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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1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展现全市卫生系统精神风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质量、提高水平,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班子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卫生行政管理政策,着力解决综合管理中存在的水平不高、管理涣散、制度缺失、政令不通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政令畅通、心齐气顺的目标。
(二)加强和规范质量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管理中存在的规范不严、操作不当、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规程齐全、照章办事、按规操作、合理诊疗的目标。
(三)加强行风建设。全面落实行业监督防控制度,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不规范、医疗环境较差、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药品购销规范、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态度明显好转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管理能力。
一要明确责任。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院长要尽量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
二要强化考核。院领导要定期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等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建立科室每周一次、医院每月一次的医疗服务质量讲评分析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三要加强督导。要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院长重点要体现在“接地气”上。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要整章建制。各级医院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及医院建设标准、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新医改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规范操作。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三要严格奖惩。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的违规惩处规定,引导约束全体医务人员按章办事、按规操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扭转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而引发医疗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一要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院核心制度。
二要加强重点环节质量控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ICU)、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维护患者安全,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三要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营造关爱患者的氛围。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和危重症病人的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健全护理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要开展专项活动。各级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大力发展重点学科。要开展以卫生政策学习考核、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演练、医疗文书书写、科研成果展评等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测试、督查考核、专家点评、突击演练、满意率调查等活动,检验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成效。
五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降低次均医疗费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要以20xx年次均住院费用为基数,做到零增长,并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药占比,努力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一是要继续执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得低于15%,二级医院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80%。新农合患者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市级三级85%以上,市级二级90%以上,县级医疗机构95%以上;目录内诊疗项目使用率市级医疗机构比例80%以上,县级达到85%以上;
三是继续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限价管理;
四是开展预约诊疗、错峰服务、延长专家门诊时间等具体措施,使患者的就医感受明显好转。
(四)加强学科建设,注重人才培养。
一是强化学科管理,加大学科资源投入,增加临床绩效。加强单位和科室重点学科管理,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明确人员分工,制定学科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医疗、教学、科研、财务、质控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档案。加大经费和设备投入,单独设帐,加强学科带头人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经费管理监督审计制度,确保经费按计划使用、支出合理规范。鼓励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疗水平,临床绩效逐年增加。
二是强化梯队建设,培养后备人才,提高科研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和学术水平。深挖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梯队结构合理。建立横向人才培养制度,学科内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加大人才储备。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使其能够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鼓励联合攻关课题,争取国家和自然基金课题,每年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杂志发表的论文,每两年有市厅级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科研成果能够被广泛推广,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五)强化防控机制,改进行业作风。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省统一实时监控软件的安装运用,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水平。
一要加强财务管理。要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二要加强物资管理。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网下采购。
三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要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四要加强行风督查。充分运用卫生系统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
(六)开展创建活动,弘扬医院文化。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使医院形成“优质、奉献、诚信、创新”的浓厚氛围。
一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具体为: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创新窗口便民方式,配备相当工作力量,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科室楼层合理分布,标识指示规范清晰、醒目易懂。内外环境整洁、舒适,服务诊区安全、温馨。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规范,不说服务忌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提供双休日办理出入院手续服务,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实行出院即报。
二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具体为:抓好医疗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治安消防安全等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门诊、财务、药品、剧、仓库、微机、配电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配齐器材和设备。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医院周边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置“职业医闹”,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环境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12月)。
市卫生局制定下发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根据市卫生局的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患者意见大等问题要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院要及时将各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信息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每月至少报送一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1月)。
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服务提升活动落到实处。市卫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大提升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同时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考核目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局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公布检查和评价结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各医院要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深化活动内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大提升活动方案,积极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举措,使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从阶段性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三)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加强医院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或减少投诉上访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体制机制,落实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追究责任人、责任科室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医院服务态度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树立行业典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树立和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2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努力把医疗卫生行业和卫生服务窗口单位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和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行业优质服务带来的变化和实惠。根据县卫健局《凤翔县卫生健康局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公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深化卫生系统规范化服务。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卫生系统制度针对医疗卫生单位窗口行业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效率低下、不按章办事等现象进行整治,使医疗卫生单位窗口行业做到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机制,群众对窗口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查找和整治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五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不抓不管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向服务对象作出的服务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二)查找和整治窗口单位漠视服务对象,在提升工作效能、完善服务方式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查找和整治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履行请销假手续,在工作时间斗地主、玩手机、逛淘宝等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的问题。
(四)医院内、外及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洁,便民服务措施完善(如提供轮椅、担架等)。
(五)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六)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接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八)医院要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专人负责投诉电话。
三、实施步骤
(二)此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工作部署阶段。时间: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全部排查。
2、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认真对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
3、第三阶段为专项整治,落实整改阶段。时间:20xx年10月至12月。结合局检查督导组对医疗窗口行业创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长效机制的.迅速建立和有效实施。
(二)科学完善,深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窗口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树立大局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使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工作逐步完善、逐步深化。
(三)加强协调,联系沟通。加强对各窗口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向县卫健局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监督,奖优罚劣。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加强对本单位考评内容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长效机制建设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3
一、目的
通过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院正常、严谨的医疗工作环境,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
二、目标
利用2年的时间,逐步推行全面医疗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医疗质量保障体系,使我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1、20xx年2月—12月:
成立我院医疗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工作;建立健全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初步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监管机制;完成单位全员医疗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医疗规范的培训工作。
2、20xx年1月—12月:
邀请县卫生健康局及上级医院专家到本院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指导;进一步优化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监管小组;建立医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初步达到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等。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我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负责,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相关负责人负责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过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小组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十三项核心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感染管理、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4、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有关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不断提高中医特色病种的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水平,提高中医治疗的适宜性、安全性、合理性。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医疗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先”的观念,本着对病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一项诊疗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相关科室要组织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树立医疗服务安全意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报批、审核制度,降低医疗安全隐患。
4、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组织制定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及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
5、建立和完善医、患告知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6、要确保医疗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和安全的待运状态,以确保病人的抢救治疗和诊断,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制度,保证24小时都能提供维修服务。
7、严格执行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七、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八、制订医疗质量奖惩措施。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质量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02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xx〕2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博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到20xx年底,建成2-3家三级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3张以上,初步构建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博白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博白县“33362”发展战略工程。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1.积极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博白县人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技术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持续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一批在区、市内有影响力的临床专科。针对死亡率、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学科建设,积极争取市级、区级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和指导,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减少跨区域就医。(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通过医联体建设、医共体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帮扶支持力度,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博白县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博白县中医院晋升为三级中医医院,博白县妇幼保健院晋升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博白县精神病医院晋升为二级专科医院,博白县第三人民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县域就诊率达到9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分布、交通条件以及诊疗需求,十四五期间,推动文地中心卫生院、英桥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东平中心卫生院、水鸣镇中心卫生院、三滩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医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基层服务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签约服务任务目标,落实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已达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继续创建二级医院,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并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向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看齐,用3-5年的时间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推动未达标的基层医疗机构用2-3年时间,全面达到基本标准以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4.发挥医联体上级医院龙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网格,组建由辖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统筹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各医院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每个乡镇组建若干个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支持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医防融合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实施《玉林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全县共投资1.95亿元,谋划3个建设项目。推进县人民医院分院项目建设,并依托县人民医院分院,加强博白县传染病医院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实现县域传染病病区全覆盖。加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支持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6.全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重症、肿瘤、精神病、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营养等临床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加快推进县级质控组织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等中医优势专科,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高素质人才,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积极引进市内外、区内外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大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研究。落实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推动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市区遴选、制定一批中医壮瑶医特色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积极推广自治区培育形成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进行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医疗新技术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银保监分局博白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大力推进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在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学科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9.积极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一卡通”普及应用,推动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规范使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利于科学管理及便民服务的智慧医院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2023年底前至少建成1家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重点品种流通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医保定点药店积极参与医保网上购药等便民服务。(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经贸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慢性病长处方等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力争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健康促进与教育宣传,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增进医患间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11.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依法治院,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医院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和医疗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医疗服务智慧化,实现对医疗成本和质量的“双控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约束,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公益性原则,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实现医院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三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5.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拿出5%—10%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并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继续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职称评聘和招聘倾斜政策,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指导意见并抓好落实。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和医院财务状况、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实行绩效工资总量“1+N”动态核定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强化医学职业素养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人才项目平台引才用才,支持公立医院与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区内领先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根据自治区部署安排,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技术劳务价值,根据新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适时优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基础上,实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结算,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细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完善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
20.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挖掘整理医院历史和名医大家的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1.强化服务支持保障。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100%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要设立医院警务室。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扰乱医疗机构工作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实行党委(含院级党总支、党支部,下同)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有关要求,通盘考虑、统筹谋划,稳妥有序做好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和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持续有效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点,推进智慧党建。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推行由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重点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三)落实投入政策。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完善政策,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投入。各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强化考核评价。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公立医院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政策解读,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5
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健康、卫生强省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筑牢“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广深“双城联动”为引领,在资金上加大投入、在政策上先行先试、在项目上优先安排,对标国际顶级医疗中心,打造若干家国家级医疗技术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瞄准尖端医疗和国际前沿技术,形成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内乃至国际的优势学科;打造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格局;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和职业化医院管理团队,打造医疗人才集聚高地。
力争通过xx—xx年时间,基本建成广深医疗高地“双子星”,形成以若干家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医院为引领,一批全国百强医院为支撑的高水平医院建设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医疗服务综合实力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打下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建设布局
在建设第一期xx家高水平医院的基础上,遴选新增第二期xx家综合或专科实力较强的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布局“四个层级”,实现全省xx个地级以上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全覆盖,实现高水平医院分级分类科学均衡发展。
(一)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医学中心布局。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在建设呼吸、肿瘤、肾脏病医学中心的基础上,支持省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心血管医学中心、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建设精准医学中心、xx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牵头建设优势学科医学中心等,打造世界一流、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医学中心。
(二)从建设大湾区高水平医院布局。全力支持xx建设先行示范区,持续推动xx、xx“双城联动”,在珠三角地市继续遴选一批实力较强、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高校附属医院、省部属医院和市级龙头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xx、xx、xx、xx等xx个珠三角地市各遴选建设xx家高水平医院。
(三)从建设粤东粤西粤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在粤东粤西粤北分别布局建设xx、xx、xx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粤北山区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xx、xx、xx、xx、xx等xx个地市各遴选建设xx—xx家高水平医院。支持原中央xx县所在地市医院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三甲医院建设发展。
三、建设重点
力争到20xx年,全省xx家高水平医院在临床、科研、综合排名、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一)争创xx个国家级医疗技术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取眼科国家医学中心,综合类、心血管、癌症、神经、创伤、口腔、精神、传染病、骨科、妇产、老年医学、中医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xx。新增xx个以上国家重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
(二)重点推动xx家综合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力争目前考核成绩处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xx—xx名之间的区域龙头医院进入绩效考核百强,新增xx—xx家潜力医院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百强。
(三)重点推动xx家专科医院、xx个临床专科进入全国前十。加强专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争取xx家专科医院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专科类别全国前十。在保持呼吸和眼科专科全国第一、xx个专科进入全国前十的基础上,推动小儿外科、变态反应等xx个以上专科争创全国第一,烧伤、麻醉、急诊医学、康复医学、检验医学等xx个以上重点专科进入全国前十。
(四)新增xx名以上国家顶尖人才。力争新增xx—xx位院士、xx—xx名国医大师、xx名以上长江学者等顶尖医学人才,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辐射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全省高水平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全覆盖。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前沿医疗技术高地。积极参加制定国家级疑难危重症诊疗规范、疾病诊疗指南和有关行业标准,开展重大疑难危重症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对标国际医学发展前沿和一流标准,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重点专科。创新临床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引导重点专科合理研究本专业专病发展路径和目标,注重专病集成发展,打造优势特色专病中心,形成专科专病群。建立国际医疗合作中心,开展国际高端医疗服务,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
(二)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省部共建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建设,布局一批具有我省区域特色的临床研究中心,抢占国际国内专病领域研究制高点。积极争取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级科技奖励。打造国际化的临床样本资源库和健康研究大数据库。建设开放共享、功能齐全的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建成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承接一批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研究项目。支持省医学科学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地市级医学科学研究院做大做强,推动医教研产联动发展。建设生物医学和中医药知识产权转化中心。支持高水平医院医务人员参与国家和省学术团体。建设一批临床专病研究所。
(三)建设高端医学人才团队。大力培养和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临床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依托高水平医院组建名医、名师工作室,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建设,组建以医学拔尖人才为核心的医学团队。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融合“大健康”理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建立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四)建设一流医学学科。建设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医学及相关学科群。整合医学学科资源,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在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等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统筹教育教学资源,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国外著名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鼓励高水平医院与医学高等院校建立非直属附属医院合作模式,切实提高医学科研和学术水平。建成一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打造同质化医学实践教学团队。积极发展模拟医学,加强在仿真情形下培养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
(五)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高水平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率先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加强科研伦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行风标杆。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利民服务新模式,为患者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实施“精准医疗、精益管理、精心服务”,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
(六)建设辐射带动网络。充分发挥高水平医院的'示范引领效应,鼓励高水平医院通过组建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合理规划建设多院区、多中心,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延伸。加大协作帮扶力度,实施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项目,由排名前列的高水平医院对xx、xx、xx、xx、xx等地级市医院实施xx年的“一对一”紧密型帮扶,着重加强特色专科建设、高端技术引进、高端人才培养,通过远程会诊、派驻专家、接收进修等多种方式,推动中西医适宜诊疗技术和资源下沉基层,重点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救治中心,加强慢性病专科建设,显著提升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骨折、肺炎、糖尿病、肾衰竭等重点疾病的诊疗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支持。20xx年,省财政分20xx年投入xx亿元支持第二期xx家高水平医院建设,每家医院各投入xx亿元,省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各高水平医院,由医院自主预算管理和使用,重点用于学科专科、科研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人员待遇保障等。加大对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项目的资金支持,20xx—20xx年,省财政分20xx年投入xx亿元支持xx、xx、xx、xx、xx等xx市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项目,每个项目支持xx亿元,省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各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自主预算管理和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助、捐赠合建等多种途径支持高水平医院发展。落实对医院捐赠扣除捐赠额计算纳税额的税前扣除政策。
(二)支持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高水平医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服务人口情况,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按照国家关于“两个允许”的原则,合理确定高水平医院的绩效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并加大支持倾斜力度,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所需额度单列管理。允许高水平医院的科研人员参照《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粤人社规〔20xx〕xx号)相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鼓励高水平医院人才按规定在世界级和国家级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兼任职务。
(三)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按照xx省“人才优粤卡”服务标准,对高水平医院高层次人才予以保障。支持高水平医院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实际需要为相关团组提供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审批办证便利。鼓励高水平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年金制度和购买商业保险。
(四)支持科研创新激励。在高水平医院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除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外,可按照有利于提高成果转化效率的原则,由高水平医院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鼓励医技人员特别是资深研究人员通过成果转让(或折算股权)或带成果同时任职等多种方式参与创办或发展企业。引导高水平医院建设医工协同科技创新基地。
(五)支持医保、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政策改革。按病种分值付费系数向高水平医院倾斜,医保支付方式支持高水平医院重点学科创新技术的发展。对符合医疗卫生规定、使用新技术新器械、疗效确切的高新医疗服务项目,加快审核立项,方便高水平医院自主定价试行。建立海外先进药品、医用器械引入绿色通道,用足用好国家临床急需药品一次性进口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将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的使用权限扩大至所有高水平医院。
(六)支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高水平医院加强与港澳地区医院在医疗技术、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医疗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医学计划和医学工程,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有效融合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技联合攻关。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外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放管服”力度,优化细化对高水平医院的政策支持,共同营造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落实各方责任。高水平医院所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土地、医院周边配套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高水平医院所在高校要加大对医学学科的支持,在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职称评审、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高水平医院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院内改革、资源配置等举措,集聚资源全力落实建设任务。
(三)强化督促指导。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根据每家高水平医院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带动辐射等核心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20xx年开展中期考评,20xx年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6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xx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
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xx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属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路径,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邵阳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23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原则上达到推荐标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体系建设
1.做实医共体。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序推进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至20xx年末,各县市力争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具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信息化。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市县乡村一体,以信息化为纽带,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规范化、体系化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影像诊断、多学科会诊、心电诊断、超声指导、病历资料共享、培训教育、医疗业务监管、病历质控、医院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优公卫应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急诊科达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发热诊室和患者转运能力建设,提升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服务能力,至2023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4.做精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长期处方服务等。支持根据签约居民需求灵活确定签约周期,逐步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落实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真正体现家庭医生劳动价值。(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强中医特色。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等特色专科建设,到20xx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支持
1.明确机构性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xx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保证运行经费。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充实人才储备。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的农村订单生和本土化大专培养计划。20xx年至20xx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10至15名乡村医生。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村卫生室使用)。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优化职称晋升。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统筹使用岗位数。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绩效薪酬
1.落实“两个允许”。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县市区按照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薪酬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医保政策
1.强化医保调控。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多种付费方式,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引导合理诊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两个比例指标,即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县市区,不再对其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医保待遇质量。在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基础上,将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稳步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完善特殊门诊管理细则,取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至20xx年底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定点全覆盖。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适当增大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药物配备
1.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挂网药品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范围,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配送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监管,对未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将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的配送企业实行末位淘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一体化管理。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等级评审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力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临床常用诊疗技术,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和规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支持设立区域基层卫生健康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室,加大医疗质量安全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评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确保保障不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绩效评价
1.推行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考核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主动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水平等政策,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聘任、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参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指标监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要成立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主体,制定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深度,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任务,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推进健康邵阳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党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好基层卫生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府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投入责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市直相关单位对本工作方案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医防融合、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保障供给差距,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高质量建设“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健康临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聚焦“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的目标,确立“人人享有优质、均等、普惠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的定位,到20xx年,基本建成“健康临安”,全面打响“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品牌,打造国家级、省级健康促进区(县);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健康临安”,全面建立具有城乡一体、医防融合、中西并重、优质高效等具有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具体指标(到20xx年):
发展指标方面:实现人均预期寿命83.88岁,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千人床位数5.5张,千人医师数4.3人,千人护士数4.4人,健康浙江发展指数85。
均衡指标方面:进一步缩小我区在全市健康发展中的差异系数,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28.5%,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64%,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与全省平均之比逐步提升,基层就诊率≥65%,中医药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共享指标方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8.5%,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9.5%,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50%以上。
可持续指标方面: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稳步提升,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6%。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大健康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以“健康临安”建设为龙头,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大健康治理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健康镇覆盖率达100%,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形成大健康工作格局。
突破性抓手:
1.大力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抓好《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落实,持续推进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营造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建设任务。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健康细胞培育,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创建工作。优化健康临安考核体系,加大对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考核指标及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的考核力度,推动部门职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大健康体制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2.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遵循大健康理念,不断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意识,按照《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确定司法、发改、卫健等10个部门作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部门,积极探索完善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将相关重大政策出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健康影响评价,通过3年的试点实践,形成具备临安特色的县(区)级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地方标准。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3.着力推进健康浙江“智慧健康管理行动”示范试点。建设“健康临安应用行”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个人健康打卡积分激励,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创建数字化管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建立区域动态疾病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平台,对区域内发病率和健康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根据各类疾病发病、分布等对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预防性检查,促进医疗资源的精准配置、医学学科的科学布局。聚焦基层卫生和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持续迭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形成集“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医疗”于一体的卫生智治体系,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健康管理试点示范区。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信息中心、疾控科。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打造亚运健康城市为契机,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内涵和外延,创新群众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禁烟控烟行动,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全域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镇、村)成果,国卫镇覆盖率持续达100%。责任牵头科室:爱卫科。
(二)着力建设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工作目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救助的“三位一体”公共卫生网络,构建“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规范化传染病监测哨点,急救站点标准化率达到100%,全力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示范区。
突破性抓手:
1.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预警、服务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专班化处置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医防高效协同,贯通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全链条、全环节。完善以疾控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疾控网络。统筹医疗、疾控、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
2.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疾控、卫健执法、妇幼、精防公共卫生专业团队融入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大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力量,在区疾控中心5支区级卫生应急队的基础上,依托医共体建设,新组建4支镇级卫生应急队伍,确保卫生应急队员数达到85人,9支队伍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建设,做到及时、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疾控科。
3.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区第五人民医院等级创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精神心理门诊和住院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重心下移,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能力。完善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心理应急干预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提高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率,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高危对象筛查等防治工作,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三高共管。为临安区50-74周岁的本区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开展70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80%的老年两慢病患者拥有一位健康管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年度健康评估、一份健康档案、一张健康指数画像,以落实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免费重点疾病筛查,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重点人群及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综合监管措施,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做好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开展中小学生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开展学生视力保护提升项目。20xx年底前,完成适龄对象(临安学籍、且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初中在校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全程接种工作;出台临安区在校初中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胃肠癌联合筛查1万例以上。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基妇科、医政科。
5.完善急救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保障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规划,有序推进镇街急救站点建设,并将具备急救能力的民营医院纳入急救网点,力争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规范各急救站点质量及运行管理。提升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优化院前、院内医疗救治衔接机制。完善急救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急救分级调度系统(MPDS)、区域急救信息系统,并健全“一键护航”,逐步实现科学顺畅、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紧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指挥调度、需求对接、应急生产、收储调拨、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机制,打造医疗防治、技术储备、物资储备、产能动员“四位一体”物资保障体系。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三)着力打造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加强等级医院创建,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基层“网底”工程,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分别达到50%、100%。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100%。
突破性抓手:
1.统筹推进区域医学高峰建设革新。出台《推动临安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订区域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划,优化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布局。20xx年完成区人民医院整体装修,投用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在青山湖区块谋划建设三级甲等规模的综合性医院。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批进行迁、改、扩建。持续推动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打造“择临健康”。区第一人民医院以三级甲等为目标,强化“外引内联”,打造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诊疗、教学、科研中心。区中医院,抓住新医院建设、三级乙等创建契机,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打造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养基地、中医专科集聚地。区第三人民医院从区域特点出发,“小专科、大综合”,着重打造能够辐射临安中部、桐庐等地的中部优质医疗中心。区第四人民医院与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紧密合作,做强做优外科、骨伤科、ICU、妇产科等学科,满足西部地区百姓急重症、外伤及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建办。
2.持续深化医疗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医联体建设内涵,围绕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强化与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更高、更深层次合作关系。深化医共体建设,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持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强牵头医院,以牵头强带动基层强,真正落实分级诊疗。优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医卫人员建设医共体的信心和内生动力。围绕“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一张网”要求,完善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推动薪酬制度改革、强化质控管理和绩效考核运用。积极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与杭州医学院科研合作,十四五争取省部级项目5项、厅局级项目10项,科研成果转化力争零突破。健全区域共享中心等远程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工作模式。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商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综合监测指标在医疗机构综合考核中的占比,确保门诊、住院均费增幅在5%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35%以上。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3.实施基层网底提升工程。实施“天目医享”小病不出村项目,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优质行动,加快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发热诊室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村卫生室创建,力争至20xx底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开展“健康大脑+村社卫生网底”提升行动,全面搭建“临医在家”可视化会诊云平台,提高网底健康管理、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乡村卫生人才提升计划,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加大卫生人才下沉力度,着力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提升网底服务能力,全面构建能够覆盖全区行政村的“未来村卫生室”服务体系,打造未来乡村临安典范。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全区签约覆盖率达到42%。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革新。加强中医龙头建设,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中医医院,培育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层次学科和特色专科,建成中医药诊疗中心。到20xx年,公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实现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均配备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医师。强化中医药传承与推广,鼓励开发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推广适宜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方便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妇科。
(四)着力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一老一小一妇”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突破性抓手:
1.深化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提质扩面,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保持孕产妇零死亡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5%以下。以新妇幼保健院投用为契机,大力发展儿童保健、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以及儿童专科联盟,增加儿科床位。加强全区儿童保健能力和儿科学科发展,配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胜任儿科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20xx年,每千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镇街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成长驿站镇街全覆盖。强化实训基地及阵地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托育行业协会。打造“养育e临安”品牌。拓展儿童健康、入托体检、儿科诊疗等内容,融合孕期妇保健、婴幼儿养育、儿童健康保健等工作,打造“养育-保健-医疗”全流程养育平台,实现从“孕”到“育”一条龙信息化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2.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20xx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镇街全覆盖,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新增婴幼儿成长驿站7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个。突破性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打造育儿友好型社会。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嵌入式婴幼儿照护机构,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托育机构月收费不超过上一年临安区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xx年前,培育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婴儿照护镇街全覆盖,并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景数字化工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条例》落实好三假,全面执行双女户纳入奖扶政策,开展婚检和孕前优生保健服务,开展高风险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免费叶酸发放工作,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为在我区助产机构分娩的家庭提供联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根据全省《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文件,落实扶助金,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项制度档案。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人口家庭科。
3.全面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成立本区域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数字老年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宣传。探索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完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建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其中20xx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70%以上。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探索中医院与康养中心合作新模式,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采用医康养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深化医养护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开展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促进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持续增加。突破性推进“天目医养”两院融合项目,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更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5.提升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关于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提质达标。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继续实施计生系列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健康平安保险)。责任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计生协。
(五)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
工作目标:实施“数字卫生”战略,全力推动卫生治理数智化。全区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达到90%。
突破性抓手:
1.建设卫生“健康大脑”。建成标准、规范、高质、统一、安全的全区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全域推进智慧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中医数智、心理服务、“数字家医”等数字化改革,建成区域卫生健康大脑,不断拓展和建设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疫苗接种、疾病谱、慢病管理等“子驾驶仓”系统。实现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的数智决策指挥系统。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疾控科。
2.建设全覆盖的.“健康大网”。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综合管理、数据交互流转、资源统一共享、应用集成整合等四大功能,纵向延伸村卫生室(站)卫生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全面实施“数字健康”战略,实施“网底数字化提升行动”,打造未来乡村卫生室,建成一批“智慧健康站”,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可视化看病等智慧化、智能化服务全覆盖。推广“临医在家”可视化应用,建成智慧健康服务站点10个。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3.建设共享可用的“健康云”。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80%以上。推动医共体上下贯通平台建设,搭建“浙政钉”医共体协同系统。持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卫生数据“云”转移,建立“云”上健康数据库。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检查检验互认共享清单,100%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规范执行。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4.推进“数智医疗”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接入浙江互联网医院,推进中医药数字化诊疗、服务、传承建设,提高中医数智化水平,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互联网诊疗应用,鼓励民营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智慧医院智能医院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医保控费等管理。实现网底健康管理智能化、医疗服务智慧化。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医政科。
(六)着力建立强有力的卫生健康工作保障体系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深化。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打造现代化技术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突破性抓手: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旗帜鲜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积极打造党建引领特色品牌,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党建强发展强。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卫健中心工作相融合,抓好“学新思想、谋新作业”主题月活动、“天目领军”干部大讲堂活动的实践。加强对局管中层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对超任职年限人员进行调整,适度推动管理干部和人才跨单位跨地区交流任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实践实绩标准,注重在疫情防控、亚运保障、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中锻炼、发现优秀干部。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2.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出“四责协同”工作清单,强化清廉医院措施和制度落实,有效提升清廉指数。坚决落实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围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断推动二级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落实。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跟踪销号”,形成风险防控闭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院一品”清廉医院文化品牌。持续抓好“八项规定”、“廉洁从业九准则”等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服务态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托数字赋能,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为共同富裕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3.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大卫健人才引育力度。继续推进“三个一”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培养力度,计划培养基层人才200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00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20名。培养区级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260名,市级以上各类名医10名,培育省市重点建设团队2-3个,增强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供给。争取到20xx年末卫生健康人才总量达到4900人,形成一批“名医群”“专科群”。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张、4.3人和4.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36人。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4.全面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进一步优化双随机抽查、推进系统建设、全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管与综合执法,强化食品安全、中医药服务监管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责任牵头科室:法制科。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运作机制和清单化管理机制,动态编制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分块包干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推进。
2.强化集成创新。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上下协同,系统推动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积极争取省市各级部门支持,主动承担省、市级改革试点和示范任务,努力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育儿友好型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
3.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对未来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卫生院补助经费,对偏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发展弱的地区实施托底政策。对新建卫生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助,新建村卫生室给予2万元补助,对智慧健康管理站建设给予20万元补助。镇街、村给予村卫生室(站)每年不少于1万元补助。
4.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对省市区关于共同富裕建设行动的学习宣传,不断凝聚共识,充分激发全体卫健人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形成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9
为加快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紧紧围绕“123456”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怀仁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发展目标
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力争通过5年努力,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实现一般病在本市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怀仁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构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向医疗集团下放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基层管理、医保和公共卫生资金支配“五项权力”,激发改革活力,增添发展动力。强化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积极争取“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数量。发挥县级医院县域龙头作用,着力补齐专科能力短板,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实力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强化核心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牵头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依托市医疗集团,统筹优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技术、设备、基本建设等资源配置,做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夯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基础,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大力开展基层门诊、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建立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水平。加强偏远乡镇卫生院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健全分级分层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设感染性疾病科。优化传染病救治床位资源空间布局,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重症病房。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床位(病区)应急腾空机制,按照编制比例设置可转换ICU床位,配备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3.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中医药强市战略,市中医院,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不少于每千常住人口0.85张配置公立中医医院床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发改局)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持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在急危重症诊治中,加强卒中、胸痛、创伤、孕产妇、新生儿等五大中心建设,减少发病率,降低致死、致残率。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带动特色发展。(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提倡医工结合、医理结合,鼓励临床应用转化,产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实用型成果。鼓励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设有中医科室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诊治水平和临床疗效。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的奖励。(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
6.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全链条服务模式。开展医疗机构线上服务,提供在线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住院清单查询等。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开展精准用药,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服务。大力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强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进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月子中心、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标准,强化向下转诊,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提高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医保局)
7.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抓好县级医疗集团“5G+医疗”试点工作。推进全民健康保障疾控信息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对接。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8.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出台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指导性意见,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建立由书记、院长牵头,财务部门负责,院、科两级负责人参与的运营管理机构。聚焦核心业务和核心资源,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实施,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以降低平均住院日为抓手,提高运营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构建公立医院日常考评监测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融合法制宣教与实践,全面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扎实开展专题培训,促进医院运营科学、规范。(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医保局)
9.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全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制度实施办法,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从20xx年起,在编制预算时,将公立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
10.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
11.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抓手,扎实有序推进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考核监测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考核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制度,以提高服务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从医人员业务素质、职业操守,严格依法行医、廉洁行医。(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有效衔接职称评审结果、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探索推行“市管乡用”和“乡招村用”,市医疗集团可在核定的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内,统一进行人员配置和使用。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药、护、技、管等不同类别,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进行岗位设置,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护士配备,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护比1:2左右。(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1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和《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52号)精神,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自主确定更加高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副职薪酬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80%左右确定。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充分发挥薪酬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水平最高提高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卫体局)
1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不断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涵,强化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学员培训期间轮转的监督,强化对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设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师带徒项目,与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支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承工作。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稳妥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医疗项目价格动态调整专班作用,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新技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
1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并与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及医务人员奖金分配制度挂钩,促进主动节约医疗费用机制形成。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实施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完善医保门诊特药“双通道”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及时配备、合理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开通互联网医院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系统。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医保支付方式。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发布中医优势目录,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引导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山西道地药材。(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7.强化患者需求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认项目必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规范开展室内质控。二级医院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取得合格成绩的检验项目,全部纳入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联体或县域医疗集团内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或通过下级与上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的定期比对成绩合格的项目,可在医联体或县域医疗集团内实现检验结果互认。依托山西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储存和传输,推进检查资料信息区域共享,推广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诊疗方式。鼓励各类中医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妇幼保健机构环境建设应满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要。开展医疗机构厕所革命,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建设无烟单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18.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整理弘扬医院建院宗旨、价值理念、历史传承、文化特色、名医思想、职业精神、抗疫精神等方式,实现医院文化建设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我市医疗机构的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上下齐心、各方尽职的工作热情和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19.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努力在政治待遇、执业安全、职业荣誉、专业发展、人文关怀、休息休假等方面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好的条件,完善政策举措,维护和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认真执行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推动以党建为核心促进医院改革、管理、业务、文化、行风等全面建设。(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1.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医院领导人员不得兼任临床科室主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卫生系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培训培养,以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加快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2.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医院发展、贴近医患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建立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建立党组织常态化考核、整顿和提升机制,每年对后进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转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广党支部书记参加科室管理核心组等做法,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坚持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3.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市卫生健康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全行业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级公立医院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医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卫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科学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
(二)强化投入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益性导向,不对公立医院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下大力气加强医疗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三医联动”。抓好三明医改经验推广,按照药、价、保、薪的逻辑顺序推进,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三医联动”职能启动作用,市医改办积极协调支持,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体局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问题、政策取向上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务实高效“三医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考核评估。健全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果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反馈方案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加强数据质量和效果管理,确保各项数据客观、准确、全面。汇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益经验,动态跟进问题整改和经验总结等工作。探索公立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和公立医院运营能力第三方评价机制。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10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xx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xx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xx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1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与领导,有效落实我院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的调动项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各个项目的的不同特点,试行分类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建立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我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与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我镇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评估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和评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估实效。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全面考核评估与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考核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和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坚持绩效导向、奖优罚劣。
(四)坚持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综合评价督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范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3、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
4、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在90%以上。
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1%以上。
6、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1%以上。
7、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1%以上。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患者规则服药率大于90%。
10、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0%和77%以上。
11、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12、开展健康教育。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宣传栏、播放影响资料、发放宣传资料、健康处方等,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五、考核方法
xx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程度调查按《xx卫生院内部科室及人员考核评价细则》执行。
六、考核对象
负责本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员。
七、考核方法与程序
(1)根据《xx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部科室及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标准》。
(2)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细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在公共卫生的每项年度完成一次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年终卫健委组织年终考核分数对考核起决定性作用),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本人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档案,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等次建议报卫健委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股,并在院内予以公示。
八、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次,项目达到全区前3名、后3名与中间。
2、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评奖资格。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经调查核实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5)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3、奖惩措施
1)经费来源:每年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1%,作为奖励性发放。
2)考核中单项目达到全区前3名一次性奖励500元,到倒数后3名的一次性扣除绩效500元。
特别强调:对单位在职职工或临聘人员,所发放奖金或补助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纪检部门要求执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允许发放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发放。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做好此次考核工作对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项目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确保考核结果实事求是。
(三)严明纪律,公正公平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对考核工作不负责任的,监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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