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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时间:2023-05-27 16:35:56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评选方案模板八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评选方案模板八篇

评选方案 篇1

  长期以来,全体教师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为进一步弘扬校园风尚,激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校长室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二届“银杏奖”评选活动,表彰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面向教育教学一线人员,评出银杏奖5名,银杏提名奖5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成为学生良师益友。

  3、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坚持理论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评选步骤及办法

  1、年级部个人自荐、民主推荐。(12月15日)年级部召开教师座谈会,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大家意见。每年级部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校长室;

  2、召开首届“银杏奖”得主座谈会,磋商产生候选人。(12月16日)候选人的入选须由3名首届“银杏奖”获得者和校级领导的联名推荐,最终确定10名候选人。

  3、广泛宣传,让“银杏奖”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走进家庭、走向社会。(12月17日~12月27日)

  4、评选委员会投票产生人选。(12月28日)评定银杏奖5名,银杏提名奖5名。

  5、获奖公示、颁奖。(12月31日)揭晓评选结果,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和奖金。

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学校8个行政处室,3个年级部。

  名额:“红旗处室”2个,“红旗年级”1个。

  二、评选计分方法

  (一)得分组成

  评选计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得分、职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得分和20xx年上下两个学期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依据《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表》的得分折合成20%计入考核总分;

  2、依据20xx年学校第九届五次教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排序,排第一位(含并列)计满分100分,第二位(含并列)计99分,以后各位次依次递减1分,折合成25%计入考核总分;

  3、依据20xx年度上下两个学期处室年级目标管理考核总分,折合成40%计入考核总分。

  4、校长办公会权值占15%,计入考核总分。

  (二)计分办法

  依据得分高低,分“处室系列”和“年级系列”分别排序,得出名次。

  (三)结果运用

  1、对排名第一、二名的`处室,授予“红旗处室”荣誉称号;对排名第一名的年级,授予“红旗年级”荣誉称号;

  2、对获得“红旗处室”和“红旗年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各奖励200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评选方案 篇3

  一、表彰名额

  表彰奖励10名教书育人楷模,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80名优秀教师。

  二、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选,但要从严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扎根基层、献身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教师典型。

  2.长期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学生,能够用自身的言行影响和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中,真正起到引领航向的作用。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够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崇高品质;用满腔热忱谱写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情操;

  4.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农村特岗”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生和家长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无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行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公正推荐、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州里将成立评选组委会,对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各有关学校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甄选,评选出10名全州教书育人楷模。

  五、奖励形式

  由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推荐先进个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二)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是要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农村学校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比例的10%以内。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推荐人选上报前,各县(市)、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选在其所在地教育系统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州里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县(市)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各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首次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本县(市)、本单位20xx年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各县(市)要将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全州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排序上报。

  (三)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3份,其中《一览表》和《统计表》存为Excel文件,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审批表用A3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箱传送。

评选方案 篇4

  教研组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教研组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科研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未来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研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教研工作运行机制,学校研究决定,从20XX-20XX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开始,每学期评选教研工作突出的教研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后市级先进教研组的推荐,也以此为依据。评选的.具体方案:

  一、必备条件

  1、接受并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顼工作。

  2、能按照学校教研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教研组活动,并且材料齐

  3、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教研组教师全体合格。

  二、评选标准

  1、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主题、有总结,材料齐全可得6-10分。

  2、承担一次校级教研活动加1分。若由30岁以下青年教师承担,教研组给予帮助指导的加2分。

  3、在学校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教研组获表彰每次加1分。

  4、在校内举行的业务比赛中,每获奖1人,加1分。

  5、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结题通过验收,加2分。市级教科研课题结题,加1分。

  6、承担省、市级教研活动每次加1分,承担国家级教研活动每次加2分。

  三、评选数额

  先进教研组数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和树立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先进少年典型,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激励同学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引导大家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关注社会,和乐健康地成长。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温州许屋学校 “校园十佳和乐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二、评选范围:

  在校各年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下旬

  四、评选条件:

  (一)思想表现好:

  1、在家表现好: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2、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

  3、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校“优秀学生”以上荣誉;

  4、本学期行规达标必须是优秀;

  5、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6、爱好广泛,善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

  7、个性特长发挥好。

  (二)学习好:

  1、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2、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三)身体好: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4、体育课成绩必须是优良。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引导广大少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推荐“校园十佳和乐少年”候选人。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可推选出两名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必须由全班学生共同推荐,充分征求年级组有关任课老师的意见产生),并由班主任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提炼、审核上报。(填写申报表,撰写3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按要求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许屋班主任群共享,过期作弃权处理。)

  3、各段名额分配如下:第一学期:小学一、二年级各一名,三至六年级各两名,七年级、八年级各三名,九年级各四名。第二学期:小学一至五年级各两名,七年级、八年级各五名。第一学期已评上“校园十佳和乐少年”的同学,第二学期不参评。

  4、终评。以评选标准进行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10名候选人,并提交校长室研究审定,终评出温州许屋学校“校园十佳和乐少年”,其余候选人评为“校园之星”。

  5、表彰。学校将在结业典礼上召开“校园十佳和乐少年”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校园十佳和乐少年”个人照片及先进事迹做成展板展示。

  六、评选标准:(满分为100分)

  1、资历:行规达标优秀5分;体育课成绩优秀5分,良好3分。(满分为10分)

  2、评先评优: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省、市、区、校级单项先进分别计5、4、2、1分)。(满分为10分)

  3、学生各类获奖(满分为30分)

  级别 等次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奖、鼓励奖

  省级 8 6 4 3

  市级 6 4 3 2

  区级 4 3 2 1

  校级 2 1 0.5

  注:1、运动会获奖1、2名计一等奖,3、4名计二等奖,5、6、7、8名计三等奖。

  2、同一奖项以最高奖计,不重复累计。

  4、学业成绩:(满分为50分)

  根据本学期的期末总成绩以10%的比率计入。

  七、本方案解释权属政教处

  z许屋学校政教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许屋学校“校园十佳和乐少年”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班级

  主要事迹简介 (可附后)

  综合评定

  1、资历:

  2、评先评优:

  3、学生各类获奖

  4、学业成绩:

  (所有材料需附复印件)

  班级意见 班主任: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注:1、所有获奖证书以学习阶段为主(如小学生以小学阶段、中学生以中学阶段)

  2、将此表格以电子形式上报到政教处

评选方案 篇6

  我校1995届优秀校友、著名青年企业家赖满谷先生一贯关心和支持母校发展,在东中校友橄榄枝助学大行动中持续投入大额资金。现为表彰、奖励在学校班主任工作及各部门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赖满谷校友决定于今年教师节出资10万元人民币,特设立“管理与服务岗位奉献奖”,评选40名教职工,每人奖励人民币2500元整。

  一、评选对象、评选资格及名额

  (一)在岗班主任(24名)

  1.在东中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且20xx-20xx学年度全年担任班主任工作。

  2.所带班级班风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奖励或在学校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

  (二)在岗生活指导老师(3名)

  1. 20xx-20xx学年度全年担任宿舍管理工作。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获得校区、班主任及同事们的认可;

  3.所管宿舍纪律良好。

  (三)管理工作者(7名)

  1.全体行政及部分参与总校值班的老师。

  2.在东中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20xx-20xx学年度全年及现在在相应科室、部门岗位工作的人员;

  3.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表现突出,获得教职工和科室同事们的认可。

  (四)服务人员(6名)

  1.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学生科及其所管理的'各场馆工作人员。

  2.在东中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20xx-20xx学年度全年在学校科室、部门岗位工作的教师、职工;

  3.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表现突出,获得教职工和科室同事们的认可;

  4.无无故脱离岗位及迟到早退的行为。

  二、凡是已评为嘉应名师、山东名师或今年已送评嘉应名师、z基金优秀教师奖等市级以上奖励者不再参评。根据学校统一考勤及会议考勤记录,在20xx-20xx学年度缺勤累计超过10次以上者不得参评。

  三、评选程序

  1.班主任由校区负责推荐。

  2.宿管中心生活指导老师由宿管中心和学生科推荐。

  3.管理工作者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4.服务人员由各科室推荐。

  5.各项奖励名单由校长办公会议最终研究确定。

  广东梅县山东中学

  20xx年9月1日

评选方案 篇7

  好家风汇聚的是社会好风气、正能量,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好家风传承下去,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凝聚一股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校园氛围,践行“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幸福教育理念,根据示范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范围为南阳市姜营小学全体在校学生的家庭。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助人为乐好家庭”、“拾金不昧好家庭”、“诚实守信好家庭”、“无私奉献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家庭”五个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家庭: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赢得其他学生及家长赞誉。

  2、拾金不昧好人:为人处事有原则,不贪图小利益,拾金不昧,捡拾物品、财物及时上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无私奉献好人: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家庭;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参与、帮助组织学生,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强,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出贡献的家长及家庭。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凡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之一、无其它不良问题的个人及家庭,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流程

  坚持听取意见、学校评议、组织研究、张榜公示、确定上报的程序进行,确保推选结果公平公正。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生及其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学校把本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掘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发掘。评选中可以采用个人申报、互评互推、座谈发掘等手段,切实把本班级的“最美家庭之好人家庭”推荐出来。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在广泛发掘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上报候选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力求体现学校“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良好校风,力助推进正能量的提升,为我校各项活动的发展贡献力量。

评选方案 篇8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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