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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精选12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项目做不同角度的分析设计。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1
根据《县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巩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我街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结合街道实际,街道办事处决定20xx年8月至12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一批各行业领域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从源头上减少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导致的各类事故,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1、打击“三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生产、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和通风除尘设备不完善、违规动火作业、消防器材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是楼宇服装和人员密集场所。
2、打击私人违规建房行为,整治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图实不符、安全设施不到位,赤膊工程、单臂吊等问题。
3、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和非法建设项目,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以及加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不到位等问题。
4、打击学校安全设施和监管不到位的行为,整治小学、幼儿园门口安全秩序混乱,校内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餐饮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各单位、各行业站所要围绕“四打四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份)
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本行业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违法行为的,必须责令整改,停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1月)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各单位、各行业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打严治的高压态势,着力提高震慑力和影响力。
3、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各单位、站所要在前一阶段集中打击治理的基础上,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易发、多发、频发的地区、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复查,实行每周督查一次以上,进一步巩固专项行为与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几点要求
1、实行警示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要对其法人代表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生较大事故或专项行动期间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单位、站所负责人。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缔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在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严肃追究辖区负责人或行业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3、实行月度例会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底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于下个月初向县安委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4.负责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钢瓶、液化气瓶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铲叉车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二)重点督查(10月16日至10月31日)。学校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名师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覆盖率100%,基本消除用电、防火、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推动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分工
重点部位:定点屠宰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贸公司、地毯厂。
重点工作分工:生猪办负责生猪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生产设施隐患,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及时冲洗场地、清除苔藓,防止人员摔倒,及时维修屠凳,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加强值班,把好人情关,坚决杜绝病死猪、母猪等不合格肉品入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出售病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上市肉品规范管理,不定期对用肉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病死猪肉、白板肉流入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督促有关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督查,彻底消除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害猪肉、假酒行为。
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全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的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进行整改,督促市场经营户安全用电,对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及时制止,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外贸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安全工作。
地毯厂负责本厂区内所有租赁企业以及自身的安全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伏海龙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庄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
2、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方案。(4月20日—30日)
3、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和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浓厚氛围。(5月1日—15日)
4、深入排查摸底。各责任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己负责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了,目标明确。(5月16日—31日)
5、集中整改。对摸底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整改(6月1日—7月33日)
6、强化责任追究。把“打非治违”列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管理科和市场监督管理科要做好排查、摸底和信息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13〕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13〕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三、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3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和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及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分别于每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烟花爆竹安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我辖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合理规划、精细管理、整顿提升、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购销合同管理、产品销售流向登记等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街道及各社区都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做好各社区及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内容。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点”的;
5、违法经营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销售1月以前生产的各类烟花或鞭炮,标示标牌不全、包装不完整、无生产日期产品的,以及零售单位经销烟花爆竹B级产品的;
6、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予以整治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内容。
1、库存区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场所是否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库区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搭建库房的。
4、是否存在“一证多点”或转包分包现象。
5、库存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按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监督检查
各社区在各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从事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本次活动精心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社区、各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加强企业职工的防范意识,细化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社区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居委主持工作季静珠任组长,安全干部陈丽斌、社区民警朱耀南为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全体社工、协管员、大联勤队伍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根据镇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对小区居改非、违章搭建、街面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重点内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楼道、阳台、天井是否有堆物,来沪人员居住地、私房出租乱拉电气线路,群租、居改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组织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上报镇安全办,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做好总结,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联勤志愿者、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企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优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私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联合执法时间:
xx月xx日(腊月二十五日)—xx月xx日(正月初六)。
三、执法方式
成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市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形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市区、下蜀镇、天王镇)、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组织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派2名执法人员携执法车辆参加执法行动,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派员配合。联合执法小组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负责联合执法过程的警力保障。
五、工作内容
(一)对店面存放、私库储存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二)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者立案处理。
(四)对安全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应迅速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分局(站、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和反馈工作信息,以利执法查处工作快捷高效。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市联合执法小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纵向联动。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社区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村委工作徐建华任组长,安全干部端和根、社区民张南为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全体社工、协管员、大联勤队伍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根据街道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对企业改非、违章搭建、非法加工点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重点内容。企业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楼道、阳台、天井是否有堆物,来宁人员居住地、私房出租乱拉电气线路,群租、居改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组织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上报街道安全办,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做好,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联勤志愿者、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8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9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
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10
根据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中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努力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检查:一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三是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四是相关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五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六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各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和环节;七是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使用情况等。
二、方法步骤
从20xx年7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下旬)
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改(20xx年8月上旬至11月)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止承建新业务及继续施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行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对不认真开展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由委主任同志任组长,委副主任同志、总工程师同志为副组长,委法规科、造价招标办、质监站、建管处、安监站、城建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法规科,统一组织领导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积极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狠抓活动效果。各企业要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三)注重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具体资料报委法规科。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及《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电〔〕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地区
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机械、特种设备、消防、电力、燃气燃油等重点行业领域。其中,湘潭县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等重点;雨湖区要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家俱生产、消防等重点,同时要进一步巩固鹤岭地区打非成果;湘乡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重点,同时要巩固非法加油站整治成果;韶山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岳塘区要突出非法经营燃油、非法挖山采砂、消防等重点。其他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明确各自“打非治违”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9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煤矿违规使用非安标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未按规定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组织生产;
15、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6、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7、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8、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9、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各地要把“打非”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并延伸到村(社区),各地要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与村(社区)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同时要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摸底排查的责任,确保摸底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分别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及重大隐患台帐,确保打非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同时建立动态台账,做到每月上报一次。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县乡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乡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各级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市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为强化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化打非治违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相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齐抓共管,强化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同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市领导联县、县领导联乡、乡领导联村”三级联点督导工作机制,市安委会成立9个联点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及大中型企业“打非治违”工作进行联点督导,实行包干负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联点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进一步强化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责任与经费保障,坚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厉处罚问责。县、乡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责任,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警示约谈和事前问责;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打非”责任不落实的,坚决按照国办发2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的严格考核扣分。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七打七治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12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校车、校舍领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教育教学设施、花墙围墙、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四、主要任务
(一)不断加强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努力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图片展览、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校车、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工作步骤
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深刻汲取庆阳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配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三)全面检查、整改阶段(9月—11月)。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校车、校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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