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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方案

时间:2024-04-19 22:35:28 志升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拆迁工作方案(通用15篇)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拆迁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迁工作方案(通用15篇)

  拆迁工作方案 1

  空港大道、新贺路是咸阳市泾渭新区空港产业园的园区主干道路。该工程的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空港产业园基础设施,拉大城市框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道路基本情况

  空港大道西起周陵镇东大寨,东至咸宋路,全长4.8公里。本期工程西起迎宾大道,东至咸宋路,全长3.3公里,为城市三级主干道,道路红线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占地247.5亩;新贺路南起空港大道,北至空港产业园规划路,全长400米,为城市三级主干道,道路红线4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占地24亩。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空港大道、新贺路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泾渭新区空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席睿英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空港大道、新贺路征地拆迁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1、征迁工作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从泾渭新区空港产业园管委会、国土资源分局、周陵镇政府抽调。主要负责征地拆迁范围内附着物清点、丈量及征地过程中果树、建(构)筑物等征迁物补偿工作。

  2、环境保障工作组:组长高钰,副组长李玮,成员从区公安分局、信访局、周陵镇、区发展服务中心抽调。主要负责征地拆迁、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无理阻挠和破坏的不法行为;负责做好征地拆迁、道路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

  (一)市泾渭新区空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1、负责征迁范围内所有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补偿费的核准、拨付工作;

  2、负责协调区国土资源分局完成征迁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督促周陵镇完成附着物补偿费的`兑付、清表、交地工作;

  4、负责督促解决征地拆迁、道路施工中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二)区国土资源分局

  1、负责征迁用地的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征迁用地补偿文件解释宣传工作;

  3、负责地面附着物的清点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认定工作;

  4、负责征地范围内附着物补偿费用及土地费用的核算工作;

  5、负责征地范围内被拆迁群众庄基选址、划拨工作;

  6、负责做好道路红线的测量、分界及测量成果图的绘制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

  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道路施工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四)区信访局

  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道路施工中的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五)周陵镇

  1、负责征迁范围内各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征地拆迁范围内附着物的兑付、清表和交地工作;

  3、配合区国土分局完成征地拆迁范围内附着物的清点和被拆迁群众的庄基选址、划拨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5日)

  周陵镇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深入对征地范围内的各村组,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及时将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和法规切实宣传到户、到人,切实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说服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清点兑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18日)

  各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清点核对,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在征得同意后,签字认可。在清点完毕后,及时汇总、清算,并做好群众的兑付工作。

  (三)征地拆迁阶段(12月18日至2015年3月31日)

  对已经兑付的群众,周陵镇要积极动员做好附着物的拆除工作。对在规定时限内拆迁的群众,给予奖励;对拒不拆迁的,要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执行,确保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空港大道、新贺路是市、区今年确定的重点工程,该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周陵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一把手”要亲手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严格按照征迁工作要求,周密安排,指定专人全程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周陵镇及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地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空港大道、新贺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通过宣传,使空港大道、新贺路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拆迁工作方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府字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市政府和经开区政府关于批准建设环区域水利建设项目的有关精神,并结合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拆迁概况

  (1)征地范围

  (2)拆迁范围:

  该征地范围内地面上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包括房屋、农村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坟墓、电线电杆等)均必须拆除。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土地的性质包括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集体农用地按平均2万元∕亩进行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补偿标准详见市经开区政府印发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统一年产值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地农民的保险详见市政府相关文件。

  (2)国有农用地的征用由于情况较复杂,要和农场的改制及农场职工的社保、安置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参考其他农场的征地情况,暂按11.5万元∕亩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另按经开区相关文件进行补偿。

  (3)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农场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农房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拆迁时间要求

  按照市政府及经开区政府批准的《环区域水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该项目一期实施的A、C地块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在年6月30日以前完成。

  四、安置方式和安置原则

  (一)安置方式

  1、房屋采取集中安置;坟墓采取集中安置。

  2、房屋集中安置点的确定,由经开区政府征求群众的意见以后,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确定(应符合该地块的整体规划要求);安置点搞好“三通一平”后,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办理报建手续,经开区政府要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3、坟墓集中安置点由经开区政府选定。

  (二)安置原则

  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五、征地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

  1、城投公司按照相关的政策和经开区土地分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将征地款和征地管理费转入经开区国土分局的帐号。经开区国土分局负责和各镇、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征地款项转入各镇、村的帐号,再由各镇、村委会分发到被征地村民手中。

  2、拆迁补偿款由经开区规建局拆迁安置管理处根据拆迁面积、结构类型、补偿标准等做出拆迁总费用预算,城投公司根据拆迁的进度按比例将款项转入经开区的拆迁帐号中,由经开区拆迁处将相应的拆迁补偿款转入相关镇、处,再由各村委会将拆迁补偿款发放到被拆迁的村民手中。

  六、征地拆迁补偿结算

  按本项目征地拆迁的实际数量,并参照市政府、经开区政府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拆迁工作方案 3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7]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5]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07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拆迁工作方案 4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布尔津步行街旧城改造项目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建设。需拆除该片区规划红线划定的住宅、非住宅及其它构筑物和附属物,依据《拆迁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迁范围

  依据批准划定的拆迁红线图,该工程拆迁范围为:详见拆迁红线图划定范围。拆迁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营业用房平方米,教委办公用房平方米,住户约118户。

  二、房屋拆迁补偿于安置

  根据《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形式,其补偿形式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

  本工程由拆迁人委托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安置的结算依据。被拆迁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可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估,也可委托另一家拆迁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但必须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估或重估报告。

  被拆房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复核),按“一个产权证一户”执行。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住宅、非住宅由评估公司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由拆迁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收购,其收购总价为: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应按件规定获得以下费用: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

  提前搬迁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按住宅30元/户·日,非住宅3元/平方米·日,计发提前搬迁奖;

  房屋设施补偿:普通闭路设施每户元,光钎闭路设施每户元,电话移机费每户元,照明用电设施每户补偿元,供水设施每户补偿元。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二)产权调换

  1、住宅、非住宅在拆迁范围内划定的安置区域新建安置(详见安置图)。住宅用房原则上每户只安置一套,若要选择第二套,其余下的旧房面积必须达到所选房面积50%以上,否则只能安置一套,如选择两套安置房,应补交一套的水设施费200元、电设施费500元。营业用房按营业自然开间还房安置,余下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房一律实行先搬家、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2、住宅、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一换一”的方式。

  3、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和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天然气、电话、闭路设施、照明、动力用电由拆迁人按原户头给予恢复不予补偿。

  三、房屋的搬迁与过渡

  (一)房屋的搬迁期限按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一律自行过渡,住宅、非住宅过渡期自搬迁之日起至满24个月止。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还应按规定获得: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次;

  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1-4人户)500元/户·月,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15元;

  非住宅经济损失补助费:为140元/平方米。

  提前搬迁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按住宅30元/户·日,非住宅3元/平方米·日,计发提前搬迁奖;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拆迁工作方案 5

  为了切实解决园区内非拆迁区域危房户的'实际困难,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区内困难群体,经研究特制定危房户拆迁安置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建立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

  (二)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三)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二、实施对象

  本园区(镇)范围内确需安置的危房户

  三、实施程序

  1、书面申请:由危房户提出申请,形成书面报告交所在村(居),经村(居)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交办公室,并预缴5000元评估费用(拆迁安置结束后退回,反之评估费用按实计算由申请对象承担)。

  2、鉴定公示:危房鉴定小组根据危房户的申请,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评估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危房鉴定小组将鉴定意见交评估拆迁小组,由评估拆迁小组按政策规定进行评估,并签订拆迁协议。

  4、组织拆迁:拆迁协议签订后,由村(居)组织拆除。

  5、复垦验收:拆除完毕后,危房户经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后移交复垦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6、选房安置:经复垦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移交选房安置小组。选房安置小组与相关危房户就近就便选择农民集中居住点,签订安置协议,进行拆迁补偿与安置费用的结算。

  四、规范流程

  以上实施程序由前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制作工作联系单移交下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

  拆迁工作方案 6

  为积极配合京航运河配套建设工程,解决南水北调,确保连申线水上交通快捷便利,切实加强对焦港船闸改造工程拆迁安置工作的领导,经研究,特制定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焦港船闸改造工程是国务院、交通部、水利部、国家重点规划的建设工程和战略部署,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领导,协同动作,克服困难,奋战两个月,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迁安置任务,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计划

  ㈠11月12日—12月12日,为动员准备阶段。

  1、义兴村及有关单位要开好四个会(村干会、组干会、党员会、拆迁对象会),并采用广播、标语大力宣传船闸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提纲、标语由镇宣传科提供)。

  2、入户登记,由市评估公司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逐户评估。

  3、于11月28日—12月5日进行评估公示。

  4、进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招议标工作。

  5、与市焦港船闸工程建设服务指挥部对接相关事宜。

  ㈡12月13日—20xx年1月1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1、12月13日—12月17日,组织班子、抽调人员,召开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动员会。

  2、12月18日—12月25日签订拆迁协议,开始实施安置区基础工程建设。

  3、12月26日—20xx年1月15日组织拆迁、安置。

  关于坟地的搬迁工作,由义兴村按照镇政府的.有关方案抓紧实施到位,于20xx年1月15日前搬迁结束。

  三、补偿标准

  1、焦港船闸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按靖焦服发[2007]1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为:楼房540—600元/平方米;平房340—400元/平方米,披屋50—100元/平方米,具体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质量和使用年限,经过有资质的评估部门评估后确定。搬家费、过渡费等相关费用补偿3000元/户,误工补贴600元/户。

  2、船闸改造工程拆迁安置征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执行。

  四、奖励政策

  经研究确定,对20xx年1月5日前拆除到位的,镇政府将对楼房奖30元/m2;平房奖20元/m2,同年1月10日前拆除到位的,楼房奖25元/m2;平房奖15元/m2;同年1月15日前完成的,楼房奖20元/m2;平房奖10元/m2;超过1月15日的不予奖励。(小屋、披屋无奖励)

  五、工作措施

  1、组织到位,超前运作。镇将成立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xx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统一指挥,分组包干。

  2、落实责任,各负其责。以村为单位,抽调的拆迁镇干与村干一起分工到组到户,登门开展工作,继续开展四比四包活动,即比拆迁进度,比拆迁安全,比清场质量,比安置有序;包思想工作,包签订协议,包拆迁到位,包社会稳定。确保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有序推进。

  3、坚持原则,严肃纪律。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有关政策,不得标新立异,不得延误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性。

  4、务实工作,确保稳定。要从思想工作入手促拆迁,要从安置工作周到促拆迁。各级干部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入户动员,上门服务,释难解惑,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拆迁工作和社会稳定的双胜利。

  5、狠抓管理,安全第一。要认真抓好拆迁安置过程中每一环节的施工安全、运输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就是进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稳定的责任意识,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平稳推进。

  拆迁工作方案 7

  为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改善城容城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正定县城市建设攻坚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府西街邮政局北侧、燕南路南侧进行旧城改造,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我县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

  北至燕南路,南至邮政局、常山路,东至府西街,西至文昌街。所有涉及到的被拆迁户一律全部拆迁。

  二、拆迁政策

  拆迁工作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原则,由正定镇负责动员拆迁和安置。拆迁评估由石家庄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根据正定县人民政府正政[20xx]18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评估。补偿、核定工作由正定镇政府负责。

  三、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法进行。

  1、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即商品房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就地安置。

  3、对所有被拆迁户,按照“谁先签定拆迁协议,谁优先在规定的安置楼内挑选楼房”的原则进行安置。

  4、拆迁租赁房屋的对承租人给予搬倒费补偿,对经营门市从商的,按工商局注册从业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的停业损失。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新房竣工验收为止。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3元计算。

  6、对被拆迁户的空调按200元/台、电话158元/部、有线电视100元/台给予补偿。

  7、树木补偿,果树按每株10-200元计算,一般树木按10元-50元计算补偿。

  8、对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就补偿安置或产权不清有争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先拆除后解决纠纷的原则办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拆除前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做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拒绝拆迁的,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拆除。

  9、对积极支持,配合该项拆迁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严重阻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拆迁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正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圆满完成。

  拆迁工作方案 8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街未施工建设路段1.5公里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包括将东桥口段、西桥口段和东三里段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对上述三个村征地范围内120余户房屋实施拆迁补偿。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区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鼓励货币化补偿安置,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为县城中村改造体制机制创新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三、征地拆迁程序及补偿

  (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调查。县政府在被征地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榆山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与有关村民委员会、被拆迁户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二)实施房屋评估。

  1.选定评估机构。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评估方法及标准。被拆迁房屋比照拟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房屋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拆迁房屋依法配套建设的储藏室、简易房屋等附属设施,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评估确定。被拆迁户安装的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按照拆迁房屋设备迁移补助费标准给予补偿,不能迁移的按照附属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院落内的树木,按照征地地面树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3.房屋面积和用途确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建设手续齐全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与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依法报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并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四)补偿安置。

  1.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对被征收土地的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区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用于举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安置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榆山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拆迁户。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的标准,按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公布更新县城区存量商品房源信息,为被拆迁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

  2.被拆迁户选择参加本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且与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办理(备注:不得突破平政发〔2009〕1号文件规定)。

  (五)拆除房屋、移交土地。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搬迁附着物,并移交土地。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片区部分地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焦卫星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瑞民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房管中心、物价局、司法局、法制办、信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榆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住建委、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征地补偿、资金筹集、执法保障、群众工作等若干工作组,实行日调度、周总结,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搞好资金保障。县房管中心要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将本次征地涉及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三个村的120余户房屋拆迁纳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在推进片区部分地块征地拆迁工作的同时,新区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交运片区和原国棉七厂南山宿舍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职教中心南边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道路建设范围内电力线路迁移改造等工作,为推进片区棚户区改造和大街2016年10月1日前全线通车奠定坚实基础。

  拆迁工作方案 9

  为加快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学院办学条件,保证正常教学和校园安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协调会议精神,确保拆迁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现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用地范围内剩余26户的拆迁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新校区工程建设,从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标,按照“统一组织、各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的原则,集中时间、宣传动员,集中力量、包干负责,强势推动,确保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和安置任务,为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二、总体要求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剩余房屋的拆迁必须按照依法依规、平稳进行、以自主拆迁为主、不放弃强制拆迁的原则进行,并在20xx年3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三、拆迁工作领导机构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征地拆迁工作在银川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农垦局、西夏区政府牵头,各抽调5名精干工作人员成立拆迁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本着统筹组织、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拆迁的原则,各工作组明晰责任,明确任务,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实行各组负责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工作经费挂钩负责制,限时完成,各级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保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1.宣传动迁组

  职责:深入各拆迁户进行政策宣讲和教育,加强双方的思想和情感交流,把握好舆论导向,正面突出目前面临的形势、国家和自治区的拆迁政策,对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政策规定进行解答,分阶段确定重点突破拆迁对象。进一步了解各拆迁户的拆迁诉求,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评估测算组

  职责:深入各拆迁户,逐户逐项对拟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院坝的结构、类型、面积、权属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结构、种类、数量及现状进行再一次踏查核实,丈量计算,由农户核准签字,完善相关协议,提交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审议。

  3.拆迁组

  职责:向拆迁农户进行思想教育,与农户签订完善拆迁协议,对农户征地的拆迁物按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计算,并与农户完善相关协议,督促群众进行限期拆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工作,4.后勤保障组

  职责:为各组工作人员提安排工作和休息场所,为各开展工作提供人员组织和物资就位工作,安排车辆、相关物资、人员协调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统一做好出勤、考勤记录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

  1. 成立领导机构、拟定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

  完成时间:1月24日—1月26日

  2.召开工作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和目标。

  完成时间:1月24日

  3. 工作组深入拆迁户进行进行房屋、土地、土地附属物等实物 调查、核定、登记和认定协议签订工作。

  完成时间:1月24日-1月30日

  4. 开展入户宣传动员工作

  工作时间:1月24日-1月30日

  5. 开展征地工作、拆迁安置工作,与拆迁户签订完善相关补偿协议。

  工作时间:1月24日-2月9日,完成3-5户拆迁任务 2月9日-3月15日,全面完成拆迁工作

  6、相关赔偿和补偿工作

  工作时间:2月1日-3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任务分解到组责任到人,各工作小组长包干负责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组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各自任务。

  2.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3.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拆迁政策的`宣传,征地补偿安置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登门入户,正面引导,把形势讲清、把标准讲实,把道理讲透,积极争取拆迁户的理解支持,同时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动态,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4.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拆迁任务顺利完成。凡被抽调参加本次工作的有关单位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必须服从拆迁领导小组的纪律规定和工作安排,严禁随意旷工缺勤,各工作组要将任务、工作时限进行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严禁随意向群众做不负责任的表态和承诺,在遇到与常规工作要求不一致时,各工作组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问题和困难消化在内部,非重大问题和困难不得上交、外推或隐瞒,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严格标准,程序到位,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拆迁工作方案 10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南食堂、校医院项目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院内。

  1.3拆除范围:南食堂拆除范围——东至:南食堂东侧消防通道内侧;西至:南食堂西侧马路内侧;南至:南食堂南侧马路内侧;北至:南食堂北侧消防通道内侧。校医院拆除范围——校医院四周道路内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

  1.4拆除建筑物规模:南食堂约2118平方米,校医院约2342平方米。

  1.5拟拆除建筑物结构形式:平房与楼房;

  1.6质量要求: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拆除至自然地平下反0.5米,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应拆除至自然地平下反1米(拆校医院时,必须把地下室及地下室基础彻底拆除干净,之后用碎渣土把基坑添平),渣土清运至渣土消纳场所,拆除过程中应文明施工防止扬尘。整个拆除范围内场地平整,平整度不超过正负15cm。

  二、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本公司总的质量方针:科学管理、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甲方满意,本工程质量目标:

  1、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达到95%以上。

  2、对甲方的承诺兑现率100%,甲方满意率达到98%。

  3、注重质量改进,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主要目标承诺保证

  我公司为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特选派优秀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我们将出色的管理配合先进的拆除技术及拆除机械设备,确保目标承诺兑现。

  1、质量:确保安全,按期拆除,文明施工、环保施工。

  2、安全:确保安全拆除无事故,创“安全生产优秀工程”。

  3、文明施工:以控制降低噪音,粉尘为主,重点解决扰民防尘问题,再创“文明样板工地”。

  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提供原建筑物的图纸及地质资料,切断和封堵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一切水、电、通风等线路及各种管道。

  2、撤出所需要的设备及物资,施工开始后,非现场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在施工现场,乙方在拆除前准备水车防尘。

  4、组织施工有关人员商讨、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根据现场情况及工程安排,准备必要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进场,并提前做好关键路口的安全标记及指挥。

  6、开工前,参加工程的施工人员认真接受对拆除区域内的技术交底,地上、地下障碍物的书面交底,双方做好记录。组织工长、安全员及施工人员要认真熟悉和掌握施工范围及结构特点,清楚地上、地下障碍物和制订安全措施,要有严格的'安全和施工工艺的记录。

  7、拆除施工中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采取低噪音、低粉尘的施工方法。

  五、施工顺序及施工方法:

  (一)、施工顺序

  1.1、原则:“先上后下、先里后外

  1.2、安全施工,尽职尽责,勿忘安全。

  1.3、统一管理,计划施工,责任落实到人,渣土外运。

  (二)拆除施工方法

  对于南食堂一层高的预制板房面结构的建筑,拆除方法如下:

  预制板结构一层拆除工艺:拆除门窗---掀去防水层---掀去保温层---吊拆楼板---墙体破碎拆除---梁柱破碎

  对于拆除范围内的一层建筑物,拆除时可使用液压镐对其拆除,施工步骤如下:

  人工拆除施工:

  1、切断电力及上下水、燃气等各类线路、管线。

  2、做施工现场围挡,确定施工范围和区域。

  3、组织人工先期清理建筑物内的可再利用的物资,以备再利用。

  4、将拆除人员使用各项工具运至现场,以备人工拆除使用。

  5、将氧气、乙炔按安全位置运至并摆放现场。

  6、人工配合机械捡出废旧材料。

  7、采用人工拆除室外建筑装饰物。

  8、将要拆除的建筑提前洒水,以减少扬尘。

  9、人工剥离屋顶防水层、保温层、隔音层、等面层结构,并将拆除后的不同结构碎渣分类存放,单独装袋运输至地面,并分类消纳,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10、对水泥预制板结构的屋顶,先用人工将楼顶板剥离,再使用吊车将顶板吊运至地面;对现浇结构屋面,可直接破碎拆除。

  11、人工拆除南食堂北侧东西两处的彩钢房。

  12、南食堂与微机房连接部分,由专业人员用水钻打孔使其分离,然后对需要拆除的建筑物进行拆除。

  机械拆除施工:

  1、直接使用液压镐或挖掘机按照由上至下的顺序破碎拆除外墙、内墙结构,直至剩余梁和立柱。

  2、剩余梁和立柱后,再破碎横、纵梁;破碎立柱。拆除严格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禁止倒塌拆除,减少扬尘产生。

  3、对梁、柱等需要二次破碎的大块解体建筑构件,使用液压镐进行破碎。

  4、挖掘机一次翻倒,将楼房内未破碎完的大梁、柱子、残墙甩出,再用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

  5、破碎机将挖掘机清理后的下边两层用以上同样办法将其拆除,拆除至室内地平,再进行渣土翻倒。

  6、用挖掘机将渣土团堆,组织自卸汽车将渣土有计划有步骤外运出场。

  7、清理施工现场,拆除围挡,进行场地平整,待甲方验收。

  (三)校医院拆除步骤

  1、施工工艺流程: 搭设围挡→断水、电、气→门窗附属物拆除→对树木花草进行保护→楼房拆除→地下室拆除→渣土外运→平整场地。

  2、施工原则:原则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非承重后承重结构的拆除方法。

  3、施工方法:

  3.1搭设围挡

  在每栋建筑物拆除前先搭设硬质围挡进行防护,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标示,以保证非施工区安全。

  3.2断水、电、气

  每栋建筑拆除前要用水、电、气专职人员,按操作技术规范将要拆除建筑物的所有水、电、气进行封堵切断工作。

  3.3门窗附属物拆除

  将建筑物内的门窗暖气等工人镐、撬棍、大锤等工具将其拆下来运到场地材料堆放区,码放整齐,及时外运,建筑物内各种管线在再次明确断开的情况下切割拆下,运到材料区及时外运出场。

  3.4树木花草进行保护

  在拆除每栋楼房前,先将树木枝干用草绳或木板捆牢防止刮伤花草、草坪等也要用木板进行支护保护。

  3.5楼房拆除

  每栋楼拆除前先用安全人员检查每个房间,在确定无人员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拆除时楼门要堵严防止他人进入,安全员要巡视发现情况用对讲机通知司机立即停止作业。

  因楼房南侧离树木较近,所以让墙体一律向北倾倒,并且要一点一点拆除,不要使墙体大面积塌落,同时用两部水车进行降尘以保护周围环境,主体拆倒后用大宇300型挖掘机带破碎锤将水泥梁、柱、残墙等进行破碎同时将钢筋废铁等甩出来,在远离机械时,人用气割将钢筋等切割检出,到材料堆放区切割时要有消防人员用水桶灭火器等跟随作业,将表面破碎切割后,挖掘机用斗子进行第二次翻倒,用锤二次破碎,工人再二次切割捡拾钢筋,直到完全变成渣土为止,以利渣土装车,材料区的旧料要及时清理出场。

  将大宇300型挖掘机带破碎锤,站在每栋楼有场地的一侧,对楼房进行拆除,使拆除的墙体一律向内倾倒,破碎时也要一点点拆不能大面积塌落,同时注意周边的树木、草坪等同时用水车喷水降尘,拆除作业进行时要随时把钢筋甩出来,工人在远离机械的情况下,进行切割作业,切割时要有专业消防人员用水桶、灭火器等跟随作业,当上层破碎完成时,用挖掘机斗子进行二次翻倒在进行二次破碎,工人再二次切割捡钢筋,把废钢筋等捡到材料堆放区及时清运出场。

  (四)地下室拆除

  利用液压锤将地下一层的所有顶板破碎拆除,同时将隔墙也一并拆除,在主楼一侧做坡道,液压锤进入地下室先将底板破碎拆除,然后再将外墙分段向内拉倒破碎拆除。

  拆除地下室外墙时应先期与甲方沟通,以防拆除外墙时,造成外部土方坍塌,发生意外事故。

  当地下室全部拆除完毕后,利用挖掘机装车,将所有地下室内的渣土外运出场。

  拆迁工作方案 11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即: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回顾。以施工单位进场交地为切入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征拆的各种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单位进场开工的要求;

  2、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拆迁工作方案 12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中的内容包括:

  (1)确切的拆迁范围;(2)被拆迁房屋状况(用途,面积,权属);(3)拆迁实施单位及其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名单;(4)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概算资金,产权调换房源,过渡用房或者其他临时过渡措施);(5)拆迁的方式和期限;(6)房屋拆除方案(含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

  拆迁办应该向拆迁户提供哪些文件或者证件:

  拆迁需要张帖拆迁公告,其中规定拆迁范围、时间、拆迁人、被拆迁人等,如果是拆迁人委托公司来做的,需要出示委托,工作人员同样需要出示工作证,然后根据情况,召开会议,说明情况,并且还需要进行房屋评估。如果有许多家庭和单位,超过一定比例,不接受拆迁方案,可以进行听证会。

  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4102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1653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专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属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工作方案 13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中南部西接陕西省通往延安市,到达陕、甘、宁等地的重要通道。工程涉及我市大张镇、辛置镇、白龙镇、陶唐峪乡、南环办的十多个村庄,全长约20公里。为了确保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和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霍政办函[20xx]42号),全面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和协调保障领导工作,并负责处理与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事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办理土地、林业等相关手续,综合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中相关事宜。

  2、征地拆迁协调评估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的评估工作,并负责施工协调和善后处理事宜。

  二、征地拆迁

  1、本次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起大运高速观堆北,西在白龙镇耿家庄出境,长约20公里,涉及陶唐峪乡的辛庄、成庄、观堆、官底,大张镇的上乐坪,辛置镇的下曹、阴底,南环办的东湾、圣佛,白龙镇的柳树腰、陈村、陈家庄、寺庄等村庄,以及沿线部分厂矿企业。

  2、本次征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经评估组评估核实后,由沿线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3、拆迁

  (1)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临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国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拆迁临时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参照《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xx]32号)规定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执行。如不按评估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拆迁者,该二项费用将不予考虑。

  (4)被拆迁厂矿企业的补偿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由项目单位同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评估,参照晋政发[20xx]4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项,由有关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位与被拆迁单位商定补助补偿标准。

  (5)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设施,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结合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予以补偿,限期进行改迁。如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评审后执行。

  (6)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晋政发[20xx]38号文件执行,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地类依据;征占用林地由林业局提供林地依据,其他涉及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复核面积为准。

  (3)本次征用土地实行逐级负责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市领导组与被征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签订补偿协议,乡(镇)街道办和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被征用地的承包农户进行补偿安置。

  三、时间要求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将予以奖励。

  四、具体要求

  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一项全省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等相关部门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免有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及村要及时协调解决,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市协调领导组、相关乡(镇)街道办设立征地拆迁费银行专户,专人负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工地的需与市协调领导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公安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对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拆迁工作方案 14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为我镇建设落实占补平衡措施,提供新增耕地储备,顺利完成x年x镇村庄整理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x镇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村庄。

  二、拆迁

  (一)拆迁范围、方式及时间

  1、拆迁范围。项目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住宅、厂房、商店、简易房等各类房屋)和其它建(构)筑物(包括水(机)井、养殖设施、简易棚、坟墓)等。

  2、拆迁方式。由x镇统一安排拆迁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统一拆除。

  3、拆迁时间。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45天内完成拆迁,拆迁过程由镇拆迁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二)拆迁公示

  房屋拆迁工作实行公示制。在房产、附属物等登记后,对被拆迁人姓名、拆迁房屋面积、补偿标准、附属物等情况予以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被拆迁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提出,逾期视作认可。经调查摸底、拆迁物丈量登记、被拆迁户主签字结束后擅自建设的房屋及其他一切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拆迁补偿

  1、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在认可的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户的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实行货币化补偿,其补偿标准按照长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办《长丰县土地整理拆迁补助管理办法》执行,考虑项目区实际情况,给予项目区内需拆迁的按厕所400元/座、猪圈400元/间予以补偿。

  2、支付方式

  (1)选择在安置区建房的,按进度支付补偿款,即基础出土时支付总补偿款的30%;四檐齐时再支付总补偿款的50%;封顶结束支付总补偿款的10%;剩余款(即建房保证金)在建房验收合格后付清。

  (2)不需要安置宅基地的,在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

  (四)临时过渡期和搬迁补助费

  1、考虑被拆迁户建房需要时间过程,故给建房临时过渡期补助费。临时过渡期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户主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计算,期限为6个月(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过渡期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

  2、给予每户搬迁补助费400元(搬迁结束,交出钥匙时,一次付清)。

  (五)拆迁奖励

  1、进度奖

  (1)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15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40%。

  (2)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第16天至第30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20%。

  (3)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第31天至45天(包含)内,被拆迁户完成签订拆迁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一次性奖励合法主房面积每平米基准价格的10%。

  (4)自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第45天后,不予奖励。

  2、优先选择宅基地奖

  按照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的被拆迁户,按照其选择房屋类型,在规定类型区域内优先选择宅基地。

  3、项目区村集体工作经费补助

  对积极配合x镇土地整理置换领导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较为稳妥的完成宅基地整理前确权、丈量、造册,宅基地整理后土地再分配及安置地互换等相关任务的,给予项目区所在行政村工作经费补助(按项目区土地净增面积每亩1000元)。

  三、安置

  (一)安置原则

  拆迁安置点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区域,以实际规划为准。

  (二)占地补偿

  所有被拆迁户需要集中安置且占用农户承包地的,给予被占地农户一次性补偿青苗费:大、小麦、油菜740元/亩;蔬菜、瓜类2000元/亩;草莓3000元/亩。

  (三)安置方式

  1、项目区内被拆迁户低于10户的原则上实行零散安置,安置所需宅基地由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协调互换,被拆迁户自行建设,但互换面积不得超过被协调宅基地面积的10%。

  2、项目区内被拆迁户多于10户的实行统一安置,由镇村统一选址、统一规划设计,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镇国土所现场放线,被拆迁户按照镇统一规划设计自行建设,但不得要地不建房。安置点宅基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协调互换,但宅基地互换面积不得超过被协调宅基地面积的10%。

  (四)新建房屋宅基地的确定

  1、户籍确定。

  被拆迁农户系本镇居民,以现有派出所户籍底册和实际生活状况确定。

  2、宅基地分配及位置确定。

  被拆迁户搬迁至规划点内居住,宅基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分配,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规划点内新建房屋实行统一规划。被拆迁户可以选择不同户型(即二上二下、二下一上、二下)分区域(即二上二下在一个区域、二下一上在一个区域、二下在一个区域)建房。被拆迁户选择房屋位置,以安置点为单位,按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先后顺序号进行选择。对在本行政村既无其他住房且选择主动放弃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拆迁户,另给予每户3000元补偿。

  (五)新建房屋时间

  在x镇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房

  (六)新建房屋办法

  规划点内新建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图纸、统一村民自建、明确竣工时间。在被拆迁户与村理事会签订建房协议时,每户扣除总补偿款的10%作为建房保证金。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图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建房任务并通过验收合格的,退还保证金,否则给予没收其保证金。

  (七)公共设施配套

  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由x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实施道路硬化;排水畅通。

  四、有关事项

  1、鉴于安全考虑,在拆迁过程中,原则上由x镇人民政府招标或指定的拆迁公司统一进行旧房拆除。如拆迁户要求自拆,必须由拆迁户本人写出自拆申请(申请中必须含安全责任自负,拆除彻底,建筑残留物全部清除等条款),经镇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村庄整理后的耕地分配,在充分尊重项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可整块重新发包(按拆迁户原有宅基地多少受益),也可根据拆迁户原有宅基地多少按比例(多同升,少同降)分配到户。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县实施方案由拆迁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协商解决,补充方案与本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方案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镇土地整理置换项目领导组负责解释

  拆迁工作方案 15

  一、工作目标

  拆迁危破房屋工作重点是拆迁城区内主干道两侧、窗口地段及重要景区域周边的危破房屋。

  20XX年计划完成拆迁危破房屋8000—10000平方米。

  二、工作原则

  拆迁危破房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区双拆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具体实施。

  拆迁危破房屋,结合市政建设项目实施,结合土地储备规划实施,结合老城历史文化片区保护性改造实施,结合条件较好的危破房片区实施捆绑式开发改造,结合房屋产权性质由产权单位或各街镇组织住户自行集资改造或合作改造。

  拆迁危破房屋,结合老城环境整治重点项目,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拆迁危破房屋政策与拆迁、住房保障政策相统一,依法拆迁,有情操作,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责任分工

  区房产局牵头,负责做好拆迁房屋工作,落实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区财政局负责拆迁危破房屋建设的拆迁资金安排。

  区建设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改造的立项,负责拆迁危破房屋后建设市政项目的拆迁审核、资金专户管理和工企单位的拆迁协调服务。

  市规划局XX直属分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改造的规划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后的土地管理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

  负责拆迁危破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落实实施单位和组织拆迁。

  四、工作保障

  (一)拆迁资金。1、已落实用地单位的危破房屋,其项目拆迁资金由项目单位承担,区国土分局负责督促启动。2、尚未落实用地单位又可用于出让开发的危破房屋,由区国土分局根据市规划局XX直属分局出具的`规划外部条件和设计要点评估危破房屋地块的土地拍卖价格和拆迁费用,按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收益分成办法,借资给实施单位先期实施拆迁。3、拆迁危破房屋用于建设市政项目的,拆迁资金按照区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列入城建计划,同城建资金统筹考虑。

  (二)前期运作。各实施单位,向区建设局申请危破房屋拆迁改造立项,区建设局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立项。各实施单位持立项批文向市规划局××直属分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直属分局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外部条件和设计要点等规划许可文件。区国土分局将危破房屋拆迁改造项目列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并优先安排可用于出让开发的地块上市出让。

  (三)拆迁服务。区房管局在危破房屋查产、冻结、入户调查等拆迁前期工作及拆迁裁决上做好服务,简化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手续,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产权及拆迁许可证的办理。

  (四)住房保障。区房管局按照××区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拆迁户,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拆迁后本区现住房人均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拆迁户,可以申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已领取《南京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拆迁后在本区他处无住房的60岁以上的孤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劳模、可以申请承租廉租房。

  五、工作步骤

  按照区双拆指挥部统一部署,拆迁危破房屋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与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同步开展,协调进行。

  第一阶段为3——4月,调查摸底,项目认定,任务下达。组织各单位对实施范围内的危破房屋开展逐一调查,登记造册,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会同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拆迁危破房屋项目进行认定,报区双拆指挥部批准。区双拆指挥部向各单位下达年度拆迁房屋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为5——6月,集中宣传,积极动员,拆迁准备。按照区双拆指挥部工作宣传部署,组织对区城市拆迁危破房屋工作进行统一宣传。通过区属媒体宣传拆迁危破房屋的重要意义,公布全区拆迁危破房屋清单和工作安排,动员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实施单位开展拆迁房屋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为7——11月,实施拆迁。各单位组织拆迁实施单位对危破房屋实施拆迁。

  第四阶段为12月,总结表彰。统计各街、镇拆迁危破房屋完成任务情况,上报区双拆指挥部,对拆迁危破房屋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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