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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时间:2024-12-11 11:29:27 偲颖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通用18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通用18篇)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领导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2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3

  为进一步推动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督查考核办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9月18日开始。

  二、督导对象

  各督导组在督导的`乡镇范围内随机抽取村,每轮次一个村。

  三、督导方式

  督导以小组为单位直接到村,1人审阅村级资料,1-2人随机入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必看,脱贫户抽老人户,一般户找房屋最差、环境最差户,具体户数视时间确定不低于5户)核查户家资料、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厕所、人居环境等情况。

  四、人员组成

  县委督查考核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3个小组,分别督导11个乡镇,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五、相关要求

  本轮督导每半天一个村,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乡镇党委,各乡镇立即组织全乡镇所有村居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4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xx周年。

  二、督查内容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二)20xx年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约束性指标任务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三)20xx年连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指标责任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组织开展约谈或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四、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5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

  (二)督查重点:

  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

  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6

  为进一步推动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督查考核办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9月18日开始。

  二、督导对象

  各督导组在督导的乡镇范围内随机抽取村,每轮次一个村。

  三、督导方式

  督导以小组为单位直接到村,1人审阅村级资料,1-2人随机入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必看,脱贫户抽老人户,一般户找房屋最差、环境最差户,具体户数视时间确定不低于5户)核查户家资料、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厕所、人居环境等情况。

  四、人员组成

  县委督查考核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3个小组,分别督导11个乡镇,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城关镇、刘集镇、濠城镇、石湖乡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督导乡镇: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五、相关要求

  本轮督导每半天一个村,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乡镇党委,各乡镇立即组织全乡镇所有村居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7

  为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委函[20xx]32号)、江苏省《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xx]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政教督[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江宁实际,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督导时间:

  20xx年6月11日至17日

  二、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含民办)

  三、督导工作安排:

  (一)成立专项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四、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访谈教师等形式,按照《“五项管理”任务单》开展督导工作。

  五、督导要求

  1.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五项管理”文件汇编》,领会精神与要求。通知学校对照《“五项管理”任务单》完成自评,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责任督学到校听取汇报、校园巡查、访谈师生、查阅台账、电话访谈,充分了解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实际情况,掌握真实信息,完成督查。

  3.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责任督学完成《“五项管理”任务单》的督查内容,于6月24日前务必将挂牌督导学校问题清单(汇总)、专项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及时上报,邮箱xxx@xxxx。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8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小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区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客观反映小学阶段学生学业水平和教师教学质量,推动教师有效教学水平、学生有效学习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对象

  全区20xx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六年级学生。

  三、时间

  20xx年秋季学期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专项督导日期为11月6日。

  四、检测内容

  语文(部编版六年级上册第一至四单元)

  数学(北师大版六年级上册第一至四单元)

  各科命题均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着重检测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处理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导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和阅卷,各中心学校、直属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调换监考。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务必做到万无一失,发现失密的'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结果运用

  本次专项督导综合考虑残疾儿童、病(事)假等因素,原则上以中心学校或直属小学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在校学生数的90%计入数据分析,督导结果纳入本年度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9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0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市教育局秋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拟定于9月7日至18日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为确保督导工作高效实施,经教育督导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局党委同意,特制定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督导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督导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在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开学工作动态、收集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安全工作方面。重点督查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一键式报警设施安装情况;开学初是否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否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了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

  2.疫情防控方面。重点督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管理、宣传教育三个方面。

  3.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重点督查是否落实招生政策;是否有大班额现象;是否均衡编班;是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4.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按规定配齐教师;教师学科及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了解音体美及小学科学等学科教师配备情况;是否超编配备代课教师;教职工分工分课是否均衡;学校管理干部兼课情况;是否有关于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的.整治方案。

  5.教育教学方面。重点督导学校是否开齐开足课程;是否有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工作细则。

  6.食堂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浪费现象;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否公示带量菜谱及成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是否设立采购台账;是否成立膳食委员会;是否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调查师生就餐满意度情况。

  7.局机关干部下校指导方面。开学期间,局班子成员、股室长等局机关干部是否下校指导开学工作。

  三、督导程序

  (一)学校(园)全面自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导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好相应附件。

  (二)中心学校全面督查。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收集并整理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查表,指导各校(园)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三)教育督导中心全面督导。教育督导中心组织督导组对所有市直学校、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抽查(10所学校以上的镇、街道覆盖率50%以上,10所学校以下的镇、街道全覆盖)。听取市直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开学工作汇报(安全、人事、教学、督导等分管负责人须参加),实地察看校园、查阅资料、访谈师生,并将督导基本情况向各单位反馈。

  (四)教育系统全面通报。督导中心将根据各督导组督导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经局党委审核后,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四、人员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一中、二中、四中、五中、陶瓷烟花职校、五雅中学、德才外语学校、渌江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督导组

  组长:xx

  指导员:x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李畋镇中心学校、白兔潭镇中心学校、浦口镇中心学校、王仙镇中心学校、沩山镇中心学校、青云学校、机关幼儿园。

  第三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x

  成员:xx

  督导单位: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船湾镇中心学校、泗汾镇中心学校、沈潭镇中心学校、孙家湾镇中心学校、东富镇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明月镇中心学校、嘉树镇中心学校、茶山镇中心学校、均楚镇中心学校、石亭镇中心学校。

  第五督导组

  组长:xx

  指导员:x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国瓷街道中心学校、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左权镇中心学校、板杉镇中心学校、枫林镇中心学校、官庄镇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督查结束后,各组资料员收集整理好督导资料,形成书面督导报告,组长审核后于9月23日前交综合办易景军处。

  2.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1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及《新疆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方案(20xx年版)》《xx县结核病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所辖乡(镇)、管理区卫生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每个月一次督导,每次督导每个乡(镇)、管理区不少于一天,全年至少督导12次以上的要求,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管理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卫生局下达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完成情况。

  2、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医生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转诊,推荐情况。

  3、乡镇结防医生对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抗结核组合药品管理程序及面试下服药情况。

  4、乡镇结防医生对村级医生及病人督导频度,督导记录等病人的治疗管理情况。

  5、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及病人追踪情况。

  6、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随访查痰及时情况。

  7、乡镇查痰点查痰工作开展情况。

  8、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定点医院感染科和其他制定科室负责肺结核病转诊情况。

  10、定点医院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11、结核病门诊疑似病人登记、治疗情况。

  12、抗结核药品管理发放情况。

  二、范围及方式:

  县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访视患者等方式开展。

  三、督导时间:

  每月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每乡镇一天,每月督导时间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资料准备。

  2、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行督导。

  3、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情况汇总报卫生局。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2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消防安全防范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中心下设镇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朝荣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治理范围

  全镇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扶贫车间)、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四、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的,防盗窗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吊顶、墙面等装修采用可燃材料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各场所厨房以外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违规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老化、残损、破旧电线未及时更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的;电线未做穿管保护,未在灯座、开关底部安装阻燃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逃生绳、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十一)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排查整治。组织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力量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开展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并将场所基本信息和检查情况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镇政府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31日前,要摸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9月1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精准宣传教育。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

  (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3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业强镇战略,实施好经济跨越式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项目建设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相结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的动力,强力推进工业强镇战略,全力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努力在全镇营造争取项目、建设项目、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通过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打造现代产业,为建设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新桐木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桐木镇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项目相关办公室、驻村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由易生根同志任主任,阳耀松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调度。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3—4月份,召开全镇重点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增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信心与动力,制作项目建设进展公示牌。

  (二)现场督办。5月份,开展项目建设现场办公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现场督办,对规模大、有影响的项目进行集中调度,加快项目推进。

  (三)集中调度。6—7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重点项目进行集中调度,并由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一次集中督导。

  (四)重点调度。8—9月份,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度,重点为项目建设解难题、加压力、促进度。

  (五)评议视察。10月份,组织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对有关项目建设提出建议,解决问题。

  (六)全面检查。11月份,进行全面调度与检查,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摸底和总结。

  (七)总结考评。12月份,进行年底评分、考核,筹备总结表彰大会。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氛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一个项目由一位镇领导牵头、一个责任单位联系、一个专门小组落实的责任制度,牵头领导负责总体协调,责任单位负责全程服务,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到位,一抓到底。责任部门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全力抓,真正做到主要领导的主要精力向项目集中、主要工作向项目倾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把广大干群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一切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党建办要对我镇项目建设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在全镇营造聚精会神抓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2、强化调度督导,确保工作力度。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实行一周一抽查、一月一调度与通报,随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镇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督促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导,督查和通报任务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

  3、强化考核奖惩,确保任务落实。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纳入部门和村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底由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客观科学、公正、分类考核的原则,组织对全镇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综合考评。严格落实工作奖励,考评结果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评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干部使用、绩效考核挂钩,作为使用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解决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根据银川市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小、乱、散、污”企业治理方案,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永宁县具体监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整治食品生产企业不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必备条件的行为,结合3月31日银川市市长调研通报的永宁县望远镇经纬创业园食品生产企业存在问题,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集中查处并曝光、取缔一批严重违规食品生产企业,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方位提质、晋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时间

  4月 1日至4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整治重点:食品生产集中区内中小食品生产企业;肉制品、食品分装、方便食品、饮料、糕点、坚果炒货、粮食加工、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生产企业。

  四、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承担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工作,如遇重大、疑难案件交至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查办;食品生产监管室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和整改督查工作。

  五、整治内容

  1.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行为。

  2.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设备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制度落实情况。

  3.原辅料进货验证制度、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及记录、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落实情况。

  4.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及记录、产品销售制度及记录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按照方案和#格划分,周密安排部署,责任到人,确保检查整治到位。

  2.立即整改。针对通报永宁县望远镇经纬创业园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监管室和望远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组织检查整改,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具备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严厉查处。

  3.加大处罚力度。近两年,由于市场整合和经济大环境影响,造成销售疲软,各企业销售利润和资金回笼缓慢等原因,致使大部分中小食品生产企业运行困难。企业为降低成本,加大销售力度,致使企业弱化管理,降低要求,存在无证生产、不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必备条件情况。各所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跟踪检查,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4.加强督查。按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督查,随时了解掌握通报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5.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取得实效、好的经验做法、立案查处情况及时总结并形成专报信息,于4月25日前报送至食品生产监管室。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通过联合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试行“一窗受理、分段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项目单位只要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这个“超市”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填写一张表格,得到一个受理编号,即可享受到便捷的“套餐”服务。达到部门与部门之间审核结论互认、行政文书互换、审批结果互传,实现项目审批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讯公开的目的。

  二、联合审批范围

  凡属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且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属联合审批范围。

  三、联合审批机构设置

  设立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由市发改、监察、经委、建设、国土、环保、人防、文物旅游、地震等有关部门组成。其中,市发改委为牵头部门,其余单位为联办部门。涉及水利、房产、安监、气象、卫生和消防等部门的重点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可临时确定纳入单项联办单位。

  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一把手为本部门项目审批的首席代表(不包括单项联办单位)。各首席代表每周一、三、五下午四至六点或晚上七至九点,要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公,集中审核、审批项目。

  联席会议职能:负责受理和登记项目基本情况、确定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启动联合审批程序并给联办单位下达联合审批通知书、组织项目联合踏勘、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公布项目审批结果。

  四、联合审批部门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委为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涉及联合审批的`有关部门和事项。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情况。

  2、各相关联办部门负责配合、协助牵头部门实施联合审批,及时、准确向牵头部门反馈联办事项的审批情况,并确保本部门联办事项按时完成。

  3、市监察局负责对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查各职能部门办理工作情况,查处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健全工作制度

  1、首席代表带班制度。各首席代表每周(一、三、五下午四至八点或晚上七至九点)轮流带班,负责本周项目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各环节的总体协调,督促审批项目按办理时限完成审批;负责将本周项目审批办结情况向下周带班首席代表移交。

  2、联合审查会议制度。对联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由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3、提前介入制度。各相关部门对联合审批事项要提前介入,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4、一次告知制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各联办单位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联合审批联席会议。

  5、限时办结制度。各联办单位在受理申请时要向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出具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在办理时限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事项,要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6、效能监督制度。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对办件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市发改委会同监察局联合开展定期的行风评议监督,聘请社会各届人士组成审批服务监督员,随时对各单位的审批服务进行全方位的民主监督,监督结果要定期通报。凡违反联合审批联席会议规定的,监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联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联合审批地点

  联合审批地点设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区域的重点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和办法。试行期间,现有行政机关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

  本方案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先行先试,并不断完善、逐步向其它类别项目推开。

  本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6

  根据市市监局《20xx年市食品生产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相关品种重点区域食品生产监管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原则

  将整治工作与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和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有机结合,监督食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推动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推进小作坊示范提升工作,完成整治任务,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整治重点

  以辖区内所有相关糕点类获证企业及食品小作坊为整治对象;以原辅料使用情况、出厂自检情况、生产控制情况、标签标识情况等为重点整治项目,重点整治糕点中的微生物超标及是否违规使用添加剂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企业自查

  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督促辖区内相关生产单位就原辅材料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自检、标签标识、贮存运输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及时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食药科、稽查大队要根据检查任务分配对辖区内的糕点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资质,重点抽查糕点的原料检验合格证明。

  2.生产控制情况:查看相关投料记录、温湿度控制记录等,重点检查糕点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3.出厂自检情况:抽查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查看是否按照产品执行标准和审查细则开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好。

  4.标签标识情况: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5.贮存运输情况:查看仓库、运输设备是否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需要。

  四、工作安排

  从20xx年4月至12月,利用9个月时间,分3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4月)

  相关所、食药科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辖区内各相关生产加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条件。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阶段(5月-11月)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小作坊登记整治等工作,对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给予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有效。发现问题线索时根据执法需要可由稽查大队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针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督查阶段(12月)

  请各整治任务分配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报表报送至区局食药科汇总。总结要包括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多用数据和事例说明。同时,做好省、市局适时就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的迎检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各类整治工作。各整治部门要针对此次整治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预判,明确目标任务、整治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其他部门要参照此次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辖区各类糕点加工场所的监管。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各级监管部门要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惩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如发现重大违法问题,请及时向政府及市局报告。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7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指导意见》(委办〔2021〕2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简称重点帮扶村)工作,增强重点帮扶村内生发展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稳中求进、有序推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建立重点帮扶村“一支帮扶队伍、一套帮扶方案、一批帮扶项目”的帮扶机制,健全“一个帮扶政策、一个考核目标体系、一个考核督查机制”的推进机制,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主要目标。五年内,全区重点帮扶村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短板弱项有效补齐。到2021年底,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发展短板。到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本实现,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有效补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县域内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建一批省级、市级重点帮扶优秀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

  2.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到2022年底,完成产业规划方案编制。到2023年,每村培育形成1个主导产业和1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群众就业帮扶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占比明显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3.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提升。到2023年,全面完成重点帮扶村规划,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大幅提高。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4.乡风文明明显提升。到2021年底,村规民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23年,文化院坝等阵地全面建成,婚丧大操大办、“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等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所有重点帮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面建成,成功创建区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

  5.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21年底,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23年,“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服务设施全面建成,村级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乡村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三)资金保障。过渡期内,即2021-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年不低于12%用于重点帮扶村,支持发展产业,解决基础设施突出短板,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探索重点帮扶村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点支持基础设施补短和乡村产业发展。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通过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二、重点帮扶村基本情况

  我区重点帮扶村6个,分别是镇村、镇合圣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

  (一)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1199户3594人,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0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耕地3335亩,林地449.4亩,主要产业种养殖,特色产业鱼养殖。

  (二)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677户1912人,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9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0.58万元,耕地4338亩,林地1280亩,主要产业水稻、油菜、青花椒,特色产业青花椒。

  (三)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总户数742户2148人,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792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0.1万元,耕地6461亩,林地2132亩,主要产业青花椒、大樱桃、芍药、金丝皇菊、柑橘,特色产业青花椒、大樱桃。

  (四)镇村。总户数800户2283人,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88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10.1万元,耕地4172亩,林地96亩,主要产业水稻制种、油菜制种、养猪、养猪、养鸡、青豆产业、翠冠梨,特色产业油菜制种、青豆。

  (五)镇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1219户3860人,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751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0.95万元,耕地5449亩,主要产业水稻制种、油菜制种,特色产业杂柑、柚子、油菜制种。

  (六)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927户2701人,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710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耕地4497亩,林地1314亩,主要产业柑橘,特色产业柑橘。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健全监测工作网络,强化政策宣传,落实监测联系人,开展针对性帮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建立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机制,采取“先救后核”的方式,实现及时救助,及时帮扶。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和待遇保障政策。加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和抗震设防改造。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支持重点帮扶村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等工作,对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优化调整“防贫保”,探索推出其他创新型保险产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作用。做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优先用于易返贫致贫人口。(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区人社局、区应急局)

  (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将重点帮扶村纳入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范围,鼓励和支持重点帮扶村通过跨村整合产业发展资源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村推进粮食+、

  旅游+、生态+等乡村产业优化发展、提质发展,创新发展现代种业。强化产村融合,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推广政府购买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服务,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和修复,积极推进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循环农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年提高重点帮扶村高标准农田比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现代农机、节水灌溉、物联网等先进适用设备普及率。支持重点帮扶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在重点帮扶村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加强乡村产业技术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新建农产品和食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完善农业产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带动当地群众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融入产业链利益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乡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有计划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推动建设一批要素集聚、各具特色的电商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蜀道”区域公共品牌,继续开展“以购代扶”等活动,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文体广旅局、区商务局、区直机关工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

  (二)持续促进稳定就业。抓好重点帮扶村就业需求常态化摸排,做好用工信息收集,建好岗位对接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者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职能培训,对符合规定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对返乡失业人员及时引导再就业,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确保重点帮扶村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帮扶村建设乡村工场、乡村车间,支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手工作坊、加工坊。指导重点帮扶村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普遍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适当向重点帮扶村倾斜。积极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士人才、新乡贤创新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给予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残联、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

  (四)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重点帮扶村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全面推广“三变五社”改革经验,推动重点帮扶村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取得实效。根据区财力及重点帮扶村情况,逐步建立村集体发展基金,并覆盖到每个重点帮扶村。财政投入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除有特殊用途外,其余全部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对适宜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且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承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道路养护、林业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用服务项目,优先安排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委托代管等模式,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好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考核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坚持以建设新时代美丽为总要求,将重点帮扶村纳入以片区为单元的乡村规划编制体系,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重点帮扶村开展村级片区规划。安排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向重点帮扶村倾斜。大力开展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补短行动。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小型水利改善补缺,大力整治沟渠、塘堰、蓄水池等。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通信和广电网络深度覆盖,支持开展电网升级改造、清洁能源入户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镇一院,一院多区”,“一村一室,一室多点”原则,整合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支持6个重点帮扶村卫生室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施设备。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大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帮扶村卫生厕所比例逐年提升,过渡期后超过一般村水平。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对村内2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点(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深入开展“水美新村”建设,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区经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六)大力培育文明乡风。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脱贫攻坚精神。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感恩奋进教育和“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重点帮扶村文明村创建活动,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完善道德模范礼遇帮扶机制,加强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围绕“德孝文化”,持续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和万事兴”等主题活动。繁荣兴盛乡村文化生活,支持重点帮扶村纳入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奋发有为氛围,引导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文明办、区文体广旅局、区妇联)

  (七)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围绕建设善治乡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重点帮扶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行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扩建村党群服务中心,探索将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治理需要事项办理权限依法延伸到村级代办。全面推广村民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着力在衔接法规政策、治理突出问题、群众广泛参与、语言本地化表达、有效奖惩激励等方面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有效整治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支持重点帮扶村建设社会工作服务室(点)和志愿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建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人民调解、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深入推进“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加强重点帮扶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推进智慧乡村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卫健局、区应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帮扶村工作,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按照区负总责、镇为主体、村抓落实的原则,明确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做好工作指导和督导。镇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帮扶村五年规划和年度帮扶方案,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指导村两委抓好规划落实、政策落实、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制定一批帮扶政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负责制定重点帮扶村差异化具体帮扶政策,强化政策支持。要落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以工代赈、消费帮扶等政策,在土地、产业、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村倾斜支持。统筹用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用地需要。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引导各方面人才向重点帮扶村流动。

  (三)强化力量保障。成立一支帮扶队伍。加强驻村帮扶,对重点帮扶村全覆盖派驻驻村工作队。建立区级领导联系制度,由一名县处级领导负责督促指导重点帮扶村建设工作。建立专家特派员制度,从科研院所、高校、区级部门为重点帮扶村选聘1名产业发展或乡村规划建设顾问。实施强村带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计划,每个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应帮带不少于1个重点帮扶村,采取干部互派、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重点帮扶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发展能力。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与重点帮扶村进行定点帮扶、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

  (四)强化考核保障。健全考核目标体系,完善考核督查机制。抓好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日常工作指导和信息动态监测,建立重点帮扶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评价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工作考核范围。制定标准办法,鼓励争创全市重点帮扶优秀村和全省重点帮扶优秀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18

  为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效劳质量,确保工程快建设、早投产。

  二、主要任务

  协调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效劳,提前介入,及时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工程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实施进度,确保工程如期投产。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加快嘴东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尽快完善各项根底设施,满足工程入园条件。

  三是进度攻坚。进度攻坚是行动的关键。围绕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突出抓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各类问题的协调和解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对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督导工程业主单位强化时间、任务观念,做好工程施工节点衔接。要不断优化建设环境,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在建重点工程早日完工投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重点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县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攻坚行动采取县领导分包责任制,县四大班子领导作为分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负总责,一包到底;相关镇、县直部门作为工程的承办单位,要迅速摸清重点工程的根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自身职能,责成专人协调盯办,确保尽快办结;工程业主单位作为工程的具体责任人,要主动与分包领导、承办单位搞好衔接,对照攻坚行动的.工作任务,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强调度。为全面掌握攻坚行开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攻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将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前期(谋划)工程要重点协调调度工程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及节点等内容是否清晰和明确,工作步骤和方法是否扎实和有效,规划、选址、环评、备案(核准)等前期手续是否办理等工作情况;已开工工程重点协调调度水、电、地、资金等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工程建设的内外部环境是否优良,工程建设工期和进度是否到达要求等工作情况。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工程业主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表,结合开展的效率年活动,全面推进攻坚行动的实施。要强化工作督导和检查,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层级检查、考核制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惩到人。同时,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攻坚行动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并发布督查通报。年终,要将重点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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