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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时间:2023-06-02 13:04:40 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招生方案汇编7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生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招生方案汇编7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招生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今年玉环中学普通高中,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均面向全县招生。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玉环中学保送生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由县招生自考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玉环中学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学校按《20xx年玉环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录取。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两个海岛乡学校如果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须确保有一个定向生录取(此名额中考成绩必须在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生录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玉环中学(保送生除外)录取最低分数线80分。按规定降分和志愿录取定向生仍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招生,录取原则仍按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实验学校普通高中部向本县招生的名额,列入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凡B志愿填报实验学校的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被录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在B志愿中已完成计划数,则C志愿不再录取;如未完成计划数,则从C志愿中继续录取。如在上述情况下还未取足,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计划数。向县外招生的名额,由实验学校自主录取,但仅限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号)的规定内录取,须控制在给定的'计划内。

  考生凭各高中学校统一发放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依据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体育局《关于玉环县青少年儿童体育招生的若干规定》(玉体〔20xx〕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拟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保送生,体、艺特长生)的1:1标准划定。凡考生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体、艺特长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又有填报,才有资格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

  (五)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除有特殊规定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以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的各高中学校新生名单为依据登记学籍。任何学校自主招生绝不能向已被本县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招生(享受学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规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 否则县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六)凡工作需要,属引进人才,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子女参加我县中考,升学可根据玉环县出台的《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办理(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单位证明)。

  (七)凡在外县(区)参加台州市中考,而要求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的玉环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高于我县玉环中学录取分数线,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招生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招生方案 篇2

  一、祝博士教育连锁品牌加盟优势

  针对“学生”,祝博士采用的是先进的PDCA教学模式,从计划、执行、监督、调整全方位保障学生学习效果,让加盟商可以轻松获得市场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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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元营销策略,带来多样盈利途径

  (1)中小学生综合辅导收入

  (2)一对一辅导收入

  (3)小班辅导收入

  (4)课后托管、午托、晚托、全托收入

  (5)才艺培训、兴趣爱好培训收入

  (6)总部名师公开课收入

  (7)主题集训收入

  (8)其他业务收入(与学校、幼儿园等合作,共同开发新的业务点;出售一些适用于学生的学习文具、书籍等的收入)

招生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方案 篇4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1月6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xx年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要配套,这一方案引起数十万浙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

  和此前的志愿填报办法相比,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可谓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今年的考生到底应该怎样填志愿?记者请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普通类不分批次

  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新高考政策实施后,“3+3”的自助餐模式已不再分文理科,所以此次招生录取方案也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分为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

  其中,普通类不再分一、二、三批次,而是根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和考生高考总分,分成三段来填报志愿和录取。三段比例为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的第一批录取率为17.45%,本科录取率为57%,普通高校录取率为89.7%。”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冯成火说,考虑平稳衔接、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及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这3个因素,考试院划定了目前的三段比例。

  实际操作时,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

  冯成火表示,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主要是为了与传统高考平稳过渡,随着条件成熟,会逐步取消分段。

  志愿以专业为单位

  考生最多可填80个

  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志愿单位、每个报考普通类平行录取的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这是这次发布的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引人关注的一点。

  “将原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改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主要是为了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能有效避免因为填了专业服从而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情况发生。理论上说,现在前20%的学生可以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一直填到高职。”冯成火说,这个改变也将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是因为省教育考试院在征求到的意见中,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可以兼顾考生们的不同需求。

  因为将直接投档至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所以投档比例为1比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去掉政策加分比裸分;仍然相同时,比“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的话,就比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若还是相同,则比外语成绩,最后以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而普通类中的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公安、三位一体招生等,因为有政审、面试等特殊要求,虽然也实行分段录取,但填报志愿时仍为以院校为单位。

  艺术、体育类简化批次

  部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在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也有所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其中,第一批基本保持不变,第二批合并了原来艺术类二、三批院校,且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

  而体育类从原来的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填报、录取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

  教育考试专家支招

  填报志愿可分三步走

  20xx年是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第一年,选择更加丰富的同时,考生们对如何填报志愿会产生些许困惑。

  省教育考试院也为考生们梳理了一种志愿填报的思路——分三步走。“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冯成火说。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

  记者也了解到,考生填报志愿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结合往年高校专业录取情况,提供前3年各高校投档线和相应名次,前3年各高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名次,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链接等信息,同时提供当年考生成绩位次以及相应的选考科目总分一分一段表。

招生方案 篇5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招生方案 篇6

  一、报到时间

  20xx年9月4 日至5 日,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请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者,须向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请假。逾期贰周不来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xx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xx]10号文件)的高校学科专业分类,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xx年秋季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现正处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准之中,以最终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层次:①财政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3400元/每生每年;②金融学、会计学等2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420元/每生每年。

  (2)专科层次:①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文秘(涉外文秘)等4个专业,学费均为3200元/每生每年;②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会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电子商务等11个专业,学费均为3500元/每生每年;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6个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每生每年;④会计(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电算化、国际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等6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均为4550元/每生每年;⑤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个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费收费标准:代收费合计为1190元/每生,具体明细如下:

  (1)书籍课本费10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军训服装费65元(一次性收取);(3)体检费45元(一次性收取);(4)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缴费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5)新生录取费40元(按省教育厅规定一次性代收)。

  说明:

  1、新生报到时应缴学杂费为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三项之和(如:本科层次财政学专业拟住公寓制宿舍应缴学杂费合计为3400+1200+1190=5790元)。学生可通过学院学生收费查询系统查询应缴学杂费额,查询方法见上面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

  2、为了保证学生学杂费携带安全并解决新生报到时排队缴费耽搁时间等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新生学杂费采用银行批扣的方式进行收缴,新生报到时,学院一律不再收取现金。为了确保银行批扣成功,请各位新生务必于9月2日前在当地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将你所应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我院免费为您办理的储蓄龙卡上(储蓄龙卡见录取通知书快递包内,如无储蓄龙卡请见通知书快递包内无卡原因说明。具体使用请详见建行全国龙卡(储蓄卡)使用须知),并请取得和保管好银行回单联,以便备查。学生报到注册后对银行批扣持有异议或有差错的.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咨询、查证并纠正。如学生未将学杂费及时存入或未足额存入学院发的储蓄龙卡上,将导致银行代扣学杂费不成功,出现此情况,学生可在报到时用各商业银行的银联卡到学校缴费点刷POS机缴费。

  3、请学生妥善保管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储蓄龙卡,此储蓄龙卡账号为学生在读书期间各学年度学杂费缴纳时银行批扣和学院通过银行代发给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和补助金的唯一账号。学生可以将生活费等存入此储蓄龙卡保管,此储蓄龙卡可以在学院内设立的建设银行24小时自动柜员机上进行取现和转账。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的招生部门领取高考纸质档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须转组织关系;每位同学各备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张,入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四、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应在入学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1)填写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到所在地在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3)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4)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5)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五、来校时所带皮箱,请按我院统一规格购置,以便于摆放整齐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长) * 45cm (宽) * 35cm (高)

  六、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为便于统一管理,新生床上用品可到校后在学院集中报到处统一购买。新生床上用品标准配置:4斤重盖棉絮(一级棉)一床、4斤重垫棉絮(一级被)一床、被套一个、床单一条、枕套枕芯一套、蚊帐一床、凉席一床、珊瑚绒毛毯一条,合计价格人民币285元整。

  七、为便于利用手机信息进行学生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学生日常活动有关信息),我们将与有关手机服务公司协商确定一家服务商负责承担此项服务工作,具体确定为哪一家服务商请于9月1日-9月4日之间咨询,电话073188811027;073188811856。

  八、新生报到简易流程:系部报到(到学院报到点所属系辅导员处领取学费银行批扣财务收据、安排寝室等)——→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办理一卡通(餐卡)——→学生处(领取军训服、使用现金成套购买床上用品)。

  九、我院位于长沙市河西望城坡(枫林二路139号),报到期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火车站、汽车西站和南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有车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车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东塘广场乘314路、在汽车南站乘17路到汽车西站后乘坐往东方向的公共汽车两站即到湖南财专站下车。切记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将钱物交给不相识的人看管或托运,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方案 篇7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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