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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进一步加强党委和行政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资产全面清理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篇一: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按照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我单位完成了固定资产清理和自查报表的填制工作,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银川市民政局是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保障中除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具体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儿童、老年人福利、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项工作。我单位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20XX年末单位行政编制21人,参公事业及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职工34人,离退休人员18人。
二、固定资产账面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4694.4万元,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其中:
(一)土地和房屋构筑物类3993.43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建的办公用房3951.54万元,其中购买老年人活动中心办公用房3337万元,新建老年人活动中心614.54万元。
2、位于兴庆区民族南街19-4号营业房15.33万元
3、位于新华街的伤残军人田冲锋居住房2.5万元
4、位于景岳小学的烈士纪念碑24.06万元。
(二)通用设备类241.19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投影仪等设备44.11万元
2、机关使用的车辆、计算机等设备197.08万元
(三)专用设备类87.92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运动健身器械等设备85.98万元
2、机关使用的手持GPS等设备1.94万元
(四)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371.86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家具328.66万元
2、机关使用的桌、椅、柜等家具43.2万元
三、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 “四项清理”专项行动小组,3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四个组成人员”(审批人、采购人、实物保管人、账目登记人)名单;4月底,按照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组的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清理,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民政局汇总所属单位自查表。
四、固定资产清理结果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因时间和人力等方面原因,对于一些固定资产实物只能根据账面数填列上报。这次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盘亏现象主要是一些时间长久的办公类资产报废实物,因当时处理时没有履行报告手续,没有从账面上核销资产。
通过清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金额4694.4万元,其中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284.1万元,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使用的固定资产4410.3万元,包括房屋房和设备计4410.3万元。
通过清查,目前我单位固定资产无盘盈情况,盘亏合计41.55万元,主要是20XX年资产系统显示为毁损待报废、实际已不存在的设备。
(一)房屋构筑物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账面金额3993.43万元,无盘盈盘亏。
20XX年起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市辖三区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等方式,建设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买、新建用房3951.5万元(购买景湖社区等16处28套、新建阅海、林场、恩和3处),配置医疗器械及多媒体设备458.8万元。目前,购买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房屋中有2套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设备分配到78个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交由三区民政局和各社区使用、管理。
固定资产账中的位于民族南街19-4号的房产15.33万元,建筑面积319.44平方米,我单位拥有房屋产权,所有权证: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XX022419号,由市残联占用多年。
固定资产账中的景岳小学烈士碑24.06万元,是1991年民政局出资在景岳小学建设的烈士纪念碑。
固定资产账中的伤残军人田冲锋居住房2.5万元,是1990年民政局出资为伤残军人田冲锋购买的住房。
(二)通用设备类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无盘盈情况,盘亏35.82万元,包括:
1、小汽车1辆14.2万元,此车20XX年临时借给殡管所后丢失。
2、20XX年资产系统中显示为毁损待报废,实际已不存在的一批计算机等设备,金额21.62万元。
(三)专用设备类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无盘盈,盘亏0.28万元。
(四)家具用具装具类清查结果
此类固定资产无盘盈,盘亏5.45万元,主要是20XX年资产系统显示为毁损待报废,实际已不存在的家具用具。
五、存在问题
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自查,在对数据统计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在日常管理中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未及时进行,导致部分账实不相符,损毁、遗失资产无法及时发现,无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导致部分账实不相符,20XX年资产系统显示为毁损待报废的,实际物品已不存在,此类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报批核销。
(三)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固定资产账中有大量为社区老年人配置的设备,利用率较低,有购入后直接闲置的,造成了浪费。
六、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加强今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1、建章立制,完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固定资产审批制度。增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2、健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进行固定资产处置。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篇二: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国资处作为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财政部令第36号)、《云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XX〕10号)及《云南省省级教育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云教计[20XX]20号)等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资产管理工作克服人少事多、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手段滞后等困难和压力,齐抓共管,团结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云审发[20XX]22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整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经历了近五十年的办学历程,到目前为止,形成了近2.5亿元的资产规模(含已完工的实验剧场、留学生楼和已购置的呈贡新区土地),在资产管理方面有了一定基础,尤其是经过20XX年的资产清查,对全院国有资产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全方位、深层次的清查盘点,不仅查清了“家底”,也促使整个资产管理工作跃上了新台阶。目前,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学院“人财物”基础工作的“三驾马车”之一,得到了重视。我院资产管理工作框架基本形成,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机构逐步健全,管理队伍日益壮大和充实,为教学、科研、创作、管理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重建设轻维护、重数量轻效益、重购置轻管理和盘查、重资金轻资产、只用不管”的不良倾向基本得到扭转,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稳步上升,在“科学管理、职责明确、账目清楚、财产安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资产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0XX年资产清查后,我院逐步理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了机构职能和人员配备。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科学配置,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建立计财处资产核算员、国资处资产专管员和各资产使用部门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三级管理体系。全院所属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及下属科室使用的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教务处设有教学实践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设有资产部,专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国有资产,其他各部门均明确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资产。院办归口管理商标权、商誉、各类文物、陈列品。科研处归口管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科研课题经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
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20XX年,制定出台了《云南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云南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产部分)》。同时,拟定了《国资处功能定位及职责》,细化和完善了《国资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院属各部门、教学单位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制定了《资产报废处置流程》、《资产捐赠办理流程》、《资产内部调剂办理流程》、《资产验收入账办理流程》,草拟了《云南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无形资产部分)》、《云南艺术学院院名、院徽管理规定》等资产管理部门业务范围涉及的规章制度,使我院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有章可循。
四、资产的购建及审批情况。
1、基本建设方面。我院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基本建设招投标管理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由基建处负责报建,纪监审、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参与执行。
2、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方面。从20XX年起,我院为满足当年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有关硬件指标,向银行贷款600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并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教务、校产、财务和纪监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依法纳入政府当年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经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理有关政府集中采购事项。两年来,我院报省财政厅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模式进行采购的资产总额248万元,实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162万元,经财政厅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总额86万元。
3、学院各部门在购置除教学仪器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大批图书或者大宗一般仪器设备、材料以及进行工程修缮时,参照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模式,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属于部门自行采购的,参照《云南艺术学院教学设备立项、采购管理实施细则》,5万元以内询价采购,5-10万元邀请招标采购,1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采购,由购建部门、资产、财务、纪监审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进行购置。
4、物资采购和修缮工程的验收,坚持“先验收、后报账”的原则,由各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纪监审、财务部门共同实施验收,经资产、纪监审、财务部门签字后报账。固定资产的验收不允许由同一人采购并验收。
五、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我院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挥资产效益,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努力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管理中,逐步建立完善账卡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清查盘点制度、领用借用归还制度和非正常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我院在账务设置和管理方面,建立了三级明细账。计财处设“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核算,按固定资产分类设会计总账和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国资处设有手工登记的“云南艺术学院固定资产登记表”,计算机登记的“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固定资产分部门明细账”、“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辅助账”、“回用废旧资产辅助明细账”、“待处理资产辅助明细账”。各部门建立“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在卡片设置和管理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手段滞后,我院长期以来以“一式四联”的固定资产入账单代替卡片进行管理,粘贴自制标签。我院将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后实施卡片管理和条形码标签管理。
六、资产处置、审批执行情况
07年资产清查后,我院规范了包括资产盘盈、盘亏、报损、报废、调拨和变卖在内的资产处置要求和审批程序。凡涉及处置国有资产的,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处置资产必须提出书面请示,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并由学院国资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报备,经批准后才能处置并销账”的要求,按程序完善手续,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或未按审批权限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况。20XX年以来,我院处置的车辆、锅炉等报废资产共上缴处置收入69,310.00元,纳入学院计财处“修购基金”科目管理核算。去年资产清查中涉及的大批报废待处置资产,我院已回收保管,由于省财政厅审批权限内的报废资产批复没有下达,因此,这批报废资产一直没未处置,待财政厅批复后,我们将按规定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一次性处置这些报废资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的努力,我院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践与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科学有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还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有欠缺和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还需要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没有可行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对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固定资产的购置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目前由固定资产采购部门主导,资产、财务、纪监审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进行采购,没有专门的固定资产采购招投标管理机构,政出多门,效率不高。
3、管理的技术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还停留在手工和计算机并行阶段,没有科学的管理系统。
4、教学资源的管理使用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资源配置,资产共享率低。
5、资产管理“重有形轻无形”,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八、初步整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党委和行政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或物资供应机构,配备熟悉经济业务的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大力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投入配置、资产运营、资产效益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3、抓好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涵盖土地资源、房产、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施器材、图书、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内容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4、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资产管理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增强依法管理、照章办事的意识,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加强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力度,提高管理效能。
5、探索无形资产管理使用的可行性做法,探索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空间、创作展演试验场所的共享共用管理机制,逐步实践资产的定额管理和有偿使用机制,加强公有用房统一管理和调控体系模式研究,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资源效能的作用,为学院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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