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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时间:2024-02-01 09:27:18 秀雯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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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文(通用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范文(通用13篇)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督导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2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岁末年初“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绩、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一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学校校舍及楼道安全情况,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对于影响学生逃生、消防灭火的障碍物如:铁栅栏、防盗窗等必须进行改建或拆除,确保师生的生命通道畅通;三是人员聚集区、教学楼、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体育场地与器材、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等维护情况;四是食堂、小卖部、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情况;五是对学校(园)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斑马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六是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和储蓄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经营场所等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情况,是否已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安排,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严格目标责任制,依照安全检查工作内容,逐项落实到人,明确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1日- 12月20日)按照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检查内容和责任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安全检查要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实行边查边改的原则,能整改的安全隐患,报保卫处,汇总后报学校统一治理。

  3、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月20日)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学校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隐患整改到位。

  4、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3月4日- 31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以扎实做好寒假安全管理为契机,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看是否得到彻底整改,深化师生假期人身安全防范教育,巩固工作成果,对短期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寒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是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举措,冬季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判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务求实效,推进校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的落实;并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落实责任、检查到位。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闽委发〔20xx〕25号)、各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一岗双责”和首遇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实施检查过程中,要做到认真、全面、细致,不准走过场,并结合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基础台帐,切实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要到位,防范措施要严谨,责任一定落实到人,不留死角,明确各种安全隐患整改的内容、标准、时限。通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为寒假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要针对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通过板报、墙报、宣传单、班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疏散、应急逃生演练,寒假放假前、春季开学后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我校要上好放假最后一节和开学第一节安全教育课,重点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假期可能涉及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进行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素质能力。

  4、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配合,按照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及时通报情况,对安全隐患整改不推诿扯皮,主动承担,积极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齐心协力,努力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确保校区安全稳定。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4

  一、组织领导

  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股,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查处各监管燃气企业的违法行为。在专项燃气安全检查中要科学统筹、持续发力,依燃气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告知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均责改、确保整改率达到100%”,最终实现我县燃气企业安全工作在稳定、可控的局面下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三、工作原则

  依据监管部门燃气安全有关职责,对辖区范围内涉及占压、损坏燃气管线行为以及燃气供应、使用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做到不遗漏单位,不留检查盲点。在检查中,要坚持法定之内职责必须履行到位原则;要坚持法定之外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主动作为原则;要坚持依据相关法规对燃气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原则。

  四、检查重点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为:

  1.监管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

  3.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保持完好完好;

  5.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

  6.装卸台是否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间是否用铜管线跨接,烃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称与接地装置相连;

  7.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是否定期检验,灵敏可靠;

  8.车辆进出生产区配置阻火器,齐全有效;

  9.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10.抢险备用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11.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是否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他杂物;

  12.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出站实瓶塑封;

  13.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无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

  14.是否全面排查治理占压和圈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加大管线巡查,严防第三方施工挖掘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事故;

  15.燃气企业是否开展入户安全检查;

  16.燃气企业是否宣传安全用气;

  17.燃气企业是否指导燃气用户安全。

  五、时间安排

  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

  按照“边部署边强化边检查”的要求,各监管燃气要结合本方案迅速制定燃气专项检查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部署安排,细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组织结构、实施步骤等。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专项工作联系负责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联系体系、搭建工作网络,确保为全面开展全年燃气检查方案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有始有终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检查提示、督促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从而有效提高群众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值班值守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员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负责人到岗带班,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有险,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安置。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在建党100周年期间,每日要高度重视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送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自查情况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各燃气监管企业要针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政服务中心。

  (五)严肃追究追责

  市政服务中心要对在燃气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执法不严格、担当不强烈的监管燃气企业进行严肃问责,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形成高压震慑。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学校学院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

  各单位于20xx年1月5日前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各单位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短期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各单位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院。

  (二)学院复查

  学院于20xx年1月9日前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方案。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推动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长久,增强实效。各单位要以本次安全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把安全工作做好、做实,切实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转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区水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形势稳定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水利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岁末年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落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1、此次局组织检查将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单位为主相应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局安全办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复查。

  2、在之前的.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遗留问题。

  3、落实“打非制违”行动,一是加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岗位职责、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起重机、脚手架的安全安装和使用情况;施工安全措施、责任人员、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是专项打击水事非法违法行为。包括非法采砂、非法打井开采地下水、河道控制范围内的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4、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利用现在是冬修水利的黄金时期,对全区水务系统内的防汛工程设施进行排查,包括中小型水库主副坝体及泄洪设施情况、堤围安全管理情况、各排涝站及机组的运行情况、各闸门的使用运行情况、河道防洪疏导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

  5、积极开展质量隐患大检查,对20xx年12月以来在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以重点水利工程,包括筷子堤加固工程、平潭清淤工程、良井示范镇工程为主展开质量排查行动,排查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工程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是否按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实体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6、本单位、直属单位、局属出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及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阶段(1月上旬)。各股室、单位、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及整改阶段(1月中旬至下旬)。局安全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各自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着重检查本方案的落实情况、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遗漏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历来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各有关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行动,落实方案要求。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股室、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对查处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多措并举,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着重抓好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在检查中,各股室、单位和工程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7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检查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8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安办字〔20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文广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系统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检查单位:广电新闻中心、电影公司、岚山岭电视差转台。

  二、检查内容

  1、制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播出)制度情况。

  2、消防、安全生产(播出)制度执行和对干职工、经营业主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自查及隐患治理整改的情况;

  4、建筑物及经营场所的安全通道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畅通、规范、完好;

  5、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和安全播出要求;

  6、节假日及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播出)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播出)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研究制定严密的安全生产(播出)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播出)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各股(队)要精心组织,周密开展好安全生产(播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和保持文广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3、各安全生产检查组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业整改。

  4、各组制定专人落实好材料报送工作,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20xx年1月12日前将岁末年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20xx年2月15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事故隐患台账等三个阶段的材料报县局秘书股。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9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xx〕222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粤应急函〔20xx〕479号)、《关于印发<茂名市岁末年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应急〔20xx〕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过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结合岁末年初石料市场需求大和限电措施实施情况,对各地非煤矿山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粉尘涉爆、轻工、商贸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一线三排”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三、执法检查形式和工作安排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区级抽查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企业自查。20xx年12月26日前,全区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附件中相应的重点检查内容清单完成一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2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二)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在20xx年1月15日前对重点任务中的相关行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对20xx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过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认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肃督办、一抓到底,实行清单式和闭环管理。执法检查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原则上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以“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管执法,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态度坚决,措施强硬,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三)及时总结工作。各镇(街道)、相关单位及时总结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执法检查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果断予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0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项具体举措,坚持以冶金、有色、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风险较高行业领域为重点,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压实属地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

  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属冶炼。对所有在产的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钢8条”“铝7条”重点整治事项彻底“清零”;对可能产生硫化氢(砷化氢、磷化氢)等高毒气体的湿法冶炼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高毒气体引发中毒窒息的安全风险管控到位;深刻汲取马钢炼铁总厂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2·6”灰斗崩裂、上海外高桥电厂“2·15”锅炉布袋除尘器钢结构坍塌和鞍钢众元金属结构公司“12·1”脱硫塔塔斗脱落等较大事故教训,对涉及老旧设施或长期处于高温高压高腐蚀环境的设备进行“举一反三”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针对能源保供以及能耗管控对电解铝等单一大负荷电力用户企业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有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有关企业彻底消除因自身安全生产管控不到位而影响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

  (二)粉尘涉爆。对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特别是涉及10人及以上的粉尘作业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6类重大隐患问题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彻底“清零”。

  (三)有限空间作业。对照“五个强化”和“五个到位”的要求,对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特别是易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蔬菜腌制等四类轻工重点企业和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4类重大隐患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轻工重点企业和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企业4类重大隐患彻底消除。

  (四)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将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纳入必查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提高有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减少“三违”行为,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特别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等较大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并彻底消除电气焊作业在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动火审批、依规操作、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问题隐患。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督促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立即开展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省集中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xx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百日清零行动”“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要全面从彻底消除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上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采取行政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等形式,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严格组织抽查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要加强对辖区内或集团内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的抽查核验,督促有关企业严格使用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彻底消除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的重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全省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等,派出工作组对本地和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有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结合当前我省开展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整治重点,迅速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用,发扬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踪工作进展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重大隐患整治成效,确保专项整治真正抓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措施,坚持正面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条举措,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贸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彻底清零。要重在帮扶企业,动态掌握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紧盯工贸行业突出隐患问题,特别是风险较高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批评、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20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绵安委〔20xx〕1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绵阳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安委〔20xx〕1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季节特点、春节临近、机构改革过度期、“两会”召开在即等客观实际,为有效防范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以及区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认真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落实。

  二、工作目标

  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持续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排查整治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确保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安委会要求,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区岁末安全生产工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食药工质局、区教体局、国土涪城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区司法局、区民宗局、区供销联社、区应急办、区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冬春两季返乡、返城人流密集,春节假期出行人数增加,道路交通运输繁忙,非法违法客货运输趁机“抬头”,且冬春两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易导致路面湿滑、产生暗冰,雾霾、突发团雾导致能见度降低,以及大风、枯水等气象水文条件给水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要全面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集中治理冬季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摩托车以及城市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冰雪路段、易出现团雾路段的梳理排查公示,加强相应路段的安全行车引导、警示、提示、强行分道、交警指挥疏导、临时封道、融冰除雪等措施。认真落实“六不发航”规定,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做好抗枯防雾工作。加强铁路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序组织好春运、“两会”期间旅客乘车,做好各类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护路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临近春节,建筑工人思乡念家,工作易不在状态,节后新入职工人增多等客观因素,易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建设工程年底大多已进入主体结构封顶、敷设各种管线和室内装饰装修阶段,建筑塔吊、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拆卸作业将增多,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风险大。要全面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爆炸、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城市综合体、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用危险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冬季雨雪天气易造成矿区作业平台和道路结冰,对作业人员或运输车辆构成安全威胁;部分矿山春节前后停产复产存在不按规定程序验收擅自复工开采情况,易发生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边坡垮塌等事故。要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全监管局,国土涪城分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雨雪、严寒天气易造成危险化学品管道冻裂、冻凝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之,冬季生产作业场所门窗关闭通风不良,泄漏的有毒有害气体在厂房内易聚积发生爆炸、火灾和群体中毒事故的风险加大。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品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突出氯、氨和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快速推进专家、专业技术机构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诊断工作,严格落实专家整治意见;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五)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春节即将临近,烟花爆竹需求量将大幅增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将进入最繁忙的时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结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二环路内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冬春两季天气寒冷,用火用电大幅度增加,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等造成火灾事故风险剧增。要全面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敬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及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大对森林公园、重点园林等关键区域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早打打小打了。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消防大队,区食药工质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旅局,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

  (七)开展工贸行业安全整治。工贸行业涉及面宽、量大、风险点多,岁末年初各类工贸企业进入生产高峰期,易出现抢进度、突击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如果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极易发生事故。全面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突出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完善基础数据库。持续做好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工信局,区农业局,区安全监管局。

  (八)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特设设备使用本身风险性高,对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要求很高,加之,岁末年初各类企业进入生产旺季,对特种设备使用频次更高,如果使用单位管理不善,极易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要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跟踪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工质局,区商旅局,区住建局。

  (九)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节日期间,群众消费欲望强烈,商业节庆、群众自发性活动大量增加,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KTV、饭店、网吧、寺庙、城市广场等场所人流量剧增,易发生拥挤、踩踏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要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城市综合体、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KTV、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商旅局,区文广新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供销联社。

  (十)城镇燃气与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燃气、油气输送管线产权单位巡查、检查、监测、检测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在管线沿线占压、地质沉降、山体易滑坡、穿越河床、架空穿越、易受水体冲刷等危险区段部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管线布局图纸、带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和日常巡查检查记录、定期检测检验等基础台账;落实管道抢险应急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食药工质局。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行业安全整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研究部署,拟订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3月10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整治,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面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各单位部门、各行业领域实际,迅速研究、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行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落实。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全面研判安全风险、落实切实可行管控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对因政府领导不力,部门管理缺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点位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法人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四)依法从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责。要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落实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五)加强预警,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要强化练兵备战意识,确保发生险情或事故在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高效实施抢险救援,最在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每天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科学组织调度抢险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抢险处置。

  (六)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和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逐一核实举报事项,依法奖励举报人,保护举报人权益。要大力宣传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动火以及安全乘车、乘船、乘机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请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20xx年1月18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安办,20xx年3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政府安办汇总。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2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月,计划培训企业负责人1500人,安全管理人员20xx人;培训从业人员60000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基本消除。

  二、主要工作

  1、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班,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落实,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承办,培训地点:社区学院。

  2、区安监局负责组织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将实行教考分离,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具体见附件2。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类实施,由工程学院镇海社区学院培训点负责组织落实,区安监局负责督促考核,培训地点:社区学院。

  4、各企业应抓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所需经费,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健全和完善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各镇(街道)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汇总报区安监局综合科。

  5、职教中心(社区学院)要加强培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丰富教学内容;要提高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建立授课监管和考核机制,提高教学质量;要严格培训管理。

  6、区安监局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信息数据库,并实现网上培训情况查询。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区安监局将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20xx年10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以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二)规范管理,健全台帐。各镇(街道)要做好培训工作台帐,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做到台帐清晰、心中有数,避免发生重复培训和漏训现象。

  (三)加强检查,以查促训。各镇(街道)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纳入必查范围,区安监局在执法检查中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以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公司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近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统一思想,警钟长鸣,认清形势

  今年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部署,各级领导能认清形势,狠抓工作落实,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但安全生产基础依然不牢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提早准备、周密部署、细致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全面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汲取全国各地本年度及以往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农牧民外出朝佛、学生返家、民工返乡等重大节假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乡(镇)、县交警大队、交通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路面管控,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两限一警”、“道路分段包干责任制”等措施,加大警力和工作人员投入,增设固定岗和流动巡逻岗,坚决杜绝辖区内醉酒驾车、超速超载、客货混装、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上限从重处罚。

  各乡(镇)、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细节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坚持不放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我县目前建筑施工工地已陆续停工,从监管部门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警惕性都有所下降。建筑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施工工地检查力度,督促工地值班值守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不法分子伺机破坏;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值守人员用火、用电安全教育,确保停工期间工地安全。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各乡(镇)、县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旺季特点,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明确的监管要求和有效措施,监督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运输销售准入关;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资质,落实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点的管控,落实烟花爆竹仓库24小时值班;加大对非法贩运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审批,采取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管理

  各乡(镇)、县公安局、安监局、商务局要结合岁末年初不同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检查,严格落实防爆炸、防泄漏、防火、防冻、防“自焚”等安全落实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液化气站日常管理,对未穿着防静电服、经营区吸烟、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要经常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设施、设备巡查,落实整改,防止滋生事故发生。

  (五)继续加强消防火灾安全监管

  各乡(镇)、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宾馆、学校、网吧、居民聚集区、线路车辆、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和电信、农行等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着重清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审查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突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属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各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切实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七)坚决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高度重视大风、暴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以及地震、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引起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积极做好隐患排查预防整改应对工作,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应急队伍能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胜。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加大组织指挥、督促检查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层层落实,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落实到每一天、每个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督查监管,全面落实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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