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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01-15 23:43:29 会议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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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推进全县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岳西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体制和机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相关政策与相关部门规章之间的协调和有效衔接;统筹规划、部署、督导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一)召集人: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二)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物价局、县市场局、县地税局、县金融办等单位组成。

  (三)县民政局为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召集人同意后,直接调整。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 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县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县政府决定。

  (三)各成员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联席会议领导下,要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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