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工作方案锦集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xx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xx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工作方案 篇2
学校卫生工作是增强少年儿童健康素质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学生的生长发育,保护学生的健康,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为学生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努力打造和谐、文明、安全校园。为此,特制定卫生管理实施制度如下: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并由各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负责人。
2、坚持卫生制度,做到三上墙,卫生检查条例上墙,班内卫生小组人员名单上墙,分工责任上墙,早晨到校,人人参与环境卫生的打扫,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
3、卫生责任区,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评比,并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卫生成绩将纳入教师评估。
4、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责任区卫生及班级教师卫生由班级卫生监督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即使反馈、纠正。
5、教室要做到六面净,灯具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畅通;各班垃圾要及时装入塑料()袋内,不得把垃圾散扔。(地面:干净、无灰尘。门窗:明亮、干净、无灰尘。窗帘:干净、按学校要求统一挂放。墙壁:干净、无灰尘)。
6、讲究个人卫生,坚持杜绝吃零食、喝生水。要勤剪指甲勤洗手,头发干净无头虱。每日由各班的卫生委员对本班进行个人卫生检查。
7、教师内图书角、卫生角、作业本要摆放有序,不得乱扔;每个窗台摆放一盆花(花的质量要好些)。
8、要求各班建立1——2人的卫生监督员,对本班卫生清扫、保持及其他学生乱扔脏物情况进行监督。
9、学校组建卫生领导小组,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随时监督检查。
10、按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执行的班级,卫生领导小组有权对各班卫生情况进行通报,因卫生环境差,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扣除本班卫生成绩3——5分。
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对全市获得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xx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实验室应在5月底完成自查工作。为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市通过资质认定的各类实验室及未通过资质认定对外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本次检查将食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机动车及零部件等产品领域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日常监督评审及能力验证情况,按照不低于辖区内资质认定实验室10%且不少于10家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抽查20家实验室(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章,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是否存在未通过资质认定而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管理体系能否有效运行;食品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准则完成体系文件转版和换发证书工作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督促有关实验室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对不能持续符合法定条件、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或不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验室将及时上报省局认证处。
四、检查组组成及任务分解
此次监督检查分两个组进行,检查组由市局统一抽调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时通知相关县(区)局派有关人员配合。检查前下达《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通知书》(见附件2),检查内容见《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表》(见附件3)。检查组组成人员及任务分解(见附件4),检查组可根据情况对检查的实验室进行调整。
五、时间安排
6月5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六、检查要求及经费
1、检查组要严格按市局文件要求组织检查,切实负责,全力以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检查组组长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保证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检查组要按时上报检查情况。检查组检查完毕后,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连同每个被检查单位的《20xx年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表》(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市局质量科,质量科汇总后上报省局。检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质量科联系。
3、为确保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经费从20xx年度省局拨付的实验室认证监管经费中列支。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管,提高全市检验检测水平,开展好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八、检查结果的处理及通报
1、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开展检测的实验室,应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其对外出具检测数据。
2、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及超期检测,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建议省局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3、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形同虚设,运行有效性差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建议省局暂停其资质认定证书。
4、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发证机关,对在实验室办理复评换证等许可事项时,作为参考依据。
5、监督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行政执法建议书》,建议在其行政管理中对实验室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不予采用。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在第六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期间,拟于5月10日至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做好“防震减灾”日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
时间:5月10日-16日
二、活动重点
广泛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防震减灾行动。
三、活动内容
1、向XX有线电视台、《吴航乡情》报提供宣传标语、活动信息、地震宣传材料进行播报。在XX政务网站设置宣传标语,及时登载宣传活动信息,提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下载等。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市群众发送防震减灾公益广告。
2、有效利用防震减灾固定宣传栏载体,在城区市标、源安超市环岛等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强化宣传氛围。
3、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的地震科普知识教育,提供有关的地震科普知识资料,向校内学生发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
4、5月10-16日,联合市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5、5月10-16日宣传活动期间,向民众分发《防震减灾科普常识》、《家庭防震减灾常识》、《家庭应对地震策略》、《城市防震措施》等地震科普材料。
6、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专题讲座。
7、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要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印制过街横幅或宣传版面进行展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四、工作要求
1、本着节俭办事,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做到精打细算,并确保宣传到位。
2、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3、抓好落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
4、加强同相关单位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周活动的整体合力,在全社会形成普及防震减灾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工作方案 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把节能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研究、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充分履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工作组织体系,落实管理机构的人员,发挥联络员的职能作用,畅通工作信息交流渠道。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
二、加强基础管理,夯实发展根基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把能源消耗统计工作作为经常性地基础工作,抓好抓紧抓实。要确定专人担任节能工作联络员,建立统计台账,每季度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能耗统计汇总数据和能耗分析报告。节能工作联络员变动时,要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建立集中的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公布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对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培训,形成工作合力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岗位培训及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座谈会、培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政策法规,树立和推广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增强节能宣传社会效应,全县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地组织公共机构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以提高节能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任务落实
县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的对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并提出意见建议。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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