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节能降耗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节能降耗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大力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推动我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堵塞漏洞、畅通渠道”和“节能降耗、开源节流”两大管理要求,确保完成 “十一五”GDP能耗下降20%以上目标,根据水矿发(20xx)7号文《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提出我矿20xx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实现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电、节油、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各项指标为基准,以二级单位为实施主体,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坚持节能与技术进步、加强管理相结合,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节约意识,建立健全促进节能降耗的体制和机制,全面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降低我矿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二、工作目标
全员节能降耗意识显著增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全面完成我矿确定的节能目标,能耗下降20%以上,达到同行业能耗标准。
三、工作重点
围绕节水、节电、节油、节煤和余热、余能资源的回收利用,健全节能计量管理设施和制度,认真分析现行生产装置运行模式是否达到经济运行状态,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使能耗降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矿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洗选科,具体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和考核。
主 任:
副主任:
五、节能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二级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为我矿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节能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本单位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和节能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各二级单位要从基础工作入手,建立主要能耗产品监测指标,规范与监测指标相关的原始记录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加强对重点能耗岗位和设备的跟踪监测;要完善能源供应统计调查体系,认真执行包括供水、供电等在内的能耗定向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要求定期报送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用能效率、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三)加大力度,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各二级单位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和技术,大力调整我矿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来抓,促进我矿生产工艺的优化,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四)建立节能激励机制。矿将建立和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纳入各二级单位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并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等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五)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二级单位是节能降耗的主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提高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具体措施
(一)用电管理
(二)用煤管理
(三)用水管理
(四)用油管理
节能降耗方案 篇2
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节能新理念,市政府决定,从9月8日至9月30日,开展一次节能降耗督查宣传攻坚行动。为贯彻市活动精神,市旅游局决定从9月9日起在我市旅游行业进行节能降耗督查宣传攻坚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
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决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坚决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落实节能降耗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格局,把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从“浅绿”向“深绿”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节能督查宣传攻坚行动,确保《市20xx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应急方案》执行到位;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再降低3.56%的年度节能目标;确保星级饭店9月份电量比8月份降低30%.
三、督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时间:9月13日~14日
请各星级饭店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四、强化节能宣传,营造浓重氛围
1.各旅游企业要在本企业内部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主要内容包括:节能政策、法律法规,节能工作的效益,节能知识、《饭店低碳运作100条》等。
2.组织节能竞赛。在酒店内部组织进行节能竞赛,如部门和部门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组织“我的节能金点子”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各酒店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和金点子进行整理,于20xx年10月15日前上报我局,我局择优在《旅游》上刊登。
五、工作要求
1.节能降耗是一项约束性指标,要实现节能目标必须全方位考虑、全社会动员、全民行动,加大宣传、检查和督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2.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应该切实担起责任、下足功夫,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依靠科技进步的办法实现节能,改进工艺、提高效能、降低消费。各企业要结合市有序用电方案制定控制用电措施,如饭店温度夏季最低不低于26℃,冬季最高不高于17℃,既要坚决执行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又要保证星级饭店的标准。
节能降耗方案 篇3
为建设美丽南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17年)》(浙政发〔20xx〕59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17年)》(湖政办发〔20xx〕49号),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xx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xx年下降27%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xx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xx年平均下降10%以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xx年底前,XX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xx年底前,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南浔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
3.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xx年底前,全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配合)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改造任务,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加强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二)治理工业污染。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20xx年底前,所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全区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所有热电企业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设施建设并投运;所有热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规定的浓度限值。20xx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热电企业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治理工业烟粉尘。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统一执行国家新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达标的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完成升级改造。20xx年底前,全区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快实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和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与验收。20xx年底前,完成印染、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制鞋、化纤等10个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1.严格产业准入。全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原则上XX区建成区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对城市建成区内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XX区建成区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20xx年底前,XX区建成区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淘汰落后产能。20xx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xx年底前,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xx-2017年)》,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产能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
4.推行清洁生产。20xx年底前,对全区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 20xx年,以上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较20xx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所有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全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商务局配合)
5.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xx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0%,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化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四)整治城市烟尘。
1.控制施工扬尘。研究制定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七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100%落实,以及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浙江省建设市场行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2.控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xx年,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到20xx年,区城市ii级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3%以上。(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3.控制餐饮油烟。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定期清洗的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20xx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控制烟尘扰民。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环保分局配合)20xx年底前,全区全面建成烟控区。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配合)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在用干洗设施要进行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控制农业农村废气污染。
1.禁止秸秆焚烧。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xx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在秸秆焚烧的集中时段,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严防随意焚烧。(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3.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到20xx年,全区完成新造林0.8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区农林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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