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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债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时间:2022-10-09 02:45:11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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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债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借用外债的规模迅速扩大,但东南亚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冰岛破产危机的前车之鉴给我们敲响了外债风险的警钟。当前,我国正处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大背景下,外汇管理改革正处于深水区,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形势和各种不确定影响因素,合理利用外债、有效防范外债风险,是我国需要理性思考、迫切而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本文就我国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如何有效规避外债风险做出相关探索,并提出政策建议。

我国外债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关键词:资本项目,开放,外债,风险管理

  改革开放前,我国科学技术、管理水平落后,建设资金不足,这些客观条件都需要引入外部资源来发展国内经济。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重视利用国外资金,开始举借外债发展经济,外债规模逐年增加。截至2013年末,我国外债余额达8631.7亿美元,是1979年的395倍(见表1)。外债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1982―1985年全球性债务危机、1994―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2008年冰岛破产危机,也给我们敲响了外债风险的警钟。随着全球经济与金融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呈现出规模加大、速度加快等新特征,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形势和各种不确定影响因素,如何合理利用国外资金、加快国内经济发展,有效防范外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是我国需要理性思考、迫切而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一、外债的定义、分类与特点

  (一)定义

  2003 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对外发布《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将外债界定为: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境内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二)分类

  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是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它是外国政府利用本国财政资金向我国政府提供软贷款、混合性贷款、纯赠款等形式的优惠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我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贷款。国际商业贷款,是我国境内机构向境外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贷款。

  根据偿还责任不同,外债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外债。由国务院授权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外债为主权外债,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财政部代表我国通过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主权外债;除主权外债以外的其他外债为非主权外债。

  根据偿还期限不同,外债分为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短期外债还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中长期外债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

  (三)特点

  1.债务交易方为居民与非居民。债务人为境内居民,债权人为境外非居民(含港澳台地区)。目前,我国仅允许境内机构对外借债,境内个人对外借债尚未放开。债权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2.债务币种以外币表示。我国境内机构对境外机构或个人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纳入外债范畴,而人民币对外负债不纳入外债范畴。

  3.债务关系客观存在。只有实际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才构成外债,对外担保为或有负债,不属外债。

  二、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现状及存在的外债风险

  近年来,我国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机构后个人”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审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外债归口资本项目信贷类非居民对居民信贷项目,目前,除登记类事项外(新签外债、外债变更及外债注销),包括账户开立关闭、资金汇兑等其他事项均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代位监管。根据国际可兑换程度评判标准,我国外债目前仍为部分可兑换交易项目。但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逐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必然会推动我国外债管理方式改革,并最终实现完全可兑换。在改革过程中,外债管理也将面临各种风险。

  (一)制度风险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巴黎俱乐部等国际组织联合编写的《外债统计:编制者和使用者指南》(2003):外债总额是指在任一时点上的目前的实际(不是或有)负债余额,该负债要求债务人在未来某一时点偿还本金或利息,并且是某一经济体居民对非居民的欠债。可见,国际上对外债的统计口径既包括外币外债,也包括本币外债。但由于我国早期的资本项目开放程度有限,以本币表示的外债规模很小,外债口径没有将本币外债纳入统计。但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自2009年7月以来,随着我国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推广,人民币在境外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交易规模逐年攀升,业务范围已经从经常项下的贸易结算扩展至资本项目,人民币外债已呈现多样化、规模持续扩大的特点,在我国对外负债总额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人民币外债若不纳入外债统计口径,必然会影响外债统计的准确性及我国的宏观决策[1]。

  (二)规模风险

  一个国家能够对外举借外债规模的大小,是由一个国家的偿债能力决定的。当一国借用的外债规模超过了本国经济所能承担的偿债能力时,不仅会影响本国的经济发展,还可能降低本国应对外部环境的机制。国际上衡量一国偿债能力的指标有债务率(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当年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出口收入额之比)、负债率(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GDP之比)、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比率等。201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9.40%、债务率为35.59%、偿债率为1.5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比为 17.71%。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内,但自2010年以来,我国负债率、债务率、短债储备比均呈上升之势(见表2)。除登记外债外,我国仍存在未登记外债、变相外债和或有外债等隐性外债。其中,隐性外债是相对登记外债而言的,它具有表面隐蔽性、规模不确定性、流动随意性和风险潜伏性等特点。一旦我国经济形势出现逆转,隐性外债可能会迅速显性化,严重威胁我国的金融安全与稳定。   

     (三)结构风险

  外债的结构风险主要体现在利率结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三个方面。经济全球化使我国与国际市场的关联度更加紧密,国际市场的波动必然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内市场。利率方面,我国外债采用较多的是LIBOR+浮动基点利率形式,借款利率随国际利率市场的波动而波动,一旦国际市场加息,我国的对外借款成本将增加。汇率方面,外债所借币种为外币,而各国货币受其国内货币政策、经济发展或突发事件等影响会出现汇率波动,若借款币种升值,外债偿还成本将相应增加。期限方面,短期外债通常较中长期外债更具流动性和不稳定性,一旦国际收支形势发生变化,短期外债项下资金极易逆转,会给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2004年以来,我国短期外债占比逐年攀升,截至2013年末,已高达78.91%(见表3)。

  (四)监管风险

  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不断推进,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重心逐渐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由正面清单管理转向负面清单管理,外债流出入的形式、规模、频率、自由度更加灵活。宽松的管理环境,为境内居民跨境融资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增大了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从监管手段看,外汇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后的角色转换由不适应到适应有个过程,监管方式及手段较有限,这都会降低外汇管理部门外债监管的有效性。从监管政策看,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往往要滞后于市场行为。理论与实践上的不完善,均可能造成监管有效性弱化和降低。

  (五)金融创新风险

  外债大规模的流入国内市场,无疑会扩充我国的金融市场容量,充实和丰富我国的金融产品,推动我国金融机构管理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但是,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改革、满足市场需求,发展壮大金融市场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交易,可能会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使局部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降低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六)资金流动风险

  市场主体都有逐利动机,只要存在利润空间,市场交易就会发生。我国目前仍属资本管制国家,利率、汇率还未真正实现市场化,利率水平较其他大部分国家或地区明显偏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虽已改革,但相对我国综合国力、经济实力和外汇储备,人民币升值预期仍较强烈。国内外利率、汇率的差异,可能会驱使境外逐利资金以外债形式大规模流入。资本项目的逐步放开,外债流入逐年攀升,一旦境内市场盈利空间发生变化或盈利预期降低,资金流动可能会发生逆转。跨境资金频繁地较大规模的流出入,会影响到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甚至对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三、防范我国外债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将本币外债纳入外债统计

  本币外债与外币外债一样,均表现为居民对非居民的债务,两者唯一区别是债务币种构成不同。本币外债表面上虽然表现为借本币、还本币,不存在对外汇储备的需求,但在借贷关系结束时,则表现为非居民持有人民币资产,中央银行作为人民币的发行人和最终债务人,有义务将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存款或现金兑换为外币,从而产生对外汇储备的需求,并最终体现为跨境资本流动。在特定情况下,本币外债不但是国家公共财政安全的影响因素之一,还可能通过其他的连锁反应对本国的货币乃至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从维护国家整体经济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建议将人民币外债纳入外债口径,统一本外币外债管理[2]。

  (二)规范隐性外债管理

  游离于政府监管外的隐性外债的客观存在,给我国的外债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应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隐性外债外汇管理法规、政策体系,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对现行法规予以调整和修改,堵截政策漏洞,最终使隐性外债显性化。同时,要严格执法,强化隐性外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维护金融市场依法有序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将隐性外债置于阳光下,才能摸清隐性外债的存量,有利于实施外债全口径管理,全面掌握全国实际的外债状况,避免外债规模失控和监管缺失[3]。

  (三)优化和调整外债结构

  合理安排币种结构,根据我国贸易格局决定借款币种,尽可能使外债的币种构成与出口创汇币种相一致。积极发展我国的外汇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合理利用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对利率、汇率风险加以控制,减少因利率、汇率波动给我国带来的偿债风险。同时,完善我国短期外债跟踪监测体系,加强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做好外债风险预警工作,一旦发现短期外债出现危机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尽早控制。必要时,可推出托宾税或无息准备金等市场手段调控短期资金跨境流动。

  (四)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

  在一个开放的市场,市场主体的行为必然会牵扯到多个部门,部门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涉及外债管理的商务、税务、工商、外汇等多个职能部门应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管信息交换,共享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管理效率。同时,积极推动国际磋商合作机制和框架建设,通过双边及多边国际协作,推进外债事后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打击跨境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五)鼓励和引导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可以满足境内债务人对存量资金的保值增值需要,也有利于满足债务人规避利率、汇率风险的需求,并最终表现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应积极鼓励和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市场服务能力和效率为目的的金融市场创新。但同时,应强化风险防范,加大对金融市场创新的审慎监管,强化创新产品风险的披露和揭示,增强创新产品和工具的透明度。

  (六)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

  预防和应对资本项目开放后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出入,最为根本的就是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增强利率和汇率的弹性和灵活性,避免利率和汇率出现严重失衡。归根到底,应完善和发展我国利率、汇率市场的形成机制,由市场自主决定资源配置,真正发现和挖掘其市场价值。

  (七)合理把握外债开放节奏

  建立和健全外债开放度的调节机制,合理把握好外债开放度和节奏。除了做好外债开放的顶层设计外,在具体的推出节奏和开放度等方面应有充分细致的考量,以保持稳妥、渐进的步调推进外债的开放,守住风险底线,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1]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外债口径与统计监测研究课题组.中国外债口径与统计监测研究报告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2]孙百功.我国外债风险与控制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9.

  [3]于娜.中国外债风险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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