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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普查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县重大危险源状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奇台县域内各类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周边环境和应急救援等基本状况;辨识重大危险源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完善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州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109号)要求,确定本次重大危险源普查范围为奇台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含大型排土场、大型灰渣坝)。
三、普查方式
普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组织,企业全面自查申报与专业机构或专家核查、评估、认定相结合。
(一)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和普查要求,分析本单位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辨识重大危险源,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二)县安监局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上报州安监局;协助专业机构或专家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三)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的重大危险源由县质监局审核、分类和汇总;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由县煤炭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类型的重大危险源由县安监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材料审核、分类和汇总,并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后,报送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昌吉州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阶段(200x年7月15日—200x年10月20日)
1、200x年7月15日—30日对普查人员及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2、200x年7月1日—30日,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于30日前将普查工作方案和普查组织机构名单报自治州安监局。
3、200x年8月1日—8月15日,相关企业按计划分别进行自查、申报,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4、200x年8月15日—9月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后,报送州安监局。
5、200x年9月5日—9月15日,县安监局、质监局、煤炭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上报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核、分类和汇总,报州安监局综合科。
6、200x年9月15日—10月1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县安监局将组织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相关材料报送州安监局。
7、200x年10月15日—11月15日接受州安监局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二)普查数据后期整理阶段(20**年9月1日—20**年12月31日)
1、20**年9月1日—10月31日,根据州安监局安排进行数据库调试;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2、20**年11月1日—12月31日,接受自治州普查工作验收。
本次普查由企业填报的各类材料均为文本(A4)一份、电子文档(word、A4)一份。
五、普查经费
根据测算重大危险源普查经费需求为准,足额拨付,确保奇台县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和业务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刘春刚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x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重大危险源普查机构,选择责任心强、懂业务、组织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固定开展普查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县安监局的工作沟通和技术衔接,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普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信息资料,并及时将普查表格资料和文件发送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安监局要做好辖区相关企业普查人员的培训,做到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能熟悉表格内容和填写方法,掌握普查技术要领,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四)确保普查质量。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装置进行全面分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的技术要求进行辨识,如实填报表格资料,不得凭空想象和臆造普查数据;要积极配合安监等部门、专业机构或专家完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核实、核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县安监局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普查资料,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要进行补充或重新报送。专业机构或专家要按照工作任务,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现场实地勘察,对企业填报所有表格、数据逐一核实、确认,对不同意见要与企业单位多商量、多探讨,并及时向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办公室汇报。县安监局、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机构要做好普查工作相关材料数字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填报、核实、评估和认定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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