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整治方案集合8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整治方案 篇2
为有效遏制我乡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现象,加快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乱埋乱葬,建豪华大墓、活人墓(寿坟)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4、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二区一线”范围外建造的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予以依法拆除。
3、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必须采取深埋坟头或植树、种草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必须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
4、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耕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发布关于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安排专人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管理宣传标语,尤其是村、组两级干部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营造殡葬整治良好氛围,力争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各村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土葬墓具生产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统一汇总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XX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要在自行拆除阶段结束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首先针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的活人墓、20xx年11月1日以后顶风抢建的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建造的活人墓予以XX。其次对20xx年11月1日以前建造的.位于“二区一线”范围内零散的活人墓及“二区一线”范围外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进行XX。对拒不配合整治且XX未果的,可报请乡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组配合村进行XX。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豪华大墓,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埋坟头或缩小整改,缩小整改后其坟头不得超过2平方米并予以植树遮挡。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严禁设立坟墓石料加工厂、经营店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各村要组织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种草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要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同时,各村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逐一落实,确保整治的坟墓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坟墓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及植树绿化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各村要组织本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建造墓地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类现象不反弹。
2、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现象处置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每出现一座新建坟墓,该村要缴交五千元责任金(责任金由乡财政代扣),代扣的责任金用于奖励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及整治工作处置不力的单位、村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3、完善堵疏结合。各村对暂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必须要划定可葬区,可葬区要选择在远离“二区一线”的荒山瘠地,统一规划,每穴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禁止建豪华大墓、活人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驻村干部要督促所挂点村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要在圩镇、村委会、公路沿线村组人员集中处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政府公告,要把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殡葬管理法规印成宣传单,发到各家各户,要在“二区一线”等一些重点区域坟墓较集中的地段设立禁止新建坟墓的禁止性标志。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丧葬陋习要依法从严查处。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 刘艳霞 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整治方案 篇4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xx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二、整治步骤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三、职责分工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整治方案 篇5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整治方案 篇6
为了做好新学期的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做优初中、做强高中”,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把我校打成为省重点中学这一中心工作,学校决定在开学初进行为期一周的学风整治工作,特制订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高中)、z(初中)
副组长:各驻级校领导
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内容:
1、各班主任要严格抓好学生的考勤,对于迟到的`学生应该问清原因,对于缺席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能按时到校学习。
2、抓好新学期“七个一”:
①停好第一次自行车(通学生),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课教育学生把自行车停本班所在位置,保卫处应安排保卫人员协助自行车管理人员做好自行车停放工作;
②升好第一次旗,要求全体学生在正月十六早上七点到校,做好升旗准备工作;
③上好第一节课,每一位任课老师要将试卷发放到学生手上,做好试卷的讲评工作;
④上好第一节早晚自习,下班辅导老师应及时到校,做好学生的早晚自习辅导工作;
⑤开好第一次班会,班主任应认真备好班会课,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和纪律要求;
⑥吃好在校的第一餐饭(住校生),总务处的相关人员应对食堂的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住校生的吃上满意饭;
⑦睡好在校的第一次觉(住校生),班主任应到寝室对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了解,保证每一位校生都能睡上安稳觉。
3、做好寒假学习任务布置的检查工作。各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寒假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未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应当督促其继续完成。
4、在开学第一周对全体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含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及批改)。
5、加强对早晚自习纪律及“三个提前”读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班主任应当坚持做好“三个提前”到岗工作,对学生的上课、自习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让学生从“过年”的状态进入到正常的学习状态。
6、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上课和自习提出相应的学习要求。
三、补充说明:
1、各年级管理小组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年级的检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进行检查评比。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年级进行检查评比,并设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分、15分、10分列入当月年级考核评估。
3、对整治不到位,级风、班风、学风、教风较差的年级、班级、教师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年级班级考核分20至30分。
整治方案 篇7
按照县效能办《关于认真做好推进全县“三大”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县人口计生委开展以“整风纪、强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行风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和谐惠民计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主题,严格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开展请农民兄弟评计生,采取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稿等形式,聚焦提炼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2、机关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3、整治性别比工作成效还不明显;
4、基层计生网络建设有待完善;
二、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和具体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分工。整个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由主任负总责,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按工作要求,相关任务进行整改。
1、强化创新意识,以思想大解放取得工作的大发展。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系统地学习研究作风建设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做到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统计股宣教股科技股流管站城区计生办服务站
2、强化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自从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以来,计生委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队伍教育、服务态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有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欠佳、上班玩电脑游戏等现象。计生委对存在的这一现象逢会必提,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并把“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评,兑现奖惩。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
3、强化“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省、市对“两非”案件的查处,例入各县(市)年度目标考评重要内容。为了强化这一工作,县“两非”专案组集中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办案,对举报的“两非”案件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今年市下达的“两非”案件任务的完成。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宣教股法规股
4、完善基层网络建设,提高计生服务效能。目前,我县乡所、村室建设还不完善,60%以上乡所建设难以达标,计生委20xx年将根据经济情况,对60%以上乡所,村室建设投入经费,完善设施,年内达到标准。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科技股
三、整改要求
1、各责任领导、股室要把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提高计生工和整体形象和解决当前计生工作问题重要举措来抓。
2、整改期间,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中,各责任领导、股室明确分工和责任,树立全局意识,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在12月下旬前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全市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是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下大气力认真整治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显著加强,违规补课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行为;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备设施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各种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
4、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外进行变相补课收费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5、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放学后为学生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方法步骤
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加强师德教育。各校要采取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庆市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对违规补课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家校沟通。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开辟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各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举办和参与有偿家教的政策规定,解释有偿家教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及危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有偿家教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㈡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要通过聘请校外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有偿家教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准确掌握本校有无参与或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校于11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登记报告,积极清退违规所得并认真整改、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有偿补课的学校和在职教师,对其以前的有偿补课行为不再追究责任。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要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签订《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集中整改期间,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双休日、课余时间,对城区和镇、街道相关场所进行不定期暗访。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问题突出的学校重点进行督办,做到有访必查,查必有果。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在自查自纠阶段仍然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㈣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通报。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此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实效。要加大对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远离有偿家教,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落实工作责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责任追究。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屡教不改者、反响强烈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不力,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追究领导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列入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同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后,各学校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出现反弹。要结合本次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多举,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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