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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食品安全论文
化学与食品安全的关系【1】
摘 要: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但是,现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的问题。
其中,不少问题是与化学密切相关的。
中学化学课程内容中含有大量与食品相关的化学知识。
因此,教师应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现状,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构筑起食品安全的防线。
关键词:化学;食品安全;致癌物质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号称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用以监督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与化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作为中学生,生活中面对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从学好化学的角度谈谈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一、化学与食品的密切联系
日常生活中,化学与食品关系密切,在厨房里处处可见化学产品:制作馒头面包时用的酵母、小苏打;调味用的酱油、食醋、味精、食盐;炸油条用的明矾;以及经过各种化学作用制作的点心、咸菜、香肠、酒类、饮料不胜枚举。
生活中时刻都离不开化学,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生产国,有着庞大的食品从业群体,这一群体的食品安全素养的高低也直接关系着我国的食品安全。
由于我国人口多,地域广大,食品行业又非常发达,食品原料用量庞大:仅化学食品添加剂就有上千种,而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引发多种食品安全问题。
因此,必须加强对食品行业的引导与规范。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如2003年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案;2005年碘超标的雀巢奶粉,食用后影响人的甲状腺功能;2006年出现的含瘦肉精的猪肉;2008年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案以及工业用油抛光毒大米事件、蔬菜中农药残留导致的中毒事件等层出不穷。
很多网友都调侃地说:“早起,买两根地沟油炸的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吃完开着锦湖轮胎的车去上班。
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加一碗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
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石膏豆腐,回到**工程天价房,开瓶甲醇勾兑酒,吃个增白剂加吊白块和硫磺馒头。
饭后抽根高汞烟,去地摊买本盗版小说,回去上一会盗版操作系统的XP,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窝。”虽为调侃,但反应的问题却让人心情沉重。
严格的食品安全法也没能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2015年《中国食品安全典型十大案例》(案例一:王某甲等生产、销售“毒豆芽”;
案例二:汉丽轩烤肉店剩菜流回餐桌;
例三:食品加工滥用工业原料生产的“毒明胶”;
案例四:亨氏公司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
案例五:辽宁大连普兰店市皮口镇养殖海参大量添加抗生素;
案例六:广善堂销售伪劣保健酒10倍赔偿;
案例七:消费者因“转基因”标识不明显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案例八:王申良等生产、销售“毒腐竹”被判刑;
案例九:广西南百超市出售不达标商品赔偿10倍;
案例十:上海福喜公司高管涉嫌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再次警醒世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任重道远,而呈“井喷式”增长的癌症的多发,每12秒钟就有一个心脑血管病人倒下的残酷事实,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警钟长鸣。
傅彪、梅阳芳、罗京、方静一个个年轻而又鲜活的生命的离世,使人们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在深深地思考,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一方面头顶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桂冠,另一方面又如何给中国老百姓交出一份满意的食品安全的答卷?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重金属污染、毒素污染。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
(3)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
(5)**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
(6)食品制造中使用劣质原料,假冒伪劣食品。
(7)病原微生物危害。
(8)转基因食品的不确定性。
食品安全问题种类繁多,但是如果加强自我保护,加强食品安全素养,将不安全的食品堵在最后一道关口外,防止病从口入,就可以将食品风险降到最低,从而保护我们自身的身体健康。
三、学好化学,抓好食品安全教育
中学化学课程内容中含有大量与食品相关的化学知识。
中学化学具体涉及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化学物质与健康,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及物质构成的奥秘,化学与可持续发展,化学与生活,化学与健康,化学与技术,有机化学基础等。
鉴于食品与化学的紧密联系,学好化学有助于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一)食品安全教育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全面系统掌握化学知识,紧密联系生活实际
食品安全教育应注重从生活中挖掘素材。
生活中很多人喜欢吃香肠、腌制食品,这些食品确实食用方便但在食用时要小心,因为很可能因里面含有亚硝酸盐而导致食物中毒。
常吃的蔬菜如芹菜、韭菜、菠菜等都含有大量的硝酸盐,硝酸盐本身对人体毒性不大,但它在人体中经肠道细菌还原为致毒的物质。
亚硝酸盐能作为食品添加剂能起到抑菌和增强风味的作用,在香肠等肉制品的生产中使用可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但摄入量有严格限制。
学生掌握该知识后,就能加强识别,严格限制食用量,多吃新鲜的食品以促进身体健康。
(二)杜绝不良的饮食习惯,把不安全的食品堵在最后一道关口外 食品中的主要致癌物质包括:普遍存在于谷物、牛奶、干酪、烟酒、熏肉、烤肉、海鱼、罐装食品以及饮水中的亚硝胺类,几乎可以引发人体所有脏器肿瘤,其中以消化道癌最为常见;主要产生于煤、石油、天然气等物质的燃烧过程中的苯并芘;存在于很多发霉变质谷物、食品中的黄曲霉素是肝癌发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已知的最强烈的致癌物;还有前面提到的亚硝酸盐也是主要致癌物。
目前已知的化学致癌物质约1100种以上,油炸食品、熏烤食品、膨化食品、腌制食品、霉变食品都是被怀疑高度致癌的食品, 所以平时要尽量少吃或不吃。
食品安全事关千秋万代,无论对于食品安全投以多大的重视都不为过,作为中学生,学好化学,加强安全食品的认识与鉴别能力。
加大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呼吁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的一贯监督与报道,提醒食品生产企业模范遵守《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安全的警钟一直长鸣,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1] 李田,**峰,盖立春.在化学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J].化学 教学,2008(1).
[2] 王树彬.安全教育在初中课堂教学中的渗透策略[J].中国校外教 育,2013(4).
[3] 马合勤,张旺.浅谈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 2003(12).
[4] 姚静.关于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分析[J].当代畜禽养殖业, 2013(5).
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2】
国内食品安全可谓乱象频出、险象环生,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从“毒血旺”到“黑心烤鸭”,从“塑化剂”到“速成鸡”……一系列的食物污染事件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及关注国家相关标准、政策及监管。
不只是食品本身存在安全问题,食品包装的安全问题也不少。
如酒中塑化剂可能就来自包装和生产用具,月饼托、糕点盒、保鲜膜中含有大量塑化剂,用硫酸铜染色的粽叶,含致癌物荧光增白剂的纸碗,含苯油墨印刷的食品包装等。
食品包装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不但起着保护、宣传食品的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食品包装已经成为食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食品质量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食品安全离不开包装安全。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食品包装安全的重要性。
包装作为食品销售的最后一道工序,如何把好最后一道安全关是我们应该思索的问题。
目前我国食品包装行业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食品包装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包装材料使用不当问题严重
包装材料从材质上分为纸质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陶瓷包装、玻璃包装等。
包装材料的卫生级别分为工业级、食品级和药品级。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应达到食品级要求,但目前还有很多小企业因生产条件或经济利益生产不合格产品,有的用工业级原料或回收废料代替食品级原料,有的甚至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增塑剂、稳定剂、染色剂和甲醛等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2.印刷使用苯类溶剂问题
食品包装发生卫生质量问题,印刷油墨是关键因素之一。
油墨中苯类溶剂及重金属残留严重。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使用的油墨系统中油墨本身就是含苯的,所以工业上常用苯类溶剂加到油墨中以达到稀释的目的,且甲苯价格低廉,不少企业都把它作为调配混合溶剂的主要原料。
苯的残留量如果超标,对人体危害极大。
同时,苯具有蓄积性,人一旦吸入很难排出,日积月累会引发癌症等疾病。
现在,欧美国家已不允许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含苯及重金属的原料,日本政府在几年前也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中不得含有苯。
我国也在推广环保的水性油墨,用于解决含苯油墨对包装及食品造成的危害。
3.违规添加助剂,禁用、乱用问题严重
以一次性塑料快餐盒为例,许多不法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在产品中大量添加工业级的碳酸钙、滑石粉、石蜡等禁止用于食品包装生产的添加剂。
更有些黑心企业将主要原料和添加剂的比例对调,工业碳酸钙、石蜡等添加剂的使用量超过了50%,有的高达80%。
食品温度较高或微波炉加热时,有害物质就会溶解在食物中。
再以目前方便面碗的外层纸包装为例,最外层与嘴直接接触的光油部分,具体成分包括树脂和溶剂或树脂、油和溶剂,涂于方便面碗表面后,形成具有保护、装饰和特殊性能的涂膜,因为与嘴和食物会直接接触,因此应认定为食品包装。
但光油是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内含多种不同成分的化学物质多达3 0余种,如五氧化二砷、二氯化钴、重铬酸钾、二甲苯麝香、三丁基氧化锡、砷酸氢铅、三乙基砷酸酯等。
而在目前我国允许用于食品包装的1 2 6 3种添加剂中,只有极少数是在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没有获得许可。
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用方便面碗喝汤、吃面的时候,有害物质可能就在光油中析出溶解到食物中,对人体造成安全隐患。
4.使用后废弃,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除了食品包装本身存在的安全问题,使用后废弃对环境也会造成严重污染。
食品包装使用废弃后,大部分被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只有极少部分因回收价值高(如透明矿泉水瓶等)在处理前被收集并再次利用。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包装制品因不便于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因此多用填埋的处理方式。
但包装制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被填埋到土壤中,将会对土壤、水质造成严重危害。
5.塑料桶装白酒析出塑化剂,增塑剂不检测或难检测
并不是所有塑料都含有塑化剂,如用途十分广泛的聚氯乙烯(PVC)就含有较高的塑化剂。
因此,最好不要用塑料来装酒和油,非要装最好选择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PET),也就是在瓶底或者瓶身上有个三角标志,里面有数字“1”的塑料桶。
不过,即使是PET塑料桶包装的白酒也最好是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打开后尽快食用,避免酒的成分变得不稳定和其他成分发生反应。
塑化剂在水、酒、油和醋等不同的介质里,会有一定的溶解度。
所以我国特定的迁移量要求,允许溶解一部分,但是有量的限制。
白酒中塑化剂的来源大多来自酒瓶盖里面的橡胶垫,如果垫子是采用国家已禁用的聚氯乙烯,就会出现塑化剂溶入酒中的现象。
我国规定,塑化剂禁止添加到食品中,但可以使用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以增加材料的弹性、塑性、透明度、改变其性能。
但不排除企业人为因素,因为添加塑化剂可增加白酒的黏稠度,让酒显得更有品质。
此外,自来水管道、瓶盖等包装也可能是白酒含塑化剂的原因。
目前我国对白酒中增塑剂含量的检测,一直没有纳入必须检测的项目;虽然标准有了,但不是强制性的检测项目,所以也导致了很多制品生产企业在送检的过程中不检这一项,导致了一些企业钻了漏洞。
食品包装要健康发展,就离不开政策标准,只有食品包装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健全、严格,才能对规范和推进食品包装行业起到作用。
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随着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说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守该法。
《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可以归纳为以下八大特点:
①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②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
③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保障监管工作的统一性。
④规范食品检验行为,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
⑤注重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⑥加大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⑦规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监管制度更加合理。
⑧强化了公民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后,食品安全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许多问题仍然存在,所以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开始,加强了对食品包装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从2006年开始对食品包装产品实施强制性市场准入(QS)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对食品包装、食品包装用原辅材料、添加剂以及相关设备实施的监管力度,以确保食品包装的健康安全。
实施食品及食品包装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6年来,产品的质量比实施准入制度前有了很大提高,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确实起到了规范行业企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了并不等于流通到餐桌上和进入人们口中的食物就一定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危害除了来自于食品本身和食品链全过程之外,还来自于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危害。
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铅、镉、铬等重金属,甲醛、苯、多氯联苯等)会迁移并渗入食品中,造成食品污染。
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制定了高标准,对食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安全指标,加大了发展中国家食品出口的难度。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安全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食品的出口和食品包装行业的发展。
2007年8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2007年〕第123号公告),主要内容是:为保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
2007年7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对外正式公布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包括两类、21个产品。
为了加快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5月17日发布公告,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目前食品用塑料制品和纸制品在食品包装中的比例,市场准入制度(QS)依然是检验企业是否有能力提供合格产品的重要依据。
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与《食品安全法》同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使用要求明确强调“未在列表中规定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用容器、包装材料”。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特别是食品接触用塑料、纸制品、橡胶等材料中用到的增塑剂、增韧剂、固化剂、引发剂、促进剂、防老剂、阻燃剂及有关胶黏剂、油墨、颜料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截至2012年7月,卫生部已经公布了硼酸等304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即使加上新修订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中的959种,目前可用于食品包装的添加剂种类已经达到1263种。
但与实际相比,仍显不足(国外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用添加剂有2000多种)。
4.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酝酿多时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其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为保障首都食品安全,北京市将实行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同时,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评价考核体系。
对于“地沟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提出要加强源头防控,不得随意处置。
这个条例将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面对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个条例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和示范效应,但制度有了,能否落实、如何落实才是接下来真正的考验。
我国现在已经设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包括15个部委级的领导部门。
北京市也有食品安全办公室,包括工商、质监等农业部门。
但是这些部门是协调机构,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或者执法机构,在这里协调完以后还是到执法部门去执法,执法过程当中就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各部门参考的标准是不是统一、执法依据是不是一致、量刑是否一致。
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企业钻部门之间的漏洞,甚至找熟人、拖关系,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了执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权力的统一、标准的统一、量刑的统一,才能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起到关键作用。
食品包装行业应该注意的几点
1.安全化:由于材料不同,使用环境不同,盛装的食品不同,食品包装中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渗入食品中,因此,生产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与食品实现双QS),还要注重标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指导消费者使用食品包装制品。
2.标准化:在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严于国标并适合产品特性的企业标准。
3.功能化:开发更多新型包装,展现保护食品、生产工艺的适应性、促进销售、卫生安全、包装的经济性、节约资源等功能。
4.减量化:通过对包装的设计改进,在达到同等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包装制品的使用量。
5.资源化:对所有有较高价值的包装制品进行回收和利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延伸生产者责任,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生产-消费-再循环”这一循环经济新理念。
有望在今年出台的《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将会对生产者的责任作出详细的规定。
6.无害化:对于确难回收的废弃物如塑料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使用更环保的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减少浪费。
7.产业化:回收利用是各种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共同的责任,只有把各种包装物纳入循环经济的链条中并进行产业化的回收利用,才能解决食品包装行业的持续发展问题。
8.国际化:学习其他国家的研究成果,减少重复投入和贸易摩擦,尽可能减少因各国标准不统一而给企业经营和政府监管带来的混乱,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食品安全离不开包装安全,安全放心的食品企业一定要使用优质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
食品包装的发展总结为:国家标准是对产品技术指标、卫生指标等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是规范企业自我约束的准绳。
但是,对于为了谋取暴利而故意不执行国家标准生产劣质产品的不法企业,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对其进行处罚和制裁。
笔者认为,整个食品包装行业要想得到长远发展,离不开企业的自律意识、职业意识和道德意识。
但是,政府的监督管理更是不可或缺。
对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对于不法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应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打击。
同时,合格的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没有规定的产品,应制定企业标准并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备案,对于国家标准中没有的新物质,要及时向卫生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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