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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

时间:2022-11-22 10:00:3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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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1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交通安全劝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水平,根据《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做好全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的通知》(荔财行【20xx】33号文件)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镇(街)主责、交警指导、村居配合)”原则,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现就落实“一村一辅警”(交通劝导站和交通劝导员)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我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补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费保障对象

  按照区道安文件要求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及农村镇(街)所属的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补助标准

  给予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共38人工资补助,具体金额以农交安交通安全劝导日记数量为准(注:每1条劝导日记补助金额1元,少于200条不予补助,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0元/月)。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方式

  该资金由市、区人民政府两级财政按照比例补助,20xx年我镇收到补助资金共204000元。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

  2、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发现辖区内道路交通存在事故隐患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加以劝导,并实行跟踪督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乡镇及主管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些重大举措。

  4、定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规定及时上报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和抢险救灾情况,并做好辖区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故调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任务。

  6、协助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建设,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记录。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2

  为深刻吸取钟山镇“5.1”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调动广大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依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市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经费保障的通知》(莆财行〔20xx〕22号),按照“政府主导、乡镇主责、交警指导、村居配合”原则,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水平,现就落实我镇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保障机制安排如下:

  一、保障对象

  按照市道安办文件要求建设和投入使用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和镇所属的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个村(社区)各补助1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每月补助1000元。

  三、补助方式

  1.由市财政、县财政予以每月300元和100元的工资经费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给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统一下拨乡镇(街道)核定并发放。

  2.镇财政予以每月100元的'工资经费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社区)的工资经费补助,具体比例由各村(社区)自行商定。

  3.村(社区)财力允许的,可根据各村居不同情况,自行增加交通安全劝导员工资补助,但工资总额不得高于当年度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4.本工资保障机制,自20xx年4月开始实行。

  三、工作要求

  1.市、县财政补助工资,镇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禁止村两委干部兼任专职交通安全劝导员并领取补助工资。

  2.镇道安办要负责本辖区所有劝导站及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优罚劣,督促村(社区)交通劝导工作落到实处。

  3.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对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督促受补助的劝导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水平。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xx】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乳府函【20xx】1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通过精准严密的考核评价,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拧紧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的“闸阀”,为我辖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县管理工作要求,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我镇区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直接负责人。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每个村委会配备两名交通劝导员。镇政府设立专门的督查组,由江石庆副镇长任组长,安监办派业务人员督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分,有权根据督查结果发布督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启动问责、进行经济处罚等。督查过程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1、按时参会。交通劝导员要按时参加镇级召开的交通工作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开展。每月开展对集镇、主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劝导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驾驶报废车辆、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录入“农交安”APP,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及工作图片有关资料。

  3、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本村、本单位安全培训会议,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结合文明交通行为"五进"工作宣传,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配合交警大队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及工作图片有关资料。

  5、隐患排查。加强对本辖区乡村道路、集镇道路和自管道路隐患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标志标线是否齐全、遮挡物是否清除、交通设施是否到位,道路施工路段标志和设施是否齐全,临水临崖路段(临水1米、临崖4米需安装防护栏)、道路急转弯、长陡坡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6、日常排查。开展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并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帐。

  7、道路管理及其它事项。落实路长制巡查制度,每星期至少巡查本辖区公路两次,并录入公路管理系统。

  四、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镇交通劝导员。

  (二)考评办法:考核监督小组每月年对各村、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劝导员的补贴以及奖金挂钩。

  (三)考核标准:

  1、交通劝导员需每月在“农交安”APP录入交通劝导日志,每人每月任务量为90条,完成任务的每人每月补贴90元,未完成任务量按照实际完成任务数量计算补贴金额,发放标准1条为1元,未进行录入的不予发放补贴。

  2、完成总任务量的情况下,对超额完成任务量、日常台账报送及时等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根据考核名次确定相应的绩效金额。

  3、对于未完成全年任务量、日常未及时报送材料、不配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村委会或者个人,不列入考核名次。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4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安综合治理基础,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16号)的总体部署,《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根据同安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5次)精神、《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厦同政专纪【20xx】80号)文件精神,每个村居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路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结合我镇调整增加一类站(一座)需新建岗亭和配备人员经费共9万元,二类站(2座)需增加人员经费6万元,调整后我镇村(居)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共19个,经费66万元,增加12名劝导员。现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劝导员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年底经镇道安办考核,考核成绩优秀的发放考核奖20xx元;成绩良好的发放1500元;成绩及格发放800-1000元;不及格不予发放。对表现优秀的劝导员给予适当奖励。区、镇道交办明察暗访未在岗的'、擅离职守的每次扣罚绩效100元。

  二、发放方式:

  每月由镇道安办造册向财经办报销发放(统一用农村信用社账号办理),年底由道安办考核合格后造册向财经办报销发放(统一用农村信用社账号办理)。

  三、考核办法:

  见附表(一)。

  四、执行时间:

  从20xx年1月开始。

  其他未尽事宜,由道交办报请镇党政领导研究商定。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村级交通劝导员补助方案(精选5篇)5

  为保障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开展,调动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夯实我镇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安全基层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根据《关于专职交通协管员、兼职交通安全员补贴发放的通知》(浦道安领导小组〔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交通安全劝导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职责

  劝导站人员必须服从镇道安办领导和任务分工。

  1、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

  2、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3、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

  4、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对以上违法行为人或车辆进行录拍,记录违法行为并上传至农交安app系统;

  5、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6、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劝导员应当树立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群众中倡导安全交通、共建交通安全。

  2、在开展交通劝导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劝导的操作程序,遇有工作疑问时,向派出所,交警,道安办请求帮助。

  3、劝导员上岗期间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及劝导制服,配备的相关装备应齐全,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4、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

  5、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礼貌用语,文明宣传。

  三、岗位设置

  原则上劝导员由村干部兼任或责任心强的党员或群众担任,上岗劝导由镇道安办统一安排。为了杜绝劝导员占岗位混补贴不作为现象,镇道安办采用月份考核的办法,对考核不合格、拒不上岗出勤履行职责的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予以取消劝导员资格。

  四、管理成效

  1、因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开展劝导工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批评的',视为不合格;

  2、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县道安办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的为合格;

  3、因劝导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导致劝导点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高发的,视为失职;

  4、考核结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良,受到县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秀。

  五、经费保障

  本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岗位工作经费补贴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支出。补贴发放按绩效考核和实际出勤时间计算。补贴方式借鉴其它乡镇做法,统筹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全镇劝导工作经费,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对劝导员工作进行量化,采取扣发、增发绩效报酬的形式管理劝导员,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推广或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物质激励。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确保劝导站正常工作运行,有效发挥作用。实施量化后的劝导补贴标准和方式如下:

  1、劝导基础补贴:每月100元

  必须做到除镇道安办统一安排劝导值班外,每月自行组织1次上路劝导,并将图片发至道安办存档。

  2、绩效补贴:每月100元

  每人每月需登录农交安APP28天,150条劝导日志。

  以上工作内容统计由镇道安办于次月5日前统计并给予通报,对职责履行不达标人员扣除绩效以及当月工资。劝导补贴以月份考核结果为标准实施发放。

  六、考核办法

  1、以月为周期,由镇道安办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并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2、由镇道安办人员组织对每次劝导带班出勤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月底汇总得分;

  3、镇道安办次月5日前统计农交安APP使用情况,汇总得分;

  4、镇道安办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劝导员实施奖惩:

  失职:视情节扣除劝导员补贴、绩效、直至开除(月平均得分50分以下)。

  不合格: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月平均得分51至70分)。

  合格:继续强化培训引导(月平均得分71至94分)。

  优良和优秀:给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月平均得分9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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