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方案范文(通用1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试点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点方案 1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xx〕11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市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发展的相关要求,深入实施天津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移动互联网促进货运物流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优化物流服务供给为核心,以试点为载体,围绕准入技术条件、服务标准规范、安全运营监管、诚信考核评估、风险赔付机制、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探索完善适应我市无车承运物流发展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实现货运物流业的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促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降低我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二)基本原则
——市场引领,问题导向。结合天津货运物流市场转型升级和无车承运人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天津无车承运物流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围绕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开展试点和探索,逐步优化调整对无车承运人的行业管理制度,破解无车承运人发展的制度障碍。
——多方联动,综合施策。建立“部省协调、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联系沟通,及时跟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加强与国税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信用建设、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同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发展。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选取典型企业先行开展试点,通过示范企业对数据接入技术研发、卫星装置安装使用以及税务规范上交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推进无车承运人的规范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净化物流市场经营环境,提升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创新物流运营模式,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竞争力强的无车承运人,为京津冀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绿色的物流运输保障。具体体现在:
物流行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运输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试点期内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无车承运人,引导和促进货运物流行业向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带动行业内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
科技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物流服务供给能力有所提高。从事货运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得到广泛应用,车辆、货源、站场等社会物流资源整合效率明显提升,对全市分散的物流资源进行集中配置和运力的统一调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成本,支撑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法规标准逐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在运营服务、行业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探索完善与新兴服务业态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全市货运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无车承运物流发展营造环境。
二、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实缴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已满6个月;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要求
1.已建具有无车承运业务能力平台,且已有效营运6个月以上;
2.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号;
3.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且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至少1年以上的能力;对于超过1年的信息数据要采取有效方式永久保存备查;
4.平台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面向社会的实际承运人的人、车、户等基本信息查询功能;
(2)对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资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核的功能;
(3)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交易、电子合同和结算的服务功能;
(4)对交易过程、车辆运行过程实行透明化动态管理功能;
(5)对实际承运人进行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的信用管理功能;
(6)历史运单综合查询与统计分析功能;
(7)其他功能。
5.具备供交通、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
6.有符合规定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7.平台数据具备接入运输管理部门监测平台的条件且承诺接入。
(三)资源整合能力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和货运车辆整合能力,有稳定的运输业务需求,能整合一定规模的实际承运车辆,运输组织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较高;
2.有与其合作经营的车辆,且占企业全部运力资源的比例不低于50%。
(四)风险承担能力条件
1.具有体现承担全程运输责任,建立相应赔付机制的运输服务合同文本;
2.保险等方式的风险应对机制健全,且具有相应的赔付能力,规划方案《市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试点项目申请、审核及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申报试点项目,应根据上述试点项目条件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天津市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无车承运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保障业务经营和平台运营能力的办公场所的证明;
6.财务审计报告;
7.《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网站ICP备案号;
8.与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范本;
9.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0.利用平台开展无车承运业务已满6个月的有关材料证明;
11.申报企业风险赔付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与保险机构合作的证明材料);
12.申报企业的服务标准规范方面建立的制度;
13.能够证明交易现金流、电子交易合同、运输轨迹、回单与运输业务一一对应的相关材料;
14.申报企业提交所有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15.申报企业取得的荣誉称号及获得的专利奖项;
16.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复印件均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二)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企业基本情况、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资源整合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核认定试点项目,并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
(三)试点企业有以下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撤销无车承运经营资质;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置:
1.试点期内出现违反道路运输和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的;
2.试点企业应每3个月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交试点进展情况报告,未按期提交情况报告的;
3.试点企业不接受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的;
4.试点企业在平台数据方面弄虚作假的;
5.试点工作进度与本企业拟订的实施方案计划严重不符的。
(四)试点期结束,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会同市国家税务局组织专家对照审定的《无车承运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对试点企业进行审查,并将有关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四、试点组织及实施安排
(一)启动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申报试点企业对照试点企业申报条件如实填报《天津市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调查表》,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召开无车承运人试点申报宣贯会,各申报试点企业按照《意见》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初审,后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条件和试点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试点企业并公示,报交通运输部。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
试点企业确定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或变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有效期为1年。总公司已取得无车承运人试点经营许可证,在天津设立分公司的应到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进行备案。
试点企业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创新物流运营新模式,完成试点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发挥对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监测、监管以及跟踪督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
各试点企业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汇总,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编制全市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交通运输部。
五、试点企业评定程序
第一阶段:报名受理(12月1日前)。拟申报企业按照《意见》的相关要求和本方案设定的条件和实施程序,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出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12月14日前)。已报名企业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对上报的企业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上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经审查合格的企业列入专家评审会上会名单,对于未进入上会名单的企业反馈其未上会理由。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取我市无车承运试点。
第四阶段:正式报部。将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及方案、天津市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方案上报交通运输部。
六、相关保障措施
(一)培训宣贯,统筹安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无车承运人试点的组织协调,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无车承运人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的方式,解读试点政策,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同时,通过统筹安排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申报评审,摸底调查了解天津市无车承运人发展现状,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科学严谨地制定试点企业条件和评审程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研究政策,营造环境。一是在了解掌握无车承运人发展诉求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国家出台的政策,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及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注重配合中的统筹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资质、信用评价、税收征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在不断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推进新业态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试点的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强化无车承运人信用建设体系,努力营造有序、诚信的货运环境。研究制定无车承运人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及考核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大数据技术对企业诚信信息进行管理,加强对失信企业及事故的监管检查,同时配套相应的保险体系,切实改善市场秩序。
(三)跟踪督导,加强监管。无车承运人在经济、绿色、效率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存在诚信、安全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要充分认识到试点工作中的风险,在试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加强对试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注重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促进信息平台的对接,监督企业的数据上报,不断完善系统,推进实施期无车承运的监测工作,有效杜绝试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确保行业监管安全。严格执行试点退出机制,发现试点企业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取消试点资格,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入诚信考核体系。
(四)典型示范,总结推广。鼓励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在服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建设、模式创新等方面重点突破,并通过建立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总结推广,树立无车承运物流的典范,带动全市无车承运物流健康发展。
试点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乌审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最南端,东南与陕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区南下北进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区“南大门”的称誉。全旗总面积11645平方公里,下辖6个苏木镇59个嘎查村;总人口13.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30%。
20xx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4005元和12824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镇低保保障2768人,发放保障金1452万元,人均补差437元/月,达到保障标准的78%,其他补助621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发放保障金2488万元,人均补助3840元/年,达到保障标准的80%,其他补助496万元;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发放资金286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36万元,救助2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万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还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普惠性不断增强。
二、工作目标
以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目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急难救助,在救助的范围上做到全覆盖、在救助的标准上立足托底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在救助内容上拓展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救助范围
开展“救急难”工作,具体包括在本旗出现的所有需要急难救助的(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的以下类型人员:
1、已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如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等)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
3、因患各种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包括个别未缴纳各类保险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
4、在本旗范围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四、工作任务
我旗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重点实施“123”重点任务。
(一)设立一项基金
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牵头,动员、引导本地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驻地企业捐赠募集资金,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捐款,同时积极争取旗财政、上级部门为基金注入资金,争取建立资金较为充裕的“救急难”公益基金,为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资金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以及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或不到位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
(二)完善两项重点制度
实施“救急难”工作,目标是托底线,救急难,因此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的职责。重点完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1、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原《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注重“全覆盖”和“救重点”的统一,既要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对低保等困难家庭的重点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立足“托底线”,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燃眉之急;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注重“规范管理”与“方便快捷”统一,既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缩短审批时限,增强救助实效。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乌审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救助对象范围上覆盖所有贫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贫居民;在就医用药范围上适当放宽,用药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等应与大病保险相一致,逐步取消就医用药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简化结算程序,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制度衔接上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以公安机关、苏木镇政府、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工作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公安、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第一时间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苏木镇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或转办工作,受理工作具体分为即时办结,限时办理,即时办理需要相关部门在接到救助申请后立即协同办理,对转办事项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工作目标和救助标准按新《临时救助办法》和《城乡医疗救助方案》规定执行。
对急难求助资金需求大、超过规定标准的,对面临急难问题有可能采取错误行为甚至极端行为的,苏木镇和旗县民政部门在积极救助、及时干预的同时,要及时向政府上报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支持条件,确保及时解决问题或采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于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对象,应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培育扶持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救急难”方面的优势,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单独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综合救助服务转变。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救急难”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阶段(20xx年6月—7月)。
修订完善现行《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乌审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救助范围全覆盖、救助标准托底线、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设计达到“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
(三)筹集资金阶段(20xx年6月—8月)
争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难”资金预算,并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投入,为“救急难”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启动“救急难”公益基金审批报批程序,成立基金筹委会和基金委员会,开展基金设立工作,广开渠道为基金筹措资金。
(四)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9月)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救助工作。通过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实施救助。开通社会救助热线,在苏木镇政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方便困难群众求助。同时通过政府服务购买方式或者志愿服务的方式,对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弥补物质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救急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财力保障
根据历年来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情况,考虑到临时救助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进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药目录的调整放宽等情况,争取旗财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并为“救急难”基金注入启动基金。
(三)开发设置社工岗位
积极争取旗委政府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尤其在城乡社区大力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心理疏导、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区全覆盖。
(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
加快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最低生活保障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决专项救助问题;临时救助解决突发问题;社会力量帮助解决个性化突出问题。要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办理、转办流程,努力形成社会救助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民政系统内部业务信息共享,通过家庭收入核对平台、优待抚恤、福利津贴等信息,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和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加强与公安、卫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险等与社会救助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做好为各相关部门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信息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各类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
(六)建立督办制度
建立“救急难”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落实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对各类“救急难”事项,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或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试点方案 3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方案 4
为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的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试点力度。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试点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
(三)突出示范带动。完善标准,强化导向,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三、选择资格和条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 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 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 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级转制院所向科学技术部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向本地方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3. 请各地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最多不超过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4. 科学技术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推荐企业组织审核和优选后发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5. 请各地方参照本通知要求推进本地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并及时向我们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和联系。
试点方案 5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试点方案 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突出专项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根据《浙江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救急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难的居民(含非本县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
二、具体任务
(一)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民政、财政、教育、人社、卫生、住建等为成员单位的嘉善县“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整合民政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政策资源,共同推动“救急难”试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重大的“救急难”工作事项和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事项,由县府办牵头,召开“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方,会商解决。
(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发挥在“救急难”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时。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均筹资自然增长机制。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适当放宽用药范围。简化救助结算程序,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及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综合效应,统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各项救助,使全体居民在遭遇困难时,得到及时救助。
(三)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组建村(社区)“救急难”联络员网络,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县民政局要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12349,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县民政局应及时处理、转办救助申请和急难报告,相关县级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落实“救急难”措施。如遇重大事项或无法解决的.事项,由县府办牵头协商,及时有效地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镇(街道)统一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打造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通过完善救助网点、简化救助程序,精心打造“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转办承办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的原则,限时办结。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依托各级慈善组织,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和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急难对象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在确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动员本地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在县民政局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救急难”活动。形成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互联、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互补、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良好格局。
(六)创新专业服务方式。促进社会救助向服务专业化、满足个性化转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工作者针对不同急难情况的居民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依托镇(街道)、村(社区)或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开展“救急难”社会工作个案管理,帮助急难对象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适应社会生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10月)。召开嘉善县“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嘉善县“救急难”工作办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5月)。在11月底实施《嘉善县“救急难”工作办法》,开通“12349”社会救助热线,并在各镇(街道)设立统一受理救助申请窗口。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大平台建设,实现县级有关部门间救助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动态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共享。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6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救急难”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救急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救急难”工作与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协调安排,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推进“救急难”工作措施的落实。
2、统筹安排,落实资金。县财政局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县慈善总会设立“救急难”项目资金,根据审批确定的用款计划,及时将“救急难”资金拨付到位,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救急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冒领款物,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本办法相关的救助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多角度宣传开展“救急难”的作用意义、范围标准和工作情况,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救急难”工作,积极参与“救急难”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试点方案 7
xx镇已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为进一步推进旅游事业发展,根据《xx镇总体规划》、《xx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及《xx旅游总体规划》、《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区规划》,结合xx镇旅游事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xx镇旅游建设概况
xx镇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xx的南部,新安江上游,是“新安江山水画廊”的主景区、“三潭枇杷”源产地,拥有黄山市最大的内陆码头,又是国际黄金旅游线黄山──千岛湖的交通枢纽,距黄山市52公里,黄山风景区80公里,水路距浙江淳安千岛湖镇65公里。1996年被国家体改委、建设部等11个部委命名为57个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20xx年被确定为全省重点中心镇,20xx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先后被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评为“村镇建设先进镇”,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优秀旅游乡镇、 “一镇一品”特色产业镇和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等称号。全镇镇域面积99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人口2.8万,镇区现有人口0.7万人。20xx年,财政收入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0元。xx镇镇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5平方公里。公安、工商、海事、国税、地税、交通、电信等部门及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都在xx设有分局或办事机构;成立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旅游开发中心负责山水画廊旅游接待服务,景点开发管理;为加强对水上旅游秩序的管理,县政府还在xx成立了xx水上游船管理办公室。
镇区拥有日供水1000吨自来水厂,供电所年供电491万千瓦时。拥有二星级宾馆一家,旅行社3家,旅游公厕一座。其中,xx宾馆为二星级涉外宾馆,拥有标准客房52间,家庭客房4间,大型会议室及多功能室一间,小型会议室3间,可承办各种会议、论坛,同时提供140人住宿、400人就餐。其他社会旅馆酒店拥有床位300多个,其中接待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酒店3家,均能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服务。
xx水、陆交通便捷,镇内设有新安江游船公司等四家游船公司,拥有游船16艘,船位2300个;快艇26只;有两条县道通县城,有专门的社会汽车公用站,每天有20多班次客车直通县城,另有4班次客车直通黄山风景区和市政府所在地。
辖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有“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之称的国家级4a风景名胜——新安江山水画廊贯穿全境,境内拥有十余人合抱的千年古樟树、保存完好的古民居、万亩优质枇杷基地、万亩有机茶基地。特色农产品“三潭枇杷”有“天上王母蟠桃”之誉,每年5月枇杷成熟季节和3月有机茶采摘季节,前来休闲旅游、品尝枇杷、尝试采茶乐趣的游人络绎不绝。目前,已开发接待旅客的景点有:漳潭“千年古樟树”、“十里红妆馆”;“三潭枇杷观光园”、“绵潭将军埠”、“绵潭古戏”,“民俗风情”等。
20xx年底,从事旅游就业人数20xx余人。 20xx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其中新安江山水画廊接待3万人次,旅游收入4200万元,创税80万元,旅游税收占我镇全年财政税收的19%。沿江各村凭借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实现枇杷园观光游接待游客1万人次,枇杷也因此卖上了好价钱,实现人均增收650元。旅游业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已日益凸显。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xx镇总体规划和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目标要求,依据市场导向和资源条件,在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办旅游为方向,利用新安江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徽文化历史积淀,通过旅游开发,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把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风景区建成全国著名的旅游区。
(二)发展思路:在有效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及徽文化特色旅游,建立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生态旅游景点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成为杭州至黄山水陆并进的黄金旅游线上的一个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高质量的生态观光度假基地,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建设成为华东地区著名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生态观光旅游区、徽文化修学旅游基地,力争到试点未20xx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其中,过境游客稳定在25万人次,目的地游客增加到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亿元。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修编《新安江山水画廊总体规划》,积极着手修编《xx镇生态规划》、《xx镇环境保护规划》、《xx镇文化发展规划》等规划,为旅游业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成立xx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整治旅游秩序,统一宣传促销,互通市场信息,实现客源市场互补,走集团化、集约化规模经营新路子。
(三)加强与辖区内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合作,组织民间艺人开展地方民俗表演活动,丰富徽文化旅游内涵;积极抓好景点之间道路网的规划与建设,开展旅游运输服务,确保景点间交通畅通,建设旅游绿色通道。
(四)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资、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旅游建设资金,鼓励外来投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强镇目标。
(五)加大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xx镇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启动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点项目建设。
1、 民俗风情项目
挖掘开发一些旅客参与性强、吸引力大、兴趣浓厚的民俗风情项目。如春季茶笋、夏日枇杷、秋天板栗、初冬柑桔,再如粮食土加工、徽州农家风味莱肴烹饪、四时节日食品等,都可吸引游客体验参与采摘、制作、品尝,实现自娱自乐。还可开发古老的传统手工作坊造纸、榨油、土织布、竹编、四雕、听绵戏、微州婚嫁民俗表演等参观游。让游客身临其境,犹如置身“桃花源”、“男耕女织”的梦境之中。要借举办三潭枇杷节、五月龙舟节、凤凰秋夜水灯节等节庆活动,用新安江这条多姿多彩的飘带,把这些独具徽味徽韵徽俗的光彩耀眼的明珠串联起来,清纯而古典、浪漫而绰约,形成—个具有特殊风格的山水风情画中游专项旅游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2“三潭”景点
瀹漳、漳潭、绵潭是全国著名枇杷产地,“一江新安水,万重枇杷山”、“天上王母蟠桃,地下三潭枇杷”歌咏的就是这里。 以漳潭为重点在沿江两岸开辟两个互为对应的景点,—是建设枇杷观光采摘园。在村对面划一片枇杷园,园内修观光道路,并修建—座与同围环境相适应的“尝鲜亭”,让游客能在五月枇杷季节,弃舟入园,自行品尝枇杷,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和投身大自然的情趣。二是“千年古樟”保护开发。村中有一棵无愧“树王”称誉的“千年古樟”(可申报吉尼斯纪录),其树杆之粗(树干胸径周长为10.4米)、树冠之大、树龄之长、繁茂之势实为罕见。20xx年初,已经投资20xx万元配套开发了漳潭“十里红妆馆”和绵潭古戏台,就吸引了大批的游客。下一步将围绕“树王”挖掘开发富有美丽情趣,引人入胜的相关传说,配合表演相关民俗,以增加“树王”的神秘性和观赏性。该项目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3、农家乐景点
新杨村、绵潭,都是徽州民居的典型村落,该村古风甚浓,景色宜人,整体布局好,依山傍水,景色秀丽。因新杨村有丰富的可利用资源,初步规划:将“山水画廊新安江”风情旅游的重头内容摆在该村,整个村庄通过环境治理后均可为民俗旅游服务。为集中再现徽州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利用新杨村对岸的两座小山坡,修建传统手工造纸作坊(其生产的“澄心堂”纸,是中国宣纸的鼻祖,享誉四海)、榨油坊、古农具操作、脚踏水车、竹编、土织布、四雕工艺等内容。安排游客于农户家中,让其参与所有能参与的生产、生活内容,与古风古趣浓郁的山民们把盅交谈,领略徽州农家的怡然之情,尽情享受“世外桃源”之乐。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4、花果山屏障
为使“山水画廊新安江”旅游线更具魅力,我们打算利用沿江两岸适宜的自然条件,把xx所有的果品在两岸进行合理布局种植。因此,沿江两岸建成茶果连绵的彩色屏障,让游客一年四季游新安江,都置身于花的海洋、果的世界。同时,也为旅游土特产品开发提供了基地,无疑将产生极大的效益。该项目投资4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5、九里潭休闲山庄
九里潭村位于xx上游4.5公里处,背靠龙椅山,面临新安水。在依山坡地盖数栋别墅并利用其较大面积的平缓滩地开发野营烧烤、亲水戏鱼及运动场所,在水面上开发刺激惊险的水上游乐项目。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6、开发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
为了适应广大国内外徒步(山地车)旅游爱好者的需要,将开设雄村(渔梁)一朱村一浦口一南源口一瀹岭下一瀹潭一漳潭一九砂一九里潭一凤凰岛一xx的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该路段力求保持原来石板甚至泥土路面,使其具备原生态气息。该项目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7、绵潭画家创作基地及新杨村写生基地
绵潭村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拥有独具特色的绵戏,秀丽的山川还孕育了古往今来不少的画师与画家,现今就有新安画派庄家汉等杰出代表。新杨村是徽派建筑的典型,加上新安江畔独具魅力的诗画山水,都是文人墨客的向往之地。该项目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8、特色游船开发
开发特色游船是为了拉升新安江旅游线,充实旅游品位,以徽州独有的特色游船及游船上文化娱乐项目的开发,来提升新安江山水文化游的内涵。该项目投资1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9、完成xx老街整治工作,建成保持明清建筑风格的xx老街步行旅游商业一条街(总投资16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经营权转让融资等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10、新区建设。以被列入省861重点项目“黄山千岛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强xx大茂新区建设。加速完成该项目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农民新村、产权式酒店、写生基地、商业街等项目建设,争取在20xx年完成500亩大茂新区的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5.1亿元,由开发商资建设)。
11、凤凰岛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地处xx码头对岸,距离1公里,全岛面积200余亩,内外各有湖泊,整个岛三面临水,呈半岛型,称凤凰岛。景点已进行了一期开发,该项目建设主要是提供一个黄金旅游线上的旅游驿站,供大部分的休闲游客和一部分的观光游客在度假村内休憩、游乐,充电后展开更好的旅程,另一个功能是提供一些产权式别墅,供商务人士来此度假、交流、会晤及享受天伦之乐。项目创造“临流别馆,梦里徽州”的意境,建筑全都采用徽派和仿徽派建筑。项目二期7500万元,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四、实施步骤
xx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为启动阶段(20xx年):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拟定规划、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步为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包括依照方案整体实施、立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逐步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步为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包括总结验收、巩固成果,解决好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城镇体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镇旅游建设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xx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xx镇试点期间的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开发、资金筹措等工作,负责试点方案的具体实施。xx镇领导小组与镇直、驻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实行年初确定任务、年终考核验收的目标管理,按照工作内容定岗、定职、定责,严格奖惩兑现。
(二)制定政策,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xx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同意在试点期间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试点优先权。国家、省、市、县新出台的各项改革试点优先安排xx镇进行。
2、优先安排各项旅游建设项目申报(如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等)。
4、属国家严格控制计划的指标,如土地年度用地计划等应重点倾斜,优先支持xx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5、允许国家、集体、个人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来客商和农民进镇投资,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xx镇政府实行“一条龙”服务,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放宽审批、从速办理。凡国家政策允许由企业自行投资的项目,除需核准项目外,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镇政府自行审核备案,报县发改部门备案。证照办理中,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xx镇城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是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动性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为此,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提高xx镇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关心试点,人人支持试点,人人参与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细化任务,分步实施
xx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后,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据《试点方案》,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扎实开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发展改革试点任务,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试点方案 8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方案 9
为做好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体育场馆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探索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模式
探索在大型体育场馆建立一套集场馆客流量监管和统计分析、水电气热能耗监控、重点区域实况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综合实时监管硬件系统,构建联通各场馆、可实时查询场馆基本信息及其运行有关数据、为场馆运行提供远程指导服务的软件信息服务平台。
(二)探索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有关各方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包括:由体育总局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各省(区、市)体育局协调和指导,场馆所属体育部门组织实施,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各大型体育场馆开展自主运营,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三)探索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新思路
通过试点,探索根据大型体育场馆接待人次、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补助的技术路径,为调整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奠定基础。
(四)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通过完善硬件和软件,特别是通过建立软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搭建大型体育场馆交流互鉴、资源共享、服务推介、普惠群众的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群众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举措中真正受益、有更多获得感。
二、责任分工
(一)体育总局群体司
群体司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
(二)有关省(区)体育局
有关省(区)体育局对本省(区)内的试点工作开展进行统筹管理,对试点场馆给予指导。
(三)场馆所属体育部门
在省(区)体育局指导下,接受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推进试点工作。
(四)试点场馆
承担具体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工作。
(五)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
在群体司指导下,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对试点项目技术工程的实施提供咨询,指导有关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试点项目软硬件系统开发集成、监管系统工程实施、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对试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监督评估,及时向群体司反馈试点工作情况。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验证
20xx年x月至x月,完成试点项目前期验证,确定试点场馆软硬件配建标准及工程实施模式。
(二)在试点场馆配置信息监管系统
20xx年x月至x月,完成试点场馆信息监管系统建设。
(三)信息服务平台试运行
20xx年x月,开通试点项目监管信息服务平台;20xx年x月,所有试点项目基本信息录入监管信息服务系统;20xx年x月,对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四)总结评估
20xx年xx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四、经费
试点场馆配置完善达到监管系统要求的硬件和软件所需经费,从20xx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中支出。
五、监管系统建设内容
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包含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硬件主要有场馆的'本地服务器、客流量监管模块设备、能耗监管设备、云视频直播设备、网络集控设备与网络管线,主要用于监管数据采集与本地存储;软件主要由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和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构成,主要用于本地数据处理与存储、数据推流、全国数据管理与存储等。
(一)硬件
根据场馆实际情况确定规格参数、数量及布设位置,包括:
1、本地服务器
每个场馆布设x台。
2、客流量监控设备
(1)红外、影像双目识别摄像头: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上方布设x台,保证进出双向监控。
(2)Wifi无线AP: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布设x—x台。
3、能耗监管设备
水电气热四表自动化传抄表设备。
4、云视频直播设备
推流摄像头:在场馆主要核心区域布设。
5、网络设备集控设备
(1)交换机
(2)网关
6、网络管线及其他
光纤、网线、辅料。
(二)软件
1、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每个场馆布设x套(本地上行带宽xxMbps以上)。
2、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x套。
六、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流程
(一)场馆勘察
1、图纸勘察
场馆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布设区域的相关图纸资料。
2、现场勘查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现场核查场馆施工条件,确认建筑空间、水电网等环境情况,初步确定预施工区域及点位(机柜点位、双目监测通道点位、wifi客流监管点位、水电气热传抄表传感器点位、云视频监管点位)。
(二)方案制定
1、方案提报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制定系统布设工程方案。
2、方案评审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运营方(大型体育场馆)、系统监督方(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提报实施方案,由系统监督方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与场馆或场馆所属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
方案审核流程:方案提报→场馆方审核→监督方审核→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施工→验收→资料存档→开始运行。
(三)工程布设
1、施工安装
(1)基础工程
搭建网络机布线系统,进行线缆铺设。线缆由控制中心通过强、弱电电缆桥架及电缆管沟铺设到各个区域及各自的控制点位。
各系统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相应内容执行。本工程中所遵循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包括:《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2)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评审通过的布设方案进行施工安装。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进度。
(四)试运行
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对系统进行xx小时试运行,完成最终调试。
(五)工程验收
系统试运行确认调试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方、监督方提请工程验收,完成布设交接。
(六)资料留存
系统布设交接后,由场馆方、监督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系统布设资料x份。
七、有关要求
参与试点的有关省(区)体育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门力量负责试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场馆试点工作的督导。
试点场馆在建设信息监管系统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力求节约高效,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要加快工作进度,在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前提下,采购配置符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的场馆监管系统建设所需硬件设施及相应配套服务,做到合规合法。
试点工作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要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按照总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支持试点场馆推进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试点省份体育部门和试点场馆交办的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任务。
试点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产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 11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试点方案 12
根据区委、区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幅员面积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共1037.23亩,其中田796.8亩,土240.43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为4675元,全村现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贫困户95户307人。
二、贫困现状
村以浅丘地貌为主,全村经济来源主要为传统种养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门路,发展产业无技术、资金支撑,主要困难如下:一是群众综合素质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毕业人员不多,初中、小学文化人员占少数,还有相当部分为文盲。对接受宣传、运用新政策、新技术差,观念滞后,严重影响全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自然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土质瘠薄,水源较差,农业综合效益极低。三是基础设施差。村级公路路况差,没有便民路,广播及通讯发展缓慢,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群众对外联系与沟通,制约了各方面的发展。四是群众增收难。以传统种植为主,养殖业以生猪、零星鸡鸭为主,农民务工效益低,从事经商少。没有成片,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支撑,无村办及民营企业,导致农民收入低,使全村仍处于贫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原则及方法
1、指导思想:完善基础、配套产业、政府引导、村级组织、群众参与、脱贫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项目规划的调查,摸清群众的意愿,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规划项目的实施,按投资概算和技术标准完成规划项目的建设;
(3)搞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工作原则及方法:严格项目规划,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捆绑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物资采购招标制和资金公示制。
四、规划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完善该村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强势有力的优势产业,村民素质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为贫困户解决温饱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公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运输难题。
二是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大力发展柠檬等经济作物,发展林下养鸡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术培训。学习新的种植、养殖技术。集聚致富资金、智力优势。树立自强自立意识,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五、规划内容
代市镇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总投资91万元,整合部门资金91万元)
(1)村内道路硬化。硬化村内道路1.873公里。
(2)新修泥结石公路400米。
(3)新修便民路865米。
(4)维修公路670米。
(二)劳动能力提升(总投资4.8万元,部门整合资金4.8万元)
计划提供劳务培训60人,每人补助800元,由部门整合资金解决,共计投入资金4.8万元。
(三)人居环境(总投资481.3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2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19.2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1)贫困户房屋新建3户,总投资20.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9.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1万元。
(2)贫困户房屋维修加固4户,总投资6.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8万元,农户自筹资金4.1万元。
(3)民房风格修葺47户,按川东民居风格对房屋进行统一风貌打造,每户2.5万元,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解决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0.5万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对村1组牌坊院子进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该院落共计21户,预计每户使用资金8万元,总投资168万元,美丽乡村资金解决1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5)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为充分挖掘当地民俗文化和历史底蕴,将对牌坊院子石质牌坊进行恢复,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00万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四)公共服务(总投资33.5万元,美丽乡村资金33.5万元)
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
(五)产业发展(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占地面积20xx亩,每亩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补助业主,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六)组织保障(总投资3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0万元)
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村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集中规划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总投资70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3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91.5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村内道路建设91万元,能力提升4.8万元,贫困户新建房屋20.9万元,贫困户房屋维修6.9万元。民房风格修葺47户,总投资117.5万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总投资168万元。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预计投资100万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总投资66万元。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七、项目效益预测分析
1、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村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困难问题,使农副产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风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后,可有效带动当地人气,拉动乡村旅游迅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柠檬产业园建成后,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形成业主+农户的良性循环。
4、通过完善文化休闲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可有效缓解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预测项目实施后两年,基础设施转化为生产性项目,调动村民自力更生、改变面貌的积极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年人均增收达到1500元左右,基本实现项目增收目标。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扎实推进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实,代市镇组建工作班子,以党委书记谢建平同志任组长,镇长赵小林、副镇长吴毅同志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驻村干部等为成员的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蹲点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二)强化对接,摸清情况做规划。
由副镇长牵头,与帮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一道,准确把握村的基本情况,吃透户情的基础上,精心编制本村规划,充分调动群众激情,组织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项目顺利实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协调配合,抓好项目实施。
1、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作实施小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民主理财小组,发挥干部和代表的资金监管作用,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项目质量监管,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质量监督小组。
4、实施项目公示制,充分发挥理财监督的作用,让广大群众明白实施、资金运作的全过程。
(四)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规划的实施项目,必须以足够的建设资金作保障。一是做好过细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农户集资和投工投劳,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二是从村情出发,从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的优势项目,使产业项目资金发挥效益;三是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赢得上级的鼓励和支持,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公益性项目方面,争取国家无偿资金的足够投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同时,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报账到项目,并进行公示,在镇、村工作活动集中点公示不少于七天,让广大群众监督项目的全过程。在使用时严格按照“六不准”规定,即:一是不准挥霍浪费财政试点资金;二是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资金;三是不准擅自决定,优亲厚友;四是不准将财政资金用于办公费、招待费、奖金以及福利费用等;五是不准抵扣农户或集体上交的有关费用;六是不准将财政试点资金用于与岂不相符的支出。同时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管理。
试点方案 13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1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两份文件的精神和指示,最新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核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鉴定考核内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最新方案。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二、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其它考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最新方案》。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题量和分值分别为:职业道德题25道题;专业知识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五)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三、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二)考核题型: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三)考核时间:专业技能考核为12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四、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在20xx年3月26日的具体考试中,将采取文件筐方式。综合评审考核为180分钟。
五、成绩核定
1、理论知识考试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满分1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90分),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评审考核满分100分;
4、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科成绩皆达60分为合格;
5、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说明:文件筐又叫公文处理测验。模拟现实工作情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文件和材料,要求其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这些文件进行处理,以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处事风格等。
试点方案 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试点方案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或地区,先行在一定范围内实施的改革方案。其目的在于通过试点实践,积累经验,验证改革措施的可行性,预测改革效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全面推行提供依据。
试点方案 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取得组织实施我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经验,提高镇、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普查工作水平和普查质量,根据县普查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开展xx镇第二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目的
1、取得全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经验,熟悉和掌握农业普查全过程,以利于全面普查工作的开展。
2、初探农业普查重点、难点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为全镇全局开展提供示范。
3、通过对试点工作的总结和业务技术的推广,为全面开展农业普查提供示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并组织好试点工作,决定成立xx镇第二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三、试点区域
此次试点小区为xx村的`第五小区。
四、试点标准时间
普查试点标准时点是20xx年9月15日24时,普查试点时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试点村xx第五小区的全部住户。
2、试点村xx范围内的所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3、试点村xx范围内的村委会。
五、调查内容
这次试点的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农村住户的家庭成员及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及其从业情况、住户的经营类型、收入主要来源、生活条件、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作物种植、牲畜与家禽及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等。
2、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基本特征、从业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农业服务作业完成情况、农作物种植、牲畜与家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单位的财务情况等。
3、行政村的基本特征、社区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农田水利及生产条件情况、土地流转、人口情况、农村社会保障、财务与投资情况、农业技术人员及村干部情况等。
六、时间安排
试点准备、宣传阶段(9月9日—11日)
1、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2、组建xx镇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试点工作人员。
3、做好物资准备、各项宣传工作,准备横幅、黑板报、标语,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分发“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4、收集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外来人员登记簿等资料。
(二)清查摸底阶段(9月12日—13日)
1、绘制好小区地图。
2、进小区入户,编制农村普查区住户摸底表。
3、填写普查小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三)业务培训阶段(9月14日)
对全体试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对前期小区地图绘制及住户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着重培训户表及单位表登记业务。
(四)现场登记阶段(9月15日—18日)
1、对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住户,采取全面查点的方式逐户上门登记。
2、行政村普查表xx村文书负责。
(五)复查和质量验收(9月19日—20日)
1、对各类普查表进行复查并编号。
2、对各类普查表进行手工过录和汇总,复核后上报县农普办。
3、分析研究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写出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方案 16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推动行业创新,本试点方案旨在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进行先行先试,探索可行的业务模式、管理方法和政策支持,为行业的全面推广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试点原则
突出引导:政府将发挥引导作用,明确试点的方向和目标,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注重集成:将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分类指导:根据试点企业或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行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三、试点内容
试点企业或项目的选择: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企业或项目作为试点对象。
试点任务与目标:明确试点企业或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包括业务模式创新、管理方法优化、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
政策支持与措施: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方面,为试点企业或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试点时间与步骤:明确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包括前期准备、实施阶段、评估总结等阶段。
四、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试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同时,加强与试点企业或项目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试点企业或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积极收集和分析试点数据和信息,为后续的评估和总结提供依据。
评估总结:在试点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试点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试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效果评估、问题分析和建议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行业的全面推广提供经验和借鉴。
五、预期成果与影响
通过本试点方案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成果和影响:
试点企业或项目在业务模式、管理方法和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试点工作为行业的全面推广提供了经验和借鉴,推动了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政策支持和措施的实施,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促进了行业的繁荣和发展。
试点工作的成功实施,将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推动政策的优化和完善。
六、风险与应对措施
在试点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如技术难题、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解决技术难题。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行业趋势,及时调整试点策略和方向,确保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和调整情况,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进行及时应对和处理。
【试点方案】相关文章:
试点方案10-06
试点的方案12-10
试点的方案优秀02-17
试点方案(热)02-16
(精华)试点方案01-22
试点的方案15篇12-29
试点的方案(精选15篇)05-27
试点的方案(20篇)10-13
试点的方案14篇02-19
乡村振兴试点方案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