导、镇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等责任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责任人必须承担各自负责山头区域的巡查和宣传工作,推动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到人、到山头,通过蹲山头、守山脚、常巡查方式,严查火种进山,严防山火发生。把每一座山头地块的'防火管理责任落实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护林员身上,并绘制地图,登记造册,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图册表等资料按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微信、短讯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祭扫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宣传、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规定特别是清明节扫墓活动规定,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不文明祭祀、野炊、烧荒等违规用火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严禁群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上山违规用火,努力在全镇营造文明、生态、绿色祭扫新风尚,切实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清理整治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镇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成立清理整治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行动小组,从3月11日至20日,用1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违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经营销售行为,防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引发山火。
(五)设立多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由各村(社区)及驻村人员组成检查组,并发动森林防火志愿者积极参与,在各村(社区)进山主要路口、坟墓集中区域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主要负责向过往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检查收缴群众随身携带的违规拜祭用品,严防易燃、易爆物品、火种上山。重点时段,节假日设立临时卡点具体时间为3月21日、23日、24日、30日、31日,4月5日、6日、7日、13日、14日共10天,各片区要安排党政班子成员带队。
(六)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把守。各村(社区)要以村为单位,人员以村(社区)干部、村组干部、共产党员、林业员、护林员为主,对重点山头和墓区集中的林地加强管控,做到严防死守,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七)充分发挥森林消防队伍作用。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作用。镇森林防火专业队要全天候集中待命,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相应增加人员,人数总和将达到50人以上。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应提前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调整充实、技能培训以及森林消防装备的补充、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到严阵以待、有备无患。
(八)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一旦发生山火,当地驻片民警及村(社区)干部应第一时间控制涉事人员并积极配合镇森林公安机关有效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多方联合,做到速侦速破,对火灾肇事者应立即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火灾案件及其肇事者要从严顶格处理。
(九)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组。镇纪委办公室、镇组织部门、镇党政办公室将抽调人员成立森林防火督查组,对全镇各地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实行每天一通报制度,实时通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十)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要抽调精干力量,围绕“督查问责、不留情面”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从严打击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同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奖罚分明。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1、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5、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特制定琅岐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人员组织和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二、防火工作时间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我镇将4月3日至5日定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时间,清明节前后两周防火工作依托镇林业站做好值班防守工作。巡山扑火队、各级路口守值组、督查组、后勤保障组、公安干警、保安执勤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各级路口守值、山头巡逻及扑火队人员执勤时间为每日6:30—17:30。
三、责任追究
1、各级执勤人员无故不准请假,不准塌班缺岗,一经查实,按考勤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发生森林火情时,在第一时间不报告或组织扑救不力,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森林火灾发生在行政区域边界毗邻,双方接到火灾报告后,互相推诿扯皮,不及时到火场组织扑救,致使火灾扩大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事项
1、镇级执勤人员早餐、晚餐,安排在镇食堂(早上6:00)、午餐由后勤人员负责送餐。
2、镇包片领导负责包村工作队的车辆接送,确需的包车费用报镇防火办。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塅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农业农村办:做好防火巡查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加强对全镇的巡查力度。
2、党建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值班值守。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3月28日至4月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3月28日至4月10日,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3月30日做到全员上岗。
3、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6
为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加强周)期间平安稳定,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我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实施阶段(3月15—20日)
主要任务:召开镇村干部、护林员森林防火专项会议、镇村干部、护林员分片包干,发放“礼士镇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农村农户量大、面广、各村在宣传教育方面要想办法出点子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特别是重点林区,火灾易发区、坟山墓地等区域。各村要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媒体和平台,最大限度的扩大森林防火宣传的覆盖面,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加强阶段(3月21日—4月7日)
主要任务: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村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指挥、调度,要确保林区内的重要村、路口都有专人负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三)总结阶段(4月8日—12日)
主要任务:做好总结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森林防火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村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各村村干部、护林员要切实守护好包干的山头地块,切实落实镇、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直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职工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并签订《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护林员巡查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宣传环保的拜祭方式,向群众推广“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开展隐患排查。3月20日起各村干部、护林员再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对山坟、庙宇、五种人的监管,对前往拜山祭祀的群众必须要登记,集中力量颜控林区用火。
(四)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村干部、护林员要在坑头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各片区护林员根据各村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佩戴红袖章、随身携带扑火工具,按计划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加强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落实防火物资。护林员队伍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六)队伍集中待命。镇护林员和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火场指挥员要全面掌握火场情况,科学运用扑火战术、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种损失。
(七)、严格值班制度,按程序处置火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卫星热点零报告制度,有火必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节日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当日防火工作情况。杜绝脱岗、漏岗和虚报、迟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镇防火办将随时抽查各村值班情况。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7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坟头,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村(居)主任、村(居)民小组组长、护林员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林区、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山头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山头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森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山头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6日
三、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全镇各重点林区、康家沟南山片区、沙曲片区、三村委柏树山林区、退耕还林区、核桃林区等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2.抓住重点环节。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3.管住重点人群。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森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治能力人员由监护人员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1.成立穆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3.镇政府成立44人的应急扑火队,另镇环卫中心洒水车为应急消防车,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扑火队。
4.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村委与户签订责任状,镇林业员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各村林长及自然村林长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村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5.各村委会要结合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6.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卡。各村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逻监控。重点路口、重点地段、特殊时期(清明节、森林火灾预警等)要设卡登记检查,全镇共46个检查点。
7.森林防火特险期间,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不得瞒报、拒报,并组织扑火队及时上山扑救。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各村委会召开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面部署防火期间各项工作,利用横幅、微信、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尤其注意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
2.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培训,省市县关于文明绿色祭祀严禁野外用火精神,通过宣传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严禁进山携带火种火源。
各森林防火检查点物资准备清单:检查卡点牌子、森林防火旗、登记表、鲜花、火源收缴箱、铁锹、防火宣传资料、明白卡、消毒液、口罩、值守人员佩戴红袖标。
(四)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清明期间防火安全。
清明防火期间,镇纪委、派出所干警不定点在各村巡查,对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等原因造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实施野外用火的,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给与处罚,进山上地带火种就罚、点火就拘,造成重大损失的,加倍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0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抓手,以森林防火行动月活动为载体,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7日,镇召开党委、政府联席会议,传达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2、3月19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乡镇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县会议精神,落实森林防火行动月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并与各行政村签订清明节禁止明火上坟责任状。
3、3月20日前各片、社区负责把《三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关于严禁在林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张贴到每个村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4、3月22日前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村老人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坟。
5、3月25日前各片、社区以村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
6、镇文教办组织好全镇各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7、4月1日至4月6日,镇领导深入各片、社区督查森林防火工作,镇各办公室协助联系片、社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8、镇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9、镇森林防火会议后,全镇要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新高潮。各村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镇利用宣传车播放《三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关于严禁在林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以村为单位,召开村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老人协会参加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将《三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关于严禁在林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有关规定告知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不用明火、无烟上坟。
(二)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22号前报各片、社区,由片、社区汇总报镇防火办。
(三)各片、社区及行政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对进山道口、坟场等重点地段安排人员严防死守、采取措施,加强对扫墓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扫墓人带的纸钱和鞭炮等易燃品上坟要及时耐心劝阻,进行收缴。
(五)落实专人把“戒严令”、“通告”张贴到人员集中的场所,并利用广播、黑板报进行宣传“戒严令”、“通告”。
(六)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22号前上报片、社区。
(七)充分发挥村老人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坟。
四、保障措施
1、镇纪委会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坚决按照《三门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防火办和各片、社区要加强对乡镇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补助的'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2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3、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墓,逾期不搬的,按县政府通告执行。
4、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规定,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1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全面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力争实现零火灾,打胜“清明节战役”这一仗,为夺取春防全胜奠定基础。
二、战役阶段及主要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县森防指挥部将“清明节战役”分为两个阶段:
(一)布防宣传阶段(4月2日—4月3日)
做好战役动员,周密制定战役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大力宣传森林火因,防火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全面出击阶段(4月4日)
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包片领导要深入所包战区进行防火检查,靠前指挥。各乡镇,农、林场,村屯及有林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站村头、守道口、看坟头,对要害部位增岗加哨,死看死守。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战役”,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做好战役动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严布防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打好今年的“清明节”期间防火战役。各乡镇,农、林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落实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布防,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万无一失。要深入责任区严格检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战役期间,各有林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外出。每个林场都要保证有1名林业局领导包场,全面负责,县森防指挥部要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林场、村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找出林火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战役氛围
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将不烧香烧纸、不燃放鞭炮、不野外弄火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并积极提倡栽树献花等文明形式纪念故人。一是实施乡镇包村屯,村长包村民,村民包本户制度。二是实施领导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家属包外来人员制度。三是实施教育部门包学校,校长包教师,教师包学生制度。
(三)明确责任目标,全力实施重点防范
按照县域森林分布情况,确定以下重点防范目标:一是县直林场施业区,各乡镇村屯所有通山路口、坟地等区域。二是森工大岱林场施业区所有坟地的路口通道。三是县域各农、林场境内的坟地等区域。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各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保证人员、运输、通讯、机具和后勤供应“五落实”,做到一声令下迅速出击,上重兵打小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认真填写森林防火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加强值班值宿抽查,对空岗、漏岗的值班人员和不到岗的带班领导要进行通报。要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县森防指挥部转传的卫星热点要立即核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2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提倡文明祭祖,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确保清明节期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分工
成立连平县林业局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组以及森林防火督查组,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督查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一)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组
成立以县林业局徐伟生局长为组长,钟志贤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开展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督查组
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查组,由局班子成员包片驻点检查指导乡镇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三、督查内容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1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林场是否制定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是否将山头地块明确到人,落实到户;各村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是否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
2.“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制定文件、开会部署;是否开通村广播、分发传单多少张;是否开设清明节的'宣传专栏。
3.检查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排查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坟墓主在林地违章用火祭扫的问题、与林地相邻的居民点、垃圾焚烧点和各类经营场所等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等问题,检查是否按照整治内容和“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的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有没有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限期落实整改的情况;
4.是否建立专职护林员考勤登记制度,督促专职护林员开展在线巡护,加大巡山护林密度,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5.镇森林防火物资仓库是否储备充足防扑火物资。
6.镇级半专业扑火队伍是否按要求集中备勤,是否按要求开展扑火演练。
(二)第二阶段(执行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主要内容:
1.检查各乡镇、林场是否落实村两委成员包山头、守路口责任制,名单是否固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设置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站,是否有安排村领导、值班人员佩带“护林防火”袖标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
2.专职护林员是携带扑火工具不间断进行巡山检查,各公墓山、乱葬岗、墓地集中点周边、林缘边上是否有专人盯守。
3.否有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情处理后勤工作(发生火灾时是否有人带路、食品保障、看守火场)。
4.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行政村是否有安排人员值班值守。
5.镇级森林防火监测中心是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局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为各小组长,局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预防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二)加强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三)加强督查
全面检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各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3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国家、省、市、区森林防火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原则,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实现清明期间我乡森林火灾事故零增长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云关乡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生态保护站(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申叶丹同志担任,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各村全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公墓、坟场、林区、林农结合部区域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查找存在薄弱环节、通过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确保森林防火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火源管控。加强祭祀用火(烧纸、点烛、焚香),农事用火,孩童、智障人员玩火等违规情况管控。一是加大设卡检查力度,各村除现有卡点外,要根据辖区坟场、景区等重点区域实际情况,增设检查卡点,严禁携带火源进入。二是开展流动巡查,各村要在非雨天时段对辖区各林区、坟场、景区等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部门、各村要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良好氛围。一是大力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各村要在重点出入口、坟场等区域张贴告示、悬挂标语、设置防火警示牌等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
(四)强化扑火准备。一是做好灭火物资及装备准备,根据乡村两级防火应急队员人数,购置必要的.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并做好检修、维护和保养。二是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清明期间,乡一级组建至少20人应急灭火队伍,村一级组建至少10人以上应急灭火队伍,确保一遇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实现森林火灾“大早、大小、打了”,杜绝发生任何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乡各部门、各村要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重视、组织上要有力、行动上要快速,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二)加强值班调度。清明期间,乡村两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于4月1日上午12点前报乡生态保护站),各村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和拨打火警,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值班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三)加强督促检查。乡生态保护站(林业站)要进一步强化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包村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大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
(四)加大问责力度。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敷衍推诿、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的各部门、各村及干部,依规进行问责。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6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20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3、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4、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5、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6、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7、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3、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7
为切实做好我乡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推进,保证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过一个文明、平安的清明。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南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卢小平为顾问,党委副书记、乡长吴江辉任组长,人大主席唐山、常务副乡长唐征林及各驻村领导任副组长,防火干事、武装干事、党政办、安监站、文化站、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乡长唐征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订方案,于20xx年3月27日前上报乡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火责任,强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乡、村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执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即:驻村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片区,村民小组长、党员包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按各村委行政区划划分成8个责任区,明确责任,由驻村领导分片负责,联系指导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山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乡、村两级全体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两委员一代表”要签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承诺书》,承诺书在3月30日前要组织签订到位。各村委、学校清明前要发出《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议书》,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清明节期间各村均要在重点林区道口设立1个以上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祭扫、踏青游玩人员及车辆造册登记;组织乡、村两级巡查人员进入重点墓葬区、火灾多发区进行全方位火源巡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凡遇祭扫明火要及时妥善处置,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宣传警示牌。
(二)加大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全乡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大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到来之前,乡里将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镇南市场各店铺开展烟花爆竹、香烛、冥币纸钱收缴行动。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4月7日),各村委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单》《禁火令》粘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倡导文明祭祀、鲜花祭祖,营造浓厚的.禁火防火氛围。乡中学、小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学生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各村委务必在清明节前落实好在集中墓葬区、重要林区的各个进山路口设置至少1块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加强对返乡祭扫人员的宣传,严防祭扫时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制定本级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乡、村两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全体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并按照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的要求,村级每日下午4:30前报告乡政府办公室,乡值班室在5点前上报县防火办。清明节期间,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如遇高火险天气,取消休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流程,必须先组织在乡值班的半专业扑火队员、护林员、各村定员干部及村应急分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发生与处置情况要按程序,先及时上报乡主要领导,再上报县防火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四)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清明节前,乡党委政府将成立督查组,检查各村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资料下发情况,检查党员、干部、组长、群众代表《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情况;向村民发放《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议书》情况;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村委、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纳入“村为主”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村委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努力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组织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森林防灭火扑救方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
(二)人员组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全体乡干部职工要严格值班纪律,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听从调遣,如遇高火险天气取消休假全体到岗到位。乡政府每天保证10人以上的应急扑救队伍,各村委要落实15人以上的应急扑救队伍待命,人员名单在3月31日前上报乡办公室,保证发生火灾时人员拉得出、扑得灭。
(三)物资准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乡防火办要对森林防火器材和物资进行一次检查,并切实加强储备管理,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应储备能提供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森林火情时,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靠前指挥调度,并及时与县指挥部加强协调沟通,确保乡村森林防火物资充分保障。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8
清明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为原则,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森林火灾与人员伤亡事故;实现今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佳绩。
三、工作职责
(一) 镇森林消防指挥所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坚持“守土有责,管护无界,扑火联动”的方针,促成互联互防机制。在相邻的乡镇、村庄之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防火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与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情监测、防火检查、技术交流、森林火灾扑救等联防措施的落实。
3、健全信息网络,抓好网格化管理的护林防火信息员队伍建设,实行“天天报平安”制度。在野外用火高峰期间要指导各村在林区进山路口设置检查卡点。
4、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5、统一指挥扑救火灾工作。
(二) 镇森林消防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镇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镇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4、开展森林防火器材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发生火警时拉得出、用得上。
(三) 联村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到林地山头。
2、所联村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根据所联各村的实际情况采取应变措施,组织联村及村干部开展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收缴行动,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组织村干部集中行动,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所联村发生火情时,联村干部要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在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划片分区域落实到人、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2、防火期内,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3、全面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措施,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4、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5、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两委会干部要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6、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工作,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扑救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镇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7、清明节期间,在村坟墓集中区的进山道口设立检查点,每个检查点要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村干部划片包山头负责制,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收缴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物品,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六)村森林防火卡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若有意外出现,登记内容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烟花爆竹、千张、蜡烛、打火机等火源火种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清明期间要加时(提前与延后)上岗。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如出现不到岗现象,追究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责任。
2、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镇防火办、深甽派出所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 镇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战机,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排查,夯实工作基础(3月上中旬)
(一)3月20日前召开镇村各级森林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将《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及森林防火有关宣传资料,在3月10日前张贴到各村各单位人员集中的'场所,同时发送到户。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外出人员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三)各村各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对森林防火重点的地段、坟墓集中点与零星坟墓以及进山主要道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对有火灾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镇应急管理中心要对全镇销售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
第二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中旬至4月上旬)
(一)3月20日前,镇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要以村为单位,召开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老年协会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皆知。专题研究和部署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21日—4月10日,各村根据所制定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安排落实党员干部指定专门人员到各卡点设岗进行检查,做到严防死守,收缴进山人员、上坟祭祖人员所带的一切火种火源,禁止一切火源携带上山。巡查人员要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3月21日—4月10日,由镇组织巡查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3月21日—4月10日,镇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到岗到位,在重点时间段里要与村干部一道值班防守检查,督促各村组织落实好人员,安排好防守责任要道,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好防守任务。清明期间全体机关人员、村干部原则上不得外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深甽镇派出所要出动警车,进行巡逻,配合镇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4月10日至15日)
4月15日前,各村要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的有关材料上报到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自然村的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巡山护林员是区域责任人。要各负职责,明确任务,做细做实防火工作。
(二)深甽镇应急小分队要按照“深甽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充实现有的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清明节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赢,灭得了”。
(三)巡山护林员必须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早出晚归地开展巡护。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管住各类野外违规用火;戴好红袖套、戴上宣传喇叭、柴刀等设施;要及时将进山人员、上坟人及人数一一在巡查记录中登记,一旦出现火情要提供破案线索。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镇森林消防办公室报告。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特点,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控,深化隐患排查,狠抓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各村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深入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将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做到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队伍装备、工作经费、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七到位”。
(二)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1、要发挥有线电视、海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向群众发送清明节森林防灭火短信,大力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全面掀起文明祭祀的.宣传热潮。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设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林区巡回广播,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3、积极协调宣传、教育组、民政等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在高速出入口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或悬挂标语横幅,通过一系列精准宣传,强化宣传效果。
(三)全面加强巡护管控
1、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有关规定,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配合公安部门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2、落实设卡检查。各村要落实专人在各个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严防死守,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宣传,严禁火源火灾进山入林。
3、加强巡护监管。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按照分片包干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林区坟墓以及其他祭祀祭拜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野外用火和人员聚集行为;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和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行动,做到森林火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4、派出所要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四)认真抓好应急处置工作
1、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办法,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物资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
2、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发生山火时,各村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调动队伍扑救山火,并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渠道。“清明节”期间,各村委会必须取消休假,在岗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各村务必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和灾情“零报告”制度,在每天下午2时30分前必须向街道防火办报告情况。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8日前)。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各村对照任务要求,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村要加强应急值守,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主要进山路口全面设卡检查,严禁火源火灾进山入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当前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又严、又实的措施,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安全。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清明期间,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各村火险情况和火源特点,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层层推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因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0
为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维护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泉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港森防指〔20xx〕1号),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生命至上、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部署、强化宣传、落实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25日前完成)
清明节期间,我镇有8个村均有祭祀扫墓习俗,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同时,今年来我区降水明显偏少,野外树木杂草极易燃烧,森林防火形势特别严峻。各村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1.召开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各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相应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
3.各村分解落实任务到具体人员,采取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等形式落实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山头、地块、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具体包组(包片)花名册与设卡明细于3月25日下午下班前书面报送至区森防办),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5日起至4月10日)
1.提前督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3月25日开始对各村进行防火督查,主要检查防火器材库、应急队伍在位率、应急器材是否可以使用等。
2.及早部署。3月下旬,各村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为防范部分群众提前在4月1日(周六)、2日(周日)扫墓,各村需在3月31日之前作出具体安排。
3.大力宣传。全镇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不少于20条,其中有林地村诚峰村、联岩村、奎壁村、郭厝村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诚平村、上楼村、前亭村、峥嵘村不少于2条。4月5日至4月10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每天出动宣传车不少于2小时。3月31日至4月10日,各村要进行广播宣传,每天广播不少于2小时;各村要利用清明节放假大量人员返乡的良好时机,通过群发短信、印发宣传单或倡议书、有奖知识问答、座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4.突出重点:峰尾镇岩山重点山头地段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安排人员不间断巡查,路口要派专人蹲点值勤,做到动静结合、严防死守;各村要充分配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协警、行政执法中队、治安联防队等执勤人员划分责任区域,查收打火机、烟花爆竹等火源火种,做到全面禁火、不留死角;镇驻村干部要到各挂钩村进行督导,并深入重点林区村展开巡查,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告,要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村组织扑救。
5.严厉查处。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公安分局森林大队,区林政执法部门会尽快到位展开侦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抓获肇事者,对涉嫌失火或纵火犯罪的绝不姑息,及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森林失火等破坏森林刑事犯罪案件,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6.配齐物资。镇防火办、各有林地村要分别对森林消防器材库(室)存放的.灭火弹、灭火机等进行清点检查,及时购置配备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灭火物资,为下一阶段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提供物资保障。
7.训练队伍。各村要立足实际、克服困难,分头组织训练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员,重点训练森林扑火和安全逃生技能,条件较成熟的队伍可组织实战演练;在3月30日至31日、4月5日至4月7日两个敏感时段,镇村两级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要全体集中待命,一要确保招之能来、来之能战,二要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责任追究
由镇效能办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对各村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部署不及时、防火宣传不到位、人员物资不保障、值班制度不落实和辖区火灾频发、瞒报虚报灾情、组织扑救不力,特别是明火扑灭后因为看守火场不尽责导致复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若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提请区纪委监委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国家监察法》介入调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严肃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1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冬季过后,山上累积了许多枯枝烂叶,特别是传统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很容易引起森林火灾,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清明节期间,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细致入微的工作精神对待今年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搞好宣传,巡查,督查等工作,确保在全镇范围之内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二、领导机构
为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就要狠抓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宣传力度,特成立以下领导机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禾根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举措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1)加大宣传力度,镇出动防火宣传车到各村来回宣传,巡查,同时加大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车进村入户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个案的宣传力度,村要张贴标语5-8张,悬挂横幅2条,宣传单散发到每家每户,并张贴在醒目处,设立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安排人鸣锣示警,规定一日6次以上,对各林区,路口,坟山等重点区域,要有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2)加强火源管理,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山区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山区内吸烟,打火照明;不要在山区内野炊,烧烤食物;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肥等;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山区内玩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在山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要让学生在上学和放学时在回家的路上携带火种和玩火。要时刻真正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制度。
(3)各村分片分段落实责任人员和镇森林防火值班名单,各村级单位要有值班安排,要落实巡火队员和护林队员巡好锣,值好班(把值班、巡逻人员名单交镇林办)。
(4)应急举措,一旦发生火灾,镇村两级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半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扑火,并且听从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挥、调动。
(5)清明节期间要抓好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并且每个村都要召开组干部、党员会议,每个村民小组必须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各单位必须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小组,对进出山路口要树立临时性警示牌;每个山头有1-2人负责进行巡查;坚决做好五项制度:
①做好防火包干制度和巡查制度,按属地原则负责;
②做好防火巡查制度,每村成立20人防火队伍并且报镇防火办;
③做好防火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报告(报告电话0795—3541001);
④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报镇林业办,坚持24小时值班;
⑤做好防火督查制度,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
四、责任追究
1、各村发生火情半小时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办公室,凡瞒报、迟报者罚款500-1000元/次。
2、镇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30分钟内安排应急分队到达现场,缺席者罚款100元/次。
3、对当事人,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造成火警火灾的,(包括上级卫星热点拍照到的而村隐瞒不报火警的)对当事人,10亩以下罚款4000元,10亩以上20亩以下的罚款6000元;20亩以上的罚款10000元,另外负责巡逻一星期,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2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期间,我县继续维持干旱,少雨天气;加之民间扫墓祭祖活动增加,极易因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存在森林火险隐患极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生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能力,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维护林区稳定,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工作部署
(一)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做好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门动员部署。
(二)各村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挂钩村的镇领导及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于4月1日前分赴所挂钩的.村,与当地主要领导共同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对本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各村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备案。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2日至4月30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编制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
(2)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关于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
(3)利用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4)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教育;
(5)镇直各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增强村(居)民森林防灭火意识。
2.各村(社区)委会:
(1)在本辖区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
(2)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发放“关于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
(3)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
(二)全面防范阶段(3月23日至4月15日)
1.“包山头”。村主要干部要坐镇指挥,落实村级护林员包片、村“两委”干部包山林承包户、山林承包户包承包区域,建立村、山林承包户、村级护林员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全覆盖。
2.“守路口”。在本辖区主要进山路口每日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站点工作人员设卡检查时段为每日7时至19时),张贴《禁火令》、标语及防火须知,悬挂横幅,对进山车辆、人员逐一检查、教育并造册登记,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携带香烛、纸钱、爆竹等物品进山祭祀行为。
3.“盯重点”。盯住发生过或易发生火灾的山头、采伐迹地等重点区域,特别是坟墓比较集中的山头地段要落实专人监管,开设防灭火隔离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盯住林区及林区边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盯住老人、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面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可燃物”的“五清”专项行动,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保护全镇森林资源。
4.“签责任”。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行政村与自然村要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并落实村(社区)与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
5.“打早小”。要加强扑火器材、工具的购买,储备能够满足扑救山火的工具,及时整修维护,确保随时拿得出、用得上;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及专职护林员在清明节前要进行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演练,全面上岗执勤,靠前驻防、严阵以待;综合利用监控、瞭望、护林员“三位一体”巡护方式,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施救,做到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扑火人员,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6.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依法强化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分析总结阶段(4月底前)
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更好推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值守,加强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时组织核查林火卫星监测热点,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确保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村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双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森防工作负责同志和专职护林员要保持手机全天开机,确保联系通畅。鉴于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4月10日)森林防灭火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一律取消休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值守工作,严禁值守人员擅自脱岗,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天下午5时前必须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报送情况。
(三)科学扑救,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山火,各地要按照《东港镇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立即启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法,村主要干部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进行调度指挥,迅速组织村级森林扑火队、村级巡山护林队等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早期处置,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严防小火酿成大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森林火灾现场,指导相关村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对持续燃烧两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并视火情态势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救灾工作需要,迅速调度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视情况调度辖区内其他消防队伍增援,或请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
(四)依法治火,严厉打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群众及时提供线索信息,积极向镇森防办或当地政府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森林火警电话:12119)。林业公安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并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等媒体对肇事者给予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强化督导,落实整改。清明节期间,镇森防办将利用远程监控、无人机巡查、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指导;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在近期组织督查组,对全镇各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直赴村、山边、林边、路边等山头地块和重点部位,督查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组指出的存在问题,各地要及时落实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3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入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20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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