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6篇(精华)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顿工作,全面清查各类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逐步建立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2.整顿和规范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厂矿企业医务室、民营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以群众投诉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打击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关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诊疗机构和非法医的基本情况,明确整顿内容。4月份召开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医疗机构执业的相关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城区)或执业助理医师(乡镇),以及没有按法律法规执行产生的相应后果。要求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诊所基本标准》等医疗机构设置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人数、房屋场所面积、设备等逐项自行填报(具体见自查表)。
2.排查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卫生局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登记造册。
3.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1日。根据各类医疗机构自查及医政股监督的情况,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4.验收阶段:20xx年12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停年检校验处理。对延后半年还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将注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辖区内所查处的无证行医名单将通过卫生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卫生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健康同行》、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身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的正确择医,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整治方案 篇2
农村环境整治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加快改善全村环境面貌,积极推进美好村庄建设,创建市级文明生态村,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部署,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环境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坚持以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我村环境治理工作实现全民参与,努力提高我村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共同打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田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环境美化,人居条件优化。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塘坝沟渠(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改变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村组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 成立新田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4月5日)
1、调查摸底:村庄整治工作组对村庄进行摸底排查整治问题并制定《xx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4月1日前完成)。
2、召开整治会议: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20xx年4月5日前完成)。
3、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逐户散发《xx环境卫生治理通知》,营造我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20xx年4月3日-4月5日完成)
(二)、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12月底)
1、各村民组根据各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召开一次以环境整治为专题的家庭主妇会,村委会安排联系组干部参加,重点组邀请群工站干部参加(20xx年4月5日—5月5日完成)。
2、全村各农户每个月要搞一次大扫除,对田边地头、沟渠塘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积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委员会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检查评定,将检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五、整治要求
1、整治生活垃圾。坚持做好户分类减量工作,做到减量家庭化,处置无害化,废物资源化。煤灰、尘土、建筑废渣由家庭填埋消化,剩饭剩菜、果皮菜叶、动物内脏作饲料,废弃的灯泡、灯管、金属、玻璃瓶、塑料、橡胶、电池等存入垃圾桶。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实现村组保洁常态化。
2、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做到屋前屋后物料堆放有序、整齐干净。
3、整治生活污水。改造完善好村内各污水排放系统,实现污水合理排放。
4、整治塘坝沟渠。全面清理塘坝沟渠内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整治领导。成立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村民组由妇女组长负责牵头实施。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设立奖补措施。各村民组按照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村民委员会经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认可后,将按照各组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奖励和补贴:原则上按每户10元进行补贴,不足300元的组补足300元,300元以上的组按实际户数补贴;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环境卫生长期“脏乱差”的组不予补贴。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民组要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大力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对不配合环境综合整治的农户进行说服教育和帮助,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考核。村成立环境卫生检查组,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的发动宣传、开展情况、开展进度、整治效果进行按季度检查,每季度对各村民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公示。每次评出三个环境整治先进村民组,对评出的先进村民组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解决当前工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四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云工商群组发〔20xx〕17号)精神,经州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慵懒散等问题发生,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建设廉洁工商机关,为建设美丽西双版纳作出积极贡献。
二、对象范围
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在州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分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
三、时间安排
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年9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四、目标任务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为政不廉,xx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企业登记之机搭车收费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30日)。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30日)。重点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开门整改、标本兼治。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逐一对照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已有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经实践检验行之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执行;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要根据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提出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以调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窗口单位、执法单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监督电话、红盾信息网投诉平台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强化问责办案。要把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监察室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湖建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二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三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四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县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扎实开展“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活动,使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人人喊打的氛围,认真开展“三拒绝”活动,即:拒绝有偿补课、拒绝有偿带生、拒绝有偿办班,进一步规范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使每位教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有偿补课(指在职教师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介绍或辅导,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有偿补课、作业辅导等)、有偿带生(指在职教师有偿带学生吃住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辅导或其他变相有偿带生行为)、有偿办班(指在职教师直接举办或受聘任教,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等行为不仅给教育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而且损害教育和教师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扎实措施,狠抓活动落实。
1、学校成立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分年级包干,中层干部落实到人,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若遇有举报,立即查办,同时做好检查记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每位教师要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自查表》,签订《承诺书》,在学校门口公布湖建教育局和湖建县第二中学“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监督举报电话(局监察室:zz 局组织人事科:zz 湖建县第二中学:zz)。
3、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内部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的硬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师德考核内容、方法及结果的运用,设置行为“红线”,增强执行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发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活动安排
1、9月8日,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县局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就会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
2、9月8日,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装订,印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3、9月9日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校长与副校长、副校长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包干对象,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所有教师在承诺书上签名;政教处组织发放《告全县学生家长书》,并在10日上午全部收齐,装订成册,汇总上报;印发《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明确工作要求。
4、9月10日,学校各检查组深入社区,开展分地段检查,查到所有人,盯到关键人,并及时填交《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
5、9月10日,教师签名承诺书张贴到校园橱窗对外公布,收齐、汇总《教师自查表》。
6、9月11日,就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镇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对镇内儿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确保儿童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对象
镇内所有从事儿童食品(包括奶粉、糖果、饮料、面包、糕点、饼干等儿童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到20xx年5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月为总结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所有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2、要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儿童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其它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单位、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参与儿童食品和大众食品的安全监督。
5、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负责人。
6、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在每月的12日将检查和查处信息报送镇食药安办。
整治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 “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九)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力争将惠山交通指挥分中心建设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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