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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方案

时间:2022-09-19 00:17:08 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员工激励方案范文集锦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激励方案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员工激励方案范文集锦五篇

员工激励方案 篇1

  1目的

  及时对正确的事情、优秀的员工进行正面反馈,树立用心向上的文化导向和氛围。

  2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SMSBJ全体员工

  3具体流程

  定义:小红花奖励是指及时的正面反馈奖励。奖励要基于事实,针对事件进行认可。

  3.1授权范围及时限:

  工厂领导小组成员每月每人发2个小红花。

  其他经理主管按照管理人数发放小红花数目,总计每个月30个小红花。

  小红花有效时光是自颁发3个月内有效,3个月内能够累计。

  每个自然年度统计后对在年内获得小红花最多的前三名将设立额外奖励,并公开表彰。

  另外,对于制造部,每个月可发给30个小红旗,用于部门级别的及时奖励,Leo负责小红旗的'分配工作,小红旗的奖品将随小红花奖品一齐发放。

  3.2发放方法:

  发放人在确认事实后,在小红花背面写下认可的理由并签字和日期,然后发给当事人即可。

  每月由Rebecca打印并按照3.1将小红花发放给相关人员。

  发放人发完小红花后,要及时将何时、何事、发给谁等相关简信息息告之Rebecca。

  3.3认可范围:

  在公司倡导文化内,员工的创造性工作、忠于职守、勇于创新、主动用心协调部门间工作、诚实正直、用心反映推荐、见义勇为、勇于维护公司制度和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帮忙同事、用心参与公司的活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等范围。

  3.4其他说明:

  鼓励经理主管对自我和其他部门员工进行正面认可,尤其是对配合支持部门员工进行正面反馈。小红花能够转让,但务必是持有者本人签名。

  3.5奖项设置:

  每月一次兑奖机会,100%有奖品。一共设有3级奖品。依据累计小红花的个数可得到不一样级别奖品。一个小红花可兑现1级奖品,两个小红花可兑一个2级奖品或两个1级奖品,三个小红花可兑现1个3级奖品或3个1级奖品或1个2级+1个1级奖品。具体兑奖奖品设置和兑奖时光由行政部每月发布。兑奖后留签字以便年度统计。小红旗不累计,一个小红旗兑换一个小红旗奖品。

  xxx小组员

员工激励方案 篇2

  一.业绩工作与奖金

  1.店里两个月总业绩工作额:

  保底业绩:60万目标业绩:80万超标业绩:100万

  累计两个月内总业绩PK,店与店之间PK,店内每个员工都要参加,店PK时根据不同职位的员工向公司预付PK金额。两家店如果都完成保底业绩,公司PK金额退还一半。如果有一方未完成保底业绩并将PK的全部金额给到达成业绩的店。如果双方都完成保底业绩以上,凡是赢了的店可得到输了店的一半PK金费。

  店长预付:300

  顾问主管和技术主管各预付:200

  美容顾问预付:100

  美容师和行政等人员各50

  输了的店在员工大会上,店长给赢了的店送奖杯。给赢了的店长鞠躬,也可以让输了店的全体员工做体力处罚。

  2、A店顾问与B店顾问PK,业绩指标根据顾问能力的设定。

  A顾问与B顾问PK

  保底业绩:12万

  目标业绩:16万

  超标业绩:20万

  如果两个顾问都未完成保底业绩,双方都要给公司100元,如果完成目标业绩公司奖励100元,如果完成超标业绩公司奖励200元。如果两人PK时。输了的顾问在员工大会上给赢了的顾问送鲜花。并给赢了顾问鞠躬。

  二.押宝夺金

  1.每个店或顾问个人,店长个人都可以押压保底、目标、超标业绩,店里的押宝金额全店人员平摊。顾问,店长自己单独压。店里押宝金额分为:1000,1500,20xx顾问或店主押宝金额分为:

  200元,300元,500元。将压宝的钱交到公司,如果输了钱就充公。如果压目标或超标没有达成,在保底完成的基础上可以将压宝的.钱退还。如果完成所压的工作返还押宝的钱,同时还给予补偿钱。

  2.店内全体员工一起压宝工作返奖金

  a. 保底工作:压1000元,还500元。

  b. 目标工作:压1500元,还1000元。

  c. 超标工作:压20xx元,还20xx元。

  3.顾问与店长分别押宝返奖金:

  a.保底工作:压200元,返100元。

  b.目标工作:压300元,返200元。

  c.超标工作:压500元,返500元。

  三.业绩工作与奖金

  保底工作:完成5人做检测,每一个奖50元,共奖金250元

  目标工作:完成10人做检测,每一个奖100元,共奖金1000元

  超标工作:完成15人做检测,每一个奖300元,共奖金4500元

  四.小组工作额

  A组五人:

  B组五人:

  保底工作:25人检测

  目标工作:50人检测

  超标工作:100人检测

  五.小组业绩pk赛

  每个小组由主管带一个组,与另外一个组pk。如果小组没有完成保底工作,要向另外一组捐款200元。同时由输了一方的组长给赢了一方的组长献鲜花和送奖杯。如果赢了的小组达到目标工作公司额外奖励小组100元。如达到超标工作公司奖励200元。

  六.小组押宝夺金

  1.每个小组可以押压保底、目标、超标业绩,压宝金额分别为

  200元,300元,500元。将压宝的钱交到公司,如果输了钱就充公。如果压目标或超标没有达成,在保底完成的基础上可以将压宝的钱退还。如果完成所压的工作返还押宝的钱,同时还给予补偿钱。

  2.压宝工作返奖金

  d. 保底工作:压200元,还100元。

  e. 目标工作:压300元,还300元。

  f. 超标工作:压500元,还600元。

员工激励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员工激励方案 篇4

  一、总 则

  目的 为奖励先进,充分调动本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职责 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对员工的奖励实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经济奖励为辅的原则。

  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2月29日。

  二、奖项设置及评比条件

  (一)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分为销售类和非销售类两个板块进行评选。

  2、评选标准:

  A销售类员工(总分100分)

  B非销售类员工(总分100分)

  3、评选流程:由各子公司及部门员工提交申请,将相关工作成果作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以一个自然年为跨度时间进行奖励,奖金额度800元,综合考评分需达到90分及以上,无达标者此奖项空缺。

  (二)年度 “优秀部门”奖:

  1、评选对象:集团公司所有部门,分为销售部门和非销售类部门2个版块进行评选。集团公司评定小组经综合考

  核评选出3个优秀部门;其中,非销售部门1个,销售部门2个。

  2、评选标准:

  A销售类部门(总分100分)

  B非销售类部门(总分100分)

  3、评选流程:年初由各部门提交评选申请,行政部每月4、奖励标准:以一个自然年为跨度时间进行奖励,奖金额度5人以上(含5人)的部门20xx元,4人以下(含4人)的部门1200元,3人以下(含3人)的部门800元,综合考评分需达到90分及以上。所获奖金由部门管理层讨论后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公司行政部存档。

  (三)年度 “无私奉献”奖:

  1、评选对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一起参与评选;

  ①全年应休未休天数达到20天以上;

  ②全年度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特殊情况除外),无重大工作失误;按评选标准进行考核,年终综合汇总。

  ③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作风积极,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④具备全局意识和主人翁精神,能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2、评选流程:由各子公司及部门员工提交申请,将相关工作成果作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行政部审核(需部门负责人配合完成),财务部校对、总经理批准;

  3、奖励标准:以一个自然年为跨度时间进行奖励,应休未休20天以上30天以内奖金额度400元,应休未休30天以上奖金额度500元;无达标者此奖项空缺。

  (四)其他奖励

  1、所在部门获得年度“优秀部门奖”且工龄满2年的管理人员可享受年假5天(不包含在全年应休假天数内,额外奖励,可连休);

  2、年度获得个人奖项的`员工可享受公司组织的省外旅游活动一次;未获得个人奖项的其他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省内旅游活动一次。

  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产生净利润最高的部门,奖励省外旅游一次(员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不享受此项奖励)。

  4、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额度最大的部门,奖励省外旅游一次(员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不享受此项奖励)。

员工激励方案 篇5

  1、晨会上表扬,集体记忆

  晨会是一个非常好的激励员工的平台,公开透明的平台激励员工,会形成集体记忆,让员工更加有荣誉感,就是给足了面子,员工也会珍惜面子。

  2、不断认可与肯定

  当员工做好一件工作时,他需要领导的一句肯定——不错!好样的!员工会倍感干劲。

  员工最怕的就是没人肯定,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价值,有时候员工心理不够成熟的时候,特别在乎领导的`评价。

  不要吝啬你真诚的赞美,每天都可以赞扬一个员工,久而久之,你会发现员工热情高涨。

  3、激励性奖励

  作为领导,当员工干的好的时候,可以奖励小礼品,哪怕是10元的礼品,但是不要直接发10元钱,现在10元钱的价值远远比不上领导精心挑选的10元礼品的价值! 这叫——可识别价值!

  另外,如果你经常让员工加班,记住要让员工把休息的时间补回来。

  对于优秀的员工,如果你不能发奖金,那么激励带薪休假也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方式,这比较适合高管的激励。

  4、轮换岗位和授权

  员工在一个岗位上干久了,就觉得乏味,没有干劲,培养员工多岗位轮岗也是激发员工动力的很不错的方法,这样做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告别能人体系,缺了谁,还有人可以顶上去。

  5、给予培训机会

  员工渴望成长,这一点毫无疑问,如果员工干出了业绩,记得奖励员工培训让员工成长,您才能获得更好的业绩。这一点比发钱更值得!

  6、领导传递激情

  韦尔奇说,领导必须是保持激情,而且要传递给员工,更重要的是剔除没有激情的员工,没有责任心的员工,没有业绩的员工。这种方式都是激励。

  7、荣誉

  公司树木以优秀员工命名,资格1年。

  有一家公司的树木挂了一个小牌子,上面写了“第N月份,优秀员工”,还有照片,这真是一种激励创新。员工感觉非常爽!

  激励员工的方法可能远不止这七种,但是,请记住,肯定员工的价值,帮助员工成长,让你的员工获得成就感,这些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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