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05 11:22:53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提高养老服务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护理员服务标准。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报告网!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一:

  根据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的决定,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在林国强、苏道俨两位副主席的具体指导下,从2011年5月份开始,就加快我区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在区内14个地市和部分区直单位进行调研,并赴湖北、河北两省进行考察学习。

  我国的养老问题,包括事业养老和产业养老两大块。事业养老是政府通过兴办福利院等事业单位对“三无”人员、“五保”老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无偿供养,属于福利性、公益性的养老。产业养老则是把养老服务发展为经济产业,按照商品交换、有偿服务的办法解决社会大众的养老服务问题,属于商业性质的养老。本次开展的调研,主要是围绕着如何把商业养老发展成为经济大产业的问题来展开,不涉及福利性、公益性的事业养老问题。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调研,初步梳理出一些关于加快我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是我区经济社会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自上世纪末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老龄人口迅速增加。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内地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8亿,占我国总人口13.26%,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未来30年,是我国老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2015年将达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5%;2020年将达2.45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6.61%;2030年将达3.55亿,占总人口的23.3%;2040年将达4.09亿,占总人口的26.52%。

  老龄人口的迅猛增加,一方面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在4∶2∶1模式逐渐成为我国主流家庭模式的情况下,子女的养老人均负担成倍数增长,财力、体力和精力上的负担都不堪重负。同时,又极大地限制了年轻劳动力的流动,相对减少了我国的人口红利。另一方面是:老年人消费需求迅速膨胀,涌现出一个巨大的老年消费市场。如以一个老年人年均消费(包括生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文化娱乐费用等)10000元计算,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目前约为18000亿元。2015年约为22000亿元,2020年约为24500亿元,2030年约为36000亿元,2040年约为40000亿元。这还是静态计算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动态的老年需求还要大得多,并将拉动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商贸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加快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加快发展养老产业,把原来主要由家庭承担的养老问题转为全社会共同承担,通过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即在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控下,大力发展商业性的养老机构,形成由这些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然后由老人(或其亲属)向养老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养老服务业,并以此为核心,不断拓展和延伸,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包括老年人生活服务业、老年人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业、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业、老年用品制造与营销业、养老商业保险业、老年人法律服务业、涉老人力资源开发业等行业在内的新型产业。这是应对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需要,是减轻年青一代的养老负担,最大限度地释放优质劳动力潜能、弱化人口红利减少的负面影响的需要;也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更是维系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需要。

  我区发展养老产业的紧迫性尤甚于全国,主要原因是:

  一是老龄化程度和速度高于全国。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为4602.66万人,其中60岁及其以上人口为603.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11%,而65岁以上人口为425.32万人,占常住人口数的9.24%,高于全国水平的0.37%。据有关单位对全区总人口的预测,我区60岁及以上人口到2020年将达912.8万,占总人口数的18.4%,2030年,将达1274.2万,占总人口的25%,2040年将达1465.6万,占总人口数的28.6%,分别高于全国水平的1.76%、2%和2.08%。

  二是我区农村人口比重高,空巢化家庭多、农村老年人照料难度大。2010年我区农村人口的比例高达59.9%,比全国的50.3%高出9.6个百分点,而且我区每年跨县以上转移就业的青壮年农民工约400—500万人,其中约有230—250万人常年在外省务工,致使农村家庭空巢化特别严重,居家老人的照料难度特别大。

  三是我区未富先老的问题要比全国严重。我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又是老龄化程度和速度均高于全国水平的地区,加速经济发展和妥善解决养老问题两大任务都极其繁重。只有加快养老产业的发展,激活“银发经济”的巨大商机,才能把两大任务有机地融合起来,既解决养老问题,又加速经济的发展。否则,势必造成两者互相制约的局面,给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堪想象的后果。

  二、本世纪头十年我区发展养老产业的主要成绩

  (一)研制和下发了一系列涉老产业的文件,为全区养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动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及养老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视。早在2002年,就制定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桂政发〔2002〕43号)。2003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龄工作的意见》(桂发〔2003〕2号)。2007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老龄办、发改委、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共同报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7〕57号)。自治区民政厅、人社厅和财政厅、物价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扶持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桂民发〔2007〕162号)、《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的通知》(桂老社发〔2009〕12号)、《关于我区福利机构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328号)。各市党委、政府也根据本市实际出台了一批涉老服务业的文件。这些文件,阐明了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组织领导体制以及老年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办法等问题,为加快我区老龄事业特别是养老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老年人养老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

  10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职能部门十分注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千方百计提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大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率。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0%,参保人数由2005年末的288.6万人增加到2010年底的449.3万人,增长55.68%,“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将由原来的27个县扩大到65个县(市、区),覆盖面约达农村人口的70%。参加城镇医保人数由2006年的302.01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935.49万人,参保率达96.54%;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群众已从2003年(开始之年)的124.8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3953.47万人,参合率达96.22%。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如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627元提高到2010年的1187元,增加了560元,增长了89.3%;2011年有望提高到1300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约18—20万元)。新农合最高补偿金2011年7月底已达5万元。所有这一切,都为老年人的养老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也为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

  (三)养老产业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到2010年底,全区共累计建成收养性养老机构1474家,拥有床位5.27万张;建有社区养老服务站点397个;全区医疗机构建有康复医学科床位1250张;建有老年大学87所,可容纳37040人同时到校学习;共建有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1006个,可同时容纳85797人参加活动。还建成老年门球场、老年气排球场等一批老年人体育设施。

  (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呈现逐步增强的趋势。

  一是国办福利养老机构的改革逐步推开。一方面是县城以上的各种国办福利养老机构,除了保证国家法定无偿供养的人员入住外,逐步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入住。另一方面,在不改变养老性质的前提下将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已有18家)租赁给社会力量进行管理和运营。二是社会力量对养老产业的投资力度逐步增强。到2010年底,全区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19家,拥有床位13956张,从业人员2570人。特别是去年以来,一批较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投资我区的养老服务业。如河池市民营企业家石海杰在都安县城投资兴办的老年人服务中心,总投资8000万元,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内部设有老年公寓、医疗中心、康复功能室、多功能娱乐室,可同时接纳1500多名老人入住,将提供600多个就业岗位,该项目现已正式营业。而(中国)五行创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30亿人民币,在扶绥县城郊兴建一个面向国内外老年人的“中国乐养城”,项目包括老年养生公寓、老年专科医院、老年大学、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特色商业等。建成后,可满足国内外13000老人入住养老,另外配套2000个子女探视床位的宾馆,2500多名工作人员居住的宿舍。这个特大型的养老项目已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

  (五)经过努力争取,2011年国家已把我区列入全国社会化养老服务试点省区,中央一次性拨款5000万元。

  (六)涌现了一批养老产业的先进典型,积累了一些发展养老产业的宝贵经验。如广西(南宁市)重阳老年公寓,入住老人突破500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拥有养老床位200多张,先后荣获“全国养老十大标杆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柳州市老人康乐园,拥有养老床位400张,被中国老龄委评为“养老服务十佳单位”,康乐园负责人黎波波也荣获“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十大杰出人物”称号。他们成功的共同经验是:当地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是民办养老机构得以发展的保证;医(疗)、养(老)结合是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业最有效的途径;优美的环境、灵活的运行机制、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完善的服务功能、优良的服务质量则是养老机构得以发展成功的必备条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世纪头10年,我国养老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区能取得这样成绩是极不容易的,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特别是各级民政、人社、卫生、老龄等部门,在极为有限的条件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功不可没。

  三、我区养老产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产业规模还比较小。

  一是产业体系不够完整,提供的产品品种不多、数量不大。在养老产业众多的行业中,目前我区稍具规模的只有养老机构服务业、老年教育服务业和养老商业保险业,其余行业都是零零碎碎地从属于为全体社会公众服务的各个行业之中,所占比重和产出能力都极低,又缺乏为老服务的特色,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特别是老年人康复保健业、老年人生活用品制造与营销业、涉老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业等三大行业,市场潜力极大,但行业发展缓慢,机构和人员不足,致使老年康复保健、文体娱乐、老年用品的供应、法律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产出极少,不但老年人众多的消费需求难以满足,也极大地限制了养老产业的规模和效益。

  二是养老机构的服务与形势要求差距较大。第一是养老机构总量少、单个规模小。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例。江苏省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5500家,湖北省有1780家,而我区只有397家。再以收养机构为例,湖北省共有收养性机构2313个,养老床位18.6万张,平均每个养老机构有养老床位41.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32张;河北省养老机构有924家,养老床位18.95万张,平均每个养老机构有养老床位205.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0.29张。我区虽然有1474家收养性的养老机构,但实有床位只有5.27万张,平均每家养老机构只有35.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仅为8.72张,与民政部关于“十二五期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要求尚有很大的距离。第二是服务对象人数还比较少。全区约有250万老年人居住在城镇社区,但据统计,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服务的老人约10万人,仅占4%;按照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通常占老年人口的3—5%算,我区入住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数约18万—30万人,但我区目前养老机构的床位只有5.27万张,即使入住率100%,也只有5.27万人,仅占应入住老人总数的18%—29%。

  三是从业人员少,整体素质偏低。据民政部门初步统计,2010年底我区各种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为7802人。加上2011年养老机构新增加的从业人员和分散于家庭和医院照顾、陪护老人的护工,全区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在10000人以下,而且大部分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不够显著,由于产业体系不够健全、提供的服务产品少、服务对象覆盖率低、服务质量一般化、从业人员又不多,养老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不够显著。

  (二)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

  以机构养老服务业为例。从投资来源看,目前我区1474个收养性养老机构中,有1355个是政府投资,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则100%为政府投资兴建;从入住机构养老的人员身份看,政府负责无偿供养的人员约占50%,社会公众的入住比例还比较低;从从业人员的性质看,国办福利院等国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由民政部门出钱聘请的服务人员约占60%,企业用自有资金招聘人员的比例还不高;从营运收费看,无偿、半无偿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约占60%,由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控的低偿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约占20%,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的有偿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约占20%。

  (三)农村养老产业还没有发展起来。

  我区农村老年人口约360万,占全区老年人口60%左右,加上空巢化家庭特别多,农村养老产业亟需发展。但目前我区农村中,尚无一家社会化、有偿性的养老机构;各乡镇敬老院供养的仍然全部是国家法定无偿供养的对象,还未能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其它农村老人开放。

  (四)民办养老机构困难较多。

  一是用地难。一方面受用地指标限制,土地落实困难。如已在扶绥开工建设的“中国乐养城”虽然是我国养老产业目前投资最大、项目起点最高的项目,国家老龄办和扶绥县委、政府都大力支持,但由于用地指标有限,历时两年,至今用地问题仍未能完全落实。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同样遇到类似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因用地价格过高而无法接受。目前我国用地类别中没有养老用地这一类别,养老用地只能按商住用地供应,通过挂牌竞买。如此一来,养老机构根本无法与房地产商竞争,只好望地兴叹。

  二是用工难。目前我区尚未建立统一的就业培训基地。民办养老机构用工只能从社会上零散招聘,然后再自行培训。不仅增加了工作难度和成本开支,更重要的是培训质量不高,而且不少服务人员刚培训熟悉工作不久,又因工作辛苦,待遇低等问题而辞职不干,从而使养老机构陷入招聘—培训—辞职—再招聘—再培训—再辞职的恶性循环之中。

  三是开展工作难。绝大部分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不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享受医保待遇的老人不能在入住的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刷卡”消费,不但增加了入住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就医的难度,也提高了养老机构入住的门槛,导致了“客源”的流失;由于缺乏全区统一制定实施的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规范标准,无法规范养老机构与被服务对象双方的责、权、利,养老机构常常因为入住老人自己造成的意外事故而受到老人亲属的围攻、辱骂、索赔等。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尚未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对发展养老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养老产业与经济发展无关,反而会耗费政府大量财力,因而主动推进不力;一些与养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领导,对发展养老产业过程中,本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甚明了,缺乏主动介入、主动参与的意识;作为养老产业投资主体的社会力量对养老产业的巨大商机和优惠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不少干部群众仍然把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视为儿女不孝,不愿意把亲人送进养老机构养老;部分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年人,认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低人一等,即使失业在家也不愿到养老机构工作。

  (二)养老产业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和老龄化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

  以养老服务业为例。未富先老和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是我国老龄工作的两大特点和难点。这两大特点和难点决定了我国养老服务业必须以社会化、市场化为主。我国数千年来形成的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业态,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老龄化社会对养老业的要求。必须加大力度,推进这种传统养老业态向社会化、市场化为主的新的养老业态转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千方百计提高它们在养老业中的比重。然而,在新世纪的头十年,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区在这一方面推进的力度还较弱,养老的主体仍然是以家庭为主、政府为辅,而社会力量、市场作用等则微乎其微,致使养老服务业体制僵化、机制不活、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很不适应,从而限制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效益。

  (三)政策法规建设与养老产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优惠的政策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养老产业得以发展的巨大助推器。但目前我区养老产业方面政策法规建设与养老产业发展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由于缺乏刚性约束,投资者要真正在我区兑现很不容易。二是我区出台的优惠政策覆盖面还稍欠宽广。只有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而涉老人力资源开发、老年用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老年人医疗康复保健等其他涉老行业,未出台扶持政策。三是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中,有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如土地使用的政策),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有些优惠幅度较小,如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补贴标准低(分50—100张床位、101—149张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兑现时间长(3年),对投资者的激励作用不大。

  四、加快发展我区养老产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形成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共识。

  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发展养老产业的重大意义、巨大商机和优惠政策,使全社会对发展养老产业逐步形成共识。特别是要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让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要让民政、财政、发改、土地、城建、规划等与养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领导明了本单位在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职责,增强主动参与的意识;要让各种社会力量、民间资本了解养老产业的巨大商机和优惠政策,增强对养老产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使广大群众认识把老人交由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是新时期儿女尽孝的一种新形式,对老人和儿女都有好处,消除各种疑虑;大力宣传和表彰养老产业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形成“敬老光荣、助老得福”的社会风尚,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发展养老产业的思想氛围。

  (二)编制好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建议自治区政府尽快组织力量,编制好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区发展养老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从而更好地指导全区养老产业的发展。建议编制规划时注意把握好三点。一是既要遵循养老产业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体现我区的区情特点,使我区的养老产业走出一条符合区情的发展路子。二是要注意体现协调发展的原则。养老产业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相协调,注意把握好发展的规模和高、中、低各种消费档次的空间布局,避免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同时并存,造成社会资源的低效利用。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养老产业必须具备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资金源之间的相互协调,防止因某种资源的供给不足而导致产业链的脱节。特别是无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还是小区建设规划,都要明确老年公寓、老年医院、老年大学、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特色商业等涉老用地,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三是要把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划纳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利于统筹考虑解决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促进养老产业体制、机制的创新。

  一是要着力推进“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业态向“社会化养老”为主的新型养老业态的转换。努力扩大对国内外的开放,实施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区内外、国内外的社会力量进入我区养老领域,兴办各种商业性的涉老服务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各种各样的有偿服务。通过众多的商业性的涉老服务机构及其丰富的服务产品、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并不昂贵的`服务价格,并辅之以政府的大力宣传、引导和推动,使社会大众逐步认识并接受社会化、有偿性的养老,使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逐渐成为我区的主流养老模式,从而实现由“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业态向社会化、有偿性为主的新型养老业态转换。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养老投资体制改革。建议今后我区各级政府不再兴办或尽量少办专门供养“三无”人员、“五保”老人和优抚对象的国有独资的养老机构,改由政府向商业性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由商业性养老机构代政府供养这些老人。把原来用于建设国有独资养老机构的资金用于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使出台的扶持政策更有“含金量”,更具有吸引力,以激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产业,进一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局面的形成。

  三是进一步深化现有国有养老机构的改革。要按照“国有民营”、“托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养老机构进行改造,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暂时未具备改造条件的,也要进一步搞好国办养老机构内部的改革,赋予国办养老机构经营用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以及按劳分配和股份分红等多种分配方式,使国办养老机构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内部运行机制,激发生机和活力。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国有养老机构实行“三大转变”,即从单纯的为“三无”人员、“五保”老人和优抚对象服务向为“三无”人员、“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和全社会公众服务转变;从单纯供养模式向供养、医疗、康复、教育、娱乐等全方位服务的模式转变;从单纯的服务向服务、经营一体化方向转变。通过改革,使国有养老机构的所有制性质、运行机制、服务对象、服务模式和运营业务都发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根本性变化,成为养老产业中重要的一部分。

  四是强化城乡养老统筹工作。在加快发展城镇养老产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农村产业养老问题。建议改变目前在农村千篇一律地由政府兴建“五保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做法,借鉴河北等先进省市的经验,鼓励农村中的经济能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充分利用农村已建成的7000多个“五保村”和其他闲置房舍,在本乡、本村投资兴办“家庭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通过低偿服务方式回报乡亲邻里,并代政府供养“五保”老人(政府为这些五保老人购买服务),政府则在物质上给予扶持、在精神上给予荣誉,鼓励他们辐射周边、连锁经营,就近安置和服务更多的农村老人,使广大农村老人既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又能在乡情亲情较为浓郁的环境中安度晚年。

  通过上述举措,使我区养老业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社会化的格局。

  (四)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养老投资能力和个人养老资金能力。

  拓宽投资能力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争取得到中央政府的更多支持。

  二是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强我区财政对养老产业的投入。

  三是千方百计扩大福利彩票发售量,筹集更多的福彩公积金。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合理布局福彩发售网点,加强宣传鼓动,强化发售网点的内部管理,大幅增加福彩发售量,从而分成到更多的公积金用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四是制订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和利用国内外资金发展我区养老产业。

  五是通过优惠政策和荣誉鼓励,引导各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向养老机构捐赠或提供无偿服务。

  拓宽个人养老资金来源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发动,特别是“新农保”、“新农合”的宣传发动,做到应保尽保,扩大两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并加强基层征缴网络队伍建设,强化征缴工作,确保足额缴交、足额支付。

  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增强企业职工的资金储备。

  三是大力鼓励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加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建议在全区推广柳州市实施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和学生儿童补充险的经验,增加个人养老资金能力。

  四是逐步探索“以房养老(逆按揭)”、“以地(地租)养老”等新的筹资途径。

  (五)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服务规范,为养老产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实施优惠的税费政策。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建议自治区对社会养老机构免征或减半征收教育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建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自来水和管道燃气按民用价格标准收费。

  二是出台关于涉老机构用地问题的优惠政策。建议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原有的国有疗养院所、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学校等兴办养老产业,以减少对用地指标的挤占。建议在商业用地指标中切出一块作为养老用地,明确规定这些土地只能用于涉老项目的建设用地,而且必须是专业的涉老机构(如养老机构、老年康复保健机构、老年护理人员培训机构、老年用品研发生产营销机构等)方能参与竞标购买,以避免涉老机构与房地产商一起竞买用地,使地价飙升而最终无法落实养老用地。

  三是出台涉老人力资源开发的扶持政策。包括: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涉老专业,为养老产业培养和输送更多高级人才的政策(如:对开设涉老专业的院校给予新增专业补助经费等);鼓励各级职业技术学校或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业务培训的政策(如:把这些学校或医疗机构纳入人社部门的职业技术培训基地,使其能够使用人社部门掌握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等);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经济待遇和政治地位,使其安心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如:在养老机构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大力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养老护理人员等)。

  四是出台方便老人就医的政策。针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就医难的问题,制订养老机构医疗室建设标准。养老机构收养的老人,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结算。并积极理顺各种关系,逐步推行全区“一卡通”。

  五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产业机构管理制度,促进养老产业机构的规范运营。建议自治区及早组织人力,制定我区《养老产业机构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养老机构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法规性文件,促进养老产业机构的规范运营,也为对养老产业机构的监管提供法制依据。

  (六)抓好示范。

  建议自治区分别在我区相对发达城市,沿海城市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桂西各市等不同类型的城市,各选择1-2个示范点,同时鼓励各地市也抓1-2个示范点,在养老产业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发、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对象的扩充等方面,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促其上规模、上水平,使全区养老产业学有榜样、干有目标,从而更好更快地发展。

  (七)重点抓好下列行业的发展。

  一是科学发展各种养老模式的综合服务业

  大力发展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业。首先要逐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由政府行为为主向市场行为为主的转换,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具体运作。其次要加大投入,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如老人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日托老人照料场所、卫生室等等)、信息平台建设(如老人家中的呼叫服务系统、紧急救援系统等,千方百计扩大居家老人入网数量和加盟商数量)和服务队伍建设(如养老服务站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三要努力增加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项目,如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的照顾、环境卫生清洁、代为购物等)、医疗保健(为老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心理咨询等等),文化体育娱乐(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近距离旅游等),通过服务功能的完善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吸引越来越多的居家老人,达到扩大服务覆盖面的目的。

  适度发展机构养老综合服务业。要实施优惠的政策,大力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环境优美、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上乘的以中端服务为主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以增强对老人及其亲属的吸引力,使这些老人放心入住。

  充分发挥我区生态美的优势,做大做强异地养老服务业。建议自治区政府选择全区生态环境、自然风光、气候条件都特别好的地方作为异地养老基地,高起点地编制好发展规划、大力完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并实施优惠政策,引导区内外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上规模、上水平的、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集居住、文化娱乐、度假疗养、休闲养生、商业服务和意外保险于一体的面向国内外的提供高端服务的大型异地养老机构,把生态保健、医疗保健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吸引国内外老人前来养老。

  二是大力发展老年医疗康复保健业

  一要大力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挖掘内部潜力,扩大康复保健业务,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康复保健需求。二要大力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己拥有医疗技术的优势,走“医养结合”的路子,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各种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联合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把医疗业务从医院向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延伸,使各种社会资源优化组合,既满足广大老人方便就医的愿望,又拓展了自身业务、增加收入。三要大力扶持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室建设,强化对医疗设施、医疗技术的投入,使其获得基本医疗执业许可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老人能在这些内部医疗机构中“刷卡”消费。

  三是大力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业

  一要继续大力鼓励发展老年大学和老年广播、电视、网络及函授教育,为老年人提供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知识;鼓励出版部门组织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二要鼓励发展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由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或养老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老人开展与老年人相适宜的各种文体活动,如书法、桥牌、棋类、歌咏、文艺表演或钓鱼、养花、盆景栽培、太极拳(剑)、气排球、门球、近距离旅游等,满足老年人社交、娱乐、健身的需求。三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和养老机构开设适合老年人的小工艺车间、小农场,让有兴趣的老年人在这些小工艺车间和小农场开展他们各自喜欢的制作或生产,自娱自乐,得到充分的满足和愉悦。

  四是大力发展养老人力资源开发业

  一要鼓励我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老年管理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营养学、老年用品开发学等专业,为养老服务输送更多的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级人才。二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为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机构输送更多的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三要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宣传、发动、组织各界人士定期、不定期地到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无偿服务,逐步形成养老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五是大力发展老年用品供应业

  一要鼓励房产商大力开发老年住宅用品,向老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住宅用品,如无障碍设施住宅用品、具有看护性质的住宅用品,能和家人共同生活(二代居)的住宅用品等;二要鼓励工商企业大力开发更新换代老年人日常生活用品,如可报警的床、椅,具有特色功能的便凳、拐杖以及适合老年人的食品、保健品、药品、服装、被褥等;三要鼓励创作、出版、生产等部门大力创作、出版和生产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电子玩具,可与老人对话的机器人,电子宠物等。四要合理布局老年用品经销网点,开设老人专用品商店。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议将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提到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

  二是建议加大政府对养老产业的投入,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政府对养老产业的投入,重点用于产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通讯等)建设、大型或特大型养老项目基本设施建设补助、高龄老人和低收人老人的养老补贴、以及兑现各种优惠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开支,等等。

  三是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如宣传部门要加强养老产业的宣传教育,营造发展氛围;发改部门要牵头编制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对重大发展项目优先立项;财税部门要加强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产业的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产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土地部门要优先安排养老产业用地;城建部门在审批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项目时,要确保养老产业所规划的建设项目得以落实。

  四是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推进力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养老产业的工作汇报,召开养老产业发展情况通报会,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寻找差距,制订措施,不断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二:

  近年来,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破解养老难题,加快推进和谐兰陵建设,8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19.3万人,其中,65岁以上15.31万人,80岁以上3.1万人,90岁以上3500人,100岁以上52人;农村“五保”老人3800人,城镇“三无”老人30人。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为14.8%。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截至目前,全县有大型养老机构2处(公办在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处,民办康华社会养老服务中心1处),乡镇敬老院17处,已投入使用的农村幸福院3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处。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社会养老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目前已形成了以县社会福利中心为龙头,乡镇敬老院为主体,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农村幸福院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遍地开花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网络。

  (一)加强领导,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保障机制。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苍政发〔2013〕29号)、《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苍政办发〔2013〕92号),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进行分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把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摆上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并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薛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杨金童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

  (二)完善措施,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在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多元投资、实行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激励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蓬勃发展。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贴制度。对用房自建、达到规定数量床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省市按核定床位补助85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张床位1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造用房和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省市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改造补助1000元;对已运营、具备一定规模、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和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和床位占有率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农村幸福院项目,在省市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处补助1万元。对新建规模300—750平方米、床位10张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万元。

  (三)加大投入,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1、加快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完善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资2000万元新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处,2015年县政府批准设立人员编制6人。占地30亩,建筑面积13000平米,设计床位550张,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荣军疗养、流浪乞讨人员收容等功能于一体,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

  2、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探索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兴建了“康华养老护理中心”,该项目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设置床位900余张。其中养老床位500张;疗养床位200张;医疗床位200张,是集养老、护理、疗养、康复、医疗、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优良,实行全面关怀,亲情照顾,使入住老人享受家庭般的温暖和周到服务,目前该护理中心已投入使用,面向社会接收自理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

  3、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促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859名,其中集中供养1263名,全县现已建乡镇敬老院17处,占地面积226404平方米,建筑面积48467平方米,床位数1724张,入住五保对象1263 人,管理服务人员198人。省级“三星级敬老院”三处,“二星级敬老院”13处。严格落实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2013至2015年上半年共拨付集中供养资金13577850 元。积极落实“蛋奶工程”和“暖冬工程”。每人每天一个鸡蛋,一包牛奶。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共拨付“蛋奶工程”资金 3713036.8元。投入资金 40多万元,为敬老院安装240台空调。鼓励发展院办经济。以向城敬老院为示范全县敬老院均有院办经济,基本实现了蔬菜、油料等自给自足。全县院办经济年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年总收入达近三百万元,探索出一条农村敬老院“以副养院、经济强院、保障有力、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提高五保老人医疗救助水平。在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新农合的基础上,建立了五保对象入院诊疗费用新农合报销后的政府全额补助制度, 2013年至2015上半年我县共投入五保户医疗救助资金160多万。 加大敬老院内部设施改造。2014年通过财政招标统一为17个乡镇敬老院,配备床、衣橱等设施1734套。发放棉被、被套、床单3200套,共投入资金379万元。更好的改善了老人的居住及生活条件。各乡镇共配备消防器材2000多件,投入资金40多万,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

  4、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农村家门口的互助养老新形式。利用农村空院空房、老村委、撤并后的学校等闲置资产,因地制宜做好改扩建工作,打造满足老年人吃饭、娱乐、休息等基本要求的农村幸福院,实现农村空巢、五保、特困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2013—2014年新建农村幸福院31处,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50张,已全部投入使用,入住老人300人。2015年计划新建39处,已建成投入使用5处,其余34处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5、加快老年公寓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打造居家养老新模式。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目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由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为社区“三无”老人、空巢老人等特困老人购买居家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目前,全县投入使用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处,其他2处正在筹建中。兰陵镇政府2015年新建一处瑞福苑老年公寓,建筑面积2.5万平米,设置养老床位400张,总投入1500万元,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后,可有效缓解乡镇老人无处养老的局面。2015年社会力量计划新建3处老年公寓:(1)兰陵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建设养护一体老年公寓一处,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600张,总投资5000万元;(2)下村拟建增寿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50张,总投资1000万元;(3)兰陵镇王兰玉拟建一处老年公寓,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150张,总投资500万元。

  6、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农村社区兴建老年公寓。2012年3月,向城镇宋楼社区积极利用上级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380万元,兴建了一处大型社区老年公寓,该项目占地6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2张,于2013年10月份投入使用。公寓配套设施齐全,设有娱乐室、医务室、休息室、食堂、餐厅等多种服务功能,目前入住老人140人。

  7、建立 “12349” 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服务机制。在卞庄街道朝阳社区与临沂大爱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建立以家庭养老社会化为目的、以社区服务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的“12349”信息平台一处,总投资150万,预计8月份投入使用。新的居家养老模式有望有效解决老龄化社会形势下的家庭养老与子女工作之间以及家庭养老与经济能力之间的诸多矛盾,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联动共建”的养老服务机制,实现由养老事业向健康养老产业转变。

  (四)加强培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队伍建设。

  为提高养老服务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护理员服务标准,特委托临沂市沂蒙红嫂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200余名,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注重实际操作。护理员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技术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提高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有待加强。一是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不足。全县现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年龄较大的从业者,他们基本没有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对于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护理工作脏、累,且责任大,一般人不愿从事并且看不起这个职业;另一方面目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致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二)社会养老服务的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农村幸福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尚无正常的工资经费保障渠道,难以保证社会养老事业的正常运行。二是敬老院每供养一位老人全年需要增加支出生活支出、服装被褥、水电暖、房屋维修、运转经费等,而且供养经费需要每年连续投入,乡镇(街道)普遍感到负担较重,特别是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更是难以为继。三是政府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扶持政策不够,没有发挥好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扶持作用。

  (三)社会及老年人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多数老年人对福利机构养老意愿并不高,大部分老人受传统敬老院模式和“养儿防老”观念影响,一般认为到养老机构去养老都是“孤老”,无儿无女才去的。老人认为自己有儿有女,到那里养老没面子;子女怕别人说自己不孝。而在一些固定收入城镇老年人群中,还没有形成花钱买服务观念,认为不值得。从养老床位看,对于一个拥有130万人口的大县而言总量严重不足,需要政府多加以引导,爱心人士和企业家都来参与,才能办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

  (四)用地难是制约养老设施建设的瓶颈。养老建设用地指标少,社会力量在办理养老用地手续时,由于手续繁杂、指标少等原因,想拿到用地指标很难。用地难是制约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设施的一个较大瓶颈。按上级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以租赁方式可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但是由于国土部门执法的刚性要求,且养老服务行业兼具公益性和微盈利特点,民办企业虽有建设意向,由于土地指标紧缺,一般情况想得到土地划拨也很难办到。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正成为继教育、卫生、文化之后又一个新的公共服务需求热点,为老年人提供有效养老服务是全社会责任,更是政府重要职责,政府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将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制度。一是政府要把多元化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比如城市新建住宅区开发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小区没有养老设施的,要补建或利用闲置设施改建。二是鼓励民间等多元化投资。要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公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依法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平台。一是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对全县养老护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逐步形成专兼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一流服务。

  (四)协调部门合作,优化多元化养老服务环境。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民政、发改、老龄、国土、住建、规划、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政府要加大投入,用于发展服务业资金应重点向养老服务倾斜、留成,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要优先用于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比例不得低于50℅,各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投资者办理各项手续时各部门要提供支持,各单位税费减免要到位,人社、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医疗站或合作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10-08

养老服务业调研报告11-18

关于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02-15

商贸服务业发展调研报告通用06-12

现代服务业发展调研报告(精选12篇)05-24

关于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报告范文通用02-28

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范文03-24

服务业调研报告01-13

服务业调研报告02-02

关于服务业调研报告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