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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

时间:2022-10-01 01:55:3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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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一】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促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按照《学院2010年党政工作要点》(校党文[2010]8号)要求,学校将于2010年5月至9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单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明确房屋、设备、家具等的使用权限。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购置日期等进行严格核查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真实、完整反映我校固定资产使用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体系,健全信息数据库。通过资产清查,为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学校固定资产监管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全校固定资产详细情况。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完善、细化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力求使资产得到科学、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发挥其使用效益,为学校教学、科研等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务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和进一步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0年5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定,学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五大类。学校固定资产不论建置时间先后,不管经费来源渠道,不管校区分布,都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

  (一) 固定资产清查。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具体目标:

  1.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及构筑物施工图纸齐全,房产证手续齐全,房产证编号、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价值金额准确,楼层、结构、建筑公司、竣工时间、使用方向(办公、教室、实验室、住房、学生宿舍等)、使用状况及所在校区清楚。

  2.土地及植物:土地面积准确,土地变更及审批手续齐全,更换土地证和宗地图,土地变更的档案齐全。植物的名称、栽种时间及原值,评估值清楚。

  3.图书:分年度统计图书册(种)数,原值准确。

  4.仪器设备及一般设备:仪器设备要帐物相符,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造号、制造厂、现状、责任人准确。

  (二)数据填报。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统一要求,填制固定资产各种报表,报表包括:1、学院丢失资产登记表;2、学院待报废资产登记表;3、学院房屋登记表;4、学院构筑物登记表;5学院土地登记表;6、学院汽车登记表;7学院汽车行驶公里登记表;8、学院体育场(馆)登记表。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和房屋土地等四个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四个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四个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各处级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6月15日前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

  1.房屋土地、家具和行政办公设备清查专项工作组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后勤管理处 杨

  工作范围:学校所属土地、房屋、构筑物、行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家具和被服装具等。

  2.仪器、设备清查专项工作组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教务处 强

  工作范围:学校各单位除行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外所有仪器设备。

  3.图书资料清查专项工作组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图书馆 良

  工作范围:学校各种藏书、资料(含各二级学院资料室)、电子文献。

  4. 文物及陈列品清查专项工作组

  负责单位及负责人:档案馆 李

  工作范围:学校各种文物陈列品。

  五、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各单位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资产清查专项组负责协调完成本组工作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复查和审核工作。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对全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资产管理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六、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

  1.制定学院资产清查相关文件。成立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印发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编制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准备帐、卡、基础清查表格等。

  3.召开全校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作动员。要求各单位及各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4.对参加资产清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发放有关表格。

  (二)实施阶段(7月15日-8月10日)

  1.自查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认真清点,按帐核物,逐台(件)核实。对自制、校外赠送或调拨的固定资产,也要列入清查范围。根据各类

  固定资产的清查结果分别填制在用、盘盈、盘亏、报废、 固定资产转低耗相关报表。

  各单位自查结果于7月31日前报相关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

  2.复查阶段(7月31日-8月5日)

  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对相关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不合格的要求其重新进行自查。如因各单位延误了汇总上报,由各单位自己负责。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分类汇总各类数据、资料,写出本组资产清查结果的书面报告,于7月15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3.审核阶段(8月5日-8月10日)

  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各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的清查结果进行审核,编报学校资产清查结果汇总表和有关资料。

  (三)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经过全面清查后,资产清查办公室汇总各专项工作组资产清查结果,拟定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报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保证××学院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

  为全面摸清××学院“家底”,真实反映学校的资产状况。

  二、清产核资的内容及基准日期

  对2012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五大类。

  三、清产核资的法律依据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四)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清查准备。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牵头召开协调会,制定并明确工作方案(2012.9.24-2012.9.29)。

  各部门要提高对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工作,并提供专人(资产管

  理员)配合学校资产清查组开展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设备处、后勤处合作,成立3组校级清查小组,在各部门自查后,负责核对。

  (二)核查培训(2012.9.24-2012.9.29)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相关业务人员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清查程序、清查办法和填表要求。

  (三)各部门自查(21012.10.1-2012.10.31)

  1、各部门做好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具体实施按《××学院公务借款管理办法》、《××学院应收款清理工作方案》办理。

  2、各部门要根据发放到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汇总表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填写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对盘盈、盘亏进行说明。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详细、不留死角。

  3、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应梳理相关资产管理文件,没有文件的应尽快出台新文件,已出台文件但时间久远的要修改文件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四)报表汇总(2012.11.1-2012.11.5)

  各部门自查结束后,将《××学院资产自查登记表》、《××学院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学院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及对后期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以书面形式送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五)验收清查(2012.11.6-2012.12.5)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组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单位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实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补登。

  (六)形成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2012.12.6-2012.12.15)

  清查结束后,资产清查工作组将对本次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提交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七)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基建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的,主管部门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2.帐外资产(盘盈)要全部计价入帐。

  3.对盘亏财产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审查,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履行相关手续,进行核销;对收回的变价收入全部入帐。

  (八)总结

  清查工作结束后,将对各部门清查工作进行评价,评优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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