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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时间:2024-06-19 16:43:5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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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1

  各乡镇要规范乡镇财政所名称和人员编制,统一使用“××乡(镇)财政所”名称;重新合理核定乡镇财政所的人员编制,确保5名工作人员到岗,从而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重新界定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负责提供和落实农村范围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做好相应的综合协调工作。3、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项目数据的统计和审核,监督管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4、负责管理乡镇机关财务收支活动,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组织实施乡镇和村级财务核算及监督工作。5、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实施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7、负责新农合参合人员基金的'代收工作。8、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

  1、完善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制度,完善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清查、会计档案、民主理财、内部控制、政务公开等管理制度。

  2、规范财政所工作制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申报、立项、决算、跟踪问效等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及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财政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申报、认定、审核、公示管理制度,促进基层财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执行力。

  3、建立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建立乡镇财政所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基础工作考核机制、财政资金落实与业绩挂钩和违法违纪“一票否决”惩罚机制,为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完成,提升乡镇财政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

  采取多种途径全面提高乡镇财政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夯实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加大乡镇财政所硬件建设的投入。将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办公用房采取单门独院或综合办公区中相对独立办公,设有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财政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财政服务大厅不少于40平方米,一律柜台时开放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大厅设有便民临时休息排椅、饮水机、资金发放明白卡、服务电话。统一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统一制作室外政策宣传栏或宣传牌、电子屏、自行车存放处,做到室内外整洁优美,干净卫生。财务室安装防盗门窗,配备保险柜、报警器等。档案室配有5-8组铁皮档案柜,有档案管理“七方”措施。财政所人员统一制作岗位牌,佩戴胸牌上岗,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精神饱满,服务热情,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加快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金财工程”向乡镇财政所的延伸,为乡镇财政所配备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现办公信息化和管理信息化。全面实现乡镇财政与省市县财政信息共享,实现电子记账、重要制度上墙,设立举报台和监督电话。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要把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尽快全面开展工作。要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乡镇财政所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乡镇财政所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乡镇的领导小组名单务于20xx年9月15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制定方案,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的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分析乡镇财政所的基本现状,县财政局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分类指导,20xx年确定新马头镇和香城固镇两个乡镇财政所为标准化建设试点,试点乡镇要严格按照示范点规范化标准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达标。其它乡镇也要认真谋划,制定精细、科学实施方案予以推进,但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任务。各乡镇的实施方案于20xx年8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2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xx〕5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人发〔20xx〕27号),以及《阳西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的指导性意见,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和成绩优异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分配标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财政局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对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县直属小学校长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9%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和质量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其

  中,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质量考核奖励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六、绩效考核的具体事项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1、本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及教职工均由所在学校考核。

  2、经组织决定借调到其他学校的人员在借调单位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借调单位发放。

  (二)绩效考核时间

  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时间安排在学期末。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具体如下:

  1、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1)课时工作量计算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通知》(粤教基

  [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义务教育教师课时标准设定如下:

  ①语文、数学每周14—18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语文、数学、英语以1课时为标准,其他学科以0.85课时计算。

  ②自习、早读按0.80个课时计算。

  (2)考勤

  事假每节扣1课时,病假每节扣0.5课时,假后要完成教学任务,旷工每节扣2课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产等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考核计分依据以学校考勤记录为准,并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3)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计算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同时,考虑到科(级、备课)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的实际工作负荷,担任学科(备课)组长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计入基本工作量;担任大队辅导员、报账员、教导主任(非主管教学)工作量参照班主任工作量执行;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计

  入基本工作量;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计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可以叠加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

  1.5倍。

  (4)个人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教职工学期基础工作总量=(周课时分值×有效周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总分值+代课节数分值-考勤扣分。

  因节假日导致不完整周日数的,按实际工作量计,跨级跨科教师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干学科计,教师代课数按实际节数累计。

  (5)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计算

  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7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分值+全校职工工作总量分值)

  (6)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计算

  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分值

  2、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1)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按100分计算)。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品行、依法执教、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爱学生等五个方面内容。面上小学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具体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按100分计算)。业绩成果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真实、准确反映出教师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水平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主要体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考核内容,主要以完成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侧重考核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等指标,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考核细则,并按业绩考核所占的权重转化为分值。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加分。学校对获得县(市)以上荣誉、优秀课例(或技能比赛)、辅导奖、论文奖等奖项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适当加分,加分计算不进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项。具体标准为:县级15分、地(市)级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50分。

  (4)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质量考核得分=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教育教学质量得分+加分

  (5)质量考核工资系数计算

  质量考核工资系数=3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质量考核得分+全校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6)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计算

  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系数×教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3、学校非教学人员(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非教学人员(职工)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学科组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内容,具体考核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职工考核表》(附件2),并创造性地开展考核活动。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非教学人员(职工)的工作量、各个等次所占比例和每个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事项处理参照教师考核条款进行。

  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工资+教师质量考核工资

  (四)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50%以上直至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执行。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损害学生利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品行恶劣且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6)违法犯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迷信活动,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论的;

  (9)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违规上访的;

  (10)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擅自向学生收费、

  征订教辅资料的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2、有下列条款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没有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不属于因公脱产学习的。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

  (二)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讨论,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方案一旦经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执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则修正案仍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员代表5—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组长: 姚国富

  副组长:许则标

  组员:孙旭发 张东杰 吴国培 孙旭梅 陈土旺

  八、纪律要求

  (一)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3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变动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

  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4

  第一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包括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第三条对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县、乡、村应当明确分工。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会同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县财政部门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编制实施方案。指导划定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县农牧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复查核实各项数据。核定农户的补助金额等。

  应全面负责草原面积摸底核实、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的兑付、各项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

  各村委会负责将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公平公正地核实分解及发证到户等工作。

  第四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实施应遵循“先实施、后补助”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户直接受益”原则。

  第五条县财政部门要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下设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账户。专款专用。分别核算。

  第二章草畜平衡奖励

  第六条草畜平衡奖励对象为是承包草场处于草畜平衡区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户。

  第七条草畜平衡区域要按照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实际。以乡镇或村为基本单位划定。结合主体功能区划。

  第八条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是按照省市确定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按规定给农户落实草畜平衡的`奖励资金。核实牧户草畜平衡面积和落实年度草畜平衡任务的基础上。

  第九条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按照国家草畜平衡奖励政策。结合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每亩按1.5元给予补助。县为黄土高原区。

  第三章牧草良种补贴

  第十条牧草良种补贴是调动农户种植牧草的积极性、推广牧草良种的补贴资金。

  第十一条牧草良种补贴要按照“明确对象、核实面积、合理补助、准确发放”原则。谁享受补贴。对补贴对象、规模、资金实行“三公开”坚持谁种草。多种草、多补贴的方针,采取先种草,后验收,再补贴的方式,把牧草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种草农民的利益。

  第十二条从年起对选用优良牧草品种进行人工种草(包括多年生和一年生)和草场改良的农牧户进行牧草良种补贴。全县牧草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直接补贴和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兑现。牧草两种补贴标准为10元/亩。补贴资金的35﹪由省草原总站以牧草良种形式统筹使用。补贴资金的65﹪通过财政惠农“一折统”直接发放到农牧户。

  第四章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由省草原站统筹安排使用。省、市将依据工作进展情况和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助机制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到位后在保证县级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依据考核结果再将奖励资金分配到各乡(镇)

  第十四条省、市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草原植被恢复评价、草畜平衡评价、农民收入情况以及地方财政投入情况等。县上对乡(镇)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全乡草原划定、承包工作进展、表册填写建档、资料收集及公示等情况。

  第五章补奖资金的申请、拨付

  第十五条县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省、市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指导意见。编制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农牧部门备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

  第十六条1补奖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各乡(镇)按实施方案将草畜平衡面积、种草面积及补奖资金分解到村。

  2各村按乡镇分解数据。将面积和资金合理地核实分解到户。经村上公示7天后。由村支书,群众无异议。村主任和村理财小组组长三人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查。

  3各乡(镇)政府组织财政所、畜牧站进行抽查验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县草原生态补奖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

  4草原补奖办公室对各乡(镇)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局拔付补助奖励资金。

  5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财政所和信用社负责将资金通过惠农财政“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及补贴资金兑付回访复查核实;各乡(镇)具体负责本乡(镇)草原划定、承包面积登记、公示、补助奖励资金兑现和补贴信息建档工作。并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监督电话。主要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等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县草原站也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向全县各乡(镇)予以公布。

乡镇绩效奖金发放方案5

  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是关键,应引起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应该具备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行政管理3种主要职能,充分发挥“六位一体”功能。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加大卫生投入的力度,维护与真正实现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乡镇卫生院要尽快转变管理和服务理念,强化自身的功能,提高农村基层居民的健康水平。

  2立足基层,保障卫生人力资源有序开发

  卫生人力资源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综合服务能力较差的问题一直是阻碍乡镇卫生院和新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卫生人才是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要充分认识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重大意义,把农村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位,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合理、有效、有序地开发农村基层卫生人力资源,大力培养卫生人才,为改善农村基层的医疗卫生条件和保护社会劳动力提供保证。

  3夯实基础,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水平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决定了乡镇卫生院必须加快发展。国家实施国债项目建设以来,通过拆迁、扩建、维修改造工程和设备补充,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在规模、布局、功能、设施、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人才匮乏、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依旧突出,导致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仍然薄弱,还不能很好满足农村基层患者的需要和需求,缺乏吸引力。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整体功能,同时帮助乡镇卫生院拓展服务范围,为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可以施展才华的平台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从事业上留住或引来技术人才[1]。要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服务能力。

  4创新制度,确定实行绩效管理的具体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方法

  4.1指导思想。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管理的具体指导思想应是通过进一步创新制度,完善运行绩效的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4.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益性质、公平与效率、突出特点的原则,坚持目标考核、确保结余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的原则,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5稳步推进,搞好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改革

  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改革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社会难题,应在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要通过转变管理观念与方式,建立新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健全与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来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的改革。

  5.1确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系统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确定岗位设置,根据任务、职责、专业与结构等方面的不同来全面考虑并确定人员编制,既要考虑节省人力资源,又要考虑留有余地,做到整合岗位、合理定岗、整体协调,有利工作,便于管理,提高效率,保障乡镇卫生院优化运行。

  5.2实行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根除“以药补医”后,要进一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留得住卫生人才、体现绩效、保持基层医疗的公益性,最需要的就是要建立一整套新的用人及考核机制。因此,必须改变乡镇卫生院的传统用人方式,重点解决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的问题,实行因需设岗、按岗聘人、合同管理、定期考核的用人机制,在科学定岗定编的基础上,确定岗位标准和竞聘人员条件,打破论资排辈和人员身份的限制,一律竞聘上岗能者上,庸者下。对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统一实行合同管理。

  5.3确定基础工资和奖励系数。一般情况下,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大部分,前者由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两部分组成,以津补贴形式按月发放;后者分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主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来确定。在实行绩效管理时,不但要注意解决解决雇佣和临时人员等的工资待遇问题,巩固基础性绩效工资,还要大胆与灵活地使用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量完成、德、勤、能、绩综合考核等情况确定科室或个人的不同奖励系数,经统一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发放。

  5.4做到统筹兼顾和公平分配。实行绩效工资,要突出医务劳动的特点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个体和群体、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2]。由此,可从这部分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统筹奖金进行公平分配。公平分配是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来妥善处理和解决乡镇卫生院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岗位人数和工资总量来依据绩效管理的办法进行合理分配,做到利益兼顾、成果共享、全员受益,充分体现效率与公平,使绩效工资和绩效管理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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