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顺天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为重点,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优树模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创评原则
按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通过组织农村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激励农民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内容及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引导家庭成员记住乡愁、造福桑梓,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二)遵纪守法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家庭成员无参与“黄赌毒”,无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等不良行为;家庭成员一年内无受到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守法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偷税漏税,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集体上访,依法办事,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广泛传播、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有序参与村民议事决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三)遵德守礼星:讲究社会道德,具有正义感,面对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敢于发声。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奋斗星: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开拓致富项目,带头创业增收,把小规模家庭经营融入规模化生产,致力成为精勤农民、助力发展精细农业、精美农村,做到田里有禾、园中有菜、屋前有鸡(家禽)、塘里有鱼。引导家庭成员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增强增收致富能力。自觉抵制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风习。
(五)和谐友爱星:传承中华传统孝道,家庭和睦,家风民主,男女平等,友善邻里,团结左右,扶助老弱病残,助人为乐,无争吵骂架行为。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倡导诚实劳动、真诚待人、诚信经营,重质守信、履约践诺,积极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制假销售、欺诈瞒骗、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七)崇文尚学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尊师重教,子女完成或正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无辍学失学现象;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文体活动;积极学习掌握1—2门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提倡科学精神,学习科学知识,积极参与乡风评议,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八)环境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关注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倡导健康饮食,推广分餐公筷,拒绝滥食野味。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九)助人为乐星: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十)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能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大力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合土地流转、征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的;
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4.有非法闹访上访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由镇党委统一指导,各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各村成立考评委员会,由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干部代表2名、普通党员及群众代表各2名组成。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考评委员会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考评委员会自荐。
(三)村级审核。考评委员会将各村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镇纪委监察办、综合治理办、派出所、综合服务中心(计生)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考评委员会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并如实填写《顺天镇村级“十星级文明户”现场评审表》,对每星别至少获得80分以上的作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考评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小组公示及村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考评委员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
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如下奖励:
1.物质奖励:奖励金额每户500元奖品,经费由镇政府统一发放至各村,奖品由各村负责采买。
2.精神奖励: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并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镇委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七)颁奖仪式。
以表彰大会或表彰晚会形式进行。
表彰大会参会人员为村民代表、获星文明户、村“两委”干部及镇驻村工作组。大会议程主要包括:各村党组织书记作汇报性发言,获星文明户代表发言,驻村领导发言;最后由驻村领导及各村党组织书记共同颁发奖金、奖品及星级牌并合影留念。
表彰晚会要积极动员本村群众参加,晚会节目由各村组织筹办,以聘请表演队+自备节目形式开展,节目时长1-2小时,由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表演节目结束后对获星文明户进行集中表彰,颁奖人为驻村领导及各村党组织书记并合影留念。
(八)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23日-11月30日)。各村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所有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总结本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组成的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共服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任主任,负责指导联系各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各村党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评星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健全机制,动态管理。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以一年为周期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把创星成果与诚信建设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xx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xx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邻里和睦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二、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满言论,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民族尊严的事。积极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越级上访。
4、兴业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靠聪明才智创造幸福生活:科学种田,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有致富经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本村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5、孝老爱亲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陸相处;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治、亲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适龄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与乡邻友善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7、环保卫生星:全力融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当中,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
9、移风易俗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0、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三、工作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农户报星——小组评星——代表定星——公布授牌——表彰奖励——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强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学习评选标准,讨论酝酿;向村民发放“文明村”创建活动宣传资料,说明工作步骤,评选方法以及奖惩办法,使农户主动参与活动。
2、农户报星。各户针对自身情况,对照评选标准,陈述应得几颗星,得星的原因,不能评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小组评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对村民自我申报的得星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面对面地评判各户的得星情况,然后上报村民代表评审小组审核。
4、代表定星。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逐户逐星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出各户实际应得星量。
5、公布授牌。村两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中区,将各户得星情况张榜公布,并印发简报,通知到各户。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召开大会,对各户公开慎重授牌。
6、表影奖励。对于荣获十星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群众会上交流心得体会,让大家学先进、赶先进:八星至九星的农户不奖不惩,并自行制定整改方案,逾期不
整改或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大会上说明情况;七星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组织专班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各户按村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帮扶,对于年底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村自己制定的用人、惠民政第等方面予以约束。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标准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20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4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5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6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和条件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7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8
为了进一步加强寨里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镇党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就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调动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1.活动内容
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所指“十星”是: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
2.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截止4月15日,“十星级文明户”在全镇进行表彰。
三、评比原则和方法
1.文明户分两档,分别为“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其中,“星级文明户”由村授牌,“十星级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授牌。
2.评比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授牌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
①通过村民自评,村民户代表互评,村支部评选,确定拟上报“星级文明户”名单,并在全村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评选办。
②镇评选办对村支部推荐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初审、评比,并评选出拟推荐“十星级文明户”的名单,在全镇范围予以张榜公布,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上报“十星级文明户”名单。
③镇评选办收到各村上报名单以后,进行初评,将符合条件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提交镇党委审批。
3.全镇本年度评比竞赛结束后,分级进行表彰和挂牌。
4.文明户评比每年一届,不搞终身制,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牌,以此确保评选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揭水才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李素芳任副组长,成员由文明办、党政办、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党委领导下,镇评选办负责全镇评选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党政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创评活动。
2、营造创评氛围。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户代表议事点、学校、广播、宣传栏、标语、文艺活动、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创星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把创星内容、标准印成文字资料发到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培养、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和带动作用。
3、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要牢牢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开展创评;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和在当地具有先进性的群众代表等重点对象在创评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要以存在民风不淳现象的重点村组为突破口,推动创评活动的`普及深入。
4、构建工作格局。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党委政府行为,纳入到对各支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评选办将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老年人协会、妇代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社团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推进创评活动,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创评水平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含金量”。
5、制定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星争评”活动,镇党委、政府除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制定了五条优惠政策。一是参加村级班子对本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讨论;二是推荐村“两委”班子和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首先考虑;三是在招工和子女参军时优先;四是在农业扶贫和支农资金安排上优先倾斜;五是在农村举办的农科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时优先考虑。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9
xx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十星级文明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场广大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居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包括:爱国星、致富星、守法星、计生星、教育星、科学星、和睦星、文体星、新风星、卫生星。具体标准按《xx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要求实施。
三、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四、评选和审批程序
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自我认星。由职工召开家庭会议,对照创建标准填报《职工自选表》,评选小组张榜公布职工的自评情况。
2、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全面职工家属会议,对每户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测评,然后每户填写一张《职工互评表》,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比小组将测评情况第二次张榜公布
3、集中审星。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重点审议,然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张榜公布初评结果。
4、审批定星。由场党政领导班子对评选领导小组的初评情况进行逐户逐星审核后,填写“十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全场职工大会,隆重地为获得6—10星户发星级牌。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答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年底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初举行集中仪式挂牌表彰外,对评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职工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星级标准成因各种原因减星丢星的职工,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0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挨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她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镇(社镇)、小镇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村两委按照镇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十星级挂牌制度,达到十项要求中的八项以上,可悬挂十星级家庭牌,达到十星标准的,由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组织动员。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十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四)十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十理乡并报本乡镇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十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我镇挂牌仪式。十星级牌由各镇负责制作,铭牌按照28cmx18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在村里公共场所建十星级文化墙(栏),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集中公布和宣传。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乡镇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各镇制定本辖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相应的测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合、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履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制定本地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映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1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xx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xx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xx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xx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xx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2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3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十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十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十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十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十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十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文明户”评选。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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