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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致全体家长的公开信

时间:2022-10-06 00:06:00 公开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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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安全致全体家长的公开信

  孩子的交通意识很大原因是受家长影响,以下是一些关于交通安全给家长的公开信,欢迎阅读。

关于交通安全致全体家长的公开信

  范文一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哈九中和交警动力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学校和交警大队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加和冬季交通压力的增大,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处于城区繁华地段,车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较多,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交通形势相当严峻。

  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交通“三乱”攻坚战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哈九中联合交警动力大队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从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遵守安全规则,是孩子安全的基础保障。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因此,请您和您的孩子一起学习交通法规常识。走路时要集中精力,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特别是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马路,而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乘车时必须等车停稳以后,方可上车或者下车。下车时一定要注意后边是否有车辆通过,千万不要一下车就跑,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不乘坐手续不全的送子车,不乘坐黑出租、不乘坐无证无牌、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家长驾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服从交通警察和交通信号灯指挥,不违章抢行、不违章调头、不随意在快车道停车上下人。

  二、配合学校及交警部门,形成合力,确保交通安全

  我们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证。由于哈九中地处交通繁忙地段,随着接送学生的私家车辆日渐增多,近来有个别家长随意在快车道上、在学校门前堵门停车等人、上下人,在人行横道上停车,在学校门前随意违章调头……这些行为造成了交通道路的严重拥堵,也给其他师生及接送学生的其他车辆造成了严重的不便,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给当事人、车辆带来伤害。我们恳请家长驾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处停放车辆,在不影响他人和车辆通行、确保自身安全的位置上下车,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们相信家长榜样的力量,您的良好举止,将能让孩子终身受益。

  学校和交警队也希望家长们能提醒孩子在校内也要注意交通安全,楼内一律右侧通行,不要推搡打闹,防拥挤踩踏。出楼门校门时及在室外活动时注意防滑倒、防摔伤,小心慢行。

  尊敬的家长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动力大队

  2014年10月

  范文二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货车与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致21人死亡。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因此,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学校向你们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骑自行车要保证铃、闸、锁齐全实用,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大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并且做到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您要拒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低年级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其他车或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驾乘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途中,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同时不要互相打闹,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经过危险路段时绕行,防止一切人身伤害事故。

  7、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更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福州市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20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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